國 立 臺 灣 藝 術 大 學 1 0 8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考 試 招 生 戲劇學系「專業術科」(男生場) 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日期 准考證號起迄 時間 地點 注意事項
108
年
3
月
30日
(星期六)(男一場)
6171001~6171020
報到
08:10-08:30
考生報到地點:
戲劇系 3 樓大排演教室 (由系辦旁旋轉樓梯上樓)
考試科目順序 1(男):
聲肢表情測驗、面試
地點-戲劇系 3 樓表演教室 D
考試科目順序 2(男):
即興表演、個人專長才藝 地點-臺藝表演廳排練室
一、 報到:
1. 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及國民 身 分 證 正 本(或以駕照、健保 卡、護照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 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代替),以備 查核身分。
2. 請依報到時間至報到地點完成 報到,並準時應試。報到後即管 制進出,請將應考所需及個人用 品攜帶至報到處及應考場地。
3. 應考時請勿佩帶飾品及手錶,並 著寬鬆衣物,以利肢體動作進 行。
二、 「聲音、肢體表情測驗」及「即 興表演」:
1. 為現場發或抽考題,每人約有 2 分鐘準備,請仔細閱讀考題並針 對現場考題內容應考。
2. 現場備有 Cube 數個及課桌椅一 套,可提供考生使用。
三、 「個人專長才藝」:
1. 內容與形式不拘,以 3 分鐘為原 則。
2. 請勿使用危險物品,如汽油、瓦 斯爐、鋒利刀具等。
3. 若需使用音樂檔,現場僅備有 CD Player、電腦(外接喇叭設 備),檔案請務必先行測試過或 準備備用檔,若因檔案或設備產 生相容性問題以致無法播放,考 生請自行負責。若需特殊的播放 器材、傳輸線或喇叭等其他設 備,請考生自備。
4. 現場另備有電鋼琴一台,若有使 用其他樂器或相關道具等,請自 行準備。
5. 考 試 場 地 有 高 度 限 制 ( 約 2.5 米),動作設計請斟酌安全性,
且勿為求表演效果而有傷害自 己或他人身體之行為。
四、 「面試」:
1. 請攜帶近五年內大學學力測驗 成績單或高中(職)在校歷年成 績單正本,一份即可(擇優)。
2. 若有相關的作品、文字、照片、
影音等備審資料,建議準備一式 三份(若無亦可),於考試當天報 到時交予現場工作人員,面試結 束後當場歸還,不需事先郵寄。
五、 其餘考試規則悉依「本校招生 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 法」辦理。
六、 因應考試環境限制,戲劇系館 無法設置考生家屬休息區,請 陪考親友體諒。
考試
08:30-10:00
(男二場)
6171021~6171040
報到
10:00-10:20
考試
10:20-11:50
(男三場)
6171041~6171060
報到
12:30-12:50
考試
12:50-14:20
(男四場)
6171061~6171080
報到
14:20-14:40
考試
14:40-16:10
108
年
3
月
31日
(星期日)(男五場)
6171081~6171100
報到
08:10-08:30
考試
08:30-10:00
(男六場)
6171101~6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