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度「中華大家功德會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一、目的:社團法人中華大家功德會為協助設籍並就讀於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及公私立國中家 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順利完成學業,激發向上精神,訂定本助學金實施計畫。
二、補助對象:設籍並就讀於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及公私立國中之學生,符合下列之情形者,
得提出申請。
(一) 可證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二) 因其他特殊因素致有學業中輟之虞者。(如保護個案、失親……等)
符合前項補助對象者,如有相同之助學金(含政府、財團法人)補助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覆 申請。
三、補助名額及金額:
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五專生及公私立國中生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以一校一戶一人申請為限。
四、申請及審查:符合本助學金實施計畫第二條之學生,應於本會規定受理期限內,持下列相關證明文 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於審核事實與資格均無誤後,將申請書及證明文件,逕寄承 辦學校彙整,逾期或個別申請恕不受理。
(一) 申請書:統一製定,公佈於中華大家功德會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上,請自行列印申請。
(二) 收 據:統一製定,公佈於中華大家功德會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上,請自行列印填寫。
(三) 存褶封面帳號影本(限個案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核准後匯款用)。*郵局-師生儲金簿不適用。
(四)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
(五) 在學證明文件:各校最多申請一位名額,由學校開立證明文件。
(六) 家庭突遭變故,由學校或導師出具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證明:由勞工處開立之非自願性 失業證明,其他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清寒、殘障手冊、診斷證明..等相關文件。
五、撥款程序:由承辦學校「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彙整各校申請學生名冊連同申請文件,(本 獎助學金實施計畫第四條) 申請資料不齊全者,恕無法核准,經審核核准後,預計於 107 年 12 月底前,依個案或法定代理人存褶帳號影本匯款,請收款人查收確認。
六、經費:本助學金由社團法人中華大家功德會提撥新臺幣捌拾萬整,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一年辦 理一次,每校最高以一名為限。
七、本助學金如經發現有偽造或不實申請者,除將追繳溢領之助學費用並於爾後不再受理其各項獎助學 金之申請。
八、中華大家功德會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http://www.dajia.org.tw/
符合以上申請資格者,請於 107 年 10 月 20 日前將申請資料寄至「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 等學校」,依照申請資料符合程度與完整性排優先順序,請儘速申請,額滿為止。
九、聯絡方式:
收件單位 名額、資格審查相關問題
承辦學校: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註冊組) 收件地址:407 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 240 號 電 話:04-2312-4000 分機 239
主辦單位:中華大家功德會
地 址:406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段 308 號 電 話:04-2249-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