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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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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2.2:261-297, 2001

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

楊秀芳

國立台灣大學 本文利用語義徵性的分析,說明「解」語義發展的實質內涵。早在先秦, 「解」已經有多種用法,而「分解」是最早的核心語義。由此出發,受修辭 比喻手法運用、論元性質改變等因素影響,語義內涵產生了變化,後來句法 結構的改變又使「解」由動詞變成助動詞。作為助動詞而言,又因是否表能 力或可能性的不同,而有三類不同的用法。 關鍵詞:情態動詞,「解」,「會」

1. 前言

根據文獻來看,「解」字有多種音義用法,它們之間關係如何,是漢語史研究 中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本文將嘗試說明這些音義用法之間的關係,並以《朱子 語類》作為參考點,分析「解」的情態詞用法,另一方面也觀察其他用法在這部 語錄中的表現。 《朱子語類》是朱熹在閩地講學時學生所輯的論學語錄,兼有文白語言特徵, 並且官話方言夾雜。梅祖麟先生指出《朱子語類》主要反映早期官話,但也有南 宋南方話的成分滲入,所以完成態虛詞兼用北方的「了」和南方的「著」,又第三 身人稱代詞兼用北方的「他」和南方的「渠」(梅祖麟1998:80-83)。以本文探討的 情態詞來說,閩方言用「解」,官話用「會」,《朱子語類》便兼而用之。以《朱子 語類》作為參考點,可以觀察南宋南方讀書人語言使用的概況。 關於「解」,周祖謨 1945 曾經指出它有清濁別義的現象,近年學者根據音韻 和語法現象判斷閩語表示「會、能夠」的情態詞本字就是「解」(陳章太等1983, 羅

* 本文初稿曾在「朱子學與東亞文明研討會」上宣讀,又在中研院語言所漢語語法史研討會及台大中 文系講論會上作過報告,蒙講評及賜教的諸位師友提供寶貴意見,今已參考做過部分修改,使錯誤 減到最低,謹在此表示誠摯的謝意。又,本文曾利用中研院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檢索語料,獲得許 多便利,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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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62 杰瑞1989, 王建設 1990, 梅祖麟 1999, 楊秀芳 1999a)。《朱子語類》「解」的情態 用法和閩語這個情態詞用法相同,可以進一步驗證這個本字無誤。此外,在探討 情態詞發展的研究中,「解」「會」常常被拿來一起比較(太田辰夫1958, Chou 1998, 鄭縈2000)。關於《朱子語類》,則有木霽弘 1986、祝敏徹 1991、馮春田 1992、 梅祖麟 1998 等專門探討這部書的語法現象,其他如劉堅等 1992 對這部書的虛詞 也有相當程度的分析,有助於我們了解《朱子語類》的語言背景。以上這些研究 成果都是我們進一步探討的基礎。 本文目的在透過文獻,看語詞「解」音義演變的軌跡。我們將藉由語義徵性 的分析,說明語義引申發展的實質內涵。此外,今天各地方言「解」的用法不完 全相同,從漢語史觀點來看,這乃是因為方言從祖語發展下來,有階段不同的承 繼保留,又各有方式不同的變化;本文將就所見,結合漢語史與方言語料,作初 步的觀察。

2. 關於「解」的音義記錄

「解」字古籍所見,除有漢代以來學者為之注解外,又有陸德明《經典釋文》 的音義記錄。這些音義注解為《切韻》系韻書收錄,如北宋《廣韻》於「解」字 共收四讀,再加上「懈」「廨」的部分1,其音義記錄為: (一) 蟹韻,佳買切。講也。說也。脫也。散也。 (二) 蟹韻,胡買切。曉也。又解廌,仁獸,似牛,一角。亦姓。自唐叔 虞食邑於解,今解縣也。晉有解狐、解楊,出鴈門。又虜複姓,魏 書有解批氏。 (三) 卦韻,古隘切。除也。(懈)懶也。怠也。(廨)公廨。2 (四) 卦韻,胡懈切。曲解。亦縣名,在蒲州。 稍晚的《集韻》則收有五讀,其中四讀音同於《廣韻》3,釋義略有不同。其音義 記錄為:

1 兩漢以前,「懈怠」一義在文獻中有「解」「懈」兩種寫法,「懈」字當是「解」語義分化後新增的 字,《經典釋文》讀為見母去聲。詳見本文第三節義項 (三) 的討論。「公廨」一義在文獻中有「解」 「廨」兩種寫法,「廨」字當是「解」語義分化後新增的字。詳見本文第三節義項 (四) 的討論。 2 《廣韻》「懶也」「怠也」收在「懈」字下,「公廨」收在「廨」字下。 3 《集韻》各讀之反切上下字與《廣韻》雖有不同,實為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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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63 (一) 蟹韻,舉蟹切。說文:判也,以刀判牛角。一曰解廌,獸名。 (二) 蟹韻,下買切。曉也。散也。亦姓。 (三) 卦韻,居隘切。除也。一曰聞上也。(懈)說文怠也。(廨)公舍。4 (四) 卦韻,下解切。散也。一曰解廌,獸名。一曰地名。 另一讀為卦韻「口賣切」,釋義為「解垢,詭曲之辭」。候韻丘候切「垢」下亦同 曰「解垢,詭曲之辭」。 「解垢」見於《莊子》〈胠篋〉: 知詐漸毒、頡滑堅白、解垢同異之變多,則俗惑於辯矣。(莊子胠篋)《釋 文》「解,苦懈反。垢,苦豆反。司馬崔云:解垢,隔角也。或云,詭曲之辭。」 從《集韻》和《經典釋文》音注可知「解垢」是雙聲詞。《廣韻》「解」字沒有「解 垢」這種音義,但是禡韻「枯駕切」下「 」字釋義為「 詬,巧言才也。」「詬」 讀「苦候切」,與「 」雙聲,釋義為「罵,又巧言。」由於「 詬」的「巧言」 和《集韻》《經典釋文》「解垢」的「詭曲之辭」語義非常接近,頗令人懷疑《廣 韻》的「 詬」可能便相當於《集韻》和《經典釋文》的「解垢」。只要求音節之 間雙聲或疊韻而不要求寫法固定(例如「逍遙」《說文解字》便作「消搖」),語義 上又容許有主觀認知上些微不同的解釋,這都是連綿詞的特徵,因此這可以幫助 我們判斷「 詬」和「解垢」都是連綿詞,而且可能是同一個連綿詞。「解垢」既 為連綿詞,從連綿詞的性質來看,「解垢」與「解」之間沒有語義上必然的關係, 因此本文探討「解」的音義,將不包括「解垢」的用法。 除《廣韻》《集韻》所蒐羅的各種人、獸、地名外,《爾雅》〈釋獸〉另有關於麇 的足跡曰「解」的記載。這些名稱和「解」的語義內涵沒有直接必然的關係。去掉 這些音義資料,《廣韻》《集韻》所記錄的異讀同為四種,各讀之下的釋義,二書略 有出入。例如第一種讀法下,《廣韻》有「散也」一義,《集韻》則無;第二種和第 四種讀法下,《集韻》都有「散也」一義,《廣韻》則無。這個現象可能因兩書所收 音義互有詳略而造成。取其聯集,北宋時期韻書所錄「解」的音義如下: (一) 見母上聲:判也。講也。說也。脫也。散也。 (二) 匣母上聲:曉也。散也。

4 《集韻》「說文怠也」收在「懈」字下,「公舍」收在「廨」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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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64 (三) 見母去聲:懶也。怠也。除也。一曰聞上也。公舍。 (四) 匣母去聲5:曲解。散也。 古漢語利用聲調或清濁聲母之異來表現形態變化的事實,很早便為學者所注 意。周祖謨曾指出,古漢語除利用聲調別義外,形態變化的類型之一是利用聲母 的變化來改變詞的文法地位或意義。該文列舉數十例為證,「解」為其中之一: 解,釋也,古買切。見母。既釋曰解,胡買切。匣母。 案易解卦,釋文: 「解音蟹,」孔疏云:「解有兩音:一音古買反,一音胡買反。解見母。 謂解難之初,解匣母。謂既解之後。」(周祖謨1966:116) 此處引述的兩種音讀,相當於上文分析的第 (一) (二) 兩類,具有聲母清濁交替的 關係。6 梅祖麟先生分析這類清濁交替的形態變化,清音聲母是他動詞,濁音聲母 是自動詞或形容詞,也有既事式的意味(梅祖麟1988:175-176)。 上文所列的 (三) (四) 類用法,也有清濁聲母的差異,(三) (四) 與 (一) (二) 之間,則有去聲與上聲的差異。它們在構詞上有無關係﹖周法高先生分析用音變 區別詞類的做法共有八種類型,其中第七種為「去聲或濁聲母的形式為既事式」, 以周祖謨提出的「解」例說明濁音聲母是既事式,但對於「解」的去聲讀是否與 上聲讀有關,則並未說明(周法高1962:38-86)。本文根據文獻用例分析這幾種音 義,了解到它們在構詞上可能都有關係,自動詞除了利用匣母上聲讀來表現外, 也有見母去聲和匣母去聲的讀法。 《廣韻》《集韻》所收,為宋代以前「解」的音義記錄。在《廣韻》《集韻》 成書前,文獻所見,「解」已經有情態詞用法,但韻書釋義只有「曉也」一項與情 態詞所表語義勉強接近,而這個「曉也」語義過簡,它除了動詞「了解」之義外, 是否也含有情態用法,其實不能確知。晚至清代,《康熙字典》也沒有登錄情態詞 用法。現代辭典,以中華書局所出《辭海》為例,雖錄有語詞近代發展的新用法, 於「解」字情態詞用法,則亦付之闕如,只有《大漢和辭典》有一條簡單的記錄。 凡此所見,大概因為「解」的情態詞用法多半見於方言或通俗口語中,不登大雅

5 四讀之間的差異在聲母有見匣清濁之異,及聲調有上去之別。此處逕以聲母及聲調的對比表之。 6 梅祖麟先生觀察由清濁聲母交替而形成的構詞法中,聲母的交替有幫:並、端:定、知:澄、章: 禪、見:群、見:匣等幾種類型。這些交替除見:匣之外,交替的雙方都只有清濁之異,成阻的方 式則都相同。準此以觀,與清塞音見母k- 交替的應是濁塞音 g-,而非濁擦音 ƒ-,因之可判斷匣母 在上古讀 *g- 而非 *ƒ-,如此才能與見母具有清濁塞音交替的關係(梅祖麟 1988:17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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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65 之堂,因此字書不予收錄。 近人針對各種白話文獻所見特殊語詞,編有各式語詞匯釋,以補傳統字書之 不足。其中張相《詩詞曲語辭匯釋》匯集解釋唐宋金元明詩詞曲中特殊語詞的用 法,列有「解」字作「會也」「得也」「能也」的義項,與《朱子語類》「解」字情 態詞用法可互相參照。 總結韻書的音義記錄,若不計「解垢」及人物地名這類語詞,「解」共有四種 音讀,若干種義項。這四種音讀遠在《廣韻》以前便已形成,《康熙字典》及現代 辭典所錄,仍不出這四讀之外。「解」字如此複雜的音讀是六朝以前因語義多樣而 產生的音讀紛歧,中古以後沒有以音別義的做法7,因此雖然後世在語義用法上還 有新的發展變化,並沒有再產生新的音讀,只有因歷史音變而反映的語音之異。

3. 「解」的音義及語法性質分析

文獻中常見的「解」字用法,本節為敘述方便,分八項討論。這些用法之間, 語義引申發展的脈絡大多清晰可見,其中半數早見於先秦以前,顯示「解」這個 語詞在先秦以前便已經過幾個階段的語法發展。要區分「解」的用法之異,我們 可以根據「主事者」、「受事者」、「工具」、「方向」、以及「動作」(他動詞)或「狀 態」(自動詞)的動詞性質之分為要素,對它做語義徵性的區別,並藉以說明語義 變化的實質內涵。

3.1 義項 (一) 用有形的工具使具體的物分開

根據《說文解字》,「解」的本義是「判也。從刀判牛角,會意。」商承祚根 據甲骨文字形從兩手,認為「解」原來應該是用兩手分解牛角的意思,後來兩手 之形省為一手,遂與刀形相混(于省吾1996:1874)。從甲骨文字形來看,這個「解」 的語義是利用兩手為工具,使受事者牛角分開。 若不是出現在有語境可資說明的詞彙或句子結構中,單獨一個「解」字字形, 其實不一定能看出它是他動詞或自動詞。作為表義文字,用兩手分解牛角的字形 可以是手在動作的他動的性質,也不妨藉這樣的字形說明分解的狀態,表達解後 形體散開的概念。從先秦文獻「解」字出現的語境來看,當時的「解」便有他動 與自動兩種不同的用法,至於他動義與自動義何者在前,恐怕很難說。六朝經師

7 根據梅祖麟先生的看法,四聲別義的形態變化到了六朝便已消亡(梅祖麟 198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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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66 以他動詞讀如字,似乎表示他們認為他動義在前。 從甲骨文字形顯示的語義發展而下,許多先秦文獻的「解」已經不用來表示 分解牛角,也不是用兩隻手。例如: (1) 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左傳宣公4 年)《經典釋文》曰「解如字, 又音蟹。」 (2)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莊子養生主) 例 (1) 分解的不是牛角,例 (2) 庖丁是用刀宰殺牛體,這樣的「解」只表示用利 刃分剖生物體。這兩個句子的「解」是他動詞,後接賓語。例 (1) 的「解」,《經 典釋文》讀如字,即見母上聲;又有經師讀為匣母上聲「蟹」,陸德明並錄,其義 難解。例 (2) 的「解」,《經典釋文》不注音切,顯示應讀如字。從《集韻》記錄 來看,這樣的「解」也讀為見母上聲。 在文獻中還看到這樣的他動詞「解」,賓語可以前置,例如: (3) 殺于廟門西,主人不視豚解。(儀禮士虞)《注》曰「豚解,解前後脛脊脅而 已。孰乃體解,升於鼎也。」 從鄭玄的《注》來看,鄭玄所讀「豚解」的「解」語義是他動詞的「判也」。他動 詞的賓語前置,「豚解」意為「豚被解」。《儀禮》〈既夕〉中也有「豚解」一語, 結構不同: (4) 豕亦如之,豚解無腸胃。(儀禮既夕)《注》曰「豚解,解之如解豚,亦前肩後 肫脊脅而已。無腸胃者,君子不食溷腴。」 這段話是說「像解豚一樣的解豕」。「豚解」的「豚」不是賓語,而是狀語。這種 結構的「解」,從鄭玄的「解之如解豚」來看,也還是他動詞「判也」的意思。 蔣紹愚先生提到在「反賓為主」的格式中,動詞後面不再帶賓語,所以古人 把這種「解」不看作一種動作,而看作一種狀態,表示狀態的就是自動詞(蔣紹 愚1996)。《儀禮》的這兩個「豚解」,鄭玄理解為他動詞,《經典釋文》沒有特別 注出音切,顯示六朝經師也讀為他動詞。由此看來,在「反賓為主」的格式中, 賓語後的動詞除了可以是自動詞外,也可以是他動詞。 這類他動詞的用例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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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67 (5) 公怒,以斗摮而殺之,支解將使我棄之。(公羊傳宣公 6 年) (6) 雖體解吾猶未變兮,豈余心之可懲。(楚辭離騷)《章句》引五臣云「言我 執忠貞之心,雖遭支解,亦不能變於我心,更何所懼。」《補注》曰「解,古蟹切。」 例 (5) 主語是主事者「公」,賓語是受事者「我」,「支」是狀語,說明「解」的方 式是將四肢拆解分開。這樣的「解」為他動詞。《釋文》未注音切,應該也讀為他 動詞。例 (6) 由《章句》所引「雖遭支解」來看,「體解」可能與「支解」結構相 同,「體」為狀語,說明「解」的方式是將肢體拆解分開;也可能「體」只是前置 賓語,說明身體被分割。兩種結構的「解」都是他動詞。《補注》「解」讀為見母 上聲,顯然也讀為他動詞。 有時雖不是分剖生物體,但也可以運用來達到一種修辭上生動的效果,如: (7) 晉文公解曹地以分諸侯。(國語魯語)《注》「解,削也。」 從韋昭注為「削也」來看,韋昭的語感中,例 (7)「解」的工具還是利刃這類東西。 土地而能用利刃分割,顯然是修辭上比喻的用法,說晉文公像拿一把刀切割曹地。 這種修辭上比喻的用法,是語義引申變化的發端。 「解」的「分剖生物體」用法,今天在共同語裡只固結在複合詞如「解剖」 中。單音詞形式的這種用法在《朱子語類》中還可見到,不過就書中記錄所及, 只出現在有限的襲用舊語的環境中,例如: (8) 莊子說,庖丁解牛神妙,然才到那族,必心怵然為之一動,然後解去。 (卷140‧論文下‧3327 頁)8 「庖丁解牛」見於《莊子》〈養生主〉,《朱子語類》此處是襲用舊語。遍檢《朱子 語類》,「解」作為「用刀剖開生物體」之義而不出現在成語中,只有上引例 (8) 「然後解去」一處。我們不知道朱子的語言是否已經不用單音詞「解」表示「分 剖生物體」,可知的是「然後解去」的用法在書中只是孤例,它的語氣又承前「庖 丁解牛」而來,像是襲用舊語的做法。《朱子語類》如果反映了閩地的語言現象, 則今天閩語沒有以「解」作為「用刀剖開生物體」的用法,可說正是其來有自。 今天西南官話、中原官話、晉語、吳語有「解板子」這類說法,音讀為見母

8 本文除利用中研院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檢索《朱子語類》語料外,並參照中華書局王星賢點校的標 點本,及明成化九年刊刻的影印本。引文頁碼係據標點本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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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68 上聲所反映的各方言讀音,表「用鋸子鋸開木板」的意思。西南官話還把鋸子叫 做「解鋸」,吳語把鋸子叫做「解子」、剖木板的工匠叫做「解匠」(許寶華等 1999:6643-6645)。「解板子」「解匠」這類用法的「解」,所用工具還是利刃這類東 西,但受事者已經不是生物體,應是從本義進一步引申的用法。 上引諸例分解的受事者都是完整的物體。受事者稍作放寬,「解」也可以用來 把組合的物體拆開。《朱子語類》便有用單音詞「解」表示「拆解物體」的用法: (9) 「渙其群」,言散小群做大群,如將小物事幾把解來合做一大把。(卷 73‧易 9‧渙‧1865 頁) 「將小物事幾把解來合做一大把」說的是將幾把小東西拆開而合為一大把,其中 「來」不帶詞彙意義,是表示動作完成的語法詞。根據語法史知識來看,表示「曾 經」的事態助詞「來」產生的時間可能在初唐前後,到晚唐五代時才廣泛使用(曹 廣順 1995:97-103),可知例 (9) 這個句子帶了新興的助詞,是個白話文句式,這 時的「解」還具有生命力,才會和新興的助詞結合出現。 今天共同語有「解釦子」的說法,和例 (9) 相似。閩東方言表示解繩之義說 的是「解敨」(許寶華等 1999:6645),「解敨」是同義並列複合詞,「解」「敨」都 是拆開的意思。這類動詞的受事者都是有形的被束紮的物體,工具不是利刃,但 仍為有形的雙手。「庖丁解牛」的「分剖」之義是把一個整體的東西切割開,「解 釦子」的「拆解」是把結合的東西拆開,使恢復原來分離的狀態。從「分剖」到 「拆解」,這樣的語義變化,關鍵在受事者的性質發生了變化。 語言中另有同樣寫為「解」的匣母去聲一讀,表示「分開」,詞性為自動詞, 不帶賓語。例如: (10)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而芒刃不頓者,所排擊剝割,皆眾理解也。至 於髖髀之所,非斤則斧。(漢書賈誼列傳)《注》曰「解,支節也。音胡懈反。」 《補注》「理,肌肉也。說文『解,判也』。眾理解謂其肌肉易解判處,顏說非。」 (11) 批大郤,道大窾。(莊子養生主)《注》「節解窾空,就導令殊。」《釋文》「節 解,戶賣反。」《疏》「骨節空處,就導令殊,亦猶學人以有資空,將空導有。」 例 (10)「皆眾理解也」顏師古讀為匣母去聲,釋為「支節」,與例 (11)《釋文》對 「節解」的讀法相同。王先謙以顏說為非,認為「解」應是「判也」之意。從兩 家注文來看,顏師古應是以「解」為自動詞,王先謙應是讀「解」為見母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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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69 他動詞。這段話顏師古理解為「所以能夠芒刃不頓,是因為所排擊剝割的肌肉都 迎刃而分開,因此不會傷到刀刃。如果是髖髀這類大骨,就須用到斤斧了。」王 先謙讀為他動詞,理解為「所排擊剝割的肌肉都容易被分解,因此不會傷到刀刃。」 王先謙評「顏說非」,恐怕未必。說肌肉迎刃而分開(自動詞),或說肌肉容易被 分解(他動詞),基本上意思都一樣,要判斷是自動詞或他動詞,應該就句子結構 本身來看。王先謙將「解」讀為他動詞,「解」的主語是肌肉,說肌肉在做「解」 的動作,或說肌肉被「解」,都並不符合上下文意,因此王先謙需要增字解經,說 肌肉「容易」被分解。顏師古讀為自動詞,「解」在說明肌肉面對刀刃的狀態,這 個講法事實上才符合文意。 例 (11)「節解窾空,就導令殊」說的是庖丁的刀刃游於骨節之間的空隙,使 骨節分撥而開。郭象「節解窾空」的「節解」作為主語,「窾空」為謂語。「節解」 再予分析,「解」是刀刃靠近時骨節分開的狀態,「節解」也是主謂結構,在「節 解窾空」中作為主語。「解」這樣的自動詞用法,《釋文》讀為匣母去聲。例 (10) (11) 這一類用法反映到韻書,應該就是上一節第四類的「散也」一義。 「解」的這種音義用法,也見於《周禮》〈考工記〉「弓人」的「茭解」一語: (12) 今夫茭解中有變焉,故挍。《注》「玄謂茭讀如齊人名手足掔為骹之骹。茭解,謂 接中也。」《釋文》「解,戶賣反。」《疏》「言茭解中,謂弓隈與弓簫角接之處。」「時齊 人有名手足節掔間為茭,取弓隈與簫角相接名茭也。」 孫詒讓《周禮正義》引「輪人」《注》「人脛近足者細於股,謂之骹」,謂「弓臂兩 耑與簫相接處微細,故取骹以為名。」「云茭解謂接中也者,謂簫與隈相接之縫際。」 「簫」是弓的兩頭,因為像排簫的外管,所以取名為「簫」。「隈」則是弓彎曲的 地方。「茭解」指的是弓隈與弓簫相接的縫際,所以鄭玄說是「接中」,這和「節 解」指骨節相接中間的空隙,所指相似,都是可以用工具使之分開的地方。 綜合本項所述,義項 (一) 的「解」有他動詞和自動詞兩種用法,分別讀為見 母上聲和匣母去聲。

3.2 義項 (二) 用無形的力量使事物分開

從「解」的「用兩手分解牛角」義出發來看,義項 (一) 諸多例句的「解」都 已經在語義上有了變化,不過都還是用有形的工具分開具體的物體。本項 (二) 所 論的「解」,工具都是無形的力量,受事者多半是抽象的事物。義項 (一) (二)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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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70 動作後都只是分開,而非從主體脫去,不帶離心的方向。語言中如 (二) 這樣的概 念與 (一) 相當接近,古人也寫為「解」,這應當是由 (一) 引申出來的用法。 這類用法例如: (13) 東風解凍,蟄蟲始振。(禮記月令) (14) 信不可知,義無所立,四方諸侯,其誰不解體。(左傳成公8 年)《疏》 「謂事晉之心皆疏慢也。」 據《說文解字》,「凍」是「冰也」。例 (13)「東風解凍」是說東風利用溫暖的空氣 把凝結的冰溶開了,「凍」這個賓語是具體的物,「解」是他動詞。例 (14)「其誰 不解體」是說四方諸侯本來在晉的號召下成為一體,現在由於疏慢,這個團體就 要拆夥散開了。由於「解」後有賓語「體」,顯示「解」是他動詞。這類用法應相 當於韻書見母上聲讀下的「散也」一義。 「用無形的力量使事物分開」也可以有自動詞的用法,例如: (15)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周易 解卦)《注》曰「天地否結則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 (16) 秦之積衰,天下土崩瓦解,雖有周旦之材,無所復陳其巧,而以責 一日之孤,誤哉。(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曰「言秦國敗壞,若 屋宇崩穨,眾瓦解散也。」 (17) 無南無北,奭然四解,瀹於不測。無東無西,始於玄冥,反於大通。 (莊子秋水)《釋文》「解,戶買反。」《疏》「四方八極,奭然無礙,此智隱沒,不可 測量,始於玄極而其道杳冥,反於域中而大通於物也。」 例 (15) 的「天地解」,《注》解為「天地交通感散」之意,和「天地否結」相對, 說明天地分開而能交通的狀態。例 (16)「土崩瓦解」說明「天下」的狀態,「崩」 「解」又說明「土」「瓦」的狀態。例 (17)「奭然四解」說明因分解散開而達到無 礙的境界。這些「解」都是自動詞的性質。例 (17) 所見,陸德明讀為匣母上聲。 「解」是他動詞或自動詞,依文章脈絡看,有時兩可: (18) 有虞氏未施信於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於民而民敬之。……殷 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會而民始疑。苟無禮義忠信誠愨之心以蒞 之,雖固結之,民其不解乎。(禮記檀弓下)《釋文》曰「佳買反,舊胡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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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71 反。」《正義》曰「人君之身誠無禮義忠信誠實質愨之心以臨化之,雖以言辭誓令堅固結 之,民其不解散離貳乎。言當解散離貳也。」 (19) 蒙驁敗,解而去。(史記秦本紀) 例 (18)「解」字陸德明讀為見母上聲,而原來有人讀為匣母上聲。換言之,陸德 明以此為他動詞,有人以此為自動詞。孔穎達謂「民其不解散離貳乎」,「解」字 作他動詞、自動詞都說得通。若為他動詞,「解」後省略了賓語;若為自動詞,「解」 後面不帶賓語。 這一段話「解」是他動詞或自動詞,要看讀者如何理解「民」的自主性。這 一段話,居位者「蒞之」「結之」,「蒞」「結」是他動詞,後面帶賓語「之」;「解」 承「結」而來,「民其不解乎」可以讀為「民其不解之乎」,表示「人民難道不會 把這個凝聚的團體解散而離心離德嗎﹖」這樣的理解,「民」有意識的在決定自己 的前途,「解」是他動詞,賓語「之」省略了。陸德明的理解屬這一類,因此讀「佳 買反」。舊讀「胡買反」,是因為將這段話理解為「人民難道不會分崩離析嗎﹖」 只在說明狀態,不在表現人民的意志。我們從前面的「民信之」「民敬之」「民始 畔」「民始疑」來看,將「解」讀為他動詞應該比較符合文章的脈絡。 例 (19)「解」字未見音注,若讀如字,則「解」是他動詞,「解而去」說的是 大將軍蒙驁解散大軍而去。但這個句子其實也可以將「解」理解為自動詞,如此 則「解而去」說的是大軍四散而去。若屬前者,則秦軍雖敗,紀律還在,是由蒙 驁將軍下令而才解散;若屬後者,則秦軍自動潰散而去,其兵敗如山倒的慘狀, 與前者大有不同。 不論「解」在這兩段文章中該當何讀,從例 (18)《經典釋文》的音注來看, 可以知道表「分解散開」的「解」可以有他動詞和自動詞兩種性質,分別讀為見 母上聲和匣母上聲。這種用法在字書上最早的記錄大概是魏《廣雅》〈釋詁三〉 「解,散也」,不過我們無法知道《廣雅》記錄的是他動詞或自動詞。《廣韻》「散 也」之義讀見母上聲,而《集韻》「散也」讀匣母上聲,這是因為原本「散也」他 動與自動的差異利用不同的音讀區別,《廣韻》記錄的是他動詞,而《集韻》記錄 的是自動詞,各記其一,因此形成韻書記錄不一致的現象。 時至今日,一般不再利用音讀表現 (一) (二) 兩種義項自動、他動的區別,而 南宋時的《朱子語類》仍然謹守這個規矩: (20) 「『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非特善問,讀書求 義理之法皆然。置其難處,先理會其易處;易處通,則堅節自迎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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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72 而解矣。若先其難者,則刃頓斧傷,而木終不可攻,縱使能攻,而 費工竭力,無自然相說而解之功,終亦無益於事也。」問:「『相說 而解』,古注『說』音悅,『解』音佳買反。」曰:「說,只當如字; 而解音蟹。蓋義理相說之久,其難處自然觸發解散也。」(卷87‧ 禮4‧小戴禮‧2252 頁) 朱子認為「迎刃而解」「相說而解」「難處自然觸發解散」的「解」讀同匣母上聲 的「蟹」,這種音義同於《集韻》「散也」的記錄。從語義上來看,「迎刃而解」的 主語是受事者。這是說受事者面對「刃」而離散分開,並不是說主事者拿刀分剖 而開。關鍵處在「迎」字。「迎」是面對,只有受事者才能「迎刃而解」,主事者 無法「迎刃而解」。因此在利用清濁聲母區別語義的時代裡,這個自動詞「解」應 該讀匣母上聲。9 以今天共同語「解凍」「解體」「瓦解」「迎刃而解」都讀為ㄐㄧㄝˇ來看,這 是以見母上聲一讀兼表他動(「解凍」「解體」)與自動(「瓦解」「迎刃而解」),不 再利用音變區別語義。梅祖麟先生指出以音變別義的做法到了六朝時已趨消亡(梅 祖麟1988:178),朱子根據先儒音注的區別,仍然謹守以音別義的規矩,將自動詞 的「解」讀為匣母上聲。

3.3 義項 (三) 除去、免去、脫落、懈怠

義項 (三) 與 (一) (二) 之異在於 (一) (二) 是本來一體的東西不再是一體, (三) 則是本來附在主體上的東西不再與主體結合為一,從主體脫去。兩者的差異 在於「方向」這個徵性不同,(一) (二) 只是分開,不帶離心的方向;(三) 則是去 除之意,帶有離心的方向。例如:

9 《朱子語類》卷 87,2251 頁另有相關而略為不同的記錄: 問「善問者如攻堅木」一段。曰:「此說最好。若先其難者,理會不得,更進步不去。須先 其易者,難處且放下,少間見多了,自然相證而解。『說』字,人以為『悅』,恐只是『說』 字。說,證之義也。『解物為解,自解釋為解。』恐是相證而曉解。」 本段朱子以「相說而解」的「解」為「曉解、曉悟」之義。此說與例句 (20) 不同,可能是在不同 場合說的兩段話,但仍以「解」為自動詞。「解物」是他動詞,應讀見母上聲;「自解釋為解」是自 動詞,應讀匣母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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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73 (21) 解屨不敢當階。(禮記曲禮)《正義》曰「解,脫也。屨既不上於堂,故解之於階 下也。謂脫為解者,案〈內則〉云:屨著綦。鄭云:綦,履繫也。…今云解屨是解繫也。」 (22) 司馬正命退楅解綱,小臣師退楅,巾車量人解左下綱。(儀禮大射) 《注》曰「解,猶釋也。」 (23) 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酈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 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史記高祖本紀) 這三個例子的「解」都是「除去、脫去」的意思,這樣的概念與義項 (一) 有關。 從例 (21) 來看,脫鞋要先打開連結的鞋帶,因此脫鞋才會稱為「解屨」;例 (22) 要 脫下大繩之前,必先打開繩結;例 (23) 要「解縱所送徒」,必先打開桎梏才能除 去,縱令離去。連結的事物必先分開而後可以脫去,因此義項 (三) 應該在 (一) 之後才邏輯產生。 在兩漢以前,「解」不但如上引三例用來表除去具體的物體,還可以表免去抽 象的事物。例如: (24) 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孟子萬章上) (25)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周易解卦)《正義》曰「遇險不動, 無由解難,動在險中,亦未能免咎;今動於險外,即見免說於險,所以為解也。」 (26) 周知其不可解,必入於秦,此為秦取周之精者也。(史記周本紀)《正 義》「解音紀買反。代言周若知楚疑親秦,其計定不可解免,周必親於秦也。是為秦取周 精妙之計。」 (24)-(26) 三例「解」表除去抽象的事物。從「解」的本義來看,除去抽象的事物 較之除去具體的物體,離本義愈來愈遠,應是再進一步引申的用法。 (21)-(26) 諸例「解」為他動詞性質,帶賓語,讀見母上聲。《廣韻》見母上聲 有釋義「脫也」,應即相當於此類用法。賓語可以前置,如例 (26) 賓語「其」前 置。賓語也可省略,如例 (23)。賓語若是抽象的事物,工具便是無形的力量,如 例 (24)-(26)。賓語若是具體的事物,工具往往也是具體的,如例 (21)-(23)。 《朱子語類》中,這類用法例如: (27) 但古人上巳袚褉,只是盥濯手足,不是解衣浴也。(卷 40‧論語 22‧先進篇下‧1026 頁) (28) 曰:「是機枸子,建陽謂之『皆拱子』,俗謂之『癩漢指頭』,味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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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74 解酒毒。有人家酒房一柱是此木,而醞酒不成。」(卷81‧詩 2‧南 有嘉魚‧2121 頁) 例 (27) 用連接詞「但」表示「不過」,又用「只是」、「不是」,這都具有白話文的 特徵,不過夾雜了文言的判斷句助詞「也」。由於例 (27) 文白夾雜,很難說這裡 的「解」究竟是襲用的舊語彙或者是口語中實際使用的語彙。例 (28) 全段在談論 當時建陽地方的瑣事,又用到繫詞「是」,這段話可能相當接近白話,由此我們或 許可以懷疑作「除去」義的「解」在當時還是一個口語語彙。 事實上例 (27) 和例 (28) 情況有些不同,例 (27)「解」的是具體的衣服,例 (28)「解」的是抽象的酒毒。在《朱子語類》中,脫衣服的動作主要用「脫」字, 例如: (29) 曰:「……子路譬如脫得上面兩件鏖糟底衣服了,顏子又脫得那近裡 面底衣服了,聖人則和那裡面貼肉底汗衫都脫得赤骨立了。」(卷 29‧論語 11‧公冶長下‧754 頁) 例 (29) 用助詞「了」「底」,「和」字又有「連--都--」的用法,這些都是白話文的 特徵。比較例 (27) 和例 (29),我們懷疑例 (27) 的「解衣」是文言說法,朱子當 時口語中表示脫衣服鞋襪的動詞應該是「脫」。 以今天的閩語來說,脫衣服鞋襪的動作用「褪」,除抽象的毒性或藥性還用 「解」。例如閩南泉系方言可以用白話層音讀說:

(30) tshai3 thau5 µe6 kµe2 io/8 a2。「菜頭解解藥囝」(蘿蔔會消除藥性)10 例 (30) 說的是蘿蔔具有會使藥性解消的特性。第一個「解」是助動詞(詳見下文 3.8),第二個「解」是表示「除去」義的他動詞,賓語是「藥囝」。這類用法也可 以出之以文讀層音讀,例如「解毒」kai2 tçk8 意指去除毒素。這樣的「解」後面 也可以不接賓語,例如:

(31) tsiu2 i2 kiN1 kai2 tiau7 a0。「酒已經解掉矣」(酒已經戒掉了)

10 本文以數字 1、2、3、4、5、6、7、8 分別代表陰平、陰上、陰去、陰入、陽平、陽上、陽去、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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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75 例 (31) 的「解」一般或以為「改」、或以為「戒」,恐怕並不對。「改」誠然也讀 為 kai2,但語義為「更改」,和「除去」義並不相同;「戒」的語義和「除去」義 或許相通,但讀為kai3 而非 kai2。 今天共同語「解」也有「除去」的用法,多半結合為複音詞如「解除」、「解 圍」、「解熱鎮痛」等,大多用在抽象的事物上,讀為見母上聲ㄐㄧㄝˇ。不過在 「小便」「大便」的用法上,「解」可以單獨使用,說「解不出來」。見於《漢語方 言大詞典》所載,西南官話有「解小」(小便)、吳語有「解尿」(拉尿)這類用法 (許寶華等 1999:6644)。「解小」「解尿」的「解」應該是「除去」之義,閩南語 「小便」叫做「放尿」paN3 dzio7,就構詞的平行性來看,可知這個「解」是「排 放、排除、除去」的意思。 根據文獻來看,與「除去」義「解」相關的自動詞,有兩種音讀用法。第一 種讀匣母上聲,表示既解之後脫落或舒緩的狀態。例如: (32) 鹿角解,蟬始鳴,半夏生,木堇榮。(禮記月令)《釋文》「解,戶買反。」 《釋文》「解」讀匣母上聲,為自動詞用法,表示鹿角既解之後脫落的狀態。 《周易》解卦卦名,《注》認為是他動詞,《疏》認為是自動詞: (33) 解,利西南。(周易解卦)《注》曰「西南,眾也。解難濟險,利施於眾。」《疏》 曰「解者,卦名也。然解有兩音,一音古買反,一音胡買反。解謂解難之初,解謂既解 之後。彖稱動而免乎險,明解眾難之時,故先儒皆讀為解。序卦云,物不可以終難,故 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然則解者,險難解釋,物情舒緩,故為解也。解利西南者,西 南坤位,坤是眾也。施解於眾,則所濟者弘,故曰解利西南也。 (34) 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 失,故受之以損。(周易序卦) 《周易》解卦卦名之義,《注》理解為他動詞,因此「解」後有賓語「難」,與「濟 險」並列;《疏》則根據序卦之意,主張解卦之「解」應理解為自動詞,是既解之 後物情舒緩的狀態。見母上聲「古買反」和匣母上聲「胡買反」正分別為他動詞 和自動詞的音讀。 《史記》〈封禪書〉有「形解」一語,六朝時候有「尸解」一語,「解」都是 「除去」義的自動詞,說明肉身形骸的狀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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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76 (35) 為方僊道,形解銷化,依於鬼神之事。(史記封禪書)《集解》注曰「尸 解也。」張晏曰「人老而解去,故骨如變化也。今山中有龍骨,世人謂之龍解骨化去也。」 (36) 後弟子夏榮言其尸解。(後漢書王和平傳)《注》曰「尸解者,言將登仙,假 託為尸以解化也。」 「形解」「尸解」是說臭皮囊脫落後登仙遠去,為主謂結構,與「鹿角解」相似。 據「鹿角解」《釋文》音注,這樣的「解」應讀匣母上聲。例 (35)「世人謂之龍解 骨化去也」的「解」則是他動詞,賓語為「骨」;「龍解骨」之後便是「骨解」的 狀態,「解」是自動詞。 這一類用法在今天共同語大體不用單音詞形式,只出現為複合詞形式如「解 脫」。今天共同語的「解脫」其實為自動詞性質,但是都讀為見母上聲ㄐㄧㄝˇ。 與「除去」義「解」相關的第二種自動詞用法讀見母去聲,這種用法見於先 秦文獻中有「解」「懈」兩種寫法,《經典釋文》都讀為見母去聲。例如: (37) 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禮記祭統)《釋文》曰「解,古賣反。」 《疏》曰「早夜不解倦。」 (38) 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孝經)《注》曰「懈,惰也。」《釋文》曰「佳 賣反。」 《孝經》所引詩句見於〈大雅〉〈烝民〉,又作「夙夜匪解」。《廣韻》卦韻「古隘 切」下,「解」「懈」同音,「懈」字釋義為「懶也,怠也」。《集韻》音義同此。 從語義上來看,「脫落、舒緩」是具體有形之物的脫落或抽象無形事物的舒緩 狀態,「懈怠」則是人的意志力緩解消除的狀態。由於「脫落、舒緩」和「懈怠」 的差異只在主語性質不同,可以看出它們的相關性,這應該是「解」字「除去」 義兩種不同的自動詞用法。「除去」義讀見母上聲,「脫落、舒緩」義讀匣母上聲, 「懈怠」義讀見母去聲,他動與自動之間有聲母清濁或上聲去聲的交替。 我們在周祖謨文中,除了看到古漢語某些語詞的自動和他動之間有清濁聲母 的交替外,還看到有些語詞的自動和他動之間有上聲去聲交替的現象。例如「或 默或語」的「語」讀上聲,為自動詞;「吾語女」讀去聲,為他動詞。「黨與」的 「與」讀上聲,為自動詞;「參與」讀去聲,為他動詞。「趨走」的「走」讀上聲, 為自動詞;「走山」(向山而去)讀去聲,為他動詞。「物自壞」的「毀」讀上聲, 為自動詞;「壞之」的「毀」讀去聲,為他動詞。「除之曰去」的「去」讀上聲, 為他動詞;「自離曰去」的「去」讀去聲,為自動詞。這五對例子中,以上聲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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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77 動詞、去聲為他動詞的有四對,以上聲為他動詞、去聲為自動詞的有一對。我們 或許無法解釋為何有些語詞以上聲為自動詞、以去聲為他動詞,有些詞卻反過來 以上聲為他動詞、以去聲為自動詞,但利用上聲、去聲之異區別自動和他動,則 是可以肯定的。這些例證說明了「解」「除去」義讀見母上聲、「懈怠」義讀見母 去聲,是古漢語一種語言派生的現象。 《說文解字》「解」「懈」二字並收,「解」為「判也」,「懈」為「怠也」。這 是因為「懈怠」義的「解」專指意志力的緩解消除,後來加了義符「心」,因而《說 文解字》也收有「懈」字,並有它的說解,後來「懈怠」義的「解」都寫為「懈」。 從《經典釋文》到《廣韻》《集韻》,「懈」都讀為見母去聲,今天共同語則讀 匣母的ㄒㄧㄝˋ。這個匣母的音讀起自何時,難以考察,不過我們知道朱子讀為 匣母上聲。匣母上聲反映到今天共同語便為ㄒㄧㄝˋ。試比較下引例 (39) 與上文 例 (33): (39) 問:「序卦中如所謂『緩必有所失』,似此等事,恐後人道不到。」 曰:「然。」問:「『緩』字,恐不是遲緩之『緩』,乃是懈怠之意, 故曰『解,緩也』。」曰:「緩,是散漫意。」問:「如縱弛之類?」 曰:「然。」(卷77‧易 13‧序卦‧1976 頁) 從例 (39) 可知朱子師生將「解者,緩也」讀為「懈怠」之義,從例 (33) 可知《周 易》孔《疏》讀「解者,緩也」的「解」為匣母上聲「胡買反」,而《朱子語類》 中未見朱子對此音讀持反對意見,顯然朱子是利用「胡買反」的音讀,讀為「懈 怠」之義,因此我們可以推測朱子當時便已經將「懈」讀為匣母上聲。

3.4 義項 (四) 官方送遣人物

《商君書》〈墾令〉篇有「高其解舍」一語,「解舍」指官方安置發派人員的 房舍。《玉篇》引晉左思《吳都賦》「解署棋布」,謂「解」為「署也」,讀為見母 去聲「古隘切」﹔《說文通訓定聲》則引作「廨署棋布」,注謂「藏官物曰公廨」。 《說文解字》無「廨」字,「廨」當是「解」的後起字,在「解」上加義符以表示 房舍。宋時《廣韻》《集韻》便作「廨」,與《玉篇》同讀見母去聲。 我們認為「解舍」「解署」是偏正結構,「解」為修飾語,說明中心語的房舍 用來安置官方發送或派駐的人員;「解」原來並不是官舍,不過這類語彙使用既久, 「解」逐漸可以單獨表示官舍,為辨義方便,後來再加義符「 」以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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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芳 278 字區別。 「解」所發送、派駐的對象,包括犯刑之人、僧尼、赴任官員、官餉錢糧等。 例如: (40) 尚書李韶奏:「使雖結案,處上廷尉,解送至省,及家人訴枉,尚書 納辭,連解下鞫,未檢遇宥者,不得為案成之獄。推之情理,謂崔 纂等議為允。」(魏書刑罰志) (41) 年常度僧,依限大州應百人者,州郡於前十日解送三百人,其中州 二百人,……。(魏書釋老志) (42) 天下之士,屏處山林,令監司守臣解送。(宋史選舉志) (43) 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與解發赴銓。(宋史職官志) (44) 前輩云,本朝稅輕於什一,也只是向時可恁地說,今何啻數倍!緣 上面自要許多用,而今縣中若省解些月樁,看州府不來打罵麼﹖某 在漳州解發銀子,折了星兩;運司來取,被某不能管得,判一箇『可 付一笑』字,聽他們自去理會。(朱子語類卷86‧禮 3‧周禮‧2220 頁) (45) 有一譬喻:如一箇人要打人,一人止之曰:「你不得打!才打他一拳, 我便解你去官裡治你。」又一人曰:「你未要打它。」此二者便是「克 己」與「不行」之分。(朱子語類卷44‧論語 26‧憲問篇‧1118 頁) (46) 苗傅并一姓張人,不記其名,乃教苗起事人,走至武夷新村,張諭 人捉之。…捉者即殺張。時韓世忠收范汝為,尚在建州。韓欲得苗, 而其人乃解送建守李。(朱子語類卷127‧本朝 1‧高宗朝‧3053 頁) 例 (40) (45) (46) 是發送犯人,例 (41) 是發送僧尼,例 (42) (43) 是發送赴任官 員,例 (44) 是發送銀兩。由於這些用法的語義核心在官方發送,因此我們認為與 「解」義項 (三) 相關,都有從本體脫離而去的意思。 唐代科舉有所謂解試之名,我們懷疑這是從「官方發送或派駐」的用法轉生 而來。南宋承用唐以來科舉的一些制度,由科舉衍生的一系列名稱,如「解頭」「解 元」等,在《朱子語類》中也就經常出現。例如: (47) 祖宗時有大朝會,如元正、冬至有之。天子被法服,群臣皆有其服。 籍溪在某州為解頭,亦嘗預元正朝班。(朱子語類卷91‧禮 8‧雜 儀‧2325 頁)

(19)

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79 (48) 李德遠侍郎在建昌作解元,做本強則精神折衝賦,其中一聯云:…… (朱子語類卷139‧論文上‧3323 頁) 由這類用法的「解」發展而下,後來成為官府的文書名稱。新校本《魏書》 便在〈刑罰志〉中說「解」為一種公文的形式。《大漢和辭典》收「解由」一詞, 釋為宋代官吏赴任時的公文證書。「解由」見於《癸辛雜識》: (49) 陳諤為學正滿替,往廉司取解由。……。(癸辛雜識) 「解由」是一種文書名稱,不過從構詞上來看,「解由」是偏正複合詞,「解」是 修飾語,說明「由」的性質。「解由」是發派赴任的憑藉或理由,也就是所謂官吏 赴任時的公文證書。 「解」之被視為一種公文形式,和「解(廨)」之被視為官舍,是異曲同工的 語言使用現象,它們原來應該都只是動詞「發派、派駐」,後來從「解由」「解舍」 這一類複合詞中,轉成名詞的用法,並且獨立出來。 「解舍」這類用法,據前引《玉篇》和《廣韻》《集韻》,讀為見母去聲,與 義項 (三)「懈怠」義音讀相同,都和「除去」義相關而有各自不同的用法。根據我 們的看法,「解送」「解由」和「解舍」語義相關,「解試」可能也由此而來,若 果如是,它們應該都承「解舍」的見母去聲讀,在今天共同語則應該讀為ㄐㄧㄝˋ。 《集韻》在見母去聲讀下有「除也。一曰聞上也。」的記錄。「聞上也」指的 是上聞天聽。上聞天聽的事包括派任官員、押送犯人、發送錢糧等等,在國家的 體制下,件件都是要向皇帝呈繳的國事。《集韻》「聞上也」反映的應該是義項 (四) 的用法。 「除也」與「一曰聞上也」,語義可能相關,也可能不同。《廣韻》在見母上 聲下有「脫也」,在見母去聲下有「除也」,可知這個「除也」和「脫也」不同。「脫 也」記錄的是義項 (三)「除去」「免去」的用法,我們懷疑這個「除也」反映的是 義項 (四),與義項 (三)「除去」義相關,利用上去聲調變化以表達「官方發送」 之義。

3.5 義項 (五) 用言語剖析說明事理

「解」還有用言語剖析說明事理的用法。先秦典籍所見如:

(20)

楊秀芳 280 (50) 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荀子非十二子)《注》「約,結也。解,說也。 謂其言幽隱閉結而不能自解說。解,佳買反。」 例 (50) 的「解」,楊倞《注》解為「說也」,與「幽隱而無說」相對為文。這類用 法與《禮記》〈經解〉篇名的「解」相同。《禮記》〈經解〉主要在分析六經之異, 孔穎達便認為〈經解〉的「解」是「分析之名」。這個「解說分析」之義,從「解」 字形顯示的本義來看,應該是由義項 (一) 引申而出的用法,它的語義核心仍然是 「分剖」,不過工具徵性改變為「言語」,受事者改變為抽象的「事理」。從「佳買 反」看,這樣的「解」讀為見母上聲,《廣韻》見母上聲一讀釋義便有「講也、說 也」的記錄。 「解析說明」義的「解」在《朱子語類》中常見,這應該是由於《朱子語類》 內容多在解析古籍義理的緣故。例如: (51) 問:「先生所解『盡其心者,知其性也』,正如云『得其民者,得其 心也』語意同。」(卷60‧孟子 10‧盡心上‧1423 頁) (52) 而今且去熟看那解,看得細字分曉了,便曉得大字,便與道理相近。 (卷14‧大學 1‧經上‧266 頁) 這類用法在《朱子語類》中也常見和其他動詞結合出現,如: (53) 下面方解說絜矩,而結之云:「此之謂絜矩之道。」蓋人心感發之同 如此,所以君子須用推絜矩之心以平天下,此幾多分曉!(卷16‧ 大學3‧傳十章釋治國平天下‧360 頁) (54) 今人知得此事,講解得這箇道理,皆知之之事。(卷 58‧孟子 8‧萬 章上‧1363 頁) (55) 解釋經義,須是實歷其事,方見著實。(卷 41‧論語 23‧顏淵篇 上‧1051 頁) (56) 諸家注解,其說雖有亂道,若內只有一說是時,亦須還它底是。(卷 78‧尚書 1‧綱領‧1986 頁) 「解說」「講解」「解釋」「注解」諸語在《朱子語類》中出現多次,它們應該已經 形成為複合詞。 這種用法在今天共同語多半出之以複合詞形式(如「解說」「講解」「解釋」

(21)

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81 「注解」),很少以單音詞形式出現。不過可以有「解數學題」的說法,可以說「解 得出來」、「解不出來」。「解數學題」是利用數學語言分析或計算數學的問題,這 樣的「解」可說是義項 (五) 的用法。 用言語剖析說明事理,還可以有「以說詞自求解免」的特殊含意。例如: (57) 燕人畔。王曰:「吾甚慚於孟子。」陳賈曰:「王無患焉。王自以為 與周公孰仁且智﹖」王曰:「惡!是何言也。」曰:「周公使管叔監 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 仁智周公未之盡也,而況於王乎!」賈請見而解之。趙岐《注》曰「賈 欲以此說孟子也。」孫奭《疏》曰「賈今請以此見孟子,為王解之。」見孟子,問曰: 「周公何人也﹖」曰:「古聖人也。」曰:「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 畔也。有諸﹖」曰:「然。」曰:「周公知其將畔而使之與﹖」曰:「不 知也。」「然則聖人且有過與﹖」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 之過,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 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 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為之辭。」(孟子公孫丑下)《注》曰「孟子 言此以譏賈不能匡君而欲以辭解之。」 這段文字的「賈請見而解之」,趙岐《注》說「賈欲以此說孟子也」,《疏》進一步 補充說陳賈的目的是「為王解之」。陳賈見了孟子後,逐步分析周公與王處境相似 之處,此即所謂「解之」的動作。在這剖析說明的動作背後,陳賈其實還有其他 動機,這可以從孟子所說的「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為之辭」以及趙岐《注》 所說的「譏賈不能匡君而欲以辭解之」得知。如果「解」只是單純的分析道理, 不應該會受到孟子的譏刺。因此說,這樣的「解」,除了分析道理,還藉分析道理 來解除燕王的罪責,開脫燕王的行為。 這樣的「說解」,常用來將行為合理化,作為名詞便是「說詞」或「藉口」之 義。例如: (58) 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左傳僖公 28 年) 《注》曰「以滅曹為解故。」《釋文》「解,戶賣反。注同。又古買反。」《會箋》曰「解 者,說釋晉侯之疾是曹先神為祟之義也。侯獳欲使晉侯復曹伯,因其病貨筮史,使之曰 以滅曹得病之說。」 (59) 船交海中,皆以風為解,曰未能至,望見之焉。(史記封禪書)《索隱》 引顧野王云「皆自解說,遇風不至也。」

(22)

楊秀芳 282 例 (58) (59) 的「解」都是「作為藉口的解說」,藉此以求免於罪責。例 (58) 陸德 明讀為「戶賣反」,《廣韻》匣母去聲有「曲解」一說,可能與此義相關,表示「曲 為之說解」。陸德明又錄「古買反」,這應該是「解說」義的音讀。或讀匣母去聲, 或讀見母上聲,可能和讀者對「解」的理解不同有關。 「解」在例 (50)-(56) 以及例 (57)-(59) 這兩組用法的差別,可以用「方向」 徵性的不同來解釋:如果只帶「分剖解析」的含意,不帶「去除」的含意,便只 單純表示「分析說明」;若帶「去除」的含意,便表示「分析說明後排除了需要分 析說明的因素」,有了「以說詞自求解免」的意思。 今天共同語「解釋」一詞還保有這兩種含意的差別,音讀不分,都讀為ㄐㄧ ㄝˇ,例如「讓我來解釋一下」可以表示只是單純的解釋說明,也可以表示「解 釋說明後排除了需要解釋說明的因素」。有意思的是,共同語相似詞「解說」「講 解」只有第一種含意,沒有第二種含意。由此可知,「解釋」一詞所以有第二種含 意的關鍵在「釋」而不在「解」。「釋」有「釋放、排除」之意,與例 (57)-(59)「解」 帶「去除」徵性的特點正相同,這一方面指出上文以「方向」徵性的不同來解釋 這兩種含意的差別是正確的做法,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解析說明」義發展至今, 在共同語裡,已經不帶「去除」的含意,因此只有「解釋」一詞還能保有這兩種 含意的差別,至於「解說」「講解」,已經無法表達第二種含意了。

3.6 義項 (六) 曉悟、了解

「解」表示「曉悟、了解」,可以說是義項 (五) 的既事式用法,因為事理剖 析清楚後可以產生「曉悟、了解」的結果。分剖物體為「解」,把事理剖析清楚也 是「解」;剖析清楚後,疑惑盡消便是「曉悟、了解」的「解」。「剖析事理」的「解」 是他動詞,「曉悟」的「解」是認知的狀態,是自動詞。在清濁別義的辦法下,「曉 悟」的「解」讀匣母上聲,《廣韻》《集韻》的音義記錄都一致。 《列子》〈黃帝〉篇有「解」作「曉悟」解的語料,如: (60) 太古神聖之人,備知萬物情態,悉解異類音聲。(列子黃帝) 不過《列子》一書多後人偽作,因此不能便說先秦已有這類用法。我們所見可信 的最早材料是東漢譯經,這表示「解」的「曉悟」義可能到了東漢時才發展出來。 先秦典籍中,表示「曉悟」之義多用「知」,東漢以後逐漸用「解」,造出「解悟」 「解知」等語。

(23)

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83 「曉悟」之義的「解」,用例如: (61) 當從是因緣阿難解知,為識因緣名字。(安世高譯佛說人本欲生經) 安世高是東漢譯經大家,所譯〈佛說一切流攝守因經〉又有「不知不解」這樣的 並列結構,「解」與「知」是同義詞。魏晉南北朝時,用例如: (62) 于時謝不即解阮語,重相咨盡。(世說新語文學) (63) 王武子善解馬性。嘗乘一馬,箸連錢障泥。前有水,終日不肯渡。 王云:「此必是惜障泥。」使人解去,便徑渡。(世說新語術解) (64) 太祖與韓遂、馬超戰渭南,問計於詡,對曰:離之而已。太祖曰: 解。(魏志賈詡傳)《注》「謂曉悟也。」 這種用法在性質上是自動詞,說明主語認知的狀態。例 (62)「解」後有「阮語」, 但「阮語」不是接受動作的賓語,而是主語中介賓結構的賓語,是介詞的涉及詞, 表示「對阮語不即解」(對阮光祿的話未立刻了解)。例 (63) 表示對馬性善能了 解,「馬性」也是主語中介賓結構的賓語。例 (64) 太祖表示他已經明白,說明的 是一種認知上的狀態,因此也是自動詞。 《朱子語類》中,這類用法極為常見,例如: (65) 問不疑誣金事。徐節孝以金還人。曰:「初也須與他至誠說是無,看 如何。他人解,便休;若是硬執,只得還他。若皆不與之解說,人 才誣便還,則是以不善與人而自為善,其心有病矣。」(卷135‧歷 代2‧3229 頁) 「他人解」是說誣人的人明白了被誣的人其實沒有拿錢,這個「解」是「曉悟」 的意思。「若皆不與之解說」的「解」則是分解說明的意思。在例句 (65) 中,「曉 悟」的「解」是自動詞,「若皆不與之解說」的「解」是他動詞。如例句 (65) 這 樣單以一個「解」作「曉悟」之義的用法,在今天的共同語已經見不到了。 「解」是自動詞「曉悟」義或他動詞「解析」義,可以根據句法結構和上下 文意判斷,例如:

(24)

楊秀芳 284 (66) 問:「看先生所解文字,略通大義,只是意味不如此浹洽。」曰:「只 要熟看。」又云:「且將正文熟誦,自然意義生。有所不解,因而記 錄,它日卻有反復。」(朱子語類卷113‧朱子 10‧訓門人 1‧2739 頁) 「看先生所解文字」的「解」出現在「所」後,後加賓語「文字」,可知是他動詞 「解析」之義。「且將正文熟誦,自然意義生。有所不解,因而記錄,它日卻有反 復」的「解」,從上下文意來看,則應該是自動詞「曉悟」義,才能承上啟下,接 下去進行記錄思考的讀書研究工夫。 在《朱子語類》中,「曉悟」義常見以「曉解」「解悟」等並列結構表現。例 如: (67) 葉公老成,必能曉解也。(朱子語類卷 43‧論語 25‧子路篇‧1106 頁) (68) 特其才高,凡接於見聞者莫不解悟,比之屢空者為有間矣。(朱子語 類卷39‧論語 21‧先進篇上‧1020 頁) 用這種並列結構可以避免與他動詞「解析」義混淆。《朱子語類》中,「曉解」「解 悟」出現多次,應該已經形成為複合詞。一般都說,複合詞的產生是為避免同音 的單音節詞發生語義混淆,事實上,在區別自動詞、他動詞上,複合詞的構成也 是很有效的辨異方法。 如上所述,今天共同語已經見不到單以一個「解」作「曉悟」之義的用法, 多以複合詞形式(如「了解」)表現,讀為見母上聲的ㄐㄧㄝˇ,而不是匣母的ㄒ ㄧㄝˋ。據《漢語方言大詞典》所載,今晉語還有以單音詞「解」表示「懂得、 理解」的用法,例如說「解開」(懂得)、「解不開」(不懂),而音讀正是「胡買切」 所反映的讀法(許寶華等1999:6643-6644)。今閩南方言則用文讀的複合詞「了解」 liau2 kai2 表示「曉悟」之義,這個「了解」的「解」與共同語一樣讀的是見母上 聲。另外閩南雖有讀為「胡買切」白話音的「解曉」e7/µe6 hiau2 11一詞,但不是 表「曉悟」的動詞,而是表「有能力做某件事」的助動詞(詳見下文3.8)。

11 古全濁上聲字在泉州讀第六(陽上)調,在漳州合流於第七(陽去)調。泉州和漳州的「解」字

(25)

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85

3.7 義項 (七) 行為上能夠做

表「曉悟」的「解」用在認知上,說明對道理有所認識。「解」還可以用在行 為上,說明有某方面的技能,表示「行為上能夠做」。例如: (69) 為人短陋,無風望,然好道術,妙解占候卜數。(晉書卷 95 藝術) (70) 師問:解何藝業﹖代宗曰:識山、識地、識字、解筭。(祖堂集卷 3 慧忠國師) 這樣的「解」是自動詞性質,後面接介賓結構的賓語「占候卜數」、「藝業」、「筭」, 表示對占候卜數、對算法這類「藝業」有這方面的知識或技能。 義項 (七) 和 (六) 差別在於介詞的涉及詞性質不同:義項 (六) 介詞的涉及 詞是用來了解的,例如關於道理、話語、性情等方面;義項 (七) 介詞的涉及詞是 用來從事的,例如關於技能等方面。所關涉對象性質不同,「解」便或表「認知上 曉悟」,或表「行為上有能力做」。 我們認為義項 (七) 來自義項 (六) 的擴大。也就是說,「曉悟」義作為「解析 說明」義的既事式,本來後面接關於道理、話語等這一類名詞組,後來限制逐漸 放寬,也後接關於技能等這一類名詞組,在這種語境中的「解」語義遂轉成「行 為上能夠做」。義項 (七) 由「曉悟」義轉生而出,離本義愈來愈遠,不過還是動 詞的性質,再進一步發展就虛化為義項 (八) 助動詞的性質。 《朱子語類》中,義項 (七) 這類用法如: (71) 氣稟所拘,只通得一路,極多樣:或厚於此而薄於彼,或通於彼而 塞於此。有人能盡通天下利害而不識義理,或工於百工技藝而不解 讀書。(卷4‧性理 1‧人物之性氣質之性‧75 頁) 例 (71) 多對偶句,「不識義理」與「不解讀書」相對,「識」與「解」都是自動詞, 「義理」與「讀書」都是介賓結構中介詞的涉及詞。「義理」是要認識的道理,「讀 書」是要從事的活動。「不解讀書」意為「不會讀書之事」、「沒有讀書這方面的技 能」,而不是「不了解讀書」;因為「讀書」是一種活動,活動是要進行的,而不 是要了解的。這樣的「解」為自動詞性質,說明關於行為能力的狀況。 今漢語方言中似乎只有閩語仍保留這類用法,例如閩南泉州方言可以說:

(26)

楊秀芳

286

(72) i1 µe6 iN1 bun5。「伊解英文」(他會英文)12 介詞的涉及詞也可以提到動詞之前,如:

(73) hun1 ia7 e7/µe6,tsiu2 ia7 e7/µe6。「薰也解,酒也解」(菸也能抽, 酒也能喝) 如例 (72) (73) 這樣的「解」是動詞的性質,說明主語具有某方面的技能。

3.8 義項 (八) 能夠、可以、會

義項 (八) 和義項 (七) 的差別在於義項 (七) 的「解」後接名詞組,義項 (八) 的「解」後接動詞組。「解」若出現在動詞組之前,這個結構的核心意義由後面的 主要動詞表現,「解」用來修飾主要動詞,成為表達情態的助動詞。在語義上,它 由「會某樣技術」變成「有能力做某件事」,前者還具有詞彙意義,後者只有表示 情態的語法意義。 這種用例最早大概見於六朝文獻中。六朝以前,漢語表達這類相似的情態多 半用「能」「得」(太田辰夫1987:186-188),唐以後各種白話文獻便常見用「解」 (梅祖麟2000)。例如: (74) 酒能袪百慮,菊解制頹齡。(陶淵明九日閒居) (75) 晉明帝解占塚宅,聞郭璞為人葬,帝微服往看。(世說新語術解) (76) 行者云:文字則不解讀,只解說義。(祖堂集卷 10 安國和尚) (77) 馬師云:汝解射不﹖對云:解射。馬師云:一箭射幾個﹖對曰:一 箭射一個。(祖堂集卷14 石鞏和尚) 孔穎達《禮記正義》雖不是白話文獻,也看得到這種用法: (78) 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及其久也,相說以解。不 善問者反此。(禮記學記)《疏》曰「不善問者反此者,若闇劣不解問之人,則與 能問者意反也。謂先問其難,心且不解,則答問之人不相喜說,義又不通也。故云反此 矣。」

12 例句轉引自王建設 1990。

(27)

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87 例 (74)「解制頹齡」和「能袪百慮」相對為文,說的是菊有這個能力讓陶淵明「制 頹齡」;例 (78)「闇劣不解問之人」與「能問者」相對為文,說的是能力上不會問 的人。例 (74)-(78)「解」都表示主語「有能力做某件事」。 唐代以後,出現了表示「形勢上能夠如何」的用法,例如: (79) 杷沙腳手鈍,誰使女解緣青冥。(韓愈月蝕) (80) 沉恨細思,不如桃杏,猶解嫁東風。(張先一叢花) 例 (79) 說的是「誰使汝得上青天」(張相 1945),例 (80) 說的是「不及桃杏,桃 杏還可以嫁東風」,兩個例句都在說客觀形勢上能夠如何的問題。比較起來,例 (74)-(78) 在談論主語內在能力的問題,例 (79) (80) 談論外在客觀形勢能夠如何的 問題。從「解」義項 (七) 發展而下,例 (79) (80) 較之例 (74)-(78) 距離本義愈 遠,應是「解」更為虛化的結果。 唐代以後還有表示「形勢上將如何」的用法,例如: (81) 無人解愛蕭條境,更遶衰叢一匝看。(白居易衰荷) (82) 貧賤常甘分,崇高不解諛。(梅堯臣聞高平公殂謝述哀感舊以助挽歌) 例 (81) 說的是沒有人會愛蕭條境,例 (82) 說的是崇高的人不會阿諛,這裡「解」 是在判斷或預測客觀的形勢,既不談主語的能力,也不是在談客觀形勢能夠如何 的問題。從「解」義項 (七) 發展而下,例 (81) (82) 已經沒有表示能力的意思, 甚至也沒有表示可能性的意思,應是語義更進一步虛化的結果。 《朱子語類》中,「解」的情態用法材料非常豐富,上述三種類型都有:

(甲) 有能力做某件事

(83) 問:「明善、擇善如何﹖」曰:「能擇,方能明。且如有五件好底物 事,有五件不好底物事,將來揀擇,方解理會得好底。不擇,如何 解明﹖」(卷5‧性理 2‧性情心意等名義‧86 頁) 例 (83) 說的是揀擇之後才能夠分辨好壞。「能擇,方能明」;不能擇,如何能分辨﹖ 本段是在談論主語是否能明善的問題。

(28)

楊秀芳 288

(乙) 形勢上能夠如何

(84) 因說今日田賦利害,曰:「某嘗疑孟子所謂『夏后氏五十而貢,殷 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恐不解如此。先王疆理天下之初, 做許多畎溝澮洫之類,大段費人力了。若自五十而增為七十,自七 十而增為百畝,則田間許多疆理,都合更改,恐無是理。孟子當時 未必親見,只是傳聞如此,恐亦難盡信也。」(卷55‧孟子 5‧滕 文公上‧1310 頁) (85) 讀書有箇法,只是刷刮淨了那心後去看。若不曉得,又且放下;待 他意思好時,又將來看。而今卻說要虛心,心如何解虛得。而今正 要將心在那上面。(卷11‧學 5‧讀書法下‧177 頁) 例 (84) 說的是孟子並未親見「百畝而徹」的這些古代法制,孟子如此說,恐怕只 是根據傳聞。若按照道理來推想,形勢上當不能夠做到。例 (85) 說的是形勢上道 理上心不能夠「虛」。在動詞「虛」後加上表示「能夠」的「得」,可與「解」輝 映,取得加強語氣的效果。例 (84) (85) 談論形勢上道理上能夠如何的問題,與主 語的能力無關。

(丙) 形勢上將成為某種狀況

(86) 司馬遷班固劉向父子杜佑說都一同,不解都不是。(卷 2‧理氣下‧ 天地下‧26 頁) (87) 又問:「聖人處太公事如何﹖」曰:「聖人須是外放教寬,一面自進, 必不解如高祖突出這般說話。」(卷135‧歷代 2‧3219 頁) 例 (86)「不解都不是」說的是在各家意見都一樣的情形下,不會說是大家都錯了。 例 (87)「必不解如高祖突出這般說話」說的是形勢上聖人必定不會像漢高祖那樣 說話。這兩個例句是在判斷形勢如何的問題,不表示主語的能力,也不是談論形 勢上能夠如何的問題。 「解」由「曉也」義發展出「能力上會做」的動詞用法後,進一步虛化便成 為表示主語有能力做某件事的助動詞,以及表「形勢上能夠如何」、「形勢上將如 何」的助動詞用法。我們從六朝以後的白話文獻可看出 (甲) 類用法最早出現,從 語義虛化的邏輯性看,還可以推論出現時代接近的 (乙) (丙) 類用法中,似乎以

(29)

從漢語史觀點看「解」的音義和語法性質

289

(丙) 類最晚。由於三種助動詞都來源自「曉也」義,因此這些助動詞應該承繼「曉 也」義的匣母上聲「胡買切」一讀。本文第一節提到閩語表示「會、能夠」的助 動詞正是這個「解」,音讀在泉州為 µe6,在漳州為 e7,在建陽為 ai3,這些音讀 正是「胡買切」在閩南、閩北的規則反映。朱子在閩北講學,《朱子語類》這部分 語料反映的應該正是當地的語言。

閩南語助動詞「解」也有這三類用法,例如:

(88) i1 si3 hue3 tio/8 e7/µe6 sia2 dzi7。「伊四歲著解寫字」(他四歲就能 寫字)---表示主語的能力(甲)

(89) tsui2 e7/µe6 im1 si2 laN5。「水解淹死儂」(水可能淹死人)---表示 形勢上能夠如何(乙)

(90) se2 liau2 tsua2 e7/µe6 phua3 khi0。「洗了紙解破去」(洗的結果紙會 破掉)---判斷形勢上將如何(丙)

曹逢甫 1993 分析情態動詞有「動力」「義務」「認知」三類,「解」的這三類用法 便與之相當。

(甲) 類用法還可以複合詞「解曉」或「解曉得」表現,這類複合詞雖然含有 「曉」的語素,卻不在表現曉悟義,而是能力義。例如:

(91) i1 e7/µe6 hiau2 kçN2 ue7。「伊解曉講話」(他能說話)

例 (91) 是在說他有說話的能力,而不是他知道說話。閩南語白話層沒有用「曉」 表示「知道」的用法,但可以和「解」組成複合詞,表達能力義。13

(乙) 類用法常常在後面加上「得」,或組成複合詞「解使」「解使得」,如: (92) tsit4 ki1 pit4 e7/µe6 sia2 tit0。「這枝筆解寫得」(這一枝筆可以寫得)

---表示形勢上能夠如何

(93) i1 e7/µe6 sai2(tit0)khi3 tai5 pak4。「伊解使(得)去台北」(他可 以去台北)---表示形勢上能夠如何

例 (92) 說明客觀形勢上這一枝筆能夠用來書寫,例 (93) 說的是客觀形勢上他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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