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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函
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惠中樓6樓
承辦人:吳淑媚
電話:04-22289111分機29614 傳真:04-22555549
電子信箱:may243588@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中市民戶字第104003459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五(1040034593_Attach01.pdf、1040034593_Attach02.doc)
主旨:有關國家教育研究院為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 域-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北區公聽會及網路論 壇,敬請惠予轉知新住民有關單位或團體踴躍報名參與,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4年9月22日教研課字第1041102271 A號函辦理(隨函檢附)。
二、依該院院領綱研修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 發展會決議確認之領綱草案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 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目前已完成東區、南區 及中區公聽會,北區公聽會時間:104年10月3日(六)09:3 0-12:00,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方式報名,請至該院「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
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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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4007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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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育科 ■■■■■■■收文:10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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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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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
(三)截止日期:104年10月1日下午5時,如該場次報名人數 超過場地限制,則將提前截止報名。
四、新住民語文領綱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該院已公布於「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 壇」網頁,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五、檢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 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乙份,請協助宣導轉知新住民相關 單位與關心人士踴躍報名參與。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政府新聞局、臺中市家庭教育 中心、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第 一服務站、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第二服務站、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 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臺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各區公所
副本: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本局戶政科 2015-09-24
0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