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20190829
復華高級中學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第一條 電腦教室使用之目的,在提供本校完善的電腦上機教學及學習環境。為 充分發揮電腦教室之功能,維護教室內電腦等設備之正常運作,並建立 良好之使用規範,特訂定此規則。
第二條 電腦教室以上課教學為優先使用,資訊中心按照電腦相關課程需要,排 定班級固定上機時間。
第三條 授課教師維持課程中教室之秩序,並於開學一週內繳交授課班級電腦教 室學生座位表至資訊中心。學生違反電腦教室使用規則時,上課或現場 督導之教師有告誡禁止之責任。
第四條 電腦教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嬉戲、不喧嘩。請依授課教師規定座位就坐,
未經師長許可,切勿擅自更換座位。電腦使用完畢請正常關機,桌面、
座位附近收拾乾淨,螢幕、滑鼠、鍵盤、座椅歸定位。未經師長許可,
同學切勿擅自使用教師桌上所有設備。
第五條 為維護電腦教室的整潔及電腦的使用正常,除了書本、紙、筆、筆記本 之外,嚴禁攜帶其他物品等進入電腦教室。嚴禁使用電腦教室電腦進行 手機充電。第一節課~第七節課的上課時間書包一律不可以帶到電腦教 室,應置放於原班級教室(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自行保管)。
第六條 為配合學校垃圾不落地與電腦專業教室不設置垃圾桶政策,嚴禁攜帶任 何食物、飲料至資訊大樓或電腦教室。
第七條 電腦教室設備發生故障時,立即舉手請老師處理,切忌自行動手,不可 擅動電腦各種接線。故障無法及時排除,請授課教師利用「線上報修」
填報,資訊中心將儘速處理。
第八條 上課前資訊股長需檢查上一班使用電腦是否有異常情形,如果有異常應 立即登記並報告老師。下課時資訊股長應再檢查一次電腦是否有異常及 環境是否整齊清潔。
第九條 個人物品請妥善保管,遺失自行負責。若教室內拾得遺留物品,請送教 官室保管,請遺失物品同學至教官室認領。
第十條 使用校園網路資源時,請遵守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並嚴禁在 電腦教室中玩遊戲軟體及嚴禁使用非法(如 P2P 或翻牆軟體…等)或無版 權的軟體,違規者將依校規懲處。
第十一條 電腦教室網路之管理,為維護上課品質,一般僅開放對學術網路之連 線,若有其他學術網路以外的連線需求,需由任課老師向資訊室提出申 請後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 惡意破壞或竊取公物、設備者,除照價賠償外,並依校規懲處。
第十三條 除正課上課時間之外,放學後,學生欲使用電腦教室做檢定練習,請務 必由老師統一借用並陪同管理教室秩序,不開放學生個別使用,請勿擅 自使用電腦教室。
第十四條 段考期間電腦教室不開放借用,保留做例行維修用,寒暑假配合檢定,
另行公佈開放借用時間。
第十五條 除正課外,如老師要借用電腦教室做為學生補救教學或檢定練習,請老 師事先登記以便安排教室,也請老師依照上述原則,確實管理。
第十六條 本規則於每學期初第一次上課時,請資訊股長宣讀週知。若有任何違規 之情事,一切依校規懲處。
第十七條 本規則經 校長核可後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