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奈及利亞代表處經濟組 經貿商情
迦納石油產業 類別:經貿與投資
資料來源:Punch報 日期:109 年 6 月 1 日 內容摘要:
迦納自 2007 年發現石油與天然氣後,政府與民眾極力 避免如其他產油國家經濟成長裹足不前的情況。如奈國、蘇 丹、安哥拉、喀麥隆及查德等國皆為石油生產國,卻因無法 善用資源實際改善國家與人民福祉。
迦納於 2011 年宣布石油收入管理法案,成立公共利益 及責任委員會,以確實監督與管理石油及天然氣收入。
創造雙贏
公共利益及責任委員會自 2011 年起達成許多成果,如 合法化政府治理迦納石油及天然氣產業,確保自然資源為國 家帶來利益。迦納也鼓勵人民參與,如 2017 年及 2019 年間,
該委員會舉辦區域工作坊,邀請民眾討論石油收入相關投資。
8 年來該委員會已提交 16 份報告供國會參考,該等報告 提出重要建議與發現,以確保透明化與可靠性,如 2011 年報 告指出所有石油收入預定將用於迦納石油控股基金。
缺點
該委員會也面對許多挑戰,如支持政府立場等,而 2011 年法案成立宗旨在捐贈者關切貪汙及迦納/非洲國家濫用財 務收入,設計於石油收入確實匯入國庫。
過 去 6 年 許 多 外 國 捐 贈 者 如 German Technical Cooperation 及 Oxfam America 皆提供相關財務支持,專家建
議該委員會應站在捐贈者立場,而非迦納立場監督石油收入。
另除了該法令之外,迦納並未有其他監督法規或機制。
結論
擁有類似該委員會仍無法保證石油及天然氣利益迦納經 濟表現。專家建議促進該委員會效率,如確保國會及司法部 門執行該委員會建議;調查及處分貪汙或是造成國家損失人 員;該委員會找尋創新方式說服政府接受委員會建議。
網路相關連結,請參考:
https://www.theafricareport.com/29156/ghana-has-tried-to-be- responsible-with-its-oil-wealth-this-is-h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