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混凝土品質
混凝土品質
強度強度
耐久
體積穩定
體積穩定
水密性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材料品質 試體製作 養護
儲存 取樣 強度試驗
配比 拌合 全程控制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取樣規定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取樣規定
同一日澆置之各種配比混凝土 以每
同一日澆置之各種配比混凝土,以每100 m3
或每 450 m
2澆置面積為一批,每批至少應進
行一組強度試驗。但同一工程之同一種配 比混凝土之總數量在40 m3
以下,且有資料
比混凝土之總數量在40 m
以下,且有資料 可
供參考者,得於徵得監造者之同意下,免作強度試驗 免作強度試驗。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取樣規定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取樣規定
混凝土強度試驗每一組應以二個以上試體
混凝土強度試驗每一組應以二個以上試體,
於二十八天齡期時抗壓強度之平均值為該 組試驗結果。
試體之製作及養護應按CNS 1231[工地混 凝土試體之製作及養護法]之規定
抗壓強度試驗法應按CNS 1232[混凝土圓
抗壓強度試驗法應按CNS 1232[混凝土圓 柱試體抗壓強度之檢驗法]之規定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合格規定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合格規定
每種配比之混凝土試體至少須有具代表性
每種配比之混凝土試體至少須有具代表性 之五組試驗結果以供評定其品質
每一種配比混凝土強度須同時符合下列兩 條件方為合格:
條件方為合格:
任何連續三組強度之平均值高於規定強度任何連續三組強度之平均值高於規定強度
fc fc’’
無任何一組之強度低於規定強度無任何一組之強度低於規定強度
fc fc’’
之值超過下之值超過下 列規定值列規定值
混凝土高於混凝土高於350 350 kgfkgf/cm/cm22者者………0.1………0.1 fcfc’’
混凝土低於混凝土低於350 350 kgfkgf/cmgfgf///cm22者者……… 35 ……… 35 kgfkgf/cmgfgf///cm22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合格規定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合格規定
計算例
計算例
目標強度350 kgf/cm2
目標強度350 kgf/cm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 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抗壓強度(kgf/cm2) 380 352 356 330 371 抗壓強度(kgf/cm ) 380 352 356 330 371 抗壓強度(kgf/cm2) 340 330 354 350 351 平均值(kgf/cm2) 360 341 355 340 361
總平均(k f/ 2) 351 4
總平均(kgf/cm2) 351.4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 合格規定 混凝土圓柱抗壓試體-合格規定
計算例
計算例
目標強度350 kgf/cm2
目標強度350 kgf/cm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 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抗壓強度(kgf/cm2) 380 310 356 380 371 抗壓強度(kgf/cm ) 380 310 356 380 371 抗壓強度(kgf/cm2) 350 300 354 360 361 平均值(kgf/cm2) 365 305 355 370 366
總平均(k f/ 2) 352 2
總平均(kgf/cm2) 352.2
混凝土鑽心取樣抗壓試體
此一試驗屬部份破壞性試驗,試驗的主要目的是 在決定結構體中部份區域之抗壓或抗拉強度,為 在決定結構體中部份區域之抗壓或抗拉強度,為 了達到這些強度的量測,必須將此區域加壓力或 拉力以致於達到破壞來評估其強度,因此這些測 拉力以致於達到破壞來評估其強度,因此這些測 試對結構物或多或少會造成破壞性的傷害,是以 破壞性的檢測乃是用來驗證非破壞性檢測之結果 破壞性的檢測乃是用來驗證非破壞性檢測之結果 是否正確。
而使用本檢測方法需注意的一點是在混凝土充分 凝固前,不可自構物內取出做強度試驗用之試體,
以免影響其水泥漿與骨材間之握裹力,通常在混 凝土澆注後14天後,方可進行鑽心取樣。
取試體時其應注意之事項
1. 取圓柱試體:在垂直於一水平面取圓柱體時,
1. 取圓柱試體 在垂直於一水平面取圓柱體時 鐵軸宜垂直於混凝土之底面,在垂直於一直 立面或傾斜面取樣時,其位置宜近該面之中 立面或傾斜面取樣時,其位置宜近該面之中 心。
2 鋸樑:鋸樑時應不使混凝土因震動或生熱而 2. 鋸樑:鋸樑時應不使混凝土因震動或生熱而 減少強度,鋸斷面應光滑、平行、平整、無 階梯層狀及稜腳 凹凸紋缺陷等 在移動鋸 階梯層狀及稜腳、凹凸紋缺陷等,在移動鋸 得之試體時,需注意不可產生裂縫。
CNS規範中取樣試體之規定
1
圓柱試體:試驗抗壓強度之圓柱試體,其試1
. 圓柱試體:試驗抗壓強度之圓柱試體,其試 體直徑至少為最大粗粒料粒徑之3倍。鑽心試 體長度最好為其直徑之2倍 或者不得小於其 體長度最好為其直徑之2倍,或者不得小於其 直徑。2
樑狀試體:試驗抗彎強度之樑狀試體,一般2.
樑狀試體:試驗抗彎強度之樑狀試體,一般 為15 cm×15 cm之斷面,長度至少需為55 cm。取試體時其應注意之事項
1 試體鑽取完後應置於水密性袋子或容器中
取試體時其應注意之事項
1.試體鑽取完後應置於水密性袋子或容器中 2 應於鑽取48小時後至七天前進行抗壓試驗 2.應於鑽取48小時後至七天前進行抗壓試驗
取試體時其應注意之事項 取試體時其應注意之事項
選擇對結構物損害最小位置取樣 三個一組
選擇對結構物損害最小位置取樣(三個一組)
牆,版
牆 版
梁‐跨度中央附近(中性軸以下)
正彎距,剪力最小,中性軸以下不利用其抗壓 強度
箍筋間距較大
鑽心試體合格標準 鑽心試體合格標準
鑽心試體合格之標準為同組試體之平均強
鑽心試體合格之標準為同組試體之平均強 度不低於規定強度
fc’ f 之 85% ,且任一試體
之強度
不低於fc’之 75% 。
鑽心試體合格標準 鑽心試體合格標準
計算例
計算例
鑽心試體進行抗壓試驗時應依 步驟進行
步驟進行
1. 兩端平整處理(End Preparation) 兩端平整處理( p )
抗壓試驗用的圓柱體,其兩端需平滑並垂直於中軸,整 個試體之直徑應相同,試體兩端平面上的突出物不得高 出5 並與垂直軸不得成5º以上之角度 其直徑與試 出5 mm,並與垂直軸不得成5º以上之角度,其直徑與試 體之平均直徑相差不得大於3 mm,超出上述三種情形時,
需鋸切或鑿琢使合於上述規定。
2. 潮濕狀況
試體未進行抗壓試驗40~48小時前,需全部浸入保持室 溫之飽和石灰水中,試體自水中取出後需即行試驗,自 水中取出至試驗前之一段時間內,試體需覆以潮濕之麻 水中取出至試驗前之一段時間內 試體需覆以潮濕之麻 布或棉毯,試驗需在試體潮濕狀況下進行。
3. 蓋平
抗壓試驗之試體,兩端需平整以符合CNS1230混凝土抗壓及抗彎 抗壓試驗之試體,兩端需平整以符合CNS1230混凝土抗壓及抗彎
在試驗室澆置及養濕法之要求。
4 度量 4. 度量
試驗前應先量蓋平後之試體長度,準確至1 mm。其平均直徑取試 體長之中央,量二個成直角之直徑再平均得之,亦需準確至1 mm。
5. 試驗
可依CNS1232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之檢驗法試驗之。
6. 計算及報告
試體受力方向,與原結構物內受力方向之關係,需在報告內註明。
試體之抗壓強度,可根據其平均直徑,算出每平方公分所受壓力。
如試體長度直徑比小於2時,可將求得之抗壓強度乘以表1之更正 因數(表中未列入之值,可由插入法求知)。表2乃是針對混凝土鑽 因數(表中未列入之值,可由插入法求知)。表2乃是針對混凝土鑽 心取樣與前述衝錘法依其檢測對象、器具、限制條件與檢測誤差 值等列表比較。
表
表2 2 混凝土鑽心取樣與衝錘法比較混凝土鑽心取樣與衝錘法比較
表
表1 1 試體長度直徑比修正因數試體長度直徑比修正因數
手提式之混凝土鑽心取樣機 手提式之混凝土鑽心取樣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