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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傳 真:04-23393247
聯絡人:陳沛澤 電 話:04-37061153
受文者:高雄市私立復華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3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9885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影本及行政院秘書長函影本各1份(0098855A00_ATTCH4.pdf)
主旨:教育部函轉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宣導政府推動洗錢防 制之決心,特錄製2支廣播文宣,請自行至行政院洗錢防 制辦公室網站下載(http://www.amlo.moj.gov.tw/cw.asp
?xItem=524067&ctNode=45713&mp=8004)並廣為宣傳,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16日臺教社(三)字第1070138032號函 轉行政院秘書長107年8月13日院臺洗防字第1070184032號 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教育部及行政院秘書長函影本各1份。
正本: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本署各組室(含附件) 2018-09-03
15: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