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山野教育優良教材教案甄選」須知
一、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 103 年 6 月 5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30017059A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甄選山野教育優良教材教案,提供教師實施山野教育教學參考。
(二)收集優良山野教育教材教案,充實山野教育教學資源。
(三)提升優質山野課程教學教材教案編撰知能,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四)表揚優秀山野教育優良教材種子教師,儲備山野教育人才。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徵件對象(申請文件請參附件一、附件二)
(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或小學教師。
(二)教師可個人或團體報名(5 人為限,但須指定 1 人為第一作者暨通訊聯絡人代表)。
五、山野教育的範疇與概念(詳參附件三)
山野教育(Mountain Education)包含以「山林野地」為場域所進行的教育活動。就定 義的角度來看,山野教育乃泛指「在」山野裡、「有關」山野以及「為了」山野所進行的教 育活動(MOUNTAIN education is education in, about and for the mountains.)。換言之,即以
「山野環境」作為教學實施場域,但包含在山野場域內進行課程與教學活動所需的知識、技 能與素養。山野教育包含在戶外教育的範圍與形式內,乃是以陸域的山野環境(含山林溪 流)場域為目標地點,進行包含「登山教育(山野活動安全為主之各項知能素養)」、「探 索教育(獨立自主與合作學習為主的體驗反思)」和「環境教育(生態保育與環境守護知 能)」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就課程實施,包含為了進入山野所需的先備課程(含安全知能、
主題探索與山野生態、山野文化等等),以及進入山野場域中進行的各項教育內容(包含教 育哲學、課程設計、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方法及策略、與學習表現評估與評量……等)。
六、徵件類別、主題與格式
(一)徵件類別說明
甲類:山野教育「課程設計方案」
說明:
1. 山野教育應呼應 12 年國教及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精神,並符應學校本位課程、相關領域 之能力指標或核心素養。「課程設計方案」可以採主題課程、方案課程、領域課程或跨 領域統整課程方式實施。
2. 「課程設計方案」內容包含:計畫名稱、課程願景/理念、課程目標、實施場域、課程 準備(詳如說明三)、實施時間、實施對象、實施內容(可包含先備課程、實境課程及 省思課程之教學單元活動設計、教學流程、教學評量等)、實施成效(可包含教師教學 省思、學生學習成果、家長及其他協力人員回饋等)。
3. 課程準備包含行政支持、裝備器材、專業人力需求、後勤支援、風險評估 與緊急應變 之作法。除了以「課程發展」為核心外,並應交代「行政支持、場域資源(含人力運 用)、後勤安全、教學輔導(教師專業精進)」等層面的計畫構想。
乙類:山野課程「教學活動設計」
說明:
1. 「教學活動設計」,請以主題式的教學活動方式呈現,可依山野環境實際現場教學所需 而規劃主題單元的架構及教學時數不限定。
2. 教學活動設計內容包含:主題名稱、主題架構、教學理念、教學目標、實施對象(適用 年級與適用人數)、實施效益、對應之學校本位課程或相關學習領域之核心素養(或能 力指標)、教學設計內容(應含教學活動流程與教學時間安排)、教學方法或策略、學 習評量方式(可含引導反思或學習單)、教學專業省思、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參考教 材資料來源、其他附件與整體資源運用等。
3. 教學活動設計的教學時間長度至少應為 2 小時以上(或可達 1 至數日的主題或方案之教 學活動),這些教學單元主題,諸如:「高山環境與潛在風險」、「上山前的準備」、
「登山糧食」、「中海拔山區生態」、「山區環境守護」、「山區緊急應變」、「山野 自然探索」、「原住民與山野文化」等等,都是值得設計的教學活動。
(二)徵件主題說明
1. 「為了」山野而實施的先備課程與教學:
要進入山野地區操作山野教育課程與教學活動,出發前的準備功課絕對是不可或缺的。
這些「為了」山野的先備課程至少包括:個人必須具備的「體能訓練、裝備檢整」等準 備,師生家長與協作參與者應培養的「團隊」默契與紀律;進入山野環境確保安全與舒 適必備的「山野知識/技能/素養」;為了山野安全所需的「風險評估、安全管理」
(例如緊急應變、野外緊急救護)等課程;此外,為了誘發孩子的好奇心與學習興趣、
確立學習動機與目標,先備課程通常包含山野環境知識(可規劃為主題課程的環境學習 資源)諸如「天文、氣象、地形、動植物生態、山野文化(例如古道、遺址、原住民文 化等等)」相關的先備課程。
2. 「在」山野現場實施的實作課程與教學:
進入山野現場實施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在課程與教學活動時間的安排上通常是比較彈性 的,和在課室內的教學時間精算方式有所不同。出發前做好了「上山前的整備」作業後,
「在」山野現場的課程與教學活動,主要包含隊伍管理(行進次第和秩序維護)、「團 隊」默契與紀律,此一山野教育設定的主題重點(諸如環境學習、思考/情感/意志力 培養等等)並包含探索、體驗、覺察、反思等「經驗教育」的學習歷程。尤其,側重與 安全有關的「山野知識/技能/素養」之操作,或與「風險評估、安全管理」有關的緊 急應變、野外緊急救護演練,以及回歸山野教育課程方案和前述學習主題之學習表現、
學習重點等的教學實施計畫。
不論是「為了」山野或「在」山野的課程與教學活動,大抵包含下列的課程主題項目,
每個主題 項目 都可設計出許多教學活動。
A.
體能訓練 :為了進入山野而實施的基本體能訓練(心肺功能、肌耐力) etc.
B.
山野裝備 :各類因應山野活動所需之裝備認識、選擇、檢查與整備 etc.
C.
山野素養(情意) :勇氣、意志、自律、團隊默契與紀律、對待山野的態度 etc.
D.
山野知識與風險評估 :山野環境特性與潛藏風險、安全知識與各項評估整備 etc.
E.
山野安全技能 :山野活動安全應具備的各項技能(保暖、飲食、夜宿、行進 etc. ) F.
山野環境學習資源 :山野場域的生態/文化與各種有意義的主題學習資源 etc.
G.
綜合性山野課程與教學 :連結上述至少二項主題的山野教育課程與教學方案。
(三)、參選稿件格式
1. 為配合數位科技趨勢、鼓勵多媒體素材之教學活動設計,本徵選活動希望未來的得獎作 品可以藉著網路平台進行推廣與流通。但考量既有通用的作業系統與平台,參選者不論 哪種類別(課程設計方案、教學活動設計)的稿件,稿件繳交格式均應包含「書面資料 及電子檔」(電子檔請以通用之微軟作業系統程式能開啟之.doc、.docx、.pdf、.ppt 或 自行製作之網頁資料)呈現。
2. 稿件字數以 10,000 字以內為原則,紙本文件規格為 A4 尺寸、黑白輸出、雙面印製、左 側以 2-3 根釘書機簡單裝訂,除封面、申請表與目錄外,內頁文字(含表格、圖片、參 考資料等)的總頁數不得超過 20 頁。裝訂次第依序為:封面、申請表、目錄、內文 3. 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宜指定使用特定
瀏覽工具(Browser);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自由 軟體(freeware)。
4. 教學設計可包含多個數位內容附加檔案(例如教材、學習單、測驗、圖片、影片、相關 網站、配合教案所拍攝之影片等等)。每單元數位內容檔案大小建議控制在 4MB 以內,
配合教學設計所拍攝之影片檔請盡可能剪輯分段存檔,以降低檔案容量、方便使用者下
載瀏覽。
5. 作品若為網頁格式時,建議以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為 1024*768 pixel 為標準。作品檔 案之總容量請控制在 30MB 以內。
6. 可附上教學活動中使用之媒體輔助資料,請以照片、CD、VCD、DVD 呈現為限,以供 編製網站使用。
7. 著作權授權聲明:(1)參選應徵稿件,不得剽竊或抄襲他人作品而有侵犯著作權之情 事;若經查獲,將取消已得獎之獎勵、追回稿酬,並由參選者自行承擔侵權之法律訴訟 與賠償問題。(2)參選作品應為原創文件,參賽作品一經得獎,將視為參賽之所有創 作者已經同意將獲選作品(含文、圖、影音等)著作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授 權予教育部體育署與相關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宣導與宣傳之公益用途,對於該作品具有於 平面、聲音、影音、數位科技網路等各類媒體之使用、傳播、改製、印製、公開上網等 權利,除獲獎之獎勵與稿酬外,不另支付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改製與流通等費用。
8. 參選應徵稿件請填具「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山野教育優良教材教案甄選』報名表」置 於送件作品首頁,並請隨稿簽署「版權聲明書」(附件一),連同參選的「課程設計方 案」或「教學活動設計」檔案一併交付。
七、收件方式
(一)收件時間地點
請參選教師將山野教育教材教案徵選文件,於 104 年 5 月 18 日(一)18:00 前,以電 子郵件附加檔案方式(若檔案過大可置於雲端硬碟設定連結供承辦單位下載),傳送到台 師大「山野教育」專用電子郵件帳號:[email protected]。
並
請輸出紙本一式 3 份 ( A4 尺寸黑白雙面、左側以 2-3 根釘書機簡單裝訂)
於 104 年 5 月 19 日( 二 )中午 12 : 00 前 寄達 :
收件地址:10610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
「山野教育專案小組」收。(聯絡電話:02-77341876 宋小姐)
(二)參選文件應包含
1. 山野教育「優良教材教案甄選」申請表(請參附件一)
2. 山野教育「優良教材教案甄選」內容文件。(請參附件二)
八、評選程序
邀請學者專家等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召開計畫評選會議,依參選者提交之「課程設計 方案」或「教學活動設計」進行評選,必要時得透過電話徵詢投稿教師澄清疑點。
九、評選標準(評選委員評分表)
評選項目與內容重點 分項成績 總分
1. 方案是否呼應 12 年國教及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精神(10%)
2. 課程(教學)理念、目標與預期效益(10%)
3. 課程(教學)設計的創意與創新性(10%)
4. 課程(教學)設計的詳實與可行性(20%)
5. 課程(教學)活動的行政支持與場域/人力運用(10%)
6. 課程(教學)的後勤作業與安全評估(20%)
7. 教學流程、教學策略與時程配當之合理性(10%)
8. 學習評量與相關教材、參考資料來源(10%)
十、獎勵
(一) 獲選作品將選入教育部體育署「山野教育優良教材教案」推廣案例,並於「103 年 度山野教育成果發表會」核發獎狀。(時間另定並發文請主管單位核予公假)
(二) 本甄選活動獲獎之作品,獎項包括優選、佳作兩類,甲乙兩類得獎名額如下表所示,惟 作品品質不夠優良時,獲獎數量可能不足額或從缺。獲獎之獎勵金將以「稿費」方式核 支;獲獎者請以第一作者為代表,於得獎後簽署稿費領據。獎勵稿酬如下:
類型\獎項與稿酬 優選 佳作
甲類:課程設計方案 計 2 件/每件稿酬 10,000 元 計 4 件/每件稿酬 5,000 元
乙類:教學活動設計 計 4 件/每件稿酬 8,000 元 計 20 件/每件稿酬 5,000 元
附註:若單項獲獎件數不足額,評選單位得視情況將得獎名額挪用至其餘獎項。
(三)獲選學校相關教師,未來於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山野教育種子教師培訓」等相關研習活 動時,將列為可擔任「種子講師」之儲備講師名單。
(四)獲得本甄選活動獲獎之教師,教育部體育署函請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給予從優敘獎,以 資勉勵。
十一、附則
(一) 獲獎之作品將提供作為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山野教育推廣之觀摩、分享等公益用途,若有 相關觀摩、宣導、講習等活動,將視實際情況邀請優選作品的作者群,進行現場的案例 分享。
(二) 參加本甄選活動的作者,日後於教育部體育署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
辦理「山野教育」各項教師研習時,將比未曾參加甄選者在其他條件相同時,具有優先 錄取的機會。
(三) 已獲教育部體育署 103 學年度補助辦理「山野教育種子學校」,依規定必須繳交該校推 廣山野教育成果資料,並應包含教材教案至少兩件;為利於該成果朝向優質化的目標,
本甄選活動鼓勵 103 年度山野教育種子學校,得以將這些教材教案作品參加甄選;但每 校參加甲類「課程設計方案」參選件數最高以 2 件為限、乙類「教學活動設計」參選件 數最高以 4 件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