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重度視覺障礙成人在人口學變項之 生活品質差異分析
鄭永福1 張千惠2 李昕寧 3
1中央研究院統計科學研究所
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
3教育部綜合規劃司
摘 要
本研究針對我國整體視覺障礙成人進行人口學特質之生活品質探究,研 究樣本以全國重度視覺障礙成人為母體,採分層隨機抽樣,有效樣本491 人,以WHOQOL-BREF 臺灣版問卷作為生活品質的測量工具。主要結果為:
(1) 男性生活品質優於女性。(2) 有工作者生活品質分數高於無工作者;非 按摩工作者生活品質優於按摩工作者。(3) 北高兩市 (改制前) 視障者的生活 品質優於其他縣市。(4)年輕人生活品質優於老年人。(5)「未婚/單身」 者 與 「已婚/同居」 者的分數高於 「離婚/分居」 者與 「喪偶」者。(6) 高學歷 者比低學歷者有較高的生活品質。(7) 個人與家庭平均月收入較高者有較佳 生活品質。(8) 臺灣一般成人的生活品質優於視障成人。
關鍵字: 生活品質、視覺障礙、簡明版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
壹、前言
生活品質已成為國際重要議題,例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為評估其會員國經濟、幸福、社會進步等 發展狀況,花費近十年時間,建構出全球第一個跨國性的幸福指標系統-「美好生活指數」
(Your Better Life Index, BLI)。架構涵蓋生活品質與物質條件兩大面向共 11 類指標,並在 2011 年首度針對生活品質與幸福快樂程度進行跨國比較 (OECD, 2011)。OECD 積極倡議 BLI 的主要目的在敦促各會員國能真正落實相關幸福的公共政策,例如縮小貧富差距、消
除健康不平等、擴展多元文化與包容接納、增進生活滿意度等等。由此可知,生活品質的 概念與民眾主觀的快樂幸福感息息相關,積極提升生活品質進而提升人民幸福感更是各國 政府努力的具體目標。隨著經濟提升與醫療進步,生活品質也愈來愈受到人們重視,生活 品質相關研究的論文數,從常用醫學與心理學資料庫所做統計,自1970 年代中期至 1980 年代末期大幅增加,而且有愈來愈蓬勃的趨勢 (Gau, Chen, Lo, Chang, Chao, Chiang, & Yao, 2010)。
世界衛生組織於1995 年完成「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 (WHOQOL-100)」,問卷 包括心理、生理、社會、環境、獨立程度、個人信念等六大範疇 (domains),可細分為 24 個 層 面 (facets), 每 個 層 面 有 4 個 題 目 (items)。 因 考 慮 臨 床 使 用 的 實 用 性, 將 WHOQOL-100 問卷簡化成 26 個題目的簡明版 (WHOQOL-BREF),WHOQOL-BREF 可用 於比較國際多元文化之間的一般性相關生活品質。臺灣簡明版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
(WHOQOL-BREF 臺灣版) 則是將這 26 題翻譯成中文並加入 2 題本土性題目,共 28 題。
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臺灣版發展小組 (2005) 應用臺灣成人樣本檢驗 WHOQOL- BREF 臺灣版的信效度,顯示信效度良好。張千惠、鄭永福、金慧珍與李昕寧 (2013) 也 針對WHOQOL-BREF 臺灣版進行重度視覺障礙 (重度視障) 成人樣本代表性、項目分析 與信效度考驗,確認問卷應用於臺灣重度視障成人時具有良好的量表特性。
我國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於 2007 年 7 月 11 日更名為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為 落實身心障礙者各項權益保障,政府定期蒐集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資料,
以建構符合需求的福利制度。可見得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祉愈來愈受到重視,透過視障者 生活品質的研究將有助於了解視障者各個層面的生活品質,促進社會大眾對視障者生活品 質的關切與重視,進而提供政府制定政策參考。然而目前國內對於視障者生活品質的研究 大多侷限特定地區、機構或族群,尚未有關於整體重度視障成人生活品質的相關研究,因 此本研究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取得代表全國重度視障成人的樣本,應用WHOQOL-BREF 臺灣版為資料蒐集工具,進行重度視障成人生活品質的研究。
貳、文獻探討
使用WHOQOL-BREF 作為研究工具進行一般成人生活品質的研究已有相當多的文獻 可供參考,國內大多數文獻是針對特定地區或族群所進行的研究,諸如,Hwang、Liang、
Chiu 與 Lin (2003) 以及 Lin, Huang, Huang, Hwang, Tsai 與 Chiu (2002) 針對社區老人進行 研究;Kao、Lai、Lin、Lee 與 Wen (2005);Lai, Tzeng, Wang, Lee, Amidon 與 Kao (2005)
以及楊慎絢、黃芬芬、莊美幸與李志清 (2006) 則針對特定機構老人進行調查。世界衛生
組織生活品質問卷臺灣版發展小組 (2005) 與黃素微 (2005) 分別使用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NHIS)中的 WHOQOL-BREF 臺灣版 20-65 歲一般成人 生活品質問卷的資料進行分析,樣本數為一萬多名,是針對臺灣一般成人生活品質研究最 具代表性的樣本。兩者的研究顯示臺灣一般成人在性別、年齡、教育程度等人口學變項下 的生活品質是有差異的。在視障者的部分,由於視覺機能障礙,在某些人口學特質下的視 障者的生理與心理狀態以及所處的社會環境條件是不同於一般人的,舉例來說,視障女性 同時具有女性角色及身心障礙這兩個雙重弱勢的身分,而一般女性則沒有這樣的情況。在 兩性的婚姻關係中,普遍的社會觀點認為一般女性是不需要被照顧的照顧提供者,然而視 障女性可能是無法提供照顧的被照顧者。此外,視障者工作的選擇與一般人大不相同,多 數視障者選擇從事按摩業。由此可見,一般人與視障者在某些人口學特質有很顯著的差異 性,因此在各種人口學特質下的視障者生活品質狀況,更值得大眾所關切。以下分別就各 人口學特質進行視障成人現況的觀察與生活品質相關的文獻探討。
一、性別
身心障礙研究經常是以男性身心障礙者為中心,再加上身心障礙議題在女性主義的研 究領域較少被探討,因此女性身心障礙的議題經常被忽略,需求也經常被身心障礙政策所 忽視,視障女性同時具有女性角色及身心障礙這兩個雙重弱勢的身分 (Begum, 1992),這 樣的狀況常被社會所忽略。在傳統的社會觀點,一般男性跟女性有其特定的功能,然而視 障者由於視覺機能的弱化或喪失,導致在某些社會角色上,無法達到一般的期望,這樣的 社會觀點,可能對視障男性與視障女性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有些研究結果可供參考,
Esteban、Martínez、Navalón、Serrano、Patiño、Purón 與 Martínez-Vizcaíno (2008) 使用 SF-12 健康量表 (The Short Form (12) Health Survey) 研究西班牙昆卡地區 (Cuenca) 郊區 與農村64 歲以上視障老年人的生活品質,結果男性生活品質高於女性;另外,Nutheti、
Shamanna、Nirmalan、Keeffe、Krishnaiah、Rao 與 Thomas (2006) 使用 WHOQOL-BREF 對印度南部濱海的城市安得拉邦 (Andhra Pradesh) 40 歲以上的受訪者進行調查也發現男性 生活品質高於女性。然而夏恆健 (2009) 以臺灣中部某區域教學醫院的視障病人為研究對 象,排除大專以上樣本,僅針對低社經視障者進行研究,結果是男性與女性的生活品質無 差別。由於以上三個研究樣本在種族、區域、年齡等條件有差異,因此並無一致性的結 果。關於一般成人兩性之間的生活品質研究,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臺灣版發展小組
(2005) 在兩性一般成人的生活品質差異比較,結果顯示一般成人在生理與心理範疇是男 性得分顯著高於女性;在社會關係範疇則是女性得分高於男性;在環境範疇則無差異。
Newsom 與 Schulz (1996) 的研究指出,兩性的社會支持內涵是不同的,而 Antonucci 與
Akiyama (1987) 的研究發現女性的社會網絡支持比男性廣泛,來自朋友的支持比較多。這 些結論可以解釋一般成人女性在社會關係範疇的生活品質高於男性。然而視障女性比一般 女性在社會與家庭的角色更為特殊,以上的結論是否可以類推到視障者呢?是個值得進一 步研究的議題。
二、工作與收入
內政部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011) 的報告指出視障者收入來源以兒子 (含媳婦)
(40.07%) 的比例最高,以本人 (23.08%) 的比例次之。視障者收入來源為本人的比例並不 高,原因在於視障者勞動參與率較低 (17.85%) 與失業率較高 (12.39%)。該報告也指出,
家裡一個月開支有23.6% 的視障者在 2 萬元以下,24.15% 在 2-3 萬元,25.35% 在 3-4 萬元;而認為每月收支平衡者為41.48%,收入大於支出者為 7.56%,認為支出大於收入 者為44.85%,可見視障者就業率偏低,而且家庭經濟大多不寬裕。有幾篇關於視障者在 工作與收入變項的生活品質研究,Netheti 等人 (2006) 的研究結果顯示收入較高的視障者 生活品質也較高;Nirmalan、Tielsch、Katz、Thulasiraj、Krishnadas、Ramakrishnan 與 Robin (2005) 的研究結果顯示有工作的視障者生活品質高於無工作者;夏恆健 (2009) 的 研究結果與Netheti 等人 (2006) 及 Nirmalan 等人 (2005) 的結果一致。
三、縣市
由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臺灣版發展小組 (2005) 的各縣市生活品質數據,可以 進一步推估都市化程度高低不同縣市生活的品質差異。若以北高兩市與其他縣市為兩組做 比較,可以得到一些結果,諸如:北高兩市的一般成人對醫療的依賴度較低,對於自己從 事日常活動的能力滿意度較高,比較滿意自己的工作能力,少有負面的感受,也較有足夠 的金錢應付所需。而其他縣市的一般成人對於自己的睡眠狀況滿意度較高,認為所處的環 境較健康,也有較高的朋友支持滿意度。這些結論符合一般的概念,都市化程度高則醫療 較進步、工作機會多、經濟水準也較高,但是相對的也會有壓力大、汙染與噪音問題以及 人際關係疏遠的問題。但是這些結論是否也同樣適用於視障成人,值得進一步研究。
四、年齡
在一般成人的研究方面,黃素微 (2005) 使用 2001 年 NHIS 中的 WHOQOL-BREF 臺 灣版20-65 歲成人生活品質自填問卷的資料進行分析,樣本數共 11,551 名,研究在不同年
齡下臺灣一般成人的生活品質是否有差異,結果顯示20-39 歲的生活品質明顯高於 40-64 歲。有關視障者在年齡變項的生活品質研究,Nirmalan 等人 (2005) 針對 40 歲以上的視障 者,採取群集抽樣法自印度南部50 個聚落取樣,使用的生活品質問卷包含日常活動、行 動能力、社交活動及心理狀態等面向,研究結果顯示年紀愈大者生活品質愈差。同樣地,
Nutheti 等人 (2006) 也發現年紀較長者生活品質較低,然而夏恆健 (2009) 的研究結果顯 示並無差別。
五、婚姻狀況
非身心障礙者常被視為照顧提供者,而身心障礙者則常被視為被照顧者。多數的觀念 認為,一般女性是不需要被照顧的照顧提供者,而視障女性則是無法提供照顧的被照顧者
(邱大昕,2012;Hughes, McKie, Hopkins & Watson, 2005)。兩性在社會與家庭功能的角色 上,社會大眾具有既存的照顧提供者與被照顧者的概念,然而在視障的家庭中,視障女性 的角色並不那麼明確,許多女性障礙者最常碰到的歧視是社會大眾不期待他們擁有妻子與 母親這些照顧者的角色 (Lloyd, 2001),因此在視障家庭中,兩性的婚姻關係除了視障者的 視覺機能障礙而影響日常活動之外,婚姻的調適與維持也比一般家庭更為困難,視障者家 庭的婚姻狀況比一般家庭特殊,尤其是對於視障女性,視障女性的生活品質是否會因為婚 姻狀況而有差異,是個值得關注的議題。夏恆健 (2009) 對於視障者的婚姻狀況進行生活 品質的研究,結果顯示婚姻狀況對生活品質沒有影響,然而研究樣本僅針對特定機構的低 社經視障者,結論能否適用於所有視障成人有待進一步驗證。
六、教育程度
關於一般大眾的教育程度統計,根據內政部2011 年底的統計年報,一般大眾 15 歲以 上者的教育程度分布分別為:不識字 (1.83%)、自修識字 (.35%)、國小 (13.87%)、國
(初) 中 (13.44%)、高中職 (含五專前三年)(32.32%)、大專院校 (33.04%)、研究所以上
(5.14%);本研究統計的視障成人教育程度分布分別是:不識字 (17.1%)、國小/小學
(21.8%)、國中/初中 (17.1%)、高中/高職 (28.7%)、大專/大學 (13.6%)、研究所及以 上 (1%)。一般大眾的學歷大多是高中職與大專院校,視障成人的教育程度最高比例是高 中職,其次則是國小,可見視障成人的教育程度普遍低於一般大眾。在教育程度變項,針 對一般人生活品質研究結果有Paskulin、Vianna 與 Molzahn (2009) 針對巴西南部阿裡格勒 港市 (Porto Alegre) 的 288 名老人進行研究,發現教育程度會對老人生活品質造成差異。
黃素微 (2005) 研究在不同教育程度下臺灣一般成人的生活品質是否有差異,結果顯示教
育程度愈高者生活品質愈高。在視障者的部分,Nirmalan 等人 (2005) 以及 Nutheti 等人
(2006) 的研究結果顯示視障者的教育程度愈高生活品質也愈高,但夏恆健 (2009) 的研究 結果則顯示教育程度對低社經視障者生活品質沒有影響。
由以上文獻的研究結果顯示在大部分人口學變項對生活品質造成的影響並無一致的結 論,推論其原因,可能跟樣本的侷限性有關,國內外對於視障者生活品質的研究大多針對 特定地區或特定族群 (例如:老年人或低社經背景),目前尚未有能代表我國整體重度視 障成人的相關研究,因此本研究以分層抽樣方式取得具全國代表性的樣本,針對我國整體 視障成人進行人口學特質的生活品質探討。此外,對於臺灣視障成人與臺灣一般成人的生 活品質是否有差異的問題,可以以一般成人的生活品質為基準,藉由兩者的比較,以了解 視障成人的生活品質在哪些層面與一般成人有實質差異,而視障者又會在那些層面特別因 為視覺機能障礙而導致生活品質的降低。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資料蒐集工具採用WHOQOL-BREF 臺灣版,並經過臺灣版編製小組負責人 臺灣大學心理系姚開屏教授之書面同意使用。WHOQOL-BREF 涵蓋比一般健康相關生活 品質更廣泛的向度 (Yao, Wu, & Yang, 2008)。Huang、Wu 與 Frangakis (2006) 的研究結果 也有相同的結論,該研究發現SF-36 與 WHOQOL-BREF 測量的是不同的生活品質構面。
SF-36 測量健康相關之生活品質,然 WHOQOL-BREF 測量的是整體生活品質,這符合本 研究希望對視障成人測量全面性的生活品質的特性。過去對健康或生活品質的測量工具大 多是在歐美體系所發展出來的,測量工具要適用於其他文化,除了翻譯的問題以外,是否 適用也是一個問題,WHOQOL-BREF 最初的發展即是設定做為跨文化的生活品質測量工 具,可用於比較國際多元文化之間的一般性相關生活品質。本研究除了要測量視障成人的 一般性生活品質之外,也希望後續能建立重度視障成人的常模,方便與其他族群進行比 較,因而採用WHOQOL-BREF 臺灣版作為測量視障者生活品質的工具。
二、研究對象、抽樣方式與資料收集
本研究對象之母體為全國重度視障成人。依據內政部統計處2010 年第二季資料顯示,
我國十八歲以上領有視覺障礙類身心障礙手冊者有55,376 人,重度視障成人 (20 歲以上)
有10,517 人,本研究依據這份底冊母體抽取重度視障成人樣本。抽樣資料取得過程是先 經內政部協助取得重度視障成人之身障手冊代號,抽樣之後,再由內政部協助提供聯絡方 式。抽樣方式採用分層隨機抽樣法,以性別 (男性、女性)、年齡層 (21-30 歲、31-40 歲、
41-50 歲、51-60 歲和 61-70 歲) 及縣市別 (25 個縣市) 為分層 (此處提及的縣市為 2010 年 12 月 25 日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前的 25 個縣市),在各分層之下進行簡單隨機抽樣。
依前述方式抽樣出來之總人數為551 人,最後完成問卷人數共 491 人。資料收集方式採用 電訪方式,樣本491 人之中,男性有 277 人,佔 56.4%;女性 214 人,佔 43.6%。年齡最 多落於51 至 60 歲之間,佔全體的 30.5%。
三、資料分析
使用t 考驗及變異數分析法進行變項各水準間的生活品質分數之差異性考驗,探究各 水準間在生活品質得分是否有差異,並經由Tukey 多重比較法分析水準間的得分差異來 源,性別、工作、縣市層級 (北高兩市與其他縣市) 等變項為兩水準變項,採用 t 考驗;
年齡、婚姻狀況等變項為多水準變項,採用變異數分析;迴歸分析則是針對連續變項,可 用來處理個人平均月收入及家庭平均月收入變項對生活品質影響的問題。探討兩人口學變 項 (一為連續變項,一為類別變項) 與生活品質關聯性的問題則使用共變數分析。探討兩 人口學變項 (類別變項) 間是否存在交互作用的問題,分析方法採用兩因子變異數分析。
肆、研究結果
一、視障成人與一般成人差異比較
一般成人的生活品質資料是取自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臺灣版發展小組 (2005)
的分析結果,調查數據是來自於2001 年 NHIS 中的 WHOQOL-BREF 臺灣版 20-65 歲成人 生 活 品 質 自 填 問 卷。 在 符 合 抽 樣 受 訪 條 件 的15,425 名 民 眾 中, 有 13,010 名 完 成 WHOQOL-BREF 臺灣版問卷,完訪率為 84.34%。該研究的分析結果顯示在各範疇的生活 品質分數,一般成人皆高於視障成人,並且都達顯著水準,各範疇的分析結果如下:在生 理範疇,一般成人 (15.05 ± 2.08),視障成人 (12.96 ± 2.69);在心理範疇,一般成人 (13.60
± 2.27),視障成人 (12.75 ± 2.70);在社會關係範疇,一般成人 (14.10 ± 2.10),視障成人
(12.65 ± 2.64);在環境範疇,一般成人 (13.21 ± 2.09),視障成人 (12.24 ± 2.33),生理、
心理、社會關係與環境等範疇全都顯示一般成人與視障成人之分數是有顯著差異的 (p <
.001),一般成人生活品質在生理、心理、社會關係與環境等範疇均優於視障成人。就各 題項細部來看,僅有4 個題項沒有差異,是第 5 題、第 9 題、第 26 題與第 28 題,其餘的 24 個題項皆是一般成人分數高於視障成人且達顯著水準 (參閱表 2)。若僅針對一般成人 的部分進行觀察,可以發現有3 個題項的平均分數低於 3 分。分別是第 5 題、第 12 題與 第14 題。在視障成人的部分,這 3 題的平均分數也低於 3 分,此外還有 3 題的平均分數 也低於3 分,分別是第 8 題、第 13 題與第 15 題(參閱表 2)。可見得視障者的行動能力 與取得生活的資訊能力明顯受到視覺機能障礙的影響,此外由於視覺機能障礙,也導致對 環境缺乏安全感,因而導致這幾個項目分數特別偏低。
二、視障成人人口學變項
為了解各種人口學變項下的生活品質分數是否有差異,因此在各人口學變項下對重度 視障者進行差異研究。為更精確探討差異是否達到顯著以及進一步確認差異來源,使用 Tukey 多重比較,探討差異來源。變項下各水準間得分差異分析結果如表 1。
(一)性別變項
有關視障者性別變項的分析,由表1 可知,以量表總分來看,男性得分顯著高於女 性,p < .001;在生理及心理範疇,男性得分也顯著高於女性,p < .001;在社會關係範疇,
男性與女性分數沒有差異;在環境範疇,男性得分顯著高於女性,p = .025;除了社會關 係範疇外,皆是男性的生活品質分數高於女性而且有顯著差異。進一步了解各題項在男性 與女性分數的差異情況,達到顯著差異的題項分別是:生理範疇第10 題、第 15 題、第 16 題、第 17 題與第 18 題,心理範疇第 6 題、第 7 題、第 11 題、第 19 題與第 26 題及環 境範疇第8題、第13題與第14題,這些有差異的題項皆是男性分數高於女性 (參閱表2)。
視障成人在生理與心理範疇與一般成人的結果一致,都是男性得分高於女性;一般成 人在社會關係範疇是女性得分高於男性,然而在視障成人中男性與女性得分卻無差異;一 般成人在環境範疇性別得分沒有差異,然而在視障成人中男性得分高於女性。
(二)工作變項
關於視障成人工作變項的分析,分別就兩個部分觀察,第一個部分就有工作者215 人 與無工作者276 人兩組來看。第二個部分從有工作者 215 人當中篩選出從事按摩工作者 98 人與非按摩工作者 76 人,分成兩組進行分析。另外有 41 人填答時在行業別或職業別 選擇其他選項,表示是有工作的,然而並沒有進一步說明職業為何,這些樣本不列入第二 部分的分析。
表1 人口學變項在四個範疇與量表總分得分差異分析表
變項 變項水準 人數 生理 心理 社會關係 環境 量表總分
性 別
(I) 男 277 13.40 13.25 12.78 12.45 51.88
(II) 女 214 12.40 12.11 12.48 11.97 48.96
t 值 4.08 4.70 1.26 2.25 3.75
p 值 < .001** < .001** .208 .025* < .001**
工 作
(I) 有工作 215 14.05 13.54 13.01 12.60 53.20
(II) 無工作 276 12.11 12.14 12.37 11.97 48.59
t 值 8.72 6.02 2.68 3.02 6.23
p 值 < .001** < .001** .008** .003** < .001**
(I) 按摩工作 98 14.27 13.41 12.77 12.23 52.67
(II) 非按摩工作 76 14.12 13.74 13.55 13.31 54.72
t 值 0.46 -0.90 -1.94 -3.42 -1.81
p 值 .649 .371 .055 .001** .072
縣 市 層 級
(I) 北高兩市 116 13.55 13.28 12.85 12.69 52.38
(II) 其他縣市 375 12.78 12.59 12.58 12.10 50.06
t 值 2.76 2.57 1.05 2.55 2.69
p 值 .006** .011* .295 .011* .008**
年 齡
(I) 21-30 歲 43 14.13 13.36 12.49 13.04 53.02
(II) 31-40 歲 60 13.39 13.10 12.58 12.13 51.20
(III) 41-50 歲 115 13.39 13.01 12.71 12.23 51.34
(IV) 51-60 歲 150 12.48 12.44 12.61 12.07 49.59
(V) 61-70 歲 123 12.55 12.51 12.72 12.25 50.03
F 值 5.25 1.83 .10 1.53 1.80
p 值 < .001** .123 .983 .192 .127
Tukey
I > IV;
I > V;
III > IV
婚 姻 狀 況
(I) 未婚/單身 103 13.68 13.00 11.96 12.49 51.12
(II) 已婚/同居 332 12.98 12.94 13.23 12.46 51.61
(III) 離婚/分居 29 11.70 11.52 9.93 10.33 43.48
(IV) 喪偶 27 11.41 10.86 11.04 10.63 43.94
F 值 7.88 7.53 24.32 13.06 14.81
p 值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Tukey I > III,IV;
II > IV I > III,IV;
II > III,IV I > III;II > I,
III,IV I > III,IV;
II > III,IV I > III,IV;
II > III,IV 註:** p < .01 * p < .05
北高兩市為2010 年 12 月 25 日改制前之臺北市與高雄市
第一個部分有工作者與無工作者兩組的分析結果顯示,生理、心理、社會關係與環境 等範疇及量表總分全都顯示有工作者與無工作者之分數是有顯著差異的 (p < .001)(參閱 表1),有工作者在各範疇及全量表顯示生活品質皆顯著高於無工作者。由表 2 各題項的 t
考驗結果可發現,全量表28 題中有 20 題有顯著差異,有差異的題項都是有工作者分數高 於無工作者。各題項在有工作者與無工作者分數的差異情況如下:生理與心理範疇的所有 題項皆呈現顯著差異,社會關係範疇第22 題及環境範疇第 8 題、第 12 題、第 13 題與第 14 題有顯著差異(參閱表 2)。
第二個部分從事按摩工作者與非按摩工作者的比較,分成兩組進行分析的結果顯示,
表2 各題項 t 考驗摘要表
視 障
性別 工作 工作 縣市 層級
範疇 題項 一般 視障 男性 女性 有工作 無工作 按摩 非按摩 北高
兩市 其他 縣市 整
體
1. 綜合生活品質 3.30 3.04** 3.10 2.96 3.15 2.95** 3.03 3.39** 3.22 2.99*
2. 綜合健康 3.39 3.04** 3.17 2.87** 3.32 2.83** 3.34 3.32 3.28 2.97**
生 理
3. 疼痛不適 4.02 3.43** 3.51 3.34 3.74 3.19** 3.94 3.59 3.74 3.34**
4. 醫療的依賴 4.35 3.91** 3.93 3.88 4.15 3.72** 4.35 4.07 3.96 3.89 10. 活力 3.37 3.22** 3.39 3.00** 3.50 3.00** 3.43 3.58 3.34 3.18 15. 活動能力 3.92 2.68** 2.85 2.47** 2.98 2.45** 2.97 3.17 2.87 2.62*
16. 睡眠 3.41 3.09** 3.20 2.94** 3.20 3.00* 3.21 3.21 3.23 3.04 17. 日常活動 3.65 3.23** 3.31 3.13* 3.46 3.06** 3.41 3.54 3.32 3.21 18. 工作能力 3.63 3.19** 3.28 3.06* 3.58 2.88** 3.66 3.60 3.32 3.15
心 理
5. 正面感覺 2.70 2.64 2.69 2.58 2.82 2.51** 2.71 2.97 2.87 2.57**
6. 靈性/個人信念 3.52 3.11** 3.25 2.93** 3.36 2.92** 3.31 3.42 3.27 3.06 7. 思考學習記憶 3.40 3.19** 3.36 2.96** 3.42 3.01** 3.30 3.53 3.30 3.15 11. 身體意像 3.67 3.50** 3.62 3.34** 3.70 3.34** 3.72 3.67 3.61 3.46 19. 自尊 3.66 3.30** 3.40 3.16** 3.51 3.13** 3.51 3.50 3.47 3.24*
26. 負面感覺 3.46 3.40 3.57 3.18** 3.53 3.30** 3.56 3.55 3.41 3.40 社
會 關 係
20. 個人關係 3.59 3.36** 3.36 3.36 3.43 3.32 3.43 3.57 3.38 3.36 21. 性生活 3.52 3.05** 3.05 3.05 3.11 3.01 3.01 3.34* 3.11 3.03 22. 社會支持 3.67 3.49** 3.48 3.50 3.65 3.37** 3.63 3.71 3.51 3.49 27. 被尊重 3.32 3.17** 3.21 3.11 3.24 3.11 3.18 3.33 3.26 3.14
環 境
8. 身體安全保障 3.31 2.98** 3.07 2.87* 3.11 2.88* 2.97 3.26* 3.03 2.97 9. 物理環境 3.12 3.15 3.14 3.16 3.10 3.19 3.16 3.13 3.23 3.13 12. 財務資源 2.81 2.43** 2.50 2.33 2.62 2.28** 2.47 2.88** 2.56 2.38 13. 資訊技能 3.31 2.91** 3.00 2.81* 3.06 2.80** 3.02 3.26 3.09 2.86*
14. 娛樂休閒 2.95 2.59** 2.72 2.43** 2.90 2.36** 2.74 3.28** 2.96 2.48**
23. 家居環境 3.54 3.47* 3.47 3.47 3.48 3.46 3.49 3.54 3.43 3.48 24. 社會照護 3.42 3.18** 3.24 3.11 3.19 3.17 3.08 3.33* 3.35 3.13*
25. 交通 3.56 3.16** 3.21 3.11 3.20 3.13 3.01 3.46** 3.25 3.14 28. 飲食 3.71 3.66 3.68 3.65 3.67 3.66 3.56 3.80 3.66 3.67 註:** p < .01 * p < .05
北高兩市與其他縣市為2010 年 12 月 25 日改制前之縣市名稱
在環境範疇非按摩工作者得分高於按摩工作者,其餘範疇則無差異。進一步了解各題項在 從事按摩工作者與非按摩工作者分數的差異情況,達到顯著差異的題項分別是:社會關係 範疇第21 題及環境範疇第 8 題、第 12 題、第 14 題、第 24 題與第 25 題,皆是非按摩工 作者得分高於按摩工作者(參閱表2)。
(三)縣市層級變項
視障成人在北高兩市 (為 2010 年 12 月 25 日改制前之臺北市、高雄市) 與其他縣市得 分分析結果參照表1,北高兩市顯著高於其他縣市分別是在生理範疇 (p = .006),心理範 疇 (p = .011),環境範疇 (p = .011) 以及量表總分 (p = .008);在社會關係範疇,北高兩市 與其他縣市沒有顯著差異,p = .295。結果顯示北高兩市視障者的生活品質在生理、心理、
環境等範疇及全量表總分均優於其他縣市的視障者。進一步了解各題項在北高兩市與其他 縣市兩者分數的差異情況,達到顯著差異的題項分別是:生理範疇第3 題與第 15 題,心 理範疇第5 題與第 19 題及環境範疇第 13 題、第 14 題與第 24 題,都是北高兩市分數高於 其他縣市 (參閱表 2)。
在北高兩市與其他縣市一般成人的分析結果與視障成人的結果並不一致,一般成人在 北高兩市與其他縣市的比較,僅在生理範疇有顯著差異,是北高兩市分數高於其他縣市,
而在其他三個範疇並無差異。
(四)年齡變項
有關視障成人在年齡變項的生活品質分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僅在生理範疇的得分 差異是顯著的 (p < .001),經由多重比較,在生理範疇顯示水準間差異的來源,分數有差 異的水準分別是21-30 歲與 51-60 歲及 21-30 歲與 61-70 歲。21-30 歲的平均分數 14.13 顯 著 高 於51-60 歲 的 12.48、61-70 歲 的 12.55。 另 外 41-50 歲 平 均 分 數 13.39 也 顯 著 高 於 51-60 歲的平均分數 12.48。進一步了解各題項在年齡變項分數的差異情況,達到顯著差異 的題項分別是:生理範疇第4 題、第 15 題、第 16 題、第 17 題與第 18 題,心理範疇第 5 題與第19 題及環境範疇第 9 題與第 13 題 (參閱表 3)。
(五)婚姻狀況變項
有關視障成人在婚姻狀況變項的生活品質分析,各水準之分數差異性分析 (參閱表 1),在生理、心理、社會關係與環境等範疇及量表總分全都顯示婚姻狀況變項下各水準之 分數有顯著差異 (p < .001)。以下分述之,生理範疇:分別是 「未婚/單身」 者分數高於
「離婚/分居」 者與 「喪偶」 者;「已婚/同居」 者分數顯著高於 「喪偶」 者。心理範疇:「未 婚/單身」 者與 「已婚/同居」 者分數高於 「離婚/分居」 者與 「喪偶」 者。社會關係範疇:
「未婚/單身」 者分數則高於 「離婚/分居」 者,而 「已婚/同居」 者分數顯著高於其他三 者。環境範疇:「未婚/單身」 者與 「已婚/同居」 者分數高於 「離婚/分居」 者與 「喪偶」
者。全量表:「未婚/單身」 者與 「已婚/同居」 者分數高於 「離婚/分居」 者與 「喪偶」
者。由表4 各題項 ANOVA 結果發現,全量表 28 題中有 23 題在 Tukey 多重比較中有顯著 差異,歸納結果,大多是 「未婚/單身」 者與 「已婚/同居」 者分數高於 「離婚/分居」 者 與 「喪偶」 者。
表3 各題項在年齡變項之 ANOVA 及 Tukey 多重比較摘要表
範疇 題項 I II III IV V F 值 p 值 Tukey 多重比較
整 體
1. 綜合生活品質 3.33 3.28 3.04 2.94 2.94 3.44 .009**
2. 綜合健康 3.33 3.13 3.10 2.92 3.00 2.05 .086
生 理
3. 疼痛不適 3.40 3.72 3.53 3.28 3.40 1.43 .222
4. 醫療的依賴 4.42 4.27 3.96 3.67 3.80 5.57 < .001** I > IV,I > V,II > IV 10. 活力 3.30 3.32 3.37 3.15 3.09 1.70 .149
15. 活動能力 3.21 2.77 2.71 2.55 2.59 3.38 .010* I > IV,I > V 16. 睡眠 3.30 2.92 3.32 2.98 3.00 3.19 .013* III > IV 17. 日常活動 3.56 3.20 3.31 3.14 3.18 2.45 .045* I > IV 18. 工作能力 3.53 3.36 3.31 3.10 2.98 4.37 .002** I > V,III > V
心 理
5. 正面感覺 3.05 2.82 2.63 2.50 2.61 2.94 .020* I > IV 6. 靈性/個人信念 3.19 3.28 3.09 3.07 3.08 .57 .687
7. 思考學習記憶 3.14 3.38 3.30 3.11 3.09 1.63 .166 11. 身體意像 3.58 3.58 3.59 3.50 3.33 1.44 .219 19. 自尊 3.56 3.27 3.43 3.21 3.19 2.49 .043*
26. 負面感覺 3.53 3.32 3.47 3.27 3.49 1.47 .211 社
會 關 係
20. 個人關係 3.37 3.40 3.37 3.37 3.34 .05 .995 21. 性生活 2.91 2.98 3.23 2.98 3.06 1.61 .170 22. 社會支持 3.56 3.48 3.52 3.48 3.46 .16 .958 27. 被尊重 3.26 3.22 3.10 3.12 3.23 .51 .729
環 境
8. 身體安全保障 3.35 3.00 2.97 2.92 2.93 1.64 .162
9. 物理環境 3.30 3.02 3.17 2.99 3.34 3.17 .014* V > IV 12. 財務資源 2.79 2.50 2.30 2.39 2.42 1.92 .105
13. 資訊技能 3.33 2.98 2.91 2.92 2.73 3.14 .014* I > V 14. 娛樂休閒 2.81 2.82 2.68 2.52 2.42 2.25 .063
23. 家居環境 3.49 3.40 3.51 3.42 3.52 .43 .789 24. 社會照護 3.26 2.92 3.16 3.25 3.23 2.01 .092 25. 交通 3.21 2.97 3.22 3.12 3.24 1.23 .296 28. 飲食 3.81 3.68 3.60 3.63 3.71 .54 .705 註:** p < .01 * p < .05
I:21-30 歲 II:31-40 歲 III:41-50 歲 IV:51-60 歲 V:61-70 歲
(六)教育程度變項
本研究探討視障成人在教育程度與生活品質關聯性,然高學歷者也經常有較高個人收 入,故直接分析教育程度與生活品質關聯性可能會受到個人收入的隱性影響,因此先計算 個人平均月收入變項與教育程度變項的Spearman 等級相關係數以及個人平均月收入變項 與生活品質總分的Pearson 相關係數。Spearman 等級相關係數為 .323,Pearson 相關係數 為.308,由於兩個相關性都高,因此教育程度變項下各水準的生活品質分數差異的來源有 可能來自個人平均月收入變項,故採用共變數分析法。當排除個人平均月收入變項的效應
表4 各題項在婚姻狀況變項之 ANOVA 及 Tukey 多重比較摘要表
範疇 題項 I II III IV F 值 p 值 Tukey 多重比較
整 體
1. 綜合生活品質 3.21 3.06 2.66 2.59 6.15 < .001** I > III,I > IV,II > IV 2. 綜合健康 3.23 3.05 2.72 2.52 5.85 .001** I > III,I > IV,II > IV
生 理
3. 疼痛不適 3.48 3.45 3.55 2.85 1.96 .119
4. 醫療的依賴 4.16 3.89 3.48 3.63 3.44 .017* I > III
10. 活力 3.33 3.26 2.86 2.74 4.41 .004** I > IV,II > IV 15. 活動能力 2.93 2.68 2.24 2.19 5.25 .001** I > III,I > IV 16. 睡眠 3.23 3.08 2.86 2.85 1.71 .164
17. 日常活動 3.44 3.24 2.76 2.89 6.70 < .001** I > III,I > IV,II > III 18. 工作能力 3.37 3.19 2.93 2.81 3.40 .018* I > IV
心 理
5. 正面感覺 2.79 2.69 2.21 1.93 7.44 < .001** I > III,I > IV,II > IV 6. 靈性/個人信念 3.08 3.18 2.97 2.56 3.29 .020* II > IV
7. 思考學習記憶 3.22 3.24 2.97 2.67 3.57 .014* I > IV,II > IV
11. 身體意像 3.56 3.56 2.93 3.04 6.60 < .001** I > III,I > IV,II > III,II > IV 19. 自尊 3.39 3.34 2.93 2.81 5.04 .002** I > IV,II > IV
26. 負面感覺 3.46 3.40 3.28 3.30 .38 .764 社
會 關 係
20. 個人關係 3.37 3.42 2.93 3.07 4.41 .004** II > III
21. 性生活 2.74 3.23 2.00 2.57 24.25 < .001** II > I,I > III,II > III,II > IV 22. 社會支持 3.60 3.52 3.03 3.22 5.09 .002** I > III,II > III
27. 被尊重 3.13 3.29 2.52 2.56 11.48 < .001** I > III,I > IV,II > III,II > IV
環 境
8. 身體安全保障 3.03 3.05 2.52 2.41 5.75 .001** I > IV,II > III,II > IV 9. 物理環境 3.17 3.19 2.72 3.11 2.27 .080 II > III
12. 財務資源 2.54 2.51 1.52 1.96 11.29 < .001** I > III,I > IV,II > III,II > IV 13. 資訊技能 3.12 2.94 2.45 2.37 6.83 < .001** I > III,I > IV,II > III,II > IV 14. 娛樂休閒 2.73 2.67 1.86 1.96 9.08 < .001** I > III,I > IV,II > III,II > IV 23. 家居環境 3.48 3.52 3.07 3.30 3.00 .030* II > III
24. 社會照護 3.24 3.21 2.97 2.81 2.81 .039*
25. 交通 3.16 3.20 2.97 2.89 1.61 .186
28. 飲食 3.64 3.76 3.17 3.11 7.27 < .001** I > IV,II > III,II > IV 註:** p < .01 * p < .05
I:未婚/單身 II:已婚/同居 III:離婚/分居 IV:喪偶
表5 各題項在教育程度變項之 ANOVA 及 Tukey 多重比較摘要表
範疇 題項 I II III IV V VI F 值 p 值 Tukey 多重比較
整 體
1. 綜合生活品質 2.95 2.76 2.88 3.21 3.36 4.20 8.56 < .001** V > I,VI > I,IV > II,
V > II,VI > II,IV > III,
V > III,VI > III 2. 綜合健康 2.98 2.80 3.10 3.14 3.18 3.60 2.68 .021* IV > II
生 理
3. 疼痛不適 2.85 3.34 3.44 3.70 3.75 3.40 5.75 < .001** III > I,IV > I,V > I 4. 醫療的依賴 3.54 3.85 3.65 4.11 4.34 4.40 5.79 < .001** IV > I,V > I,IV > III,
V > III
10. 活力 2.89 3.07 3.27 3.34 3.46 4.60 6.35 < .001** IV > I,V > I,VI > I,
VI > II,VI > III,VI > IV 15. 活動能力 2.60 2.43 2.48 2.78 3.15 3.80 5.69 < .001** V > I,V > II,V > III 16. 睡眠 2.92 3.05 3.14 3.19 3.12 3.20 .90 .482
17. 日常活動 3.05 3.03 3.18 3.43 3.36 4.40 6.05 < .001** IV > I,VI > I,IV > II,
VI > II,VI > III 18. 工作能力 2.96 2.93 3.19 3.38 3.45 4.00 5.68 < .001** IV > I,V > I,IV > II,
V > II
心 理
5. 正面感覺 2.59 2.51 2.48 2.64 3.00 3.80 3.90 .002** V > II,V > III,VI > III 6. 靈性/個人信念 2.94 3.08 3.10 3.13 3.22 4.60 2.69 .021* VI > I,VI > II,VI > III,
VI > IV 7. 思考學習記憶 2.92 3.08 3.15 3.26 3.49 4.20 4.36 .001** V > I,VI > I
11. 身體意像 3.04 3.39 3.45 3.68 3.76 5.00 9.87 < .001** III > I,IV > I,V > I,
VI > I,VI > II,VI > III,
VI > IV,VI > V 19. 自尊 3.12 3.24 3.24 3.38 3.43 4.00 2.01 .075
26. 負面感覺 3.07 3.44 3.49 3.54 3.33 3.60 2.91 .013* IV > I 社
會 關 係
20. 個人關係 3.27 3.37 3.25 3.36 3.55 4.20 2.24 .049*
21. 性生活 3.05 3.01 3.05 2.96 3.31 3.40 1.57 .166
22. 社會支持 3.36 3.52 3.20 3.60 3.69 4.60 6.16 < .001** VI > I,VI > II,IV > III,
V > III,VI > III
27. 被尊重 3.14 3.07 3.12 3.14 3.36 4.40 2.73 .019* VI > I,VI > II,VI > III,
VI > IV
環 境
8. 身體安全保障 2.93 2.95 2.95 2.96 3.19 2.80 .72 .609 9. 物理環境 3.05 3.21 3.15 3.18 3.07 3.40 .51 .766
12. 財務資源 2.08 2.36 2.20 2.49 2.96 4.20 1.42 < .001** IV > I,V > I,VI > I,
V > II,VI > II,V > III,
VI > III,V > IV,VI > IV 13. 資訊技能 2.54 2.71 2.88 2.94 3.58 4.00 12.41 < .001** IV > I,V > I,VI > I,
V > II,VI > II,V > III,
V > IV
14. 娛樂休閒 2.43 2.27 2.44 2.71 3.16 3.40 7.85 < .001** V > I,IV > II,V > II,
V > III,V > IV 23. 家居環境 3.33 3.53 3.43 3.44 3.60 3.80 1.11 .352
24. 社會照護 3.14 3.18 3.07 3.21 3.22 4.00 1.40 .223 25. 交通 3.26 3.18 3.05 3.18 3.16 2.80 .69 .634
28. 飲食 3.20 3.79 3.63 3.74 3.85 4.40 6.14 < .001** II > I,III > I,IV > I,
V > I,VI > I 註:** p < .01 * p < .05
I:不識字,II:國小/小學,III:國中/初中,IV:高中/高職,V:大專/大學,VI:研究所及
以上
後,探討教育程度變項下各水準之生活品質分數是否仍有差異。結果如下:在生理範疇主 效果 (教育程度),F = 5.97,p < .001;伴隨變項 (個人平均月收入) 效果,F = 36.65,
p < .001;在心理範疇主效果,F = 3.92,p = .002;伴隨變項效果,F = 38.38,p < .001;
在社會關係範疇主效果,F = 3.05,p = .01;伴隨變項效果,F = 21.15,p < .001;在環境 範疇主效果,F = 4.85,p < .001;伴隨變項效果,F = 12.14,p = .001;在量表總分主效果,
F = 4.53,p < .001;伴隨變項效果,F = 29.54,p < .001。在四個範疇及總分的考驗皆達顯 著水準,表示在四個範疇及總分,教育程度變項各水準間的分數確實有顯著差異,教育程 度確實影響生活品質。另外由表5 各題項 ANOVA 結果可發現,全量表 28 題中有 20 題在 ANOVA 結果顯示在不同教育程度下題項分數是有差異。在 Tukey 多重比較中則有 19 題 有顯著差異,在達顯著差異的題項中,以高學歷者分數高於低學歷者。
(七)個人平均月收入變項及家庭平均月收入變項
透過迴歸分析可以了解個人平均月收入以及家庭平均月收入對生活品質是否產生影 響。將兩變項同時放入複迴歸模式進行分析,參數分析結果如下:在生理範疇,個人平均 月收入β1 = .40,t = 4.52,p < .001;家庭平均月收入 β1 = .07,t = .96,p = .337。在心理範 疇,個人平均月收入β1 = .40,t = 4.60,p < .001;家庭平均月收入 β1 = .17,t = 2.25,p = .025。在社會關係範疇,個人平均月收入 β1 = .19,t = 2.10,p = .037;家庭平均月收入 β1 = .32,t = 4.09,p < .001。在環境範疇,個人平均月收入 β1 = .05,t = .72,p = .472;
家庭平均月收入β1 = .41,t = 6.17,p < .001。在量表總分,個人平均月收入 β1 = 1.04,
t = 3.83,p < .001;家庭平均月收入 β1 = .97,t = 4.10,p < .001。在生理、心理範疇及量 表總分,個人平均月收入對生活品質有正向影響;在全部範疇及量表總分,家庭平均月收 入對生活品質都有正向影響。題項分析請參閱表6。
三、視障成人人口學變項之交互作用分析
本研究希望探討兩人口學變項 (類別變項) 間是否存在交互作用的問題,因此針對可 能有交互作用之變項進行兩因子變異數分析。本文以人口學變項為自變項,以生活品質量 表分數進行兩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發現有三種顯著的交互作用。以下分述此三種交互作 用情況:
(一) 「性別」 與 「年齡」 變項在 「生理」 範疇得分的交互作用狀況
交互作用分析圖如圖1 所示,性別主效果顯著,F = 17.89,p < .001;年齡主效果顯 著,F = 5.09,p = .001;性別與年齡交互作用效果顯著,F = 2.95,p = .02。各年齡層的生
理範疇分數在男性部分分別為21-30 歲 13.93 分;31-40 歲 13.16 分;41-50 歲 13.95 分;
51-60 歲 12.90 分;61-70 歲 13.33 分。 在 女 性 部 分 分 別 為 21-30 歲 14.38 分;31-40 歲 13.69 分;41-50 歲 12.44 分;51-60 歲 11.98 分;61-70 歲 11.64 分。男性在各年齡層的分 數沒有特別的趨勢,但是女性的分數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下降。在各題項的交互作用分析 皆顯示不顯著。
表6 個人平均月收入與家庭平均月收入各題項之迴歸分析摘要表
個人平均月收入 家庭平均月收入
範疇 題項 斜率值 斜率值
整 體
1. 綜合生活品質 .09** .03
2. 綜合健康 .15** -.01
生 理
3. 疼痛不適 .10* .02
4. 醫療的依賴 .10* .04
10. 活力 .10** .04
15. 活動能力 .14** .01
16. 睡眠 .01 .05
17. 日常活動 .10** .04*
18. 工作能力 .18** .03
心 理
5. 正面感覺 .10** .03
6. 靈性/個人信念 .14** .02
7. 思考學習記憶 .11** .04
11. 身體意像 .09** .05
19. 自尊 .10** .06**
26. 負面感覺 .05 .04
社 會 關 係
20. 個人關係 .01 .08**
21. 性生活 .03 .07**
22. 社會支持 .03 .05**
27. 被尊重 .04 .05*
環 境
8. 身體安全保障 .02 .04
9. 物理環境 -.08* .09**
12. 財務資源 .11** .12**
13. 資訊技能 .08* .10**
14. 娛樂休閒 .09* .10**
23. 家居環境 -.05 .11**
24. 社會照護 -.05 .07**
25. 交通 -.03 .07**
28. 飲食 -.01 .05*
註:** p < .01 * p < .05
(二) 「性別」 與 「年齡」 變項在 「環境」 範疇得分的交互作用狀況
交互作用分析圖如圖2 所示,性別主效果顯著,F = 5.22,p = .023;年齡主效果不顯 著,F = 1.56,p = .184;性別與年齡交互作用效果顯著,F = 3.02,p = .018。各年齡層的 環境範疇分數在男性部分分別為21-30 歲 12.89 分;31-40 歲 12.12 分;41-50 歲 12.21 分;
51-60 歲 12.21 分;61-70 歲 13.02 分。 在 女 性 部 分 分 別 為 21-30 歲 13.24 分;31-40 歲 12.14 分;41-50 歲 12.27 分;51-60 歲 11.90 分;61-70 歲 11.35 分。因為 「性別」 與 「年齡」
變項在 「環境」 範疇的分數在 60 歲以前男性與女性分數無明顯差異,然而在 61-70 歲之 間,女性分數比男性分數偏低因而造成交互作用。更細部來看,環境範疇中性別與年齡變 項存在交互作用的題項分別是第13 題、第 23 題及第 28 題,參見圖 3、圖 4 及圖 5,第 23 題是評估自己住所狀況的滿意度,第 28 題是對於喜愛的食物取得的滿意度,這兩題的 結果類似,年齡小於60 歲者,女性對於住所及喜愛的食物取得的滿意度高於男性,然而 年齡在61 歲以上者則是男性的滿意度高於女性。第 13 題是評估每日生活所需資訊取得的 方便性,年齡小於40 歲者,女性取得資訊的方便性是高於男性的,然而年齡大於 40 歲者 則是男性取得資訊的方便性高於女性。
(三)「性別」與「婚姻狀況」變項在生理範疇的交互作用狀況
交互作用分析圖如圖6 所示,性別主效果顯著,F = 17.75,p < .001;婚姻主效果顯 著,F = 6.00,p = .001;性別與婚姻交互作用效果顯著,F = 2.70,p = .045。交互作用情 況參見圖6,各婚姻狀況的生理範疇分數在男性部分分別為 「未婚/單身」13.61 分;
圖1 性別與年齡在生理範疇交互作用 20
15
10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年齡
51-60歲 61-70歲
平均分數
男性 女性
圖2 性別與年齡在環境範疇交互作用 年齡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1-70歲 男性 20 女性
15
10
平均分數
「已婚/同居」 13.52 分;「離婚/分居」 11.47 分;「喪偶」 11.43 分。在女性部分分別為
「 未 婚 / 單 身 」 13.81 分;「 已 婚 / 同 居 」 12.26 分;「 離 婚 / 分 居 」 11.96 分;「 喪 偶 」 11.40 分。在 「未婚/單身」 與 「喪偶」 兩水準下,男性與女性分數差異不大,在 「已婚/
同居」 水準下,男性分數高於女性,然而在 「離婚/分居」 水準下,男性分數則低於 女性,因而產生交互作用。分別就性別來看,男性在 「已婚/同居」 與 「離婚/分居」 的
年齡
平均分數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1-70歲 男性 5 女性
4 3 2
0 1
圖3 「性別」 與 「年齡」 變項在第 13 題得 分的交互作用狀況
年齡
平均分數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1-70歲 男性 5 女性
4 3 2
0 1
圖4 「性別」 與 「年齡」 變項在第 23 題得 分的交互作用狀況
年齡
平均分數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1-70歲 男性 5 女性
4 3 2
0 1
圖5 「性別」 與 「年齡」 變項在第 28 題得 分的交互作用狀況
婚姻狀況
未婚/單身 已婚/同居 離婚/分居 喪偶
平均分數
男性 女性 20
15
10
圖6 性別與婚姻狀況在生理範疇交互作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