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實施計畫 壹、 目的:
一、透過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參與評選暨觀摩活動之過程,建構各校間相互交 流與學習之平臺,以提升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之經營品質及活動辦理成 效。
二、藉由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之參與,持續引導各大專校院強化對於學生社 團活動的重視,促進學生社團之永續發展,強化學生參與課外活動之教 育功能,提升大專學生進行社會參與之多元能力。
貳、主辦機關:教育部。
參、承辦單位:國立中央大學。
肆、時間:108 年 3 月 30 日(星期六)至 108 年 3 月 31 日(星期日)。
伍、參賽分組及遴薦名額: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分大學校院組(含綜合大學及一般學院)及技專校院 (含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兩組。每校遴薦績優社團數,按正 式登記且未停社之社團數 100 個以下得推薦 2 名;101 個至 200 個得推 薦 3 名;201 個以上得推薦 4 名(附件 1)。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每校得推薦 1 名(須為校內正式登記且未 停社之社團,不以上述績優社團為限),由評選委員會依照報名學校所 提供之評選資料(含影片或簡報)進行初選後,選出 20 名於本活動期 間參加決選(附件 2)。
三、由各報名學校行政人員或師長代表每校 1 名、社團評選報名社團代表每 社團各 1 名及特色活動評選之決選社團代表各 1 名,入場開幕及閉幕頒 獎儀式觀禮。
陸、評選類別: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由各校自行選定類別報名,推薦參加之社團須為不同 性質之社團。本次活動須以線上報名並寄送報名資料,一經報名不得更改。
連續 2 年(106 年及 107 年)榮獲特優獎之社團,不得再行遴薦,以鼓勵 校內其它社團參與。建議報名類別如下:
(一)學術性、學藝性:以學術研究或文藝、技藝教學為主要宗旨者。
(二)服務性:以校內外服務為主要宗旨者。
(三)體能(育)性:以體能或體育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四)康樂性:以康樂或休閒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五)自治性、綜合性:以自治或社員聯誼為主要宗旨者。(系科學會報
2
名以本類為主,以促進系科學會之發展;全校性自治組織由本部 青年發展署統籌規劃辦理相關評選及觀摩活動)
各校遴薦參與評選之社團,其報名類別應與各校「學生社團分類表」中 之類別一致,倘若社團報名類別與學校社團分類不一致或社團宗旨顯與 報名類別不符時,得由評選委員會決定該社團之類別;但學校社團在該 校分類類別與本計畫不同者,依學校遴薦意見辦理。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不限社團類別,通過初選之決選社團以 8 分鐘為限,可用簡報、自製影片播放或動態展演(非危險性)等方 式,介紹社團年度最有特色之活動 。
柒、獎勵辦法:
一、獎項區分: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佳作及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 5 項。
二、獎項名額:特優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10%為原則;優等獎得獎數以 報名總社團數15%為原則;甲等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 20%為原則;
佳作由評選委員會決定錄取數;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得獎數為 10 個社團。
三、各類別錄取名額將於評選會議中,視各類別報名參賽之社團數量及實際 表現擇優決定。
四、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 2 萬 5,000 元整,社團 指導老師獎牌乙座;獲得特優獎之社團得於下年度之社團評選座 談會中進行報告與分享。
(二)優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 1 萬 5,000 元整,社團 指導老師獎牌乙座。
(三)甲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 8,000 元整。
(四)佳作:得獎社團獎狀乙紙。
(五)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得獎社團獎牌乙座,獎金新臺幣 1 萬 元整。
捌、報名資料:
一、網路報名開放時間為 108 年 1 月 3 日(星期四)至 1 月 31 日(星期 四)止,請各校於報名期間至報名網址為
https://cis.ncu.edu.tw/SeminarSys/activity/2019CLUB 填寫相關 資料。
二、參加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之社團,應提供書面推薦及報名表(附件 1),
3
並檢附社團簡介之文字書面資料 1 式 5 份。社團簡介書面資料內容以不 超過 2,000 字為原則,建議可依各社團之特色,參酌活動評分標準及評 分項目等相關資料,簡述 107 年度社團的發展概況及活動辦理情形。
三、參加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應提供書面評選報名表(附件 2-1)、評 選同意書(附件 2-2)及特色活動簡介,各 1 份。特色活動簡介以不超過 1,000 字為原則,建議依活動之重點特色或對社團整體發展之意涵加以 呈現。
四、前 2 項資料,請於 108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前以掛號寄至國立中央 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郵戳為 憑),並註明「108 年全國社團評選資料」(不需提供光碟資料也不用上 傳 PDF 檔)。凡報名資料不全者,並未於繳交時限內補齊資料者,取消 參與評選之資格。
五、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擔任評選委員,推薦表及資格規定詳如附件 5,並請 於 108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寄至國立中央大學課 外活動組(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彙整,由承辦單 位公開抽籤 11 名後,報請教育部聘任之。
玖、評分標準: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以組織運作、資源管理、規劃執行及特色績效等 4 個 細項予以評分;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以特色活動主題規劃與掌握 度、架構完整性及整體流暢度及時間掌握與展演完整性等 3 個細項予以 評分(評分標準表如附件 4)。
二、承辦單位應於活動前邀集評選委員召開會議,研商評選事務工作並辦理 評選工作研習,以維護評選工作之順暢性與公平性。
拾、社團經驗交流與展演:
各性質座談會之報名表(附件 3),承辦單位將依報名資料排定與會人員及社 團參加場次。
一、同性質社團觀摩與展演,每場次將邀請前一年度獲得特優社團參加交流,
並針對社團經營及成果進行 5~10 分鐘之簡報、自製影片播放或動態展 演,以利進行動態觀摩與交流。
二、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每場次將邀請獲得特優社團之各類別社團指導老 師1 位針對社團成果進行 5~10 分鐘簡報,其他參與社團指導老師得有 3 分鐘報告時間,以利進行觀摩與交流。
拾壹、活動日程表:
4
日期 時 間 活動流程 備 註
3/30 (星期六)
08:00-11:00 ◎報到及資料佈置 由各校辦理報到並到場佈置攤位及 評選資料。
11:00-12:00 開幕式
由各報名學校行政人員或師長代表 每校 1 名、社團評選報名社團代表 每社團各 1 名及特色活動評選之決 選社團代表各 1 名入場參與開幕儀 式。
12:00-13:00 午餐
1、提供每校參加之社團指導老師代 表及報名社團代表餐盒(採事先 登記)。
2、資料評選會場於評選開始前 10 分 鐘進行清場。
13:00-17:30
◎ 資 料 審 查
◎
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主題
式分享) 分別針對社團指導老師及學生社團 代表同時舉行座談,並邀請曾得過 特優獎社團報告分享及動態展演。
同性質社團觀摩與經驗交 流(主題式分享或展演) 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 決選
20 名,參賽社團以 8 分鐘為限,透 過簡報、自製影片播放或動態展演
(非危險性)等方式介紹社團特色 活動
3/31 (星期日)
08:00-11:00 ◎社團靜態資料觀摩展 提供每校參加之社團指導老師代表 及報名社團代表餐盒(採事先登記)
11:00-12:30 閉幕式暨頒獎典禮
由各報名學校行政人員或師長代表 每校 1 名、社團評選報名社團代表 每社團各 1 名及特色活動評選之決 選社團代表各 1 名入場參與閉幕儀 式,進行評選說明及頒獎。
拾貳、評選資料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項評選資料,請依以下列方式辦理: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有關「共通性評分項目」之評選資料(數位化 資料),應製作為 PDF 檔格式並燒成光碟,並於光碟封面註明「校 名+社團名稱」。光碟內容請依照「評分細項」分別設置檔案夾,並 請參考「評分重點」註明檔案名稱,以利評選委員查閱。前開光碟 1 式 5 份,請於 108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以掛號寄至國立中 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並 註明「108 年全社評共通性評選資料」。評選資料不全或未於繳交期 限前(以郵戳為憑)繳交資料者,評選委員將依期限前所得之資料 逕行評分。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請依評分項目提供 107 年度最佳特色 活動介紹(影片應為 5 分鐘內之 AVI 檔或簡報應為 15 頁內之 PPT 檔)。前開資料請燒成光碟,1 式 3 份,請於 108 年 2 月 22 日(星
5
期五)前,以掛號寄至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 桃 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並註明「108 年全社評最佳社團特色活 動評選資料」。評選資料不全或未於繳交期限前(以郵戳為憑)繳交 資料者,評選委員將依期限前所得之資料逕行評分。經初選後參與 決選之社團名單,將於 108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專屬活 動網頁最新消息,並請參與決選之社團,依照承辦單位所公告之時 間內繳交展演時所需播放之音樂、影音或簡報電子檔。
二、大專校院社團評選每一參展社團備有一張桌面(長約 180 公分、寬約 60 公分,以實際場地容納量所提供之規格為準)及兩張椅子、一個插座,
每一社團之展示高度為 250 公分以內。為推廣社團無紙化資料傳承,故
「社團活動績效評分項目」之評選資料(書面資料),於現場展示之紙本 資料「檔案本」不得超過 10 本(檔案夾背寬以 80mm 為限),其餘資料 得以資訊設備呈現。「檔案本」超過 10 本者,將不作為評分之依據,建 請各校配合納入校內評選作業辦理。
三、得獎社團之獎勵金將由承辦學校代為撥付,如因開立帳戶之銀行不同,
將會有手續費之產生。
四、活動洽詢:
(一)聯 絡 人:曾詠庭
(二)聯絡電話:(03)4227151 轉 57233
(三)聯絡信箱:ytt@ncu.edu.tw
(四)聯絡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
(五)網頁操作之洽詢窗口為中央大學學務處鄭登耀先生 聯絡電話:(03)42271515 轉 57200
聯絡信箱:ttcheng@cc.ncu.edu.tw 拾參、附則:
一、本計畫獲獎之社團,如提報資料涉及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情事者,
撤銷其資格;另其獲獎後三年內如有不良情事,不足為全國大專校院 社團表率者,廢止其資格。
二、依前款撤銷或廢止獲獎資格者,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追繳其獎牌及 獎金。
6
附件 1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
社團評選推薦及報名表
【本表請每一社團填寫一張】
學校名稱:
填表人: 電話: E-mail:
社團名稱 成立宗旨
社團網址 □無 □有 推薦類別 □學術性、學藝性 □服務性 □體能(育)性
□康樂性 □自治性、綜合性 學 校 推 薦
意 見
【本欄必須親由社團指導老師或課外活動組填寫推薦意見,並請附上
「學校社團分類表」及「正式登記且未停社之社團總數」(學校須用 印證明,各校社團分類表依各校分類格式即可)】
社團得獎 記錄
106 年是否獲全社評特優獎:□是 □否 107 年是否獲全社評特優獎:□是 □否 社團指導
老師
聯絡電
話 E-mail 社團負
責 人
聯絡電
話 E-mail
承辦人: 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主任):
※備註:
1、本表係由各校推薦學生社團參加評選填列,報名資料不全者,並未於繳交時限 內補齊資料者,取消評選資格。
2、推薦學生社團須檢附貴校「學生社團分類表」並由貴校用印證明,社團報名類 別不符本活動或與貴校學生社團分類表不同者,本活動評選委員會有權調整該 社團報名類別。
3、檢附資料:請備妥並裝訂下列資料送至承辦學校(請仔細確認)
□社團評選報名表1 式 5 份。
□社團組織章程1 式 5 份(書面)。
□社團簡介之文字書面資料(以不超過 2000 字為原則,簡介內容以 107 年度 社團活動內容為限)1 式 5 份。
□校內社團評選紀錄1 份:□無 □有 評選日期: 名次:
7
附件2-1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
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報名表 學校名稱:
填表人: 電話: E-mail:
社團名稱 成立宗旨
社團網址 □無 □有 展示形式 □簡報 □自製影片 □動態展演: (展演方式)
□其他:
社團創意 活動介紹
(1,000字 以內)
相關附件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社團指導
老師
聯絡電
話 E-mail 社團負
責 人
聯絡電
話 E-mail
承辦人: 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主任):
※備註:
1、本表係由各校推薦校內正式學生社團參加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每校 1 名,不限 社團類別,報名後由評審委員依照報名學校提供初選資料審查後選出 20 名進入決選,如 進入決選之社團因故退出,不再遞補。
2、決選社團需以動態方式呈現該社團今年度最具特色活動(形式不拘,如簡報、微電影、
戲劇、相聲、脫口秀、舞蹈及動畫…等),以闡述社團特色活動之呈現。
3、展演時間為 8 分鐘(含進退場),由工作人員於 5 分鐘按短鈴 1 次提醒,7 分鐘按短鈴 2 次提醒,時間到長鈴提醒;時間結束演出未完成,或展演時間未達 5 分鐘者,酌予扣分。
4、表演之道具服裝得以任何方式自行準備或自製,如有製作簡報(影音)繳交後需更動 者需依承辦單位規定繳交或更換,另道具不限定使用之材料,但不得造成場地破壞或污 損,表演之臺詞不限定使用何種語言表達。
5、另為考慮評選會場安全,會場僅提供基本播音設備與麥克風,電源提供以不超過 10 安 培為限(以 110 伏特(V)計算約 1650 瓦特(W)。
6、評選場地之舞臺規格為深 725CM,寬 1,045CM。
8
附件 2-2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本人等參加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
評選提供劇本、音樂、參賽資料等物品予以活動使用,擔保及同意如下:
一、 本人擔保就本人之參賽資料,享有一切著作權利,或已取得版權所有者之 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法 令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本人自行負責及賠償。
二、 本人同意將本人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教育部宣傳及非營利使用,
並主辦單位得利用本人提供之資料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 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以利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三、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均有攝(錄)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 授予主辦單位永久享有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 地點之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四、 本人擔保參賽作品不曾公開發表及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商品,參賽作品 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 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追回獎牌及獎金,並自負法律責任。
團隊名稱
代表人簽名
課外活動組蓋章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9
附件3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
參加座談及經驗交流展演報名表
【本表請每校填寫一張】
學校名稱:
填表人: 電話: E-mail:
社團指導老師代表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用 餐 □葷 □素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用 餐 □葷 □素 經驗交流與展演學生代表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所 屬 社 團 所 屬 社 團
類 別
職 稱 是否獲得全
社評特優獎 □是 □否 聯 絡 電 話 用 餐 □葷 □素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所 屬 社 團 所 屬 社 團
類 別
職 稱 是否獲得全
社評特優獎 □是 □否 聯 絡 電 話 用 餐 □葷 □素
承辦人: 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主任):
※備註:
1、各校報名參加座談會之社團指導老師及學生社團代表以該校推派評選社團每組 1 名為原則,以利社團指導老 師座談會及同性質社團經驗交流之安排。
2、上述活動另請於活動網頁線上報名。
10
附件 4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評分標準表
壹、大專校院社團評選 一、共通性評分項目(佔 40%)
評分細項 評 分 重 點
組織運作 25%
組織章程明確、清楚(具有社團宗旨、社員大會的召開與權責、幹部架構及職務、
社員的權利義務、會費的收退方式、選舉罷免等規範)。
組織章程適時修訂並詳實紀錄(條文修訂前後之說明、各次修正時間詳實記載於 組織章程名稱下方)。
訂定社團年度活動計畫(包含行事曆、活動名稱、參與對象、活動時間、所需經 費等)。
訂定社團發展計畫(具有短、中或長程計畫,內容包含目標、實施策略、具體項 目、經費需求、資源管道等)。
定期召開社員大會(或系學會大會)及幹部會議。
社團年度活動計畫之執行程度及執行成效。
幹部、社員及指導老師資料完備,訂有幹部產生方式並辦理幹部訓練。
各項會議或活動記錄詳實並採取數位化紀錄與傳承。
資源管理 15%
推動社團檔案資料數位化及善用社群網頁(軟體)互動。
訂有財務管理制度,並紀錄社團經費來源、使用原則及運作情形。
有設立社團經費的非私人專戶,簿冊與印章由專人分別保管,並定期公告收支概 況。
年度經費收支情形詳載於於帳冊、具有社團活動項目及年度總預決算表、核銷憑 證蓋有稽核印章。
訂有產物保管制度,財產清冊清楚載列(含圖片)社團器材、設備,包含使用(借 用)及維修紀錄。
二、社團活動績效評分項目(佔 60%)
評分細項 評 分 重 點
規劃與執行 35%
活動計畫周詳、企劃內容充實、具有創意或凸顯傳統之意涵。
活動計畫有依據社團可得內外資源及人力進行評估適切性及可行性。
活動之籌備,能搭配社團組織的規模與架構相互配合。
活動之宣傳,能利用多元管道進行,方式或議題能引起社團內成員之關注。
活動的執行,能召集多數社員參與分工,或根據參與對象擴及到社外人員協 助。
活動的執行,能根據涉及的專業部分,整合社團內外人員或資源合力進行。
11
活動結束有召開會議,大型(50 人以上)活動有實施問卷回饋分析。
活動檢討會議紀錄能分析活動的執行成效與特色,並提出往後規劃或改善之建 議。
特色與績效 25%
年度活動計畫內含有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營隊活動、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社區 服務及社會關懷等與教育政策相關的活動。
活動的特色主題概念清晰,契合社團理念、展現出學校文化或社團傳統。
活動的特色能呈現出獨特、創意或結合關注議題。
參與(或主辦)校外或跨校性活動,並呈現出成績、成果或績效。
協助(配合)學校或社區(民間)團體所舉辦之活動。
活動參與對象涵蓋社團內、外的人員。
貳、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
評分細項 評 分 重 點
1.特色活動主題規劃與掌 握度(50%)
特色活動規劃周詳,其活動類型與主題符合社團成立宗旨。
特色活動之執行具有社團內、外人員參與之廣度。
活動成果與特色主題契合。
2.架構完整性及整體流暢 度(40%)
展演所呈現之概念清晰且展現出流暢性或完整性。
展演內容之編排充實且具結構性。
展演人員之現場表現穩健,團隊展演有默契。
3.時間掌握與展演完整性
(10%) 妥善運用展演時間並完整呈現。
※ 初選依評分細項 1.進行評分,前 20 名得參與決選,其結果併第 2.及第 3.項納入總評分。
12
附件5 108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學生評審推薦表
姓名
性 別 □男 □女
照
片 通
訊 處
連絡處
E-Mail 聯絡電話:( ) 手機:
學
校
學 校 名 稱 學 制 科 系
(所) 年級
大學
研究所
技職四年制
技職二年制
社團經歷
社 團 名 稱 職 稱 社 團 類 別 擔任時間 備 註
獲獎事績
學 年 參 賽 項 目 參 賽 類 組 獎 項 等 第
範例 1、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
評選 特優獎或
優等獎
2、
3、
4、
擔任校內
評審經歷 (請出具相關證明)
13
學校推薦 意見
(此欄務必請學務處同仁或課外活動(指導)組填寫,並請確實證 明該生所填之資料無誤,一切屬實)
填表人:
(簽章) (
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主 任):
(簽章)
學務長:
(簽章)
備註:學生評審之遴選資格,除目前仍為在學之學生,且為該社社團成員之一外,仍須具備下 列資格,並由學校學務處或課外活動指導組推薦之(請於 108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前將推 薦表寄至國立中央大學課外活動組(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課外活動組)彙 整。
(1)曾擔任正副社團負責人領導社團榮獲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優等獎以上。
(2)曾任校內評審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