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9 學年度教師甄選複選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報到:
教學演示、口試請於07:30 前報到
請考生務必攜帶准考證與身分證件,並請詳閱簡章規定。
2. 考生進入報到區或準備區至考試結束前,除需使用洗手間外,應全程於報到區或準備區 中,並請勿與其他考生交談。
3. 教學演示前15 分鐘抽取題目籤。
4. 抽取題目籤後請攜帶個人演示用品進入教學演示準備區預備,於準備時間結束時,聽從 工作人員指示進入教學演示教室進行教學演示,教學演示完成後再進行口試。
5. 複試上午完整程序包含抽順序籤抽題目籤教學演示口試繳回號碼名牌,繳回號 碼名牌後可逕自離席或至專業科目實作準備區休息(至善樓 201 教室)。
6. 防疫規定:因應疫情,請配戴口罩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
教學演示
1. 考生得自備教材與教案提供給評審委員參閱。
2. 考生進入教學演示教室後,請將所抽之題目交予評審委員。
3. 演示時間為15 分鐘,於第 13 分鐘響鈴 1 短聲;15 分鐘響鈴 1 長聲。
4. 演示教室備有粉筆、黑板、講桌;教室有投影機、使用任何多媒體設備含安裝時間皆納 入演示時間計算。
口試
1. 口試安排在教學演示時間之後(所抽順序籤是教學演示及口試共用),請考生務必注意時 間,等候工作人員指示進行口試。
2. 口試時間為10 分鐘,於第 9 分鐘響鈴 1 長聲。
實作
1. 請務必準時報到。
2. 各科實作所需之自備工具和術科實作設備,請考生務必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