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期末報告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期末報告"

Copied!
13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南部地區

區域性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資源服務網

主題探討二

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

應用在勞政政策之探討

期末報告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2)

99 年主題探討二

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應用 在勞政政策之探討

Application of the ICF in Labor Policy-Making:

Perspectives from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Professionals

主持人:吳明宜 小組成員:陳靜江

徐淑婷

賴淑華

戴富嬌

紐文英

張瀚云

黃國裕

李春寶

(3)

目 錄

壹、緣起與目的 1

貳、方法與過程 1

叁、研究發現

(壹)國內外文獻資料回顧與分析 2

一、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介 2

(一)、ICF 的緣起 2

(二)、ICF 的特質 4

(三)、ICF 的重要意涵 6

(四)、ICF 的架構及評分方式 7

(五)、ICF 的限制與願景 7

二、核心碼的概念 10

(一)、發展核心碼(編碼核心組合)的意義 10

(二)、如何發展出核心碼 10

(三)、目前核心碼發展現況 11

(四)、核心碼可以如何使用? 13

(五)、核心碼的特質與限制 14

三、ICF 的推廣與應用 16

四、ICF 應用範例 19

五、由文獻分析ICF 之運用 21

(一)、ICF 在評量的應用 21

(二)、ICF 在服務介入、教育與訓練的應用 30

(三)、ICF 在政策制定的應用 32

(貳)以ICF 架構的評估作為銜接職業重建服務的共識 36

(叁)國內實務工作者焦點團體之結果分析 37

肆、結論與建議 42

(4)

表 目 錄

表1 ICF 檢核表的內容架構及評分方式 8

表2 ICF 架構下健康狀態、損傷、活動局限和參與限制的示例 9

表3 WHO 公告之職業重建核心碼完整版第一版 12

表4 12 種慢性疾病簡略版與完整板核心組合的類別數目 14

表5 已發展和正發展的 ICF 核心碼 15

表6 推廣 ICF 的 SWOT 分析表 17

表7 ICF 在服務提供之應用 21

表8 Graham和Cameron對於復健服務成效檢驗的計分公式 24

表9 ICF 架構輔具選用評量之建議 26

表10 Chan et al. (2010) 所建議的成效指標架構與 WHO 職業重建核心碼的比 對

27

表11 澳洲 CSTDA NMDS 的需求支持架構 33 表12 澳洲 CSTDA NMDS 的參與成效架構 34 表13 『基本就業力問卷』回應者的背景(N=60) 36

表14 焦點團體討論題綱 37

(5)

圖 目 錄

圖1 ICIDH 的概念架構 3

圖2 《ICF》分類系統之內涵 3

圖3 ICF 在口吃的診斷應用 9

圖4 ICF 核心碼的研究設計與歷程:以職業重建核心碼為例 10

圖5 利用 ICF 的架構分析癌症病患的相關問題 22

圖6 利用 ICF 的架構去分析 CTS 患者的相關問題 23

圖7 工作評估的連續概念 25

圖8 環境與個人因素相對於能力與表現評量的關係 26

圖9 身心障礙者的職涯發展:生涯模式 30

圖10 MAGPIE 模式 32

圖11 沙盤推演圖 45

(6)

附 件 目 錄

附件一 以 ICF 編碼系統看身心障礙者基本就業能力調查問卷 57 附件二 『基本就業力』問卷調查結果分析(N=60) 69

附件三 焦點團體逐字稿 83

附件四 專家會議會議記錄 112

附件五 針對 11 月 13 日專家會議職訓局初步書面意見與研究小組回應 114 附件六 「ICF 應用在勞政政策之探討」意見回饋 - 李英琪 115

附件七 工作小組會議紀錄 117

(7)

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應用在勞政政策之探討 壹、緣起與目的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96.07.11,以下簡稱身權法)修訂通過後,重大變革 之一為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 WHO)所頒布之「國 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簡稱 ICF)」之身心功能與結構的 8 大分類來界定身心障礙者,使我國身 心障礙者之分類與國際接軌,並重新建構合於現況之身心障礙相關需求保障。依法身心 障礙者須經過專業團隊的鑑定與需求評估,對於符合資格者除發給身心障礙證明外,也 配合提供後續福利與服務,以建構完整的服務網絡。但由於鑑定及評估等指標設定極為 專業且影響甚鉅,故條文中預留5 年之過渡準備期,預定民國 101 年起正式施行。

依據身權法,勞工主管機關負責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重建、就業促進與保障、勞動權 益與職場安全衛生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且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應於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所核轉之身心障礙鑑定報告後,籌組專業團隊進行需求評估。

而需求評估應依身心障礙者障礙類別、程度、家庭經濟情況、照顧服務需求、家庭生活 需求、社會參與需求等因素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設籍於轄區內依前項 評估合於規定者,應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據以提供所需之福利及服務。

由於職業重建專業人員是上述專業團隊成員之一,故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培訓職業重 建專業人員ICF 概念、需求評估方法與編碼、以及連結現有職業重建體制與資源等十分 重視,對於 ICF 在勞政政策上的應用更是迫切需求。故本資源網接受委託,進行 ICF 應用在勞政政策上的探討,並追蹤蒐集WHO 正在進行的職業重建核心碼建立的研發資 訊。本計畫以文獻回顧、焦點團體和專家座談會等方式,來研析外國如何應用ICF 在其 勞政政策上,以及其利弊為何?並探討最適合台灣之以ICF 架構為基準的身心障礙者職 業重建服務模式,以及WHO 職業重建核心碼對於勞政政策制定之應用。

貳、方法與過程

本主題探討採文獻回顧、焦點團體、和專家座談會等方法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

分述如下:

1. 文獻回顧:藉由文獻探討蒐集世衛組織(WHO)正在進行的職業重建核心碼(core set on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研發資訊,並分析比較其他國家應用 ICF 於勞政政 策之差異與其利弊得失,並據此擬定本研究之「焦點團體討論題綱」。執行期間為 99 年 1 月到 4 月。

2. 焦點團體:選取並邀請能提供豐富資訊的學者專家、各級勞工主管機關代表、和 職業重建專業人員代表與會,以地域分場進行。由研究人員根據研擬的「焦點團 體討論題綱」帶領團體探討其認為ICF 應如何應用於勞政政策擬定以及最適合台

(8)

灣的模式等。焦點團體會議記錄將進行內容分析,歸納分析重點並理解其意涵。

執行期間為99 年 5 月到 8 月。

3. 專家座談會:研究人員將焦點團體會議記錄逐字稿作內容分析,並與先前之文獻 回顧做交叉驗證,形成結案報告初稿。再邀請焦點團體與會人員代表參與座談會,

做建議的再次聚焦。執行期間為99 年 9 月到 11 月。

叁、研究發現

(壹)國內外文獻資料回顧與分析 一、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介

(一)、ICF 的緣起

WHO 為了統整世界各國的疾病與健康狀況資訊,建置《國際疾病分類系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簡稱 ICD)以及《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 類系統》(ICF)兩種分類系統作為國際通用的分類標準。前者以「疾病」作為障礙診斷 的依據,是一種完全以「醫學」為導向的分類模式。後者則結合了身體結構與功能上的 障礙、個人從事活動的能力和參與情形,以及環境對個人健康的影響等因素,來考量個 人的整體健康狀態,是一種整合生理、個人及社會環境的綜合分類系統。

ICF 的前身為 WHO 於 1980 年所制定《國際損傷、障礙和殘障分類系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 Disability and Handicaps, ICIDH)。ICIDH 的 目的在於描述疾病的後果,以作為 ICD 的補充,並連結醫學與社會學對於障礙觀點;

其概念架構如圖1(p. 3)。WHO 於 1993 年再度修訂 ICIDH,定名為《國際損傷、活動 和參與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s, ICIDH-2, WHO, 1998)。ICIDH-2 使用活動局限(activity limitation)和參與限制

(participation restriction)二個較為正向的名詞來取代 ICIDH 所使用的障礙和殘障。雖 然 ICIDH 擴充了疾病到殘障的層級概念,但隨著慢性疾病的增加,非外顯化的障礙變 多,以及環境對於損傷是否會造成失能有著重大影響,故以醫學概念為主的 ICIDH 逐 漸受到挑戰(Halbertsma et al., 2000)。

於2001 年, WHO 提出 ICF 以取代 ICIDH-2。從 ICIDH 到 ICF 最大的改變是移 除原來具負面含意之「損傷」一詞,而改成以具中性含意之「功能」一詞,作為這套分 類系統中之主要用語。ICF 採用功能、障礙和健康三個向度,「功能」涵蓋身體功能、

日常活動和社會參與;「障礙」意謂個體之身體構造或功能受損,造成其在活動和參與 上的表現受限;「健康」是指個體生理、心理和社會等方面的健康情形;同時強調情境 因素對個人功能表現之影響(Stucki et al., 2002; WHO, 2002; Wittgenstein, 2004),如圖2

(p. 3)。於此,情境因素包括環境性因素和個人因素。環境因素泛指個體所生活的物理、

社會、和態度環境等的外部因素,如:氣候、地域、建築特色、社會態度、法律與社會 結構等。而個人因素則指個體特定背景的內部因素,如:性別、年齡、社會階級、教育 程度、專業、經歷、調適能力、行為類型、人格特質、和其他影響個體殘障體驗的因素。

(9)

也因為個人因素受到社會和文化的影響甚大,故ICF 沒有制訂統一編碼規則。

圖1 ICIDH 的概念架構

資料來源:Kleijn-De, V., & Marijke, W. (2003). The long way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 (ICIDH) to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Disability & Rehabilitation, 25 (11/12), p. 562.

圖2 《ICF》分類系統之內涵

備註:修改自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2). Towards a Common Language for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p. 9). Retrieved November 12, 2009 from online:

[http://www.unescap.org/stat/meet/widd/icfcommon.htm].

ICF 將障礙定義為四個因素(身體功能與結構、活動、參與、情境因素)彼此之間 的動態關係的產物,使用障礙一詞來表示個人與其物理及社會環境互動所導致在多重領 域(multidimensional)方面的影響(WHO, 2001);障礙程度及活動限制的測量以多元 的向度呈現。其架構設計為多元層面的互動,用以描述健康狀況在身心損傷、功能執行、

(10)

社會參與方面的經驗,以及與環境和個人因素的相互影響,並具有充分的彈性允許依照 特定疾病的特質在此架構下進行不同的陳述。

(二)、ICF 的特質

為一個多元的分類系統,ICF的主要的目標有三。首先,提供一個科學的基礎去瞭 解及研究健康及健康相關的狀態、結果與決定因素。第二,建立共同的語言來描述健康 及健康相關的狀態來改善不同使用者間之溝通,如健康照顧工作者、研究人員、政策制 定者、社會大眾及身心障礙者。第三,為健康資訊系統提供一個系統化的編碼(coding)

方式與概念(WHO, 2001)。因此,相較於其他分類系統,ICF具有下列特質:(1)具全 人觀點,(2)重視環境因素,以及(3)全方位適用。分別描述如下:

一、 具全人觀點

ICF 採取生物心理社會模式(bio-psycho-social model),強調須以身體、個人、社 會與環境間的關係判定障礙的內容。除了考量傳統的生理與醫學的理論觀點之外,也將 可能導致障礙的社會因素納入考量。當醫學與生物觀點的「個人是障礙的」與社會觀點 的「個人變成障礙者」的論點衝突時,均可被ICF 的生物心理社會模式所解決。ICF 採 取活動與參與的正面與積極的字彙,不強調限制面,而是強調於身障者所具有的活動能 力。

ICF 評估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障礙採用全人觀點,它是同時考量人們個人生活 環境下的健康特質及環境因素影響交互作用結果的分類系統。在ICF 架構論述裡,「障 礙」(disability)被定義為是個人健康狀況與其環境與個人因素相互作用下的負向結果。

理論上,只有當個人健康狀況與情境因素(包含環境與個人因素)的相互作用結果呈現 障礙情形,才是真正的障礙。如果改變情境,障礙程度就大幅降低的話,那麼情境因素 即是造成障礙的主因。

損傷、活動局限與參與限制在關係上有如下特點(王國羽,2003):(1)線性的連 接關係:損傷可能來自生理或心理結構、功能的限制,在活動與參與上可能都產生限制,

此時三者限制呈現線性關係;和(2)無線性關係的功能限制:有些情況則是存在某種 身體功能或結構的損傷,但可能因醫療等方式的控制良好,不致使活動產生限制,卻可 能因整體環境因素導致參與限制;有時,參與限制也可能在沒有損傷與活動限制下產 生。故ICF 在功能主軸下拉出生理、心理、社會三個範疇以建構健康的分類系統,亦代 表著三類功能限制的層次可能各自獨立呈現障礙,但也可能因不同功能範疇相互影響形 成不同層次的障礙。

在ICF 生物心理社會模式的模型下,每個人都可能因為生理上、心理上及社會環境 上的問題而感受到某種程度的障礙。而評估一個障礙者他的需求不應只著重於醫學上,

而需擴大範圍的評估其社會、教育、自然環境的功能的需求。有時候過度著重醫療,亦 有可能引起依賴,並因此造成個人更長遠的障礙。ICF 架構植基於個體健康狀態的介 面,衡諸身體功能與結構、活動、參與向度,標定不同層次與類型的功能限制,此限制 可能連續隸屬、兼含三種層次,亦可能平行出現。

(11)

二、 重視環境因素

人跟環境的互動是複雜且多層次的。不論是個人直接經驗到的環境,或是間接對 個人造成影響的環境,都會對個人造成明確且廣泛性的影響。前者可定義為直接環境,

是對特定個體的資源描述(如:存在或缺乏教育機會),也指其最可及的、特殊的、獨 有的資源,以及身分地位或曝光程度;後者則被定義為間接環境,是指個體的背景環境 或廣義的社會(如:存在或缺乏相關教育政策)。這些不同關係階層將造成一個複雜且 交互作用的關係。收集個人層面與社會環境層面這此二層面的訊息,才能獲得一個全面 性的環境描述,得以解讀直接和間接的環境如何共同對個體造成障礙。

ICF 從功能向度界定障礙,認為障礙不是人的一個靜態特點,其產生是個人與環境 之間的交互作用所產生的結果(Schneidert, Hurst, Miller, & Üstün, 2003)。ICF 強調外在 環境條件對個體功能的影響;同一個障礙者會因為不同環境所提供的支持條件不同,造 成其參與的社會能力不同。若物理環境無障礙,社會對障礙者的態度正向支持,政策制 定有思量到障礙者的需求,則縱有身心障礙也不會導致其在活動與參與的限制。

ICF 的環境因素分成五類(產品與科技、自然環境與環境中人為改造、支持與關係、

態度、和服務、制度與政策),試圖以此來完整呈現環境的不同面向。在這個分類中,

部份明顯地著重於直接在個體上的影響(即為個人使用的產品和技術,溝通與機動性), 部份則探討其他較間接與廣義的作用(即系統和政策)。它將身障者所處的社會制度等 因素都納入考慮,倡導「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的機會與管道,受到外部社會環境的改善 與本身活動能力的影響」之概念,這個概念也相對的影響各國相關政策的制定與無障礙 環境的改善狀況。在這個架構下,對於服務介入的概念也同時被修正。不再是單純地評 估身心障礙者的功能限制,以改變個體來適合社會期望;亦同時考量外在環境對於身心 障礙者所提供協助之多寡與向度之多元,以發展融合與便利的社會。

但,ICF 的環境架構仍是有缺點。Chapireau(2005)指出 ICF 在物理環境的描述 比社會環境的描述更為清晰,故在此架構下有生理障礙的人可能比其他障礙者能獲得更 多的幫助。此外,ICF 的環境因素較難進行操作化定義,故國際性的資料比較研究難以 非常精確。

三、 全方位適用

ICF另外一個重要的特點是「普遍性(universal)」。有很多人誤解 ICF僅是關於 身心障礙者;實際上它是關於「所有人」。根據ICF的概念,每個人都可能因為健康上 的問題而感受到某種程度的障礙,換言之,障礙不再是用來指稱少數群體的用語,而是 一種人類的共同經驗(WHO, 2003)。每個人健康和與健康相關的狀况都可以使用ICF 描述。故以ICF的普遍性特點來處理汙名化及隔離,是非常強而有力的論調。

WHO倡導使用ICF來做為多元專業(multi-disciplinary)間的溝通語言以及擬定復 健計畫的架構。舉例來說,Mcintyre及Tempest(2007)試著用ICF去辨識中風復健專業 團隊中不同成員的角色與臨床上介入的理由。該研究以部分關鍵字搜尋WHO網站上的 相關文獻,提供給專業團隊的成員閱讀及分享,並收集各個團隊專業人員的專業建議進 行分析。結果顯示,在團隊成員瞭解ICF的架構及疾病的核心碼(core set)後,ICF可 促進多元專業團隊在專業語言的溝通及相關服務的建構,雖然團隊成員在學習及瞭解

(12)

ICF的過程是需要一些時間的。此外,團隊成員支持ICF可以協助專業團隊角色與職責 的釐清,也可協助臨床上的推論。因為不同的團隊成員可能會在同時間介入,但臨床上 的推論與介入的目標均不同,ICF可以協助溝通彼此的差異性,及協助雙方了解同時介 入的必要性。

在2010年2月份的《障礙與復健期刊(Disability and Rehabilitation)》(Ewert, Allen, Wilson, Ustün, & Stucki, 2010),對ICF多元化面向的理論架構進行建構效度。從32個國 家中,選取3,227位長期在下背痛(low back pain, LBP)、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 RA)、退化性關節炎(osteoarthritis, OA)、肥胖(obesity, OB)或是中風後(post-stroke)

五個方面有健康狀況的個案,以ICF核心碼的方式進行資料收集。結果顯示ICF的多重 領域的理論模式較只有少數或沒有任何特別分類描述的理論架構更適合代表所收集到 的資料。

(三)、ICF 的重要意涵

綜合文獻(Hemmingson & Jonsson, 2005;Stucki et al., 2002;Üstün, Chatterji, Bickenbach, Kostanjsek, & Schneider, 2003),ICF 有以下幾項重要的意涵:

1. 每個人都可以使用此分類系統來評量個體的整體健康狀態。

2. 有疾病不一定有障礙,個體是否有障礙,須考量個體的身體狀況,以及他在環境中 參與活動的能力與限制。

3. 障礙不再是一個固定的標記,而是個體身體功能與環境互動的結果,個體的功能或 環境的支持度改變時,障礙的情況也會跟著改變。

4. 了解疾病或障礙如何影響個體的功能表現,能為長期障礙或患有慢性疾病的對象規 畫出更好的服務、介入與復健。

5. 障礙是可以改變的,可以由身體、活動參與及環境等層面來改善。

6. 個體參與活動的表現與能力上的差異,凸顯環境對障礙造成的影響。

7. 調整環境可減少個體在能力與表現上的差異,減輕障礙,進而提升整體的健康狀 態。

8. 障礙或困難程度的改變可作為評量介入成效的依據。

9. 活動參與及環境的考量可減少生理因素對障礙概念的影響,使介入的觀念由過度依 賴醫學對個人的治療轉換為外在環境的調整概念,以降低限制的方式促進個人充分 展現其能力水準。

ICF 促使我們重新思考「障礙」的意涵,和改變障礙的可能。儘管分類的必要性存 在許多爭議,但分類仍是很多國家提供特殊教育和復健服務的依據。傳統的教育十分仰 賴分類的概念以提供不同的教育需求,這種類別的概念隱含了人類異質性的假設

(Florian et al., 2006)。Florian 等人指出分類的目的可能與鑑定和介入、父母的期望、

法律上的權利、公平性、及績效責任有關,但基於臨床、教育或行政考量所做的分類與 教育並沒有多大的關聯,被分到相同類別的兒童在學習上遭遇的困難可能有很大的差 異。這種分類的概念將兒童面臨的困難歸咎到其本身,無法了解他們在學習上遭遇的困 難及其實際需求。ICF 可以改進傳統分類方式的限制,包括:(1)無法了解人類差異的 複雜性;(2)對個體造成不必要的標記;以及(3)對被分類的個體通常幫助有限(Florian et al., 2006)。ICF 移除了障礙的分類與標記,改以人類共同經驗的角度來看待障礙的本 質,除了可去除負向標記的刻板印象與不良影響之外,也引導大眾以正向、改善健康狀

(13)

態的思維來面對可能遭遇的障礙。

(四)、ICF 的架構及評分方式

ICF 以個人、活動及環境三個層面來考量個人整體的健康狀態。在 WHO(2003)

提出的ICF 檢核表中,每個層面都採用 0 到 4 分的五點量尺來評分,0 分表示沒有障礙 或沒有困難,4 分表示完全有障礙或完全有困難。其中,個人的層面包含身體功能及結 構兩個部分,而活動的層面則分成能力與表現兩個向度來評分。在環境層面,除了同樣 採用0 到 4 分的五點量尺來評分之外,為凸顯環境的優劣對個人健康生活的影響,特別 採用了正、負的雙向評量標記,來代表環境對個人健康的支持或造成個人障礙的影響程 度。ICF 檢核表的內容架構及評分方式整理如表 1(p. 8)。

其中用來評量個體的表現與能力時,使用的環境定義是不同的。評量「表現」時,

須以個體目前所處的環境,即實際的情境來評量;而評量「能力」時,則須使用「標準 環境」來評量(WHO, 2002)。標準環境是指「統一」的環境,可以用來評量個體在完 全沒有協助下的表現。WHO 指出標準環境有以下三種可能的形式,包括:(1)真實、

常被用作能力評量的測驗情境;(2)假設、有相同影響力的情境;(3)以科學研究為依 據、有明確標準的環境。換言之,在評量個人的能力時,須在一個一致性較高的標準環 境下進行,其結果才能在客觀的基礎下相互比較。以下舉例說明如表 2(p. 9)和圖 3

(p. 9)。

(五)、ICF 的限制與願景

ICF 的概念改變了傳統以疾病作為障礙指標的觀念,使其立意被廣為接受,但 ICF 仍有一些須要進一步釐清的問題。雖然將環境納入評量個體健康狀態的指標是ICF 一項 很重要變革,但亦有學者指出,環境的評量在執行上可能會面臨許多問題。例如 Chapireau(2005)表示:即使在明定標準環境的情況下,我們也無法確定不同國家的 使用者,是否會按照相同準則或以相同方式執行。Dahl(2002)指出有些國家對於活動 和參與的定義不一致,甚至發展他們自己對於活動和參與的特色。Dahl 和 Chapireau 都認為不同國家或不同的使用者得到的資料,不見得能做直接的比較。而Imrie(2004)

也指出ICF 在概念上的發展尚不健全,無法對某些理論基礎的內容及適切性提出詳細的 說明。

Peterson、Mpofu、和 Oakland(2009)指出 ICF 的應用包含:增加不同使用者之間 的溝通,提供全球健康資訊系統系統性的編碼架構基礎,辨別身心障礙者在社會中參與 活動時促進或障礙的因子,以及促進在文化、健康照護學科、服務和時間上的比較。而 當採取這套系統的國家越來越多,越容易建立起一個全球性人口健康統計與分析系統,

收集及統計各國的人口健康資訊,以利各國資料的跨國比較及分析之用。故以ICF 為基 礎所收集的資料,能促進健康情況的研究,可為個體功能、障礙和健康等資訊塑造出一 個輪廓,因而加強健康照護服務的標準。

(14)

表1 ICF 檢核表的內容架構及評分方式

(15)

表2 ICF 架構下健康狀態、損傷、活動局限和參與限制的示例

資料來源: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2). Towards a common language for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electronic version]. Geneva, Switzerland: Author, P17.

圖3 ICF 在口吃的診斷應用

資料來源:Yaruss, J. S., & Quesal, R. W. (2004). Stuttering and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An update.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Disorders, 37(1), p. 48.

(16)

二、核心碼(core set)的概念

(一)、發展核心碼(編碼核心組合)的意義

ICF 的身體功能(body functions)共 493 個類別,身體結構(body structures)共 310 個類別,活動和參與(activities & participation)共 384 個類別,而環境因子

(environmental factors)也有 253 個類別,總共有 1454 種類別,可謂書帙浩繁,不可 能每個病人以 ICF 的各個類別從頭到尾都加以評估,使用上必須簡化流程與類別。但 是,即便是患有相同疾病的病人群,也可能因臨床、個人、與環境差異而有相當變異。

既要簡化,又要包含足夠廣度的類別來描述某種健康/疾病/殘障的狀況,是核心碼發展 的主要意義。

因此,為描述某種健康/疾病/殘障狀態,選取部份的類別碼而發展核心組合,是「根 據ICF 發展而且實用的工具,既可以滿足使用者的需求,也可以顧及衛生統計與健康報 告所需資訊(Cieza, Ewert, Üstün, Chatterji, Kostanjsek, & Stucki, 2004, p. 9)」。換言之,

核心碼的發展可以有共同但又足夠特殊的工具來測量臨床結果(clinical outcomes)的需 要,也可以讓病人與不同的專業間有共通的語言。

(二)、如何發展出核心碼

發展編碼核心組合的目標在於要測量些什麼,而不在於如何測量;也就是要選出 足以描述某種健康/疾病/殘障狀態的編碼來。因此發展過程類似發展量表的研究來選取 適當的題目。自2002 年以來,慕尼黑大學的 G. Stucki 與 A. Cieza 等學者領導的研究小 組開始進行核心組合研究,大致都以三個階段來進行(見圖4,p. 10)。

圖4 ICF 核心碼的研究設計與歷程:以職業重建核心碼為例

(17)

第一階段是準備期,步驟包括文獻回顧,蒐集患者的經驗,以三回合的德菲法

(Delphi exercise)蒐集專家的意見並以 Kappa 值計算共識程度,以及由患者與專家同 時報告的縱斷面研究。經由這樣的一系列過程後,會蒐集到非常多和該種疾病或健康狀 態的一長串的編碼項目,做成了檢核表,這是核心組合的初步雛型。

第二階段是發展期,將這一長串編碼的檢核表,經過來自全世界各地跨專業專家 共識會議後,產生第一版的核心碼組合。此核心碼的組合共識為類別越少越好,但其實 用性與涵蓋性仍能夠完整描述疾病狀況或處遇實務。核心碼有完整版與簡略版兩種:完 整版涵蓋可以充分描述健康/疾病/殘障狀態的類別、以提供多元專業評估和介入的指導 方針;而簡略版精簡自完整版的一部份,是描述疾病狀況或處遇實務最起碼的類別或指 標,適用於所有服務使用者。

第三階段是效度與可行性的驗證期。這類研究通常是在同一群病人上同時以所發 展的核心碼組合及其他有信效度的工具做比較;或者是經由病人與專業人員的焦點團體 來確定所要評估的項目。

(三)、目前核心碼發展現況

核心碼組合的發展,由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分類研究部門於慕尼黑大學健康與復 健科學學院的G. Stucki 與 A. Cieza 等學者領導。這個小組與全球其他地區不同的專業 學會或有臨床經驗的協會合作,到2004 年為止,一共發展了 12 種慢性疾病的 ICF 核心 碼(Cieza, Ewert, Üstün, Chatterji, Kostanjsek, & Stucki, 2004),並將其發表在復健醫學期 刊(Journal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第 36 期。此 12 種慢性疾病分別是:類風濕性關 節炎、骨質疏鬆、骨關節炎、下背痛、慢性廣泛性疼痛、慢性缺血性心臟病、糖尿病、

肥胖、阻塞性肺部疾病、乳癌、憂鬱症、和中風。

在2005 年提出了急性期和急性期後的早期復健期病患的核心碼(Grill1, Ewert, Chatterji, Kostanjsek, & Stucki, 2005),並將其發表在障礙與復健期刊(Disability &

Rehabilitation)第 27 期。根據該中心 2008 年的通訊顯示,以上這些已發展出第一版的 核心碼組合正在進行的信效度檢驗。而該群研究人員目前也正在進行脊髓損傷、多發性 硬化症、手部功能等的核心碼發展的研究中。這個小組也與其他區域的研究中心共同發 展下列疾病狀況的核心碼組合,包括:牛皮癬與牛皮癬性關節炎、僵直性脊椎炎、躁鬱 症、兒童青少年期腦性麻痺、紅斑性狼瘡與全身性硬化症、頭頸部腫瘤、失眠、頭部外 傷、視力缺損等。必須一提的是,核心碼組合不必然與疾病狀態相關的橫斷面來做切割;

有二類是屬疾病或健康歷程的情境核心碼組合,包括急性期和急性期後的早期復健期,

以及職業重建。

於2009年起,由瑞士的瑞士癱瘓研究中心的Reuben Escorpizo、Monika Finger和 Andrea Glässel等人領導,職業重建的核心碼也正在發展中。其發展的步驟遵循上述的 核心碼發展過程,包括準備期(文獻回顧,專家意見調查,橫斷面研究,以及質性焦點 團體訪談),然後才會有共識會議、及驗證期。主要任務包括:(一)從不同觀點看職 業重建中的重要因素,和(二)發展核心碼可作為職業重建過程與結果的重要指標。此 團隊於2010年6月公告了共識會議所得的第一版職業重建核心碼(見表3,p. 12-13)。

其中完整版共90碼,只有1個為第三層次(e1101),其餘均為第二層次,且沒有身體結 構領域碼;簡略版共有13碼,均為第二層次。

(18)

表3 WHO 公告之職業重建核心碼完整版第一版

身體功能(17 碼) 活動、參與(40 碼) 環境因素(33 碼)

b117 智力功能 d155 學得技能* e1101 藥品

b126 氣質與人格功能 d160 集中注意力 e115 個人用於日常生活的 產品與科技

b130 精力與驅動力功能* d163 思考 e120 個人用於室內外行動 與運輸的產品

b134睡眠功能 d166 閱讀 e125 溝通用產品與科技 b140 注意力功能 d170 書寫 e130 教育用產品與科技 b144記憶功能 d172 計算 e135 就業用產品與科技 b152情緒功能 d175 解決問題 e150 公用建築物之設計、建

造及建築的產品與科技 b160思考功能 d177 做決定 e155 私用建築物之設計、建

造及建築的產品與科技 b164高階認知功能* d210 從事單項任務 e225 氣候

b210視覺功能 d220 從事多項任務 e240 光線 b230聽覺功能 d230 執行日常例行事物 e250 聲音 b235前庭功能 d240 處理壓力與其他心理

需求*

e260 空氣品質 b280痛覺 d310 口語訊息的溝通-接收 e310 核心家庭*

b455運動耐受功能* d315 非口語訊息的溝通-接 收

e320 朋友

b730肌肉力量功能 d350 交談 e325 熟人、同儕、同事、鄰 居與和社群成員

b740肌肉耐力功能 d360 使用溝通裝置與技術 e330 權威者*

b810皮膚的保護功能 d410 改變身體基本姿勢 e340 個人照護提供者與個 人助理

d415 維持身體基本姿勢 e355 健康專業人員 d430 舉起與攜帶物品 e360 其他專業人員 d440 手部的精細使用 e430 權威者的個人態度 d445 手與手臂的使用 e450 健康專業人員的個人

態度

d450 步行 e460 社會的態度

d455 四處移動 e465社會常模、作法和意識 型態

d465 使用設備四處移動 e525 住房服務、制度與政策 d470 使用運輸工具 e535 通訊服務、制度與政策 d475 駕駛 e540運輸服務、制度與政策 d530 如廁 e550法律服務、制度與政策 d540 穿著 e555社團與組織的服務、制

度與政策

(續下頁)

(19)

表3 WHO 公告之職業重建核心碼完整版(續)

身體功能(17 碼) 活動、參與(40 碼) 環境因素(33 碼)

d570 照料個人健康 e565經濟服務、制度與政策 d710 基本人際互動 e570社會安全服務、制度與

政策

d720 複雜人際互動* e580健康服務、制度與政策

*

d740 正式人際關係 e585教育與訓練服務、制度 與政策

d820 學校教育 e590勞動與就業服務、制度 與政策*

d825 職業訓練 d830 高等教育

d840 學徒(職前準備)

d845 取得、保有與終止一份 工作*

d850 有報酬工作*

d855 無報酬工作*

d870 經濟自給自足

* 為簡短核心碼

(四)、核心碼可以如何使用?

運用類別核心組合的目的不是評估後打個分數,而是應用在臨床或研究上跨專業 的溝通。在研究運用上,目前以簡略版核心碼的評估與其它有信效度的工具的比較研究 正在進行,可以看出研究小組推廣以ICF 作為健康與殘疾狀態的共同語言的努力。一旦 證明簡略版核心碼信效度可被接受,又足夠敏銳地反映病程的發展或復原的狀況,以 ICF 的類別項目作為健康/衛生統計指標的可行性與可比性的機會也就大為提高。

研究小組也與臨床研究中心合作,將完整版類別核心組合運用在臨床與復健計畫 上。以脊髓損傷為例,研究小組與瑞士Swiss Paraplegic Association 提出運用 ICF 的一 套工具來協助 Rehab-cycle 復健計畫的評估與施行。先是以完整版核心碼描述功能狀 態,並考慮病人的短期與長期目標。接下來考慮在這些核心類別中,哪些是和目標有關 的、而且是可改變的?短程復健計劃與治療該著重在哪些項目,而長期復健下來又可以 著重再哪一些ICF 類別(核心碼)?而經過一段時間以後,也再以相同的類別來評估復 健治療的結果,以做為臨床的回饋(Swiss Paraplegic Research, 2007)。

(20)

(五)、核心碼的特質與限制

核心碼組合不是只有身體功能、或構造的部份。表4(p. 14)整理出公佈的 12 種 慢性疾病簡略版與完整板核心組合的類別數目,顯示活動與參與以及環境因子的評估在 慢性疾病狀態的重要性,顯然不亞於功能與構造的評估。在臨床運用上,通常以種類縱 斷面圖(categories profile)的方式來呈現核心碼的評估,並導引後續的治療計畫的系統 性方式,加上清楚的分類級距(qualifiers)的定義。但是否能同樣如此運用在職評與職 業重建上,尚值得觀察。

ICF 目前所發展的以及疾病或某類狀況編碼的核心組合,與目前台灣現行以障別 分類有極大的差異,請詳見表5(p. 15)的比較。最後一列列出 ICF 核心碼中有多種未 能歸類於國內現行身心障礙中的核心碼組合,這些疾病狀態多是影響全身性的疾病,對 整體健康與生活品質影響很大。給予全身性疾病患適當的重視,特別是看到他們在活動 與社會參與因為疾病而受到的限制,將帶來新的視野。而又什麼樣的種類與什麼樣的分 類級距的組合可以納入身心障礙福利的範圍,勢必將掀起一番爭論。

表4 12 種慢性疾病簡略版與完整板核心組合的類別數目 Number of categories in

Brief core sets

Number of categories in Comprehensive core sets b s d e b s d e ICF 該類別總數 493 310 384 253 493 310 384 253

乳癌 11 5 11 13 26 9 22 23

慢性缺血性心臟病 10 1 13 12 14 1 17 29

慢性廣泛性疼痛 10 0 10 6 23 1 17 29

憂鬱 9 0 12 10 45 0 48 28

糖尿病 12 6 5 10 36 16 18 29

下背痛 10 3 12 10 19 5 29 25

肥胖 3 0 4 2 30 18 28 33

阻塞性肺部疾病 5 3 5 4 19 5 24 23

骨關節炎 3 3 3 4 13 6 19 17

骨質疏鬆 5 4 6 7 15 7 21 26

類風濕性關節炎 8 7 14 10 25 18 32 21

中風 18 2 7 3 41 5 51 33

註:b 身體功能(body functions);s 身體結構(body structures);d 活動和參與(activity and participation);

e 環境因子(environmental factors)。

(21)

表5 已發展和正發展的 ICF 核心碼

現行身心障礙類別名稱 已發展的ICF 核心碼 正發展的ICF 核心碼

視覺障礙 視力缺損

聽覺機能障礙

平衡機能障礙 兒童青少年期腦性麻痺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中風

肢體障礙 類風濕性關節炎

骨關節炎 中風

兒童青少年期腦性麻痺 脊髓損傷

手部功能 僵直性脊椎炎 中風

智能障礙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心臟 慢性缺血性心臟病

肝臟

呼吸器官 阻塞性肺部疾病

腎臟

吞嚥機能障礙 胃

腸 膀胱 造血機能 顏面損傷

植物人 中風 頭部外傷

失智症 中風 頭部外傷

自閉症

其他:染色體異常、先天 代謝異常、其他先天缺陷 多重障礙

慢性精神病患者 憂鬱 躁鬱症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 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 能障礙者

未能歸類於現行身心障礙 骨質疏鬆 糖尿病 肥胖 下背痛

慢性廣泛性疼痛 乳癌

失眠

紅斑性狼瘡與全身性硬化症 多發性硬化症

牛皮癬與牛皮癬性關節 頭頸部腫瘤

(22)

三、ICF 的推廣與應用

自2001 年 10 月世界衛生組織於瑞士日內瓦公告ICF後,ICF的推廣與實施就成了 國際分類群合著中心總部(WHO Family of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s, WHO-FIC)所關 心之事。在2003 年德國柯隆會議時,WHO-FIC便決定先進行優勢、劣勢、機會、威脅

(Strength、Weakness、Opportunity、Threat, SWOT)分析來檢視實施ICF會遇到的強處、

弱處、機會和威脅。委員們於會議中先初步進行SWOT分析,然後再由推廣工作小組

(roadmap working group)進行批判檢視,基於其回饋再次修訂SWOT分析。此結果(請 見表6,p. 17-18)於 2004 年 10 月在冰島雷克雅維克會議公告(Caulfeild, & de Kleijn - de Vrankrijker, 2004)。

基於上述SWOT 分析,WHO-FIC 於 2004 年提出四個施行策略:(1)於會員國中 將ICF 建立成量測一般人口健康和失能的官方架構,如在人口普查和問卷調查時;(2)

制定ICF 作為臨床與服務層級的健康成效評量架構,以量化治療活動的健康獲得,並了 解此健康獲得如轉成個人和人口層級的生產力獲得;(3)將 ICF 變成行政與臨床資訊系 統,包括電子健康記錄和臨床專有名詞的主流;以及(4)將 ICF 施行於社會政策領域,

透過使用 ICF 架構來校準身心障礙認定流程,以及發展 ICF 對於教育、勞動市場和法 律的應用等方式,並依據此施行策略逐年提出年度任務(Caulfeild, & de Kleijn – de Vrankrijker, 2004)。

在2005 年,WHO-FIC 推動了 12 項 ICF 施行相關任務,分別為:(1)發展人口普 查和問卷調查的施行計畫和示範專案;(2)針對實施計劃的優先執行處發展最佳實務的 標準;(3)發展臨床與服務層級的健康成效的施行計畫和示範專案;(4)發展資訊系統 的施行計畫和示範專案;(5)發展社會政策的施行計畫和示範專案;(6)資訊分享;(7)

評估工具、分級尺度製圖、系統性紀錄、意見分析和改善提議;(8)邀約能力(Ability, A)與表現(Performance, P),以及環境(Environment, E)測量的經驗分享;(9)與其 他 WHO-FIC 委員會合作,將 ICF 焦點加入其工作中;(10)參與兒童青少年版的 ICF 審議;(11)歐盟健康與失能測量(Measuring Health and Disability in Europe, MHADIE)

專案的進度報告;以及(12)核心碼專案的進度報告(WHO-FIC, 2005)。

於2006 年,WHO-FIC的施行策略導向聚焦於四個部分:健康與失能統計、臨床與 服務層級的健康成效、資訊分享、和社會政策。在健康與失能統計部份,WHO/

UNESCAP(the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專案(旨在促進失能統計)完成,有亞太地區20 個國家參與,成效結果包含(一)完 成以ICF為基準的人口普查和問卷調查建議題組,並實地於 5 個國家試測;(二)發展並 出版ICF失能統計訓練手冊;和(三)UNSIAP(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建立一套以ICF架構為基礎的失能統計訓練的 5 天 課程。使用ICF有促進功能和失能統計得可及性、品質和可比較性,並且強化量測方式。

在 健 康 的 成 效 量 測 方 面 , 以ICF 為 基 礎 的 WHO 失 能 評 估 表 II (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s Disability Assessment Scale II, WHO DAS II)被採用為世衛組織專案的成 效評估測量工具。另外與世衛組織的職業健康單位合作,探索使用WHO健康與生產力 問卷(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Health and Work Performance Questionnaire, WHO HPQ)

來建立健康與生產力數據的可行性。在ICF施行的支持部分,改進ICF INFO資料庫並架 構在WHO-FIC網站。下一步將彙整施行ICF時所學得的經驗以及發展最佳實務的模式,

使質性分析資料用於施行細則與建議的發展。最後,在失能評估部分,持續在希臘、

(23)

表6 推廣 ICF 的 SWOT 分析表

強處(S) 弱處(W) 機會(O) 威脅(T)

1 有長期致力於 ICF 的專家。有些國家 提供經費來實施 ICF,且願意將工具 與經驗與其他國家 分享。且在

WHO-FIC 裡面有 很好的ICF 網絡。

部分團體的成員會 不斷改變。網絡是 依地理性分區建 構,且成員數有 限。且若無很好的 領導,熱情很快就 減弱。

利用地域性的主動 倡議與專門知識。

團體不再參與。熱 情與國際串聯會不 時的中斷。

2 WHO-FIC 其他分 類系統的行銷與施 行經驗可轉移至 ICF。

缺乏ICF 的行銷與 施行經驗。

經由網際網路有先 進的通訊與行銷機 會。應建立中央網 站以分享ICF 資 訊。可與WHO-FIC 其他分類系統和行 動方針(如:維持 與更新,教育推廣)

作合力投資與策略 聯盟。ICD 的更新 過程可以運用至 ICF 的更新。

缺乏國家層級的贊 同與合作。

3 ICF 可應用至不同 的用途,如:問卷 調查、臨床機構、

政策制定。

難以將ICF 整合進 基礎照護領域。

大學已支持ICF。學 界亦對ICF 研究興 趣。當試行實施計 劃後可以移至新的 部份或國家。

在國際層級方面,

ICF 的使用與應用 並不持續。

4 對疾病和其他健康 相關問題介入的功 能性成效的數據可 藉由ICF 來蒐集。

部份政府和臨床人 員在搜尋成效數 據。ICF 可以提供 ICD 和治療介入分 類的連結,以及照 護的持續性與有效 性的數據。ICF 協助 做決定者組織數據 和成效資訊。許多 國家正推動電腦化 病歷紀錄(EHR)。

在急症照護機構,

功能性狀態資訊沒 有定期蒐集。對於 ICF 在電腦化病歷 紀錄(EHR)的使 用無支持者。

5 身心障礙者代表有 參與ICF 的發展。

身心障礙者已經正 式認可ICF 和其障 礙定義。

ICF 和其潛在好處 尚未被良好建立與 了解。

與殘障社群有關的 污名已經減低。身 心障礙者的權益已 被正視。

(續下頁)

(24)

表6 推廣 ICF 的 SWOT 分析表(續)

強處(S) 弱處(W) 機會(O) 威脅(T)

6 ICF 提供基於科學 原則和可應用於全 球的概念架構的共 通語言與國際標 準。ICF 不會偏於任 一文化、生態或提 供者。它是多元專 業觀點。已經被翻 譯成WHO 六大官 方語文和許多其他 語文。

事業體的位置是地 理上分散的。ICF 中缺少個人因素的 代碼。

有越來越多的政府 對於身心障礙以及 老人人口的議題有 興趣。

全球的政治穩定性 變異很大。部分國 家的政治並不穩 定。執政者變更則 政策目標會改變。

不同的國家對於健 康相關資訊發展有 不同的優先順序。

而收集功能性數據 的理由與動機尚未 被指認或支持。各 國之新法規正在產 生,會影響該國對 於ICF 的接受與施 行政策的穩定。

資料來源:Caulfeild, D. & de Kleijn – de Vrankrijker, M. W. (2004). Roadmap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CF: A proposal for an implementation vision and strategy. p10. Retrieved November 9, 2009,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www.rivm.nl/who-fic/Annuals/reykjavik54.pdf

德國、突尼西亞和美國專案探討身心障礙認定流程的校準,以及在教育、勞工與就業領 域的應用(WHO-FIC, 2006)。

於2007年,持續上述四個ICF施行策略導向,並推動了40項ICF施行相關任務,主 要分為ICF更新建議、ICF運用於ICD、ICF測量與統計、ICF訓練教材、ICF倫理議題、

環境因素探討、電子版ICF的名詞解釋、最佳實務模式、其他相關專案等任務(WHO-FIC, 2007)。

於2008年,由各個功能與失能參議小組(the Functioning, and Disability Reference Group, FDRG)分組研議的資料彙整成個案與人口層級ICF資料收集指引(草稿),參與 ICF施行的國家亦擴及拉丁美洲、歐洲、法語系國家、以及亞太地區。2008-2009年共成 立8個任務導向的FDRG,分別執行下述任務的研討:(1)ICF使用原則、編碼規則與指 引;(2)ICF更新建議;(3)ICF運用於ICD;(4)ICF測量與統計;(5)ICF教材發展;

(6)ICF、倫理與人權;(7)環境因素;和(8)ICF名詞解釋(WHO-FIC, 2008)。

除了WHO 在其會員國大力推廣 ICF 外,各個專業組織對 ICF 與其專業理論架構 的整合與應用皆相當重視,包含醫師、護士、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社工、

復健諮商…等等。幾個職業重建的著名期刊都分別發行以 ICF 為主題的特刊(special issue),例如,2003 年之『障礙與復健期刊(Disability and Rehabilitation)』、2005 年之

『復健心理期刊(Rehabilitation Psychology)』與 2005 年之『復健教育期刊(Rehabilitation

Education)

』。ICF 提供國際以及不同學科在身心障礙與復健領域的共通語言,不論是職

業復健、復健科技、還是復健管理。Üstün、Chatterji、Bickenbach、Kostanjsek 和 Schneider

(25)

(2003)預測 ICF 的功能描述將會變成復健領域普遍能接受的框架。

Haruna、Matsui、Matsui 和 McFarlane(2005)指出,將 ICF 應用在職業復健領域 中,能夠有效地反應身心障礙與復健的理論和過程。Chan(2010)指出 ICF 能夠應用 在健康和障礙的統計、臨床實施和管理、政策決定、學術研究各種方面;並以職業復健 的流程為例,將ICF 的架構融入服務對象資格確定、服務計畫發展、確實提供服務、和 工作的配置(job placement)等職業復健流程四個步驟中。他認為 ICF 模式能夠有效應 用在復健諮商實務的結構化上。

對於職業重建的服務對象與專業人員而言,使用ICF是具有意義的。對服務對象的 意義在於ICF取代了以往只關心個人的醫學診斷結果,整合了個人健康狀態在醫學與社 會方面的觀點,並且把一個人其生活世界的所有層面(發展、參與、環境等)都表現在 ICF分類當中。雖然醫學診斷對於定義疾病原因、決定醫療介入相當重要,但功能性狀 態的局限往往才是用來規畫或執行適當介入的最佳資訊(Lollar & Simeonsson, 2005)。

一旦職業重建專業人員意識到服務對象每天所需的日常活動參與,便能利用ICF規畫解 決問題的先後順序;例如職業重建專業人員可以觀察服務對象是如何進行每天的活動,

並且記錄他們的功能表現,這項紀錄可用來確認服務對象功能表現如何獲得改善,及如 何改善環境,以促進他們的功能表現(Bornman,2004;Hemmingsson & Jonsson, 2005)。

四、ICF 應用範例

依據WHO(2002),ICF的概念可應用在許多相關的領域,包括政策發展、科學研 究、介入成效之研究、環境障礙與助益之應用等。檢視WHO-FIC推動ICF的策略與歷程,

並回顧十年來的相關文獻,發現已有不少範例試圖應用ICF架構於實務運作之中。舉例 來說,2003 年澳洲健康和福利機構(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 簡稱 AIHW)提出ICF應用的 9 個例子,包含:將ICF應用在國家身心障礙者服務資料的收集、

將ICF架構應用在健康結果的測量、將ICF架構應用在身心障礙運動員的分類、將ICF架 構應用在澳洲意外事故的賠償、將ICF架構應用在語言病理學方面、將ICF架構應用在蕾 特氏症(Rett Syndrome, RTT)上、將ICF架構應用在身心障礙者的支持分類與需要評估、

將殘障評估和資源工具(Handicap Assessment and Resource Tool, HART)與ICF架構結 合、以及將ICF架構應用在口腔健康。

Bruyère、Looy、和 Peterson(2006)彙整 ICF 相關文獻為 5 類,包含 ICF 簡介、

ICF 在特定專業領域的應用、特定疾病的 ICF 分類應用範例、使用 ICF 編碼檢視各國身 心障礙相關調查資料、以及各國政府使用 ICF 的情況。在 ICF 簡介方面,許多作者支 持ICF 的架構和使用可以從事跨機構、應用方式、和國家之間在健康資訊方面的比較。

他們也認為ICF 架構可促進了解環境因子對於健康和功能的重要性。然而,部分作者指 出ICF 無法明確指認損傷和失能的本質,也不易區分有某種行動的能力和該行動的真實 表現;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發展。在特定專業領域的應用方面,已有實證資料指出,將 ICF 應用在護理、職能治療、語言病理學和聽力學等四種專業領域中有明顯的益處,顯 示ICF 是一個有用的概念架構,可以擴展專業人員的思維。但各專業中的部分細節仍未 被詳細描述,也可能不存在於ICF 的編碼,也尚未轉換取代其專業術語。在特定疾病的 ICF 分類應用方面,目前已針對慢性疾病、神經骨骼肌肉、認知障礙、精神障礙、感覺

(26)

疾病、以及小兒復健等六大類進行研究。越來越多國家使用ICF 來作為健康狀況和後續 功能狀態的分類工具。研究者們非常的熱於分享他們使用ICF 的經驗,希望藉此提供臨 床介入的新觀點和健康狀況測量的核心參考。

至於使用ICF 編碼檢視各國身心障礙相關調查資料,以及各國政府使用 ICF 的情 況二項,可以作為我國政策的參考,敘述如下所示。在使用ICF 編碼檢視各國身心障礙 相關調查資料方面,其中一個發展方向是將ICF 各分類項目和現存的復健醫學與其他專 業的工具做一個比對,以建立現有文獻和ICF 的連結。例如:Schere 和 Glueckauf(2005)

將 ICF 的編碼和其他量表作概念比較以選擇適切的輔助科技;Granlund、Eriksson 和 Ylven(2004)將 ICF 的活動參與領域之編碼與現存的分級工具結合;Wolff 等學者(2004)

指出ICF 在臨床成效評估上可提供一個有用的參考架構;Swanson、Carrothers 與 Mulhorn

(2003)則使用 ICF 來設計問卷,以比較 5 個國家間的身心障礙狀況調查。這些文獻對 於ICF 和其他分類系統的比較,以及美國和其他國家的比較,提供許多的範例,結果都 指向ICF 是一個很好、甚至更好的分類架構。故以 ICF 作為成效指標並從事跨國比較,

是未來進一步的研究走向。

而在各國政府使用ICF情況方面,美國的生命現象和健康統計國家委員會(National Committee on Vital and Health Statistics)提供一份關於ICF如何使用的報告給健康和人類 服務部門(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DHHS),建議使用ICF作為功能狀 態的紀錄工具;美國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U.S.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將聯 邦政府雇員表明自己是障礙者的人事表格,依據ICF項目勾選表的主要活動項目作修 訂;DHHS也修訂現有全國性調查問卷,將與障礙、功能相關的項目都使用ICF分類系 統的編碼方式呈現(Kennedy, 2002)。澳洲則在全國障礙調查中使用ICF架構來發展題 項,其昆士蘭大學的老人溝通障礙研究小組則將ICF應用在專業人員教育和臨床實務上

(Madden, Choi, & Sykes, 2003)。荷蘭將障礙與功能狀況的資料整合入國家公共衛生資 訊結構中,以及探討整合ICF概念與荷蘭疾病巡察電腦系統所需作的微調(Savel, Autry,

& Lollar, 2004);並且在10個復健中心以ICF架構為基準來研究身體主動性行為,希望促 進身心障礙者要活要動的生活風格(Van der Ploeg, Van der Beek, Van der Woude, & Van Mecgelen, 2004)。至於聯合國統計部門(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 Division)則致力於改 善國際間比較的方法以及標準化的測量,希望能增加ICF在障礙測量方面的使用率

(Mbogoni, 2003)。從此可以看出,各國政府多及早將ICF的概念導入國家調查的題項 設計,將官方資料以ICF架構來分析呈現,特別是已開發的國家。

另如Maart、Eide、Jelsma、Loe 和 Ka Toni(2007)以 ICF 中的環境評量項目研究 身心障礙者在都市及郊區感受到的環境阻礙,結果顯示都市中較常遇到產品與科技,以 及自然與建築的阻礙;在郊區則較常面臨態度上的阻礙。換言之,ICF 的概念與分類系 統在使用時可依研究的目的做彈性的選擇,而這種彈性也使得ICF 的應用層面更多元、

更廣泛。表7(p. 21)為 ICF 在服務提供之應用的整理。

(27)

表7 ICF 在服務提供之應用 應用層面 應用內涵 在個人層次的

應用

1.評量個體的能力現況

2.發展能擴展個體功能的介入 3.評鑑介入的成效

4.專業人員間溝通個體的特徵 5.使用者評鑑自我的能力 在機構層次的

應用

1.規畫教育和訓練 2.計畫和發展資源 3.增進服務的品質

4.評鑑介入的實施過程和成效

5.提供最符合經濟效益的健康照護模式 在社會層次的

應用

1.建立取得福利的資格標準 2.發展社會政策

3.進行需求評量

4.實施全方位設計的環境評量

資料來源:整理自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2). Towards a common language for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p. 6). Geneva, Switzerland: Author.

五、由文獻分析 ICF 之運用

本資源網研究小組根據文獻,將 ICF 的應用分為評量(assessment)、服務介入

(intervention),教育(education)與訓練(training)、以及政策制定(policy-making)

三方面來論述,內容說明如下:

(一)ICF 在評量的應用

ICF是世界衛生組職分類系統家族內最新的一個分類系統,這個以全人觀點的模式 出來之後,讓全球的專業人員無不想要去使用這個架構模式作為評量個案的一個範本。

因此,很多不同的專業人員就開始在ICF的架構下的內容去針對特殊族群去建立相關評 估內容和評量工具的資訊。而他們主要的處理方式是先分析在ICF的架構下,列出特殊 族群的可能需求的評估向度,並針對該向度找出該專業人員熟悉的評量工具,作為評量 的準則,再利用評量的結果達到研究者想要了解的訊息或是研究的內容。

研究小組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初,利用EBSCO、ERIC、Primary Search、

Medline等資料庫和網路,以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為關鍵字,進行搜 尋和檢索,經過整理和歸類後關於ICF評量工具研究的文章約120篇。進一步分析可知,

許多研究是利用ICF的理論架構選擇呼應的評估工具,廣泛地應用在不同族群的功能評 估上。其不同之處在於各專業間依其目的和研究需要,選擇不同的評估向度和工具;但 其共通處則是都能使用ICF的架構來解釋與分析,再次呼應ICF可以做各專業間的共通 語言。舉例來說,Gilchrist, Galantino, Wampler, Marchese, Morris, & Ness(2009)針對 各種腫瘤手術後接受復健的個案,嘗試以ICF的模式作為評量架構,詳見圖5(p. 22)。

並指出選擇適當評量工具的原則,包括(1)評量的內容能符合ICF的架構內容;以及(2)

(28)

考慮標準化心理測驗的原則,相關的信效度的內容都要符合測量學的標準。此外,臨床 的診斷和篩選評估與一般的成效評估是有很大的不同,臨床的診斷和篩選評估更強調它 的敏感性和特異性。

圖5 利用ICF的架構分析癌症病患的相關問題

資料來源:Gilchrist, L. S., Galantino, M.L., Wampler, M., Marchese, V. G., Morris, G. S., & Ness, K. K.

(2009). A framework for assessment in oncology rehabilitation. Physical Therapy, 89(3), p. 288.

其次,不同的專業組織不約而同地使用ICF架構作為其成效評量架構。舉例來說,

Jerosch-Herold, Leite, & Song(2006)以Medline、AMED 和CINAHL資料庫,針對腕隧 道症候群(carpal tunnel syndrome, CTS)手術治療的文章進行搜尋,一共回顧了28篇文 章,將其結果測量和分類方式與ICF架構連接,詳見圖6(p. 23)。結果發現,最常評量 的成效為症狀減緩自述、手握力、指力以及是否返回工作,大多數的成效評量使用「身 體功能和結構」向度,只有少數使用「活動和參與」向度。由此可知,ICF提供一個有 用的框架作為CTS手術介入的成效測量,以及可幫助選擇最適切的評估向度,特別是當 研究是設計來找出介入對於個體和社會層級的衝擊。使用一套可以含括ICF各個向度的 標準化核心成效評量,可以促進不同研究的相互比較和後設分析研究(meta-analysis);

故進一步的核心碼發展是非常需要的。

(29)

圖6 利用ICF的架構去分析CTS患者的相關問題

資料來源:Jerosch-Herold, C., Leite, J. C. & Song, F. (2006). A systematic review of outcomes assessed in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 of surgical interventions for carpal tunnel syndrome using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as a reference tool. BMC Musculoskeletal Disorders, 7, p.102.

Graham & Cameron(2008)以2004年7-8月某澳洲大都會復健中心的住院和社區復 健個案服務記錄各30份為研究範本,採用包含澳大利亞復健醫學學會(Australian Faculty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AFRM)所制定之臨床指標、與治療目標達成相關的指標、

以及ICF領域的表格,來進行分析。研究者依據個案服務紀錄指認出每位個案在活動參 與和環境因素的ICF領域(domain),以及該領域是否呈現在服務記錄中。並分別針對指 標的評估流程(process)與成果(outcome)依公式計分(見表8,p. 24),來檢驗復健 服務的成效。結果發現:絕大多數的指標都可以從個案服務紀錄中找到,但其目標設定 多未明確,且未記錄成效量測結果;而在起始階段與社區健康照護人員的溝通以及環境 因素評估(無論是起始階段或是定期審視)都未做到。以AFRM臨床指標為基礎的題項,

其服務紀錄的顧及程度幾乎達100%;但以活動參與和目標達成為基礎的題項,其得分 平均為0.23~0.43(中數0.0~0.6)。Graham和Cameron認為:由於服務提供者高程度地遵 循AFRM臨床指標,表示這些指標可以用來作為服務提供的最低標準,但難以區別不同 服務的成效差異。而以活動參與、目標達成為基礎的題項,則較適合用來評估不同復健 機構的服務成效。他們並提出未來需進一步使用ICF中的環境促進或障礙的概念,來妥 善評估影響服務成效的潛在共變因子。

(30)

表8 Graham和Cameron對於復健服務成效檢驗的計分公式 評量臨床指標是否進步的流程

(0分表示最佳狀況,即:相關領域都有成效量測或目標設定;1分表示最壞狀況,即:沒有成效量測或目標設定。)

題項 計分公式

多元專業復健計畫(起始階段) 沒有起始多元專業復健計畫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多元專業復健計畫(定期審視) 沒有定期審視多元專業復計畫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與社區健康照護人員的溝通(起始階段) 沒有起始與社區健康照護人員溝通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與社區健康照護人員的溝通(定期審視) 沒有定期與社區健康照護人員溝通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活動和參與的評估(起始階段) 沒有起始活動參與評估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活動和參與的評估(定期審視) 沒有定期活動參與評估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環境因素的評估(起始階段) 沒有起始環境因素評估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環境因素的評估(定期審視) 沒有定期環境因素評估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適切目標設定(起始階段) 沒有起始適切目標設定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適切目標設定(定期審視) 沒有定期適切目標設定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復健計畫未預期地中斷 未預期中斷復計畫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個案死亡 死亡的個案數/總個案數

評量臨床指標是否進步的結果

(0分表示最佳狀況,即:所有評估到的領域都有進步;1分表示最壞狀況,即:所有評估到的領域都沒有進步。)

題項 計分公式

在活動與參與方面有進步

個案之活動與參與的流程得分 (有相關的領域數 – 有標準化成效量測的領域數)/有 相關的領域數

個案之活動與參與的結果得分 (有成效量測的個數 – 有進步成效的個數)/有成效量 測的個數

服務之活動與參與的流程得分 個案之活動與參與的流程得分總和

服務之活動與參與的成果得分 個案之活動與參與的成果得分總和

在環境因素方面有進步

個案之環境因素的流程得分 (有相關的領域數 – 有標準化成效量測的領域數)/有 相關的領域數

個案之環境因素的結果得分 (有成效量測的個數 – 有進步成效的個數)/有成效量 測的個數

服務之環境因素的流程得分 個案之環境因素的流程得分總和

服務之環境因素的成果得分 個案之環境因素的成果得分總和

在目標達成方面有進步

個案之目標達成的流程得分 (有相關的領域數 – 有標準化成效量測的領域數)/有 相關的領域數

個案之目標達成的結果得分 (有成效量測的個數 – 有進步成效的個數)/有成效量 測的個數

服務之目標達成的流程得分 個案之目標達成的流程得分總和

服務之目標達成的成果得分 個案之目標達成的成果得分總和

(31)

針對職業重建的評量,Gibson & Strong (2003) 建議使用ICF架構作為職災勞工復工 判斷基準的功能性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evaluation)。他們認為功能性評估中所關心 的(1)損傷以及其對於體能要求表現的影響,是呼應到ICF的「身體功能與結構」,可 以用身體表現要素(physical performance component)去評量之,如:關節角度、肌肉 力量、活力等;(2)體能要求表現的狀況和限制,是呼應到ICF的「活動限制」,可以 用職能表現(occupational performance)去評量之,如:工作職務實作表現;(3)基於 損傷和表現的量測所推測之復工阻礙和建議,是呼應到ICF的「參與」,可以用角色表 現(role performance)去評量之,如:家庭、職場、和社交的多元角色表現;以及(4)

其他影響體能要求表現和復工的因素,是呼應到ICF的「環境和個人因素」,可以用表 現情境的時間和環境觀點(temporal aspects and environmental aspects of performance contexts)去評量之,如:輔具、無障礙環境、傷病假時間等。故整合ICF和職能表現模 式,可以獲得工作評估的連續概念(work assessment continuum,見圖7,p. 25)。在此 概念中,「損傷」可以由量角器、握力器等計量尺規來評量,「活動限制」由功能性評 估來評量,而「參與」則可以由現場試作或調整式的復工來評量。

圖7 工作評估的連續概念

資料來源:Gibson, L., & Strong, J. (2003). A 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unctional capacity evaluation for occupational therapy in work rehabilitation. Australian Occupational Therapy Journal, 50(2), p.69.

Scherer & Glueckauf (2005) 發 現 ICF 與 輔 具 選 用 評 量 的 「 人 與 科 技 媒 合 模 式

(Matching Person and Technology Model, MPT)」可以相呼應。MPT模式的輔具評估過 程使用三類工具:(1)人與科技媒合初評單,用來決定專家與個案共同建立的目標,

和紀錄可支持此目標的服務介入和科技;(2)過往的輔具使用紀錄,用來了解個案的 輔具使用史和使用滿意度,以及有哪些想要使用卻沒有機會使用的輔具;和(3)特定 的科技媒合工具,如:輔具使用問卷(Survey of Technology Use, SOTU)、輔具適用傾 向評量(Assistive Technology Device Predisposition Assessment, ATDP)、教育輔具適用 傾向評量(Educational Assistive Technology Device Predisposition Assessment, ETDP)、

工作職場輔具適用傾向評量(Workplace Assistive Technology Device Predisposition Assessment, WTDP)、和健康照護輔具適用傾向評量(Healthcare Assistive Technology Device Predisposition Assessment, HCTDP)。Scherer & Glueckauf (2005)建議使用MPT 模式的輔具評估工具於ICF架構中,方式如表9(p. 26)。

(32)

表9 ICF架構輔具選用評量之建議

ICF領域 評量重點 建議工具

身體結構與功能 個案對於其動作與知覺能力技能的自評

„

人與科技媒合初評單

„

SOTU

„

ATDPA 活動和參與 個案對於其日常生活活動達成程度的自

評,或教育、就業、和休閒活動的自評

„

ATDPA

„

ETPA

„

WTPA 環境因素 包含物理、社會、和態度面向,以及特

定的環境與科技媒合題項,如:輔具的 價錢、補助機制、訓練與支持服務、服 務傳遞機制、輔具的特色、一般大眾對 於該輔具的反應等

„

ATDPA

„

ETPA

„

WTPA

„

HCTPA 個人因素 個人資源和社會心理狀態

„

SOTU

„

ATDPA

„

ETPA

Haruna, Matsui, Matsui, & McFarlane (2005) 則認為 ICF 的出現改變了職業重建對 於障礙的定義,許多與工作相關的活動(如:學習、執行任務、溝通、移動、人際關係 等)都已經操作定義並完整呈現。此架構可以用來分析工作所需的功能,是傳統工作分 析的另一形變,且比醫療描述更易瞭解,有助於服務介入與就業促進。此外,障礙是個 體與環境互動下的產物,故環境的評量變成職業輔導評量的重點之一,著重對於個體生 產力和自給自足的自然支持與阻礙因素的指認。特別是能力與表現的等級評量的區別,

可以作為環境因素改造或是個人服務介入選項的依據架構,如圖8(p. 26)。Haruna 等 人支持以ICF 代碼來呈現個案的全人特質,認為如此一來人人皆有自己獨特的代碼,職 業輔導評量勢必會個別化。

圖8 環境與個人因素相對於能力與表現評量的關係

資料來源:Haruna, Y., Matsui, N., Matsui, R., & McFarlane,F.(2005). Applicability of ICF for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Retrieved November 9, 2009,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plaza.umin.ac.jp/~haruna/icf/icf_vr_e.html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A unique case of desmoplastic ameloblastoma of the mandible: Report of a case and brief review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literature.. Kishino M, Murakami S, Fukuda Y,

Key words: Sjögren’s syndrome, oral lesions, oral diseases, oral manifestations, oral disorders, systematic re-

Conclusions Proteus syndrome oral and maxillofacial manifestations may include dental agenesis, impacted teeth, maloc- clusion, asymmetric dental growth and maturation, frontal

Kristensen et al., “Prevalence of psoriatic arthritis in patients with psoriasis: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of observational and clinical stud- ies, ” Journal of

Primary amelanotic mucosal melanoma of the oronasal region: report of two new cases and literature review.. Oral

Animal or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and their fractiors, boiled, oxidised, dehydrated, sulphurised, blown, polymerised by heat in vacuum or in inert gas or otherwise chemically

Milk and cream, in powder, granule or other solid form, of a fat content, by weight, exceeding 1.5%, not containing added sugar or other sweetening matter.

For 5 to be the precise limit of f(x) as x approaches 3, we must not only be able to bring the difference between f(x) and 5 below each of these three numbers; we must be 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