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業生
傳播藝術系 ( 日間部四技 )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依學 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通過者 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辦 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二技 四技
4 學期皆在學 一般生
8 學期皆在學
雙聯學位生 4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 表修習。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 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
「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助教或系辦
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可。
三、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適用課規: 101 學年度入學適用
※ 畢業自審: 105.3.11 前應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 審核自審】完成自審,並找班代於畢業調查表上簽章。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4 科 30 學分
24 科
50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40 學分 8 學分 128 學分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註
除表列課 程外,尚 須修習
「大學入 門」及
「創造力 講座」
1. 以系上開 立之課程為 主
2. 畢業應取 得「 PPT 證 照門檻」
至少選擇 一類專業 選修模組
,並選修 該模組 8 學分
( 含 ) 以 上
包含外系 學分、課 程規劃中 未有之本 系課程、
超修的專 業選修或 校訂學分
四、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五、畢業資格注意事項- 1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 認列為畢業學分,如:
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 計 至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等因素 經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替代課程。
• 勞作教育為必修,須2次成績及格 ( 學則第 23 條規 定 ) 。
五、畢業資格注意事項- 1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 認列為畢業學分,如:
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 計 至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等因素 經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替代課程。
• 創造力講座,為日間部四年制學生畢業門檻之一,可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證照門檻】 查詢是否通過。
• 勞作教育為必修,須2次成績及格 ( 學則第 23 條規
五、畢業資格注意事項- 2
• 外語能力輔導課程,若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學前未 及格或未取得規定之證照門檻,須選修「外語能力輔 導課程」並完成註冊繳費。
• 資訊軟體應用課程如未修畢,日後需於取得證照時,
先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證照門檻】上傳證照電子 檔辦理證照抵免課程,再攜帶紙本至器材室辦理證照 積點。
五、畢業資格注意事項- 3
• 停修之替代課程,請上系網頁 - 課程規畫表 查看。
• 「藝術概論」、「人文社會科學專題」本系
學生畢業前必選,認列在專業選修學分。
•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上班時間請找系辦楊姐,分機 7333 。
• 校訂(通識)課程,請洽分機 7246 通識學院助教。
• 外語能力檢定、大一大二英文,請洽語言中心助教(分機 7525)
• 創造力講座,請洽三創教育與發展中心陳明妙小姐(分機 7602)
• 勞作教育,請洽學務處服務學習組(分機 5042 、 5044)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 日間部學生請洽註冊組(分機 4012~4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