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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70801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呂淑惠
電話:06-3901428 傳真:06-2950218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府秘採字第10601879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七(0187941A00_ATTCH23.xlsx、0187941A00_ATTCH22.xls)
主旨:檢送本府與臺南市議會及臺南市選舉委員會合辦106年度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2期分派表乙份,請核派參訓人 員名單並於106年2月24日前免備文擲回「學員基本資料表
」(EXCEL檔),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謝小姐2991111轉8467),未依前揭期限內辦理者,視同 放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與臺南市議會及臺南市選舉委員會106 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及進階訓練班合辦開班計畫」辦理
。
二、旨揭基礎訓練班員額分配,係依本府105年9月30日府秘採 字第1051011821號函調查後,依各機關採購及所提參訓需 求辦理,合先敘明。
三、爰考量學校業務及人員異動頻繁,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含 幼兒園)之派訓,請教育局統一彙報。
四、上課地點位於永華市政中心,旨揭第2期訓練預訂自106年 3月31日起至106年5月19日止(每週三、五)舉辦。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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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旨揭期限內派訓者,視同放棄,由有意願列入備取人員 者,於候補期間(自106年3月2日起至106年3月3日止)逕 由機關薦派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http://login.taina n.gov.tw/login.aspx)登入帳號及密碼後,於『教育訓練 報名』區報名審核後,視為備取人員,依序通知遞補。
五、曾參加旨案訓練因故尚未取得及格證書,而得以補課、補 考方式完成者或已取得證書者,請勿納入推薦名單。
六、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所需經費由本府秘書處業務費項下支 應,上課期間不提供午膳,請學員自理。
七、隨文檢附名額分派表及學員基本資料表各乙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議會、臺南市選舉委員會、臺南市政府秘書處(採購企劃管理科)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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