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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 編印內政部移民署 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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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 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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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2月 104年12月

內政部 部長

陳 威 仁

內政部施政主軸為「安全維護、居住正義、簡政 利民」,移民業務做為內政工作的一環,近年來 在國際化與全球化浪潮下,呈現其重要性與獨特 性。單以入出國境旅客而言,去年全年達4,322 萬人次以上的新高,較前兩年成長24%,幾乎是 臺灣常住人口的兩倍。移民署在「自動查驗通關 系統」、「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識別系統」、

「航前旅客審查系統」及「航前旅客資訊系統」等 四大資訊科技系統的運作下,有效維持一貫便捷的 優質服務,並能確保國境安全。其中「自動查驗通 關系統」經中華民國軟體協會評選,榮獲去年「臺 灣世界級資訊應用獎」,殊屬難得。

為了國家安全與秩序維護,移民署致力人口販運 的防制,還連續第5年獲得美國國務院公布「2014 年人口販 運問題報告」中的防制人口販 運績效 第1級國家,也就是肯定了我國持續對起訴及懲 罰人口販運罪犯、訓練人員與宣導上做的貢獻。

去年移民署並與美國、所羅門群島、貝里斯、聖克 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日本等5國簽署相關備忘錄,使 全世界與我國完成簽署防制人口販運情資交流等 備忘錄國家達到11國之多,穩健有效地在國際社會 建構起防制人口販運的行動與資訊平台。

在內政部另一施政主軸「簡政利民」方面,移民 署績效 更為顯著,首先是移民照 顧輔 導工作,

去年移民署推動「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舉辦

「培育新住民二代人才方案」;推動「外籍配偶 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建置「外籍與大陸配 偶關懷網絡」;推動「跨界策略聯盟,提升合作 夥伴關係」;辦理並製作「新移民輔導就業專區 網 站 」、「 新 移 民 全 球 新 聞 網 」、「 臺 灣 是 我 家 」等 電 視 媒 體 節 目,廣 為 宣 導 新 移 民

人、事、 物 。這 些 措 施 有 些 係 延 續 過 去 幾 年 作 法 並 持 續 發 揚 光 大,有 些 則 是 去 年 的 創新作為,其目的均在周延規劃並落實執行新住民 的照顧輔導,使新住民有「年深外境猶吾境,日久他 鄉即故鄉」的溫馨感受,而能傾其全力奉獻給這片 他們原本陌生的土地。

「吸引人才來臺,放寬居留限制」是內政部「簡政 利民」施政主軸的另一重要環節,移民署為營造友 善移民環境,去年分別修正發布「外國人停留居留 及永久居留辦法」部分條文及「香港澳門居民進入 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以吸引 優秀人才並落實人才留用政策。另為符合聯合國「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國際公約」,移民署對受收容之違法外來人口,積 極加速遣返作業、降低收容天數,避免發生收容代 替羈押情形。另也增進新移民工作權利保障,開闢 專為新移民而設的求職平臺,去年全年即為新移民 成功媒合7,489個職缺。此外更在各港口結合醫療 慈善團體,辦理4次外籍漁工義診,展現無國界人 道關懷精神。

去年移民節暨國際移民日活動,在臺北孔廟舉行,

我們看到多位才華洋溢的新移民精采演出,也看到 新移民故事專區與創業成功專區的感人呈現,讓 我國傳統文化與他邦多元文化相互激盪。「彩虹之 美,在於多色並存;人性之美,在於多人共榮」,我 們期許移民署在此「尊重多元、欣賞差異」的氛圍 下,營造新住民生活另一個榮景,寫下內政工作另 一頁美麗篇章,是為序。

103年本署各項工作在既有基礎上,展現優異成 效。首先國境人流管理方面,在全年總入出國人數 達4,332萬人次以上的空前巨量下,本署於全國增 設自動查驗通關閘門8座,使總數達到53座,全年 藉此系統通關人次達1,712萬以上,維持各機場通 關迅捷便利的優質服務。另「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 徵識別系統」、「航前旅客審查系統」、「航前旅客 資訊系統」的持續運作,則有效在航班起飛前、後,

執行高風險旅客篩選作業,確保國境安全。

在人口販運防制工作方面,本署透過查緝起訴嫌疑 人、保護被害人、預防宣導及建構夥伴關係等「4P」

工作,以充實防制工作內涵並統合成效。103年5月 至7月間,由專家學者、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本 署代表,聯合赴臺北市政府等22個直轄市、縣(市)

政府進行實地考核,以提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對人口販運議題的重視,藉以強化防制工作。而建 立國際夥伴關係的工作也積極推動,103年全年共 與美國、索羅門群島、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 維斯、日本等國,簽署有關移民事務、防制人口販 運或入出境管理事務 情資交換合作協定(含備 忘錄),績效堪稱斐然。

在外來人口管理的面向,本署秉持「保障合法,

打擊非法」的原則,置重點於強化「外來人口違法 查緝」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尤其兩岸交流日益 頻密,本署在「全面合作,重點打擊」的原則下,積 極推動兩岸執法機關年度常態互訪與交流;俾強化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為人民爭取最大福祉。

有別於打擊人口販運與查緝取締等剛性作為,移 民照顧輔導則展現柔性一面。透過「全國新住民火 炬計畫」之推動,103學年度共補助新住民重點學

校362所、辦理8,107場次活動,家庭關懷訪視1萬 8,346戶,參與或受益者計47萬人次以上。另外推動

「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提升「外籍 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效益;建置「外籍與大陸配偶 關懷服務網絡」等工作,在103年亦均取得具體成 效,嘉惠眾多的國內新住民。

以上所列舉各項,僅為本署103年全年業務中較為 顯著者,更多詳盡內容則綱舉目張、條理分明地收 錄在本年報中。此為103年全署同仁揮汗工作辛勤 耕耘的榮譽呈現,更是策勵來年更加努力創新、

奮發精進的最大動力,特此期許全署同仁再接再 厲,使移民工作能更向下扎根、向上發展,以確保國 家安全,並提升國際形象。

署長序 部長序

內政部移民署 署長

莫天 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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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2014 年報

國境人流管理

兩岸交流往來

防制人口販運

國際事務合作

外來人口管理

移民政策暨移民人權

移民照顧輔導

移民行政業務

• 擴大辦理自動查驗通關,提供便民服務

• 強化境管防線

• 精進查驗職能

• 國境線上執法績效

• 調高陸客來臺觀光配額,增加陸客自由行 開放城市

• 金馬澎小三通落地簽

• 陸客來臺觀光速件申請

• 持續推動流程簡化政策

• 開放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來臺全面 線上申辦

• 強化大陸人士入境動態安全管理

• 陸客觀光意外事故緊急協處案例

• 防制人口販運成效連續5年第一級

• 持續推動防制人口販運4P工作

• 提供海外服務與協緝

• 促進國際事務交流

• 推動簽署移民事務、防制人口販運、入出境 管理事務情資交換合作協定或瞭解備忘錄

• 強化外來人口管理與違法(規)查緝

•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 移民政策

• 移民人權

• 落實移民輔導措施

• 創新加值服務

• 人事業務

• 主計業務

• 政風業務

• 秘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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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署秉持優質服務理念,兼顧安全管理,

推動建置「自動查驗通關系統」 (e-Gate)、

「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識別系統」、「航 前旅客審查系統」(Advanced Passenger Processing , 簡稱APP) 、 「航前旅客資訊系 統」(Advanced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APIS)等系統,103年7月 國際 旅 遊 調查和諮 詢 機構 Sk y tr ax公 布桃園國際機場於「世界最佳證照查驗 機場」獎項中,榮獲第3名的殊榮,而本 署「自動查驗通關系統」亦經評 選 榮 獲

「2014 年臺 灣 世界 級 資訊 應 用獎 」,

顯示本署在國境安全管理與服務等面向上 之努力獲得外界肯定。

一、擴大辦理自動查驗通關、

提供便民服務

為全面提升入出境證照查驗通關效能,100年 3月29日本署於金門水頭商港辦理「自動查驗 通關系統」(e-Gate)試營運,正式宣告我國 入出國查驗通關邁入旅客自動化階段,103年 度本署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增設8座自動 查驗通關設備,總計全國已達53座自動查驗通 關閘門,截至103年底,申請註冊人數達190萬 6,744人,通關人次計1,712萬985人次。該系統 參加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主辦之活動並經評 選榮獲「2014年臺灣世界級資訊應用獎」。

目前提供自動查驗通關註冊服務的地點,包括松 山機場、桃園國際機場、臺中機場、高雄機場、金 門水頭商港入、出境查驗櫃檯、臺北市服務站、臺 中市第一服務站、嘉義市服務站及高雄市第一服 務站等地;103年7月起,於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 棟1樓增設自動查驗通關系統註冊櫃檯,提供至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領取護照之民眾就近申辦,增 加申請註冊便利性,103年累計註冊人次達8,368 人次。另為提供更即時與便利的註冊服務,本署 持續推動「行動申請註冊服務」,至各大型機關、

公司及團體活動場地辦理自動查驗通關系統申 請註冊服務,103年度共受理3,130件。

國 境 人 流 管 理

二、強化境管防線

(一)推動「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識別系統」

為整合外來人口入境基本資料,本署建置「外 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識別系統」,102年12月 18日選定高雄機場試營運,103年度於國內各 機場、港口擴大增設。截至103年12月底止,共 建置395臺,累計建檔139萬9,067次、比對182萬 6,664筆。

該系統的實施對象擴及所有外來人口,並配合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外館處簽證核發作業,

提供外籍勞工指紋比對功能,可有效查核身分 及防止冒用或偽造、變造護照之情事,輔助識 別外來人口真實身分,進一步強化安全機制,使我 國國境整體之安全與便利,再向上提升。

( 二 )建 置「 航 前 旅 客 審 查 系 統 」、

「航前旅客資訊系統」

本 署10 2年建 置「航 前 旅 客 審 查系 統 」(A PP),

103 年計與 本國 籍、外國籍53家 航空 公司介 接,透過即時資訊交換傳送,於航前將管制對 象或依法不允登機之旅客,阻絕於國境之外。

截至103年12月底止,該系統篩濾涉嫌對象計 748人次,有效防杜犯罪於未然;另持續透過

「航前旅客資訊系統」(APIS),預先過濾入 出國及過境旅客,於航班起飛前或降落前,預 先執行高風險旅客篩選作業,將安全審核機制 延伸至國外,並與國際性恐怖分子資料庫結合,建 構國際間反恐安全機制聯繫網絡及境管防線。

三、精進查驗職能

(一)舉辦「國境管理國際研討會」

為與國際接軌,汲取他國境管經驗及最新科技,

本署定期辦理「國境管理國際研討會」,建立國際

合作交流平臺。「2014年國境管理國際研討會」

於103年9月25日假臺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 飯店舉行,邀請來自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比 利時、義大利、日本、韓國、澳洲、加拿大等18個國 家之專家學者及駐臺機構外賓參加。並由美國國 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護局、法國內政部內部保 安處駐香港澳門出入境事務處、德國駐香港總領 事館、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韓國法務部仁 川機場移民局、澳洲駐香港總領事館及中央警 察大學之移民官員與學者,分享國境管理之最新 科技及生物特徵辨識技術,並向各國展示我國目 前國境管理之最新科技成果。

近年來,在政府大力推展觀光政策及兩岸直航便利下,我國入出境旅客量持 續成長,103年總入出國人數達4,332萬2,316人次,較102年增加528萬9,816 人次,較101年增加836萬7,499人次,2年成長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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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境人流管理 國境人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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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國境線上執法績效

本署國境事務大隊103年於國境線上查緝非法入 出國、逾期停(居)留、未經許可入國者之取締及 航空(運)公司等違規載客之處罰等項目,主要執 行成效如下:

(ㄧ)查獲通緝犯:1,207人。

(二)查獲列管禁止出國:856人。

(三)查獲列管禁止入國:185人。

(四)查緝過境人蛇:71人。

(五)查獲冒領(用)及偽變造證件:45件。

(六) 國境線上面談:8,256件;不予通過(拒入):

157件;需二度面談:1,031件。

(七) 依法舉發航空(運)公司違規載客:1,199件。

(八)查獲並裁罰在臺逾期停(居)留:2,505人。

(九)截至103年12月底止,本署依據入出國及移民 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現有)管制人數共計 18萬4,341人次;內含國人管制出國10萬1,268 人次,外國人管制入出國計8萬2,764人次,其他

(大陸、港澳及無戶籍國民)309人次。

(十)103年3月17日偵破「香港籍楊○昌人蛇集團」,

經 長 期 監 控,分 別 在 桃 園 國 際 機 場、松 山 機 場 及臺中機場攔獲欲潛逃出境人蛇集團

成員,首宗結合兩岸三地各單位同步執行專 案勤務,全案依法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 署偵辦 。

(十一)103年4月28日偵破「國人李○洋為首之跨 國人蛇偷渡集團」,該集團協助欲偷渡者,以 交付變造護照之手法偷渡至義大利羅馬機場,

全案依法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十二)103年6月27日與駐泰國移民官及各國機 場聯絡官跨國合作,於泰國機場成功攔阻「國人 巫○輝人蛇集團」,防堵人蛇偷渡至義大利,全 案依法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二)召開「簽證詐欺防制工作會報」

本署辦理「簽證詐欺防制工作會報」(Anti Fraud Meeting),邀請美國、英國、義大利、澳洲及加 拿大等國移民官員與會,研商建立失竊護照國 際通報機制,交流人蛇偷渡資訊,持續針對查驗 人員辦理證照辨識訓練,分派教官駐點授課,隨 時分析更新資訊,強化查驗職能;另不定期與美 國、英國、德國、法國、澳洲及加拿大等國進行實 務經驗交流,邀請相關人員講授臉部及證照辨識 技巧,強化國境線上第一線證照查驗人員,對偽 照、變造護照辨識能力,提升查緝能量,以有效 防範不法分子利用偽照、變造及冒用護照闖關。

(三)辦理「證照辨識達人競賽」

為促進各界對證照查驗工作之認識與重視,本 署舉辦「國境證照辨識達人競賽」,除本署國境 事務大隊證照查驗人員外,103年度邀請警政署 航空警察局、中華航空公司、長榮航空公司、國 泰航空公司、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及采盟股份有 限公司等公私部門組隊參加,親身體驗本署第一 線證照查驗人員,執勤時所面臨的壓力與挑戰。

國境人流管理 國境人流管理

8 9

(7)

98年1月完成「人口販運防制法」的立法工作,同 年6月落實推動施行,該法訂定對加害人從重處罰 之刑事責任,及提供被害人保護協助措施,幫助被 害人重建生活,使我國在防制人口販運工作獲得良 好成效。

二、持續推動防制人口販運4P工作

我 國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工 作 重 點 與 國 際 間 互 相 同 步,透 過 查 緝 起 訴(P ro s e c u t i o n)、保 護

(Protection)、預防(Prevention)以及夥伴關係

(Partnership)等4P工作,充實內涵並統合成 效,簡要說明如下:

(一) 查緝起訴(Prosecution)

各司法警察機關指定專責單位負責統籌規劃查緝 人口販運犯罪之相關勤務,不定期執行掃蕩工作;

法務部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定專責檢察官,積極 偵辦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案件,視犯罪情節輕 重,依法具體從重求刑。

103年各司法警察機關共計查緝人口販運案 138件,其中涉嫌勞力剝削51件、性剝削87件;

案經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共計起訴人口販運案件 102件,被告184人。

(二) 保護(Protection)

1. 提供被害人適當安置及保護服務

(1)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本署與勞動部結合 民間團體,於我國北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設置 24處庇護所,其中有3處為本署設置之公設民 營人口販運被害人庇護所提供安置保護。103 年共計新收安置被害人234人,於安置期間提 供被害人生活照顧、心理輔導、通譯服務、法律 協助、陪同偵訊及必要之醫療協助等相關保護

措施。另本署臺北、新竹、宜蘭及南投等大型收 容所(本署高雄收容所興建中,預計106年7月 初啟用),依規定為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進行 反覆清查與鑑別。103年受收容人被鑑別為人 口販運被害人計有6名,已移轉安置保護。

(2)國人18歲以上人口販運被害人:統計司法警 察機關103年至12月止,查獲並移送人口販運 案件中,受害者計10件17人,經詢17人皆無意 願接受安置,已自行返家。

(3)兒少性交易涉人口販運案件之被害人:統計 103年至12月止,警政署提報查獲以人口販運 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之案件中,被害人為未 滿18歲少女從事性交易者計47件81人,其中 77人交由當地社政單位安置、2人由家長領 回、2人已成年自行返家。

美國於89年通過「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

法(TVPA)」,92年通過「人口販運被害 人保護再授權法」,責成國務院每年遞 交「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rafficking In Person Reports,簡稱TIP報告)」,根據 各國政府打擊人口販運之努力程度進行 評等。

一、防制人口販運成效連續5年第一級

美國國務院於103年6月20日公布「2014年人 口販運問題報告」,全球計有188個國家(地區)

受評,而我國防制績效連續5年被評等為第1級 國家,亞洲則僅有我國、韓國、以色列及亞美尼 亞等4國脫穎而出績效獲得好評。顯示我國在 推動防制人口販運的整體作為,持續獲得國際 社會肯定。

該TIP報告指出,臺灣當局持續起訴及懲罰人口販 運罪犯,並加強對司法警察人員及相關政府機關人 員訓練,同時進行宣導大眾對人口販運犯罪的認 識,臺灣完全符合消除人口販運標準之基本規定 。 我國人口販運防制作為具前瞻視野且成效卓著,

行政院於95年11月頒布「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 畫」,並於96年成立「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

報」,由本署負責整合各部會資源,積極協調落實推

動人口販運之預防、查緝起訴、保護被害人及建立 夥伴關係等各項具體工作。

為有效防制國際間之人口販運犯罪,聯合國於89年通過「預防、壓制及懲治 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及兒童)議定書」,於92年正式生效。

防制人口販運 防制人口販運

2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10 11

(8)

2. 核發被害人臨時停留許可及工作許可

為協助人口販運被害人重建生活,本署103年 同意核發117件臨時停留許可證、同意展延228 件臨時停留許可證;另為保障工作權,同年勞動 部統計核發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202人,

併函知庇護所轄區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提供就業 服務,由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協助154人求職,

輔導推介就業成功者10人。

3. 落實偵審保護制度

為保障被害人權益,落實偵審保護,要求司法警 察機關於調查人口販運案件時,務必提供通譯 服務及安排陪同偵訊服務,協助說明司法調查 程序及相關保護措施。103年司法警察機關偵 辦並移送之人口販運案件,合計提供通譯服務 193人次、陪同偵訊服務250人次、協助105名 被害人結束安置後返回原籍國。

(三)預防(Prevention)

1. 辦理防制人口販運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103年本署辦理2場次防制人口販運通識教育 訓練、1場次防制人口販運諮詢網絡研習營、6 家無線電視臺公益時段託播30秒宣導短片及 臺北廣播電臺等全國各地區電臺宣導,「防制人 口販運諮詢網絡研習營」課程後製為數位教學 光碟。

另本署為賡續加強宣導讓年輕族群瞭解何謂「

防制人口販運」,特別舉辦「防制人口販運短篇 漫畫比賽」,希望藉由漫畫風趣、幽默、創新等 傳播力之特色,提昇國人對於人權議題的關注 度。為結合民間資源,強化政府效能,除以委託 方式,並補助非政府組織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宣 導活動、國際參與交流及研討會等。

2. 辦理各縣市政府人口販運防制工作成果績效評核 為提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人口販運議題 的重視及強化防制工作,本署於103年5月23日 至7月9日由專家學者、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 及本署代表至臺北市等22直轄市、縣(市)政 府進行實地考核,並按照會議召開情形、預防 宣導、安置保護、查緝、夥伴關係及創新作為 等6大面向執行評核。

透過本次實地考核,不僅讓各縣市政府的努力成 果能具體呈現,也使中央政府與地方機關執行防 制人口販運合作關係更加緊密,讓民眾得以透過 網站檢視政府在打擊人口販運上的積極作為,有 效宣導並落實我國防制人口販運整體工作之推 行。本次考核成績獲特優機關為基隆市政府及嘉 義市政府,於103年10月8日利用「2014年防制人 口販運國際工作坊」活動,由內政部陳政務次長純 敬頒獎表揚。

(四) 夥伴關係(Partnership)

1. 辦理 「 2014年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 」 為 汲 取 他 國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新 知 與 訊 息,並 納 入非政府組織(NGO)力量,與國際社會接軌,

強化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機制,本署於103年 10月8日假福華文教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

「2014年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計有20 國共236名中外貴賓參加。本次工作坊分為三 大議 題:第 一 場 次 討 論 議 題 為 夥 伴 關 係 之 建 立;第二場次討論議題為網路犯罪之研析;第 三場次討論議題為勞力剝削之探討。

主持人分別為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焦興鎧、美國休士頓大學城中校區(UHD)刑事司 法系教授王曉明及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助理教 授劉黃麗娟等3人。會中共邀請中、外籍公部門與 民間團體代表等7名講者發表演講,外籍講者來 自美國、澳洲及荷蘭等國。每個議題討論透過與學

員交流分享,對擴大與各國建立交流機制及精 進我國防制人口販運策略有極大助益。

2. 簽署臺美防制人口走私販運之資訊傳佈與 交換瞭解備忘錄

103年5月30日本署與美國防制人口走私販運 中心(HSTC)簽署「臺美防制人口走私販運之資 訊傳佈與交換瞭解備忘錄」,由我駐美代表處 李澄然公使與美國在臺協會執行理事Joseph R. Donovan Jr.於華盛頓代表臺美雙方簽署。

推動與美國簽署MOU一直是我國的重要目標。

本MOU係經美方「防制人口偷渡與販運中心」、「

國土安全部」、「國務院」、「司法部」及「美國在臺 協會(華盛頓)」等5個機關審核通過,我國與美 國並無正式外交關係,能與美方簽署MOU,不 僅是美方對於我國在共同防制國際人口販運 工作上的一大肯定,更是我國邁向國際合作的 一大里程碑。

2

防制人口販運 防制人口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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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此外,103年6月25日我國與索羅門群島簽署

「移民事務及防制人口販運合作協定」;103年 8月及9月我國分別與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

尼維斯簽署「有關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 作瞭解備忘錄」及「有關移民事務及防制人口販 運合作協定」,人口販運防制需要世界各國共同 努力並建構國際性的合作,未來將會從法治基 礎上合作,在移民事務、反恐資訊和人口販運防 制上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3. 參與國際研討會

本署於103年3月6至7日派員前往柬埔寨金邊 市參加「歐亞對話計畫(EU–ASIA DIALOGUE)- 論述歐亞地區非常態移居和人口販運」國際研 討會,並於會中發表標題為「藉由資訊交流強化 打擊人口販運國際合作」之簡報,獲得與會者熱 烈迴響,成功將我國防制人口販運政策及現況 與各國與會代表分享。

103年6月5日另派員赴瑞士日內瓦參加「國際 勞 工 組 織 大 會 」,深 入 瞭 解 目 前 勞 力 剝 削 定 義 及 其 他 人 口 販 運 議 題。1 0 3 年 6 月 2 6 至 2 7 日 派 代 表 前 往 新 加 坡 參 加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人 道 與 保 護 面 向 圓 桌 諮 詢 論 壇 (J o i n RSIS-ICRC ConsultativeRoundtableon the

〝Humanitarian Dimension and Protection Aspects of Trafficking in Persons〞),並發 表題目為「回應人口販運被害人需求之機制與 策略」之簡報,成功與與會代表分享我國防制 人口販運現況及被害人保護措施。

人口販運嚴重侵犯人權,已被視為當代奴役制度,

國際社會對此不法犯行皆予以強烈譴責,並對該 問題予以高度重視與關切。近年來,臺灣與國際社 會互動頻繁,對於這項危害人權的嚴重犯罪,我國 與世界各國均極為重視,並持續不斷推動相關防 制工作,以期澈底杜絕人口販運案件發生。

2

防制人口販運 防制人口販運

Prosecution 查緝起訴 查緝起訴 Prosecution

Prevention 預防 預防 Prevention

Protection 保護 保護 Protection

Partnership 夥伴關係 夥伴關係 Partnership

14 15

(10)

防制人口販運 防制人口販運

面對日益增多之外來人口並因應國家政 策趨勢,本署秉持「保障合法、打擊非法」

的原則,持續調查非法移民犯罪及婚姻 移民,且與各國安單位積極合作,強化偵 緝能量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並運 用各項跨境共同打擊犯罪平臺與資源,

積極落實安全管理並遏阻跨境犯罪。

一、強化外來人口管理與違法(規)查緝

目前我國外來人口主要為婚姻移民與工作移 民,為加強查緝虛偽結婚、非法工作、逾期停留 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非法行為,本署各專 勤隊於103年度共計實施3萬5,485次訪查(察) 勤務,較102年增加訪查(察)次數達5,000次以 上,除清查轄內外來人口生活狀況,藉由實施訪 查(察)勤務,發現急需幫助之個案轉介至相關單 位協助外,並可杜絕不肖業者或人蛇集團非法 仲介外籍女子假借結婚名義來臺打工、從事賣 淫等非法行為。

本署各專勤隊為保障合法婚姻,杜絕虛偽結婚 與非法工作,針對大陸配偶申請來臺團聚入境 前,先就其臺灣配偶實施訪談,並嚴格審核大陸 配偶申請來臺團聚案件,防止以虛偽結婚方式 入境來臺從事不法工作或活動。該面談機制於 92年9月1日建置,對於企圖以虛偽結婚方式來 臺之大陸地區人民及非法仲介集團已產生明顯 嚇阻作用。

本署為強化面(訪)談機制之公正性與客觀性,函 頒並實施「內政部移民署受理大陸地區人民申 請團聚面(訪)談工作稽核作業流程」等作業規 定。103年本署各專勤隊共執行4,501件面(訪)

談,不予通過者共1,577件,已有效防堵大陸地 區人民以虛偽結婚方式來臺。

103年度本署查獲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不包 括行蹤不明外勞)共6,531人(詳如表1),103年 大陸人士查獲數1,492人為歷年最高,較102年 查獲數增加517人,顯見本署查處之成效。

在全球化浪潮的推移下,國際間人口快速移動,外來人口管理工作更顯重要。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 來 人 口 管 理

外來人口管理

表1 本署查處外來人口在臺逾期停(居)留人數統計表

備註 : 一、外來人口逾期停(居)人數不包括行蹤不明外勞人數。

二、本署因統計方式修改,有關表內在臺逾期停(居) 留人數,以更新後數據為準。

3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98 178 1,102 1,280

99 252 1,282 1,534

100 310 1,664 1,974

101 668 6,890 7,558

102 975 6,032 7,007

103 1,492 5,039 6,531

Total 3,875 22,009 25,884

0 1,750 3,500 5,250 7,000

98 99 100 101 102 103

98 178 1,102 1,280

99 252 1,282 1,534

100 310 1,664 1,974

101 668 6,890 7,558

102 975 6,032 7,007

103 1,492 5,039 6,531

Total 3,875 22,009 25,884

0 1,750 3,500 5,250 7,000

98 99 100 101 102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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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內產業及長期照護需要,外籍勞工引進 人數不斷成長。截至103年底,在臺外籍勞工 人數累計已逾55萬人,而行蹤不明外勞人數 亦 隨 之 不 斷 增 加。為 持 續 降 低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在臺人數,並遏止非法聘僱、媒介及防制人口 販 運,強 化 外 籍 勞 工 之 安 全 管 理 並 進 而 維 護 社 會 安 定 與 國 家 安 全,本 署 結 合 行 政 院 海 岸 巡防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法務部調查局、

內政部警政署等各國安單位之查察能量,實施

「加強查處行蹤不明外勞在臺非法活動專案工

作」(祥安專案),定期實施聯合擴大查察工作,

並管控各機關執行成效。雖然面臨太陽花學運 浪潮、九合一聯合選舉等重大維安工作,103年 度各國安單位合計查獲行蹤不明外勞計達1萬 4,120人(詳如表2),有效發揮整體查緝能量。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3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表2 96年至103年各國安單位查獲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統計表

96 2,717 10,543 13,260

97 2,926 5,636 8,562

98 2,770 7,211 17 9,998

99 3,240 6,763 42 10,045

100 3,308 5,155 11 8,474

101 4,795 7,643 394 464 298 13,594

102 6,759 7,441 644 1,182 244 16,270

103 7,851 5,348 160 601 160 14,120

Total 34,366 55,740 1,268 2,247 702 94,323

0 3,000 6,000 9,000 12,000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96 2,717 10,543 13,260

97 2,926 5,636 8,562

98 2,770 7,211 17 9,998

99 3,240 6,763 42 10,045

100 3,308 5,155 11 8,474

101 4,795 7,643 394 464 298 13,594

102 6,759 7,441 644 1,182 244 16,270

103 7,851 5,348 160 601 160 14,120

Total 34,366 55,740 1,268 2,247 702 94,323

0 3,000 6,000 9,000 12,000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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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二)相關業務交流

1. 邀請陸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率團 一行8人,於103年7月14日至19日來臺與本署工 作會談及業務交流。

2. 邀請陸方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副總隊長彭志 平率團一行8人,於103年12月8日至13日來臺 與本署業務交流。

(三)執行金門協議

由本署與我國紅十字會總會、大陸紅十字會及福 建省公安邊防總隊等單位共同執行,103年度分 別於1月23日及10月22日假馬祖地區辦理,共計 遣返大陸偷渡犯24人。

(四)執行兩岸直航機場港口聯絡人機制

本署國境事務大隊松山、桃園、臺中、高雄國境隊 與陸方北京、上海、深圳、廈門邊檢總站,就兩岸民 眾往來遺失證件進行即時核對身分及返回聯繫協 處,103年全年共計協處29人。

(五)執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 法互助協議」工作績效

103年度計執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人身自由限 制通報及通知」機制,計通報法務部527人;執行「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陸方 公安部聯繫有關犯罪情資101件;遣返在陸通緝 犯及刑事犯3人 。

(六)破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指標性案件

1. 103年3月20日本署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人

員,自澳門遣返涉嫌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通緝犯 張○峰返臺歸案。

2. 103年6月9日本署在臺北市、新北市、花蓮縣與 各警察機關,及陸方公安部刑事偵查局、福建

省公安廳合作執行收網行動,同步破獲「高○」、

「聯○」、「花○」、「阿○達」等兩岸跨境賣淫集 團,兩岸共逮捕嫌犯34人。

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3

為防制兩岸不法分子從事人口販運、人蛇偷渡 及毒品販賣等重大犯罪,破壞國內治安及影響 我國國際形象,並防堵不法分子赴陸藏匿,本 署依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 關 係 協 會 共 同 簽 署 之「海 峽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第2條「業務交流」內容,

在「全面合作,重點打擊」原則下,積極推動兩 岸 執 法 機 關 年 度 常 態 互 訪 與 交 流,俾 強 化 兩 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為人民爭取最大福祉。

103年本署與陸方進行互訪交流活動及執行遣 返成效:

(一)103年9月11日本署莫署長天虎率團 赴陸與大陸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及出入 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等人進行工作會

談及業務交流 , 達成主要共識如下

1.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部分

陸方允諾協緝我方逃陸重大指標性要犯返臺,並 就人口販運集團及人蛇偷渡案件犯罪情資交換 及查緝合作,以及持續研商擴增兩岸直航機場港 口聯繫窗口。

2. 協處兩岸人民往返相關作業程序部分

(1)簡化金門協議:鑑於大陸偷渡犯逐年減少,

雙方研議簡化遣返作業,遵循「金門協議」之精 神,維持每年1次以「海峽號」運作,遇個案立即 聯繫確認身分及協調遣返事宜。

(2)兩岸直航機場港口聯絡人機制:本署松山、

桃園、臺中、高雄國境隊與陸方北京、上海、深 圳、廈門邊檢總站,現已就兩岸民眾往來遺失 證件進行即時核對身分及返回聯繫協處,雙 方同意未來持續研商擴增聯繫機場及港口之 範圍。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20 21

(13)

3. 103年6月18日本署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

3

警察局,自福建省廈門市遣返涉嫌刑法詐欺、侵 占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通緝犯吳○子返臺歸 案。

4. 103年12月29日本署派員赴陸遣返逃陸涉嫌 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人 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偽造文書及妨害風化等 罪嫌疑犯凃○煌返臺歸案。

未來,強化兩岸跨境情資交換與執法合作,有效遏 阻跨境犯罪,本署將整合所屬偵查犯罪之能量,運 用各項跨境共同打擊犯罪平臺與資源,賡續推動 以下策進作為:

1. 續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與陸方公安部及所轄下一級機關、各省(市)公安 廳(局)進行互訪交流,並將持續拓展重要省市公 安首長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關係,俾維護臺 灣人民權益及福祉。

2. 持續推動兩岸執法機關互訪及工作會談,深化 雙方工作互信,擴增協助兩岸人民遺失證件返 回之機場港口,以利雙方聯繫協處兩岸人流與 出入境各項事宜,進而擴大共同打擊犯罪能量。

3. 雙方賡續就兩岸跨境人口販運集團與人蛇偷

渡等重大案件進行犯罪情資交換及同步掃蕩 合作,俾有效維護兩岸人流正常往來,強化我 入出境管理,鞏固我國境安全。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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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三)推動「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

為提升外籍與大陸配偶在臺生活適應,使其能 及早順利適應我國生活環境,共創多元文化社 會,與國人組成美滿幸福家庭,本署辦理「外籍配

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103年計補助全國22

直轄市、縣(市)政府新臺幣567萬5,000元,辦 理生活適應輔導班178班、種籽研習營3班、推 廣多元文化活動5場、生活適應宣導38場次、

其他專案80班次,參與或受益者計1萬8,474人。

(四)辦理「新住民二代培力就業座談會」

為培養新住民二代成為臺灣優質國際人才,提升 我國競爭力。103年舉辦「新住民二代培力就業 座談會」,邀請經濟部、勞動部、內政部、專家學

者、私部門代表及新住民二代進行專題座談,計

196人共襄盛舉,藉此鼓勵新住民家庭成員,珍惜

自身多元文化背景優勢,呼籲企業、學校與社會各 界重視新住民二代培力相關議題,並發展公私部 門合作平臺的開端,拓展國際競爭力,使臺灣成為 優質友善的移民國家。

(五)提升「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效益

為推動整體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服務,有效整合政 府及民間資源,共創多元文化社會。自94年起,設

置「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分10年每年籌措新

臺幣3億元,補助中央、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立 案之財團法人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民間團體,推

動「辦理醫療補助、社會救助及法律服務計畫」、「

辦理外籍配偶學習課程、宣導、鼓勵並提供其子女

托育及多元文化推廣計畫」、「辦理家庭服務中心

及籌組社團計畫」及「辦理輔導、服務或人才培訓 及活化社區服務計畫」等4大方案,103年計核准 395案,總金額計新臺幣4.22億元。

(六)推動「婚姻移民初入境訪談服務及 家庭教育宣導」

為強化移民輔導,於外籍與大陸配偶入境後至本 署各服務站申請居留證件,由移民輔導人員與外 籍(大陸)配偶及 家 屬 進 行 關 懷 訪 談,宣 導 在 臺 居留法令及相 關生活 資訊,103年訪談服務計

一、落實移民輔導措施

(一)推動「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

為建構新住民家庭生活輔導機制,培育新住民子 女,增進國人多元文化理解與國際素養,賡續執行

「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辦理新住民重點學校、

新住民家庭關懷訪視、母語學習課程、多元文化親

子共讀、編印母語生活學習教材、新住民及其子女 獎助學金等工作。103學年度共補助新住民重點 學校362所,辦理8,107場次活動、家庭關懷訪視1 萬8,346戶,參與或受益者計47萬3,947人次。

(二) 舉辦「培育新住民二代人才方案」

為培育擁有多元文化背景及母語專長優勢之 新住民二代青年,成為新興市場不可或缺的人 才,本署首次與國泰慈善基金會、義美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及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舉辦「培育新 住民二代青年培育研習營」,計有就讀於高中(

職)及大專院校之新住民二代,共25名報名參 加,安排東南亞就業市場分析、職涯規劃與企業 參訪等課程,其中有95%以上學員均表示,非常 榮幸有機會報名參加,感謝政府舉辦研習營,

提升其自我認同感,拓展國際視野,更瞭解學 習母語的重要性。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4

移民照顧輔導 移民照顧輔導

24 25

(15)

1萬281人次。另為提升婚姻移民家庭生活適應,倡 導跨國婚姻、尊重多元文化及性別平等觀念,增進 家庭互動關係,落實尊重多元家庭社會,辦理家 庭教育宣導活動,103年計6,129人次參與。

(七) 建置「外籍與大陸配偶關懷服務網絡」

於全國22直轄市、縣(市)建置外籍與大陸配偶 關懷網絡,每半年定期邀集中央部會及轄內民 政、社政、教育、勞工、衛政、民間團體、外籍配 偶家庭服務中心及外籍配偶社區服務據點召開 網絡會議,期能串連中央與地方移民輔導網絡,

探討新移民關注議題,透過專題報告與個案討 論等,發揮資源運用功能。103年召開網絡會議 計40場次,1,661人次參與。

(八)暢通諮詢服務管道

為提供外籍配偶因語言隔閡,無法使用求助系統 與便利外來人士在臺生活需求及生活適應方面 之諮詢,本署設立「0800-024-111外來人士在臺 生活諮詢服務熱線」,提供簽證、居留、入出境、工 作、稅務、健保、交通、醫療衛生、人身安全、子女 教養、交通資訊、社會福利、法律資訊、家庭關係 及其他生活訊息,提供國語、英語、日語、越南語、

印尼語、泰語及柬埔寨語等7種語言之免付費電 話諮詢服務,103年計5萬1,270件。

(九)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計畫」

為引發社會各界對新住民母語學習興趣,本署 結合策略聯盟之大學院校夥伴,合作辦理「新住 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計畫」,提供實務導向之教 學互動平臺,匯聚創新教學方式,提升新住民母 語教學專業知能,並鼓勵新住民投入母語教學,

深耕培育潛在多元文化及國際人才,103年於 全國22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培訓,招生768 人,取得結業證書計506人。

(十)建置「通譯人才資料庫」

為保障外籍配偶權益,適時提供通譯服務,鼓勵 其參與公共事務,本署於98年建置「通譯人才資 料庫」,截至103年止,通譯人員計1,450人,提供 越南語、英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菲律賓語、

日語、柬埔寨語、……等18種語言服務;並提供 移民輔導、關懷訪視、綜合社會福利、衛生醫療、

就業輔導、家庭暴力防治、陪同出庭、陪同偵訊、

警政服務及性侵害防治等10項通譯服務協助。

(十一)跨國境婚姻媒合管理

賡續推動跨國境婚姻媒合非營利化服務,避免跨 國境婚姻媒合商品化,截至103年止,已許可44 家公益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服務;另103 年 度 召 開「內 政 部 跨 國 境 婚 姻媒合管理審查

小組委員會議」4次,針對違法跨國境婚姻媒合 案件,進行審查並予裁罰,計裁罰49件、裁罰 金額新臺幣 587萬5,000元。

(十二)強化移民業務機構管理

鑒於有意移居國外之國人,大多委託移民公司 協助蒐集移民資訊或代辦申請程序,為確保移 民公司具備一定專業能力,本署持續強化移民 業務機構管理及查處違法違規案件,保障民眾 權益。截至103年止,本署許可之移民業務機構 者計101家。另為培訓足額之移民專業人員,

供移民業務機構申請設立、增聘或改聘移民專 業人員之用,1 0 3 年 先 經 公 開 甄 選 委 託 中 華 民國移民商業同業公會辦理移民專業人員訓 練,再由本署自行辦理訓練後舉辦測驗。103年 移民專業人員測驗於8月30日假臺北、臺中及 高雄試區辦理,報名參加測驗人數計361人,

實際到考356人,缺考5人,成績及格人數為 266人,及格比率占74%。成績及格者,於103 年 1 0 月 6 日 核 發 移 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二、創新加值服務

(一)便民行動服務「宅急便」行動服務列車

為傾聽新住民心聲,依個案需求轉介社會福利資 源,使服務據點更加靈活化、服務彈性化,推動便

民行動服務「宅急便」,以縮短城鄉差距,平衡區域

發展。103年行動服務列車出勤次數計476次,服 務總量1萬5,448件;另針對偏遠地區特殊個案進 行高關懷訪視,提供即時到宅服務,訪視新住民 家庭計670個。

(二)推動「跨界策略聯盟」,提升合作夥伴關係

本署積極推動與學校及民間團體合作,拓展移 民服務面向,藉由資源共享、人才培訓、專題講 座、案件申辦及交流合作等5大內容,建立正向 互惠關係,整合相關資源,建立交流體系,拓展 為民服務成效。截至103年止,本署計與國內、

外83所大學校院及民間團體簽署「策略聯盟 合作協議書」。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4

移民照顧輔導 移民照顧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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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4

(三)辦理「校園行動列車宣導活動」

為使外界瞭解本署重要政策作為,本署自103 年,首次辦理「校園行動列車宣導活動」9場次,

建立校園師生對移民議題之認識與關注,提升 本署之施政滿意度。

(四)建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系統」

本署整合現有相關系統,建置「入出國及移民管 理系統」,其中外事部分,於102年11月全面上 線;陸務部分,103年7月1日起,於本署新北市 服務站全面改採新系統收件並核發各類證件,

藉由簡化收件流程、透明化流程控管,便利外 來人士查詢相關申請案件之辦理進度,持續提 升行政效能與服務品質。

(五)辦理「新移民輔導就業專區網站」

本署與人力銀行無償合作,創立「新移民輔導 就業專區網站」提供新移民就業職缺與企業主 求才管道。截至103年止,網站瀏覽32萬1,097 人次,新移民加入會員計8,656人,媒合職缺計 7,489個。

(六)製播「臺灣是我家」

為推廣行銷多元文化,本署與TVBS無線衛星電 視臺共同合作「臺灣是我家」新移民電視節目。

自103年4月起,於TVBS各頻道播出,以6種語言

(國語、英語、印尼語、越 南 語、泰 語 及 柬 埔 寨

語)及 中 印、中 越 雙 語 字 幕 播 出,提供新移民 在臺生活資訊,增進國人瞭解新移民文化。截 至103年止,短版節目高達2,250萬人次觀看,

長版節目高達229萬人次觀看。

(七)製作「新移民全球新聞網」

為加強在臺新移民之照顧輔導服務,本署與義 美聯合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製作「新移 民全球新聞網」,於103年7月28日上線運作,以 落實政府照顧輔導新移民並提供新移民資訊 管道,讓新移民在第一時間獲得資訊,增進其 生活品質與在臺生活能力。

103年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宣導、新移民微電影 及影像徵選等活動,產出文字新聞1萬58則,影 音新聞7,088則,語音新聞7,166則,造訪人數 68萬8,000人,訂閱電子報會員2,352人。

(八)推動「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計畫」

為 消 弭 數 位 落 差,提 升 新 住 民 資 訊 應 用 能 力,落 實 新 住 民 數 位 關 懷,創 造 公 平 機 會,

本 署 推 動「 新 住 民 資 訊 素 養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

,提 供 1 6 門 免 費 電 腦 課 程 供 新 住 民 參 與,課 程 由 淺 入 深,從 認 識 電 腦 到 學 習 上 網 及 使 用 E-mail、Blog、Facebook、Office文書應用系

列,以及中文輸入、求職系列等,專為新住民量 身訂做,打造在臺生活及適應臺灣資訊應用環 境的課程。

本計畫自103年1月1日起,於全國22直轄市、

縣(市)政府同步開課,至103年10月底課程結 束,累計開課2,078班、報名2萬5,908人次、2 萬4,045人次結訓。其中,固定教室開班1,240 班次、結訓1萬5,841人次;行動教室開班838 班次、結訓8,204人次。偏鄉與都會開課比例約 1:1.5,達到推廣課程遍地開花之效果。

為 新 住 民 建 置 之 入 口 網 站「 新 住 民 數 位 資 訊 e 網 」( 網 址 為 h t t p s : / / n i t . i m m i g r a t i o n . g o v . t w ),於 1 0 3 年 2月10日正式上線營運,提供繁體中文、簡體中 文、英語、越南語、泰語、柬埔寨語及印尼語等7 種語文之電腦應用線上學習課程及雲端電子 書數位閱讀服務,並進行課後關懷外撥電話計

6,209通,以了解新住民學習狀況及提升課後諮 詢協助。

本署於103年10月24日舉辦「推動新住民資訊 素養教育計畫」成果發表會,邀請內政部部長陳 威仁蒞臨致詞,科技會報辦公室、教育部、各縣 市NGO團體代表及各地新住民學員參與,除展 現豐碩執行成果,並宣布104年將續辦本計畫,

期望更多新住民朋友受惠。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移民照顧輔導

移民照顧輔導

28 29

(17)

為因應兩岸交流發展日漸蓬勃,便捷人員往來,配合政府「提振經濟景氣措施」

及「千萬觀光大國計畫」,本署賡續推動法規整併與流程簡化,縮減發證時 程,兼顧安全管理,以優化觀光質量,提升服務效能,增進國家競爭力。

一、調高陸客來臺觀光配額,

增加陸客自由行開放城市

103年4月16日實施「調高陸客來臺自由行配額」, 由每日3,000人調高至每日4,000人,以帶動國內 旅遊景氣;另為保障旅遊旺季權益,103年9月及 12月調高團體旅客數額,由每日5,000人調高至 8,000人。

為配合「開放陸客來臺自由行政策」,公告新增 大陸旅客來臺個人旅遊之指定區域,計有哈爾 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臺 及漳州等10個城市,並自103年8月18日生效,截 至103年止,開放陸客來臺自由行城市計36個。

二 、 金馬澎小三通落地簽

自97年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以旅行事由,赴金門、

馬祖及澎湖得辦理「臨時入出境停留通知單」(落 地簽);100年6月13日起開放大陸地區人民到廈 門經商、洽公者,可至金門進行1日遊。101年3月 15日起開放「金廈1日遊」線上申辦服務;102年7 月16日將「金廈1日遊」延伸為「金廈2日遊」,簡化 應備文件,審核時間由24小時縮短為上班時間(8 時至17時)內4小時;102年9月1日將線上申辦擴 及所有赴小三通離島旅遊(含團體及個人)之大陸 地區人民;另行政院於102年7月19日修正發布

「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本署配合修正相關作業規定及送件須知,落實 法規鬆綁,大幅提高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往來 離島之便利性,促進經濟發展及消費。

為使大陸地區人民赴離島地區觀光更便捷,臨時 停留許可證件,於入境前以網際網路申請,增加可 於入境時提出申請落地簽之規定,103年12月16

日公告其適用對象、限制方式、人數及應備文件,

自104年1月1日生效。

三、 陸客來臺觀光速件申請

為因應實務上有緊急發證之需要,考量現行核 發外國人簽證及國人護照相關實務作業規定,

均有辦理速件處理收費體例。

103年11月11日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及 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

及「入出國及移民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增 訂申請相關證件要求速件處理者,每提前1個 工作日製發,每人加收速件處理費新臺幣300 元,便利有實際需求陸客,依規定申請繳費後提 前領證。

四、持續推動流程簡化政策

103年1月1日起,「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

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

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

可辦法」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等四法,整併為「大陸

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將大陸專業商

務人士來臺事由及審查作業流程大幅簡化,103 年度申請專業商務來臺者計30萬4,522人次,

較102年度增加4萬9,539人次。為提升服務效 能,103年12月邀請政府相關部會承審人員及本 署第一線業務執行人員,辦理4梯次審件教育訓 練,優化行政效益,加速審理發證,活絡各產業優 秀人才往來。

五、開放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來臺 全面線上申辦

103年1月1日起,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來臺 全面採取線上申辦,臺灣邀請單位使用憑證線上 申辦,除可確認使用者身分,亦可增加資料傳輸 安全性,案件經審查完成後,邀請單位可自行於 線上繳費及下載電子證,大幅縮短取證時程。

為提升友善便民服務,在本署各縣市服務站設 置電腦設備,供民眾使用,持續優化系統及操作 介面,維持申請案上傳及審查順暢,俾利大陸地 區專業、商務人士來臺申請更為便民。

(一)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申請案件 線上申辦系統優化

為配合陸客來臺旅遊政策逐步鬆綁及常態化,本 署於100年建置「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申請暨發證

管理系統」,提供旅行業者、邀請單位、大陸地區

人民更便利、快速及線上即時檢核之來臺入境 網路申請作業,以減少收件及人工登錄建檔時 間,加速補件撤件及審核等後續作業,達到電 子化政府之目標。

因應兩岸陸續新開放航點(機場及港口)與放寬大 陸人士來臺自由行城市,申請人數大幅成長,102 年陸客自由行已由原先100年開辦之每日500人 配額提升至3,000人;另100年一類觀光每日配額 為4,000人,102年提高至5,000人,因應103年3月 至5月、9月及12月,旺季尖峰時段實施權宜措施,

再調高團體旅遊每日配額至8,000人。截至103年 止,本署受理大陸人民來臺一類、二類、三類觀光 及個人旅遊案件申請量,計331萬6,876件。

為因應陸客來臺人數劇增、不同類申請案複雜 申請流程及後臺新投入審件人員,進行系統架 構調整。103年規劃現行大陸港澳線上申請平 台,進行效能優化,將系統每日總收件量上限,由 6,000件提升至2萬5,000件。

(二)成立陸客申請平台客服中心

為提升客戶來電諮詢服務,103年5月導入線上 客服系統,成立「陸客申請平台客服中心」,接受 旅行社電話及線上文字客服,亦提供工商企業及 民間團體邀請單位,使用線上客服系統,協助處 理各類諮詢服務,103年客服中心受理諮詢案 件,電話客服2萬4,618件、文字客服1萬2,453 件,計3萬7,071件。

兩 岸 交 流 往 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5

兩岸交流往來 兩岸交流往來

30 31

(18)

(三)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來臺申請 案件線上申辦

為簡化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來臺申辦程序,便 利兩岸交流,本署積極整合相關資源,推動線上申

辦。行政院於102年6月召開「研商縮短大陸專業、

商務人士來臺發證時間及簡化作業會議」決議,於 102年至103年間分3階段實施,102年已完成第1

、第2階段,有關申辦商務活動及跨國企業內部調 動案及教育、經貿、農業及交通等專業人士來臺交 流案,採線上申辦及審查。

另第3階段,則於103年完成全面線上申辦,加快 審查流程,申請文件齊備,紙本申請需10個工作 天發證,線上申辦縮短為3至5個工作天,審件過 程透明。截自103年止,大陸商務及專業人士線上 申請來臺,計30萬4,522件。

(四)陸客觀光來臺搭乘郵輪旅遊申請快 登調整

為促進郵輪觀光,對於國內旅行社反映大陸旅客 搭乘郵輪來臺,因集中大量申請入臺證,申辦電子 證時間緊迫,本署簡化旅行社線上申辦資料登打 作業,行程表改以附件上傳,業者無須輸入來臺行 程內容,申請人之教育程度、在臺地址等欄位資 料,調整為非必填欄位。以103年陸客郵輪觀光

申請1,149團、受理3萬3,357件計算,每團節省旅 行社申請時間10分鐘以上。

(五)線上申請新增信用卡繳費功能

為提供更多元化線上申辦繳費管道,除提供之 銀行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轉帳外,103年9月起 新增線上信用卡繳費功能,經由「e政府服務平台」

,可使用38家發卡機構信用卡進 行 線 上 繳 費,

便 利 民 眾 申 請。截 至 1 0 3 年 止,以 信用卡繳費 計565件、繳費新臺幣234萬5,100元。

六、 強化大陸人士入境動態安全管理

為強化大陸地區專業、商務人士入境後之動態管 理,訂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活動訪視 計畫」及「內政部移民署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及相關機關執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商 務活動訪視案件標準作業程序」,於大陸人士入 境後,透由本署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 關機關執行實地訪視,期使法規簡化效益與安全 管理機制,得以兼顧,103年訪視計659件。

對於大陸地區官職、黨職人員來臺,除訂有聯審 會審查、訪視查核外,積極強化違規查處機制,

落實大陸人士入境動態安全管理,防止違反社會 秩序及國家安全之情事,103年查處各類違規案 計547件。

七、陸客觀光意外事故緊急協處案例

(ㄧ) 103年2月,來臺個人旅遊之陸客陳○駿,

於宜蘭縣員山鄉大湖遊樂區踩船遊湖,不慎 落水,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後不治,本署協助臺 灣及大陸隨團導遊辦理家屬來臺處理後續喪 葬事宜。

(二) 103年4月,來臺團體旅遊之陸客虞○仙,因 感染「H7N9病毒」,經臺大醫院轉至加護病房 治療後不治,本署主動聯絡臺灣及大陸隨團 導遊,協助大陸家屬辦理來臺處理後續喪葬 事宜。

(三) 103年11月,來臺個人旅遊之陸客梁○昕,

於宜蘭縣北宜公路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經萬芳 醫院急救後不治,本署協助家屬來臺處理後續 喪葬事宜。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5

兩岸交流往來 兩岸交流往來

32 33

(19)

國際間跨國性人口移動現象日益增加,對國家之經濟、治安及政治各方面均產生影 響,本署職司人流管理任務,為加強與各國之交流,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合作,建立跨 國聯繫合作平臺,共同打擊國際人口販運、強化反恐作為及維護國境安全。

103年度本署陸續與美國、索羅門群島、貝里 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日本等國簽 署有關移民事務、防制人口販運或入出境 管理事務情資交換合作協定(含備忘錄)

,並辦理國境管理國際研討會、防制人口 販運國際工作坊、移民政策國際研討會等 大型國際會議,積極與世界各國及國際趨 勢接軌,有效提升我國國際形象與地位。

一 、 提供海外服務與協緝

本署於海外27個駐外館處(含香港、澳門)共 派 駐 27名移民秘書,依法規審理 大陸地區人 民、香港、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 國及停留、居留或定居申請案件,並配合入出 國安全與移民資料之蒐集、事證調查及移民輔 導等 相關作 為。另為達 先期阻 絕不法 危害於 境外之目的,加強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 合作聯繫,透過重大、突發、緊急涉外案件之

處理與協調,達成「提供海外服務、協緝犯罪 案件、促進國際合作」等任務。

移民秘書除依法規審理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 門居民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來臺申請案,

並協助駐外館處辦理領務或僑務(教)工作,

同時亦主動發掘特殊案件,積極協助弱勢者合 法解決停(居)留相關問題。

又為服務旅外國民及僑民,駐外移民秘書在海 外常需24小時待命,以便隨時協助處理旅外國 人急難救助案件,期能於第一時間協調駐在國 政府機關提供必要協助,全般掌握資訊並儘速 解決急難問題。

此外移民秘書更與外國移民、警察等治安機關 合作,全力執行防制人口販運、人蛇偷渡、偽造 證件、販賣毒品及電信詐欺等非法活動,以利 我人流管理,維護國家安全。

依據本署「駐外人員派用要點」,每年定期辦理 移民秘書甄選、儲備及輪調作業,103年度計有 越南河內及胡志明市、加拿大多倫多及溫哥華、

美國洛杉磯、紐西蘭及印度等地區共7個據點

辦理輪調,本署除落實定期輪調制度,並適時 規劃調整駐外據點,賡續強化移民秘書職能。

另為便利旅居海外之大陸人士提出赴臺觀光申 請,本署102年開辦線上核發海外大陸人士來臺 觀光許可證作業,截至103年止,受理申請計2萬 6,352件;103年辦理海外為民服務與輔導照顧 案件1萬9,498件(103年3月調整本署移民秘書 服務據點,故案件較102年減少3萬7,735件);受 理申請案件審理19萬2,700人次;處理海峽兩 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案件101件;查 獲註管有案對象527人;查獲偽造冒用護照145 件;協緝遣返外逃通緝犯89人;協助遣返境外 涉案國人209人。

二、 促進國際事務交流

1月3日

越南勞動榮軍社會部海外勞工管理局副局長黃 金玉、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裵代表仲雲一 行4人拜會謝前署長立功,雙方就「越南95號議定 書」相關事宜進行討論。

1月16日

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官房審議官杵渕正巳一行 4人於上午參訪宜蘭收容所及庇護所,下午參加由 張副署長琪主持之第4屆臺日入出國管理會議。

國 際 事 務 合 作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外來人口管理

6

國際事務合作 國際事務合作

34 35

數據

Table 1. Number of expired alien population visitor/ resident permits, NIA statistics.
Table 2.  No. of people detained by national security agencies from 2007 to 201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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