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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柔道技術手冊
壹、 競賽資訊
一、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19日(星期日)至4月23日(星期四)。
二、競賽場地:
(一)比賽場地: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館)
(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5號,電話:08-7523781)
(二)練習場地: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館)
(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5號,電話:08-7523781)
三、競賽項目:
(一)高中男生組
第一級:55.0公斤以下(含55.0公斤) 第五級:73.1公斤至81.0公斤 第二級:55.1公斤至60.0公斤 第六級:81.1公斤至90.0公斤 第三級:60.1公斤至66.0公斤 第七級:90.1公斤至100.0公斤 第四級:66.1公斤至73.0公斤 第八級:100.1公斤以上
(二)高中女生組
第一級:44.0公斤以下(含44.0公斤) 第五級:57.1公斤至63.0公斤 第二級:44.1公斤至48.0公斤 第六級:63.1公斤至70.0公斤 第三級:48.1公斤至52.0公斤 第七級:70.1公斤至78.0公斤 第四級:52.1公斤至57.0公斤 第八級:78.1公斤以上
(三)國中男生組
第一級:38.0公斤以下(含38.0公斤) 第六級:55.1公斤至60.0公斤 第二級:38.1公斤至42.0公斤 第七級:60.1公斤至66.0公斤 第三級:42.1公斤至46.0公斤 第八級:66.1公斤至73.0公斤 第四級:46.1公斤至50.0公斤 第九級:73.1公斤至81.0公斤 第五級:50.1公斤至55.0公斤 第十級:81.1公斤以上
(四)國中女生組
第一級:36.0公斤以下(含36.0公斤) 第六級:52.1公斤至57.0公斤 第二級:36.1公斤至40.0公斤 第七級:57.1公斤至63.0公斤 第三級:40.1公斤至44.0公斤 第八級:63.1公斤至70.0公斤 第四級:44.1公斤至48.0公斤 第九級:70.1公斤以上
第五級:48.1公斤至52.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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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預定賽程表:過磅處-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館 日期 時間 賽程內容 組別及量級
4 月 18 日
14:00- 國中組技術暨抽籤會議 15:00- 裁判會議
16:00-16:30 運動員試磅 國男組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
國女組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
16:30-17:30 正式過磅
4 月 19 日
08:00-08:45 抽磅
國男組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
國女組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
09:00- 預賽及敗部復 活賽
14:00 決賽暨頒獎
16:00-16:30 運動員試磅 國男組第五級、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國女組第五級、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16:30-17:30 正式過磅
4 月 20 日
08:00-08:45 抽磅
國男組第五級、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國女組第五級、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09:00- 預賽及敗部復 活賽
14:00- 決賽暨頒獎
15:00- 高中組技術暨抽籤會議
16:00-16:30 運動員試磅 國男組第九級、第十級。國女組第九級
高男組第一級、第二級。高女組第一級、第二級。
16:30-17:30 正式過磅
4 月 21 日
08:00-08:45 抽磅
國男組第九級、第十級。國女組第九級
高男組第一級、第二級。高女組第一級、第二級。
09:00- 預賽及敗部復 活賽
14:00- 決賽暨頒獎
16:00-16:30 運動員試磅 高男組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
高女組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
16:30-17:30 正式過磅
4 月 22 日
08:00-08:45 抽磅
高男組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
高女組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
09:00- 預賽及敗部復 活賽
14:00- 決賽暨頒獎
16:00-16:30 運動員試磅 高男組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高女組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16:30-17:30 正式過磅 4 月
23 日
08:00-08:45 抽磅
高男組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高女組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
09:00- 預賽及敗部復 活賽
13:30- 決賽暨頒獎
*比賽時間流程依當日賽程進行狀況為準。
五、參加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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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籍規定:依據競賽規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二)年齡規定:依據競賽規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三)身體狀況:依據競賽規程第九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四)參賽資格:
1.108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高中組、國中組)各組各量級前6名。(限同組同量 級)
2.108年全中運各組各量級前6名。(不限同組同量級)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各組各量級報名至多以3人為限。
各地方政府各組各量級運動員達上項1、2項參賽標準超過3人(含)時,由各地 方政府辦理選拔賽,就選拔賽第1名及達參賽標準者,擇前3名運動員參賽;若未 達3人時,由達上項1、2項標準之運動員直接獲得參賽權,再由各地方政府辦理 選拔賽,第1名獲得參賽權,若第1名達上項1、2項參賽標準,可由第2名遞補,以 此類推。
4.參賽運動員無跨競賽種類限制,但如遇賽程衝突時,由運動員自行決定參賽項目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以棄權論。
5.每一位運動員以參加一個量級為限。
六、報名:
(一)請各地方政府依據競賽規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二)各組各量級報名人數1人時,不舉行該量級比賽。
七、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以下簡稱柔道總會)108年12月31日之前所頒 布最新實施之規則。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時,以國際柔道總會最新出版國際柔道競 賽規則英文版為準。規則中未盡事宜,由審判委員會解釋之。
(二)競賽制度:6人(含)以上採取四柱復活賽制度(Double Repechage),5人(含)以下 採循環賽制度。
(三)比賽細則:
1. 競賽時間:高男組、高女組各4分鐘;國男組、國女組各3分鐘;競賽時間終了雙方平 分時進入黃金得分,時間無限制。
2. 過磅:各量級競賽於正式比賽前一天16:00至16:30試磅,16:30至17:30正式 過磅,另於比賽當日上午賽前1小時實施抽磅(抽磅方式依國際柔道總會相關規 則辦理)。正式過磅以一次為限,逾時不候,以向大會報名之級別為準,不得更 改級別參賽,體重不足或超重者,監磅之裁判員應請運動員親自簽名確認,註銷 比賽資格。
3. 服裝規定:
(1) 柔道衣得印或繡有學校名稱或標誌,其餘商業標誌依據國際柔道總會規定實施
。
(2)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應準備藍、白各一套柔道服出賽。(柔道服裝尺寸依最新規 則實施)
(3) 女生運動員在柔道衣內必須穿著白色或近白色無任何標誌之圓領短袖T恤參加 比賽。
(4) 蓄長髮者均須自備柔軟(安全)髮束,將頭髮束好,以不影響對手抓握柔道服 為原則。
4. 運動員因故無法比賽,依競賽規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5. 場邊指導(教練)席,僅限為教練、領隊或管理之職稱,且至多以一席為限,並須 遵守教練規範,競賽中如有異議只能,在教練席提出口頭申訴。
八、器材設備: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柔道競賽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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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醫務管制:
(一)運動禁藥:依競賽規程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性別檢查:必要時在大會期間得進行性別檢查。
貳、管理資訊
一、競賽管理:在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組織委員會指導下,由柔道總會負責柔道競賽各項技術 工作。
二、技術人員:
(一)技術委員:共5人,召集人及委員由柔道總會與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 下簡稱高中體總)會商共同擬具推薦名單,報由109年全中運執行委員會(以下簡 稱執委會)自名單中遴聘之,其中必須包括109年全中運承辦機關及高中體總推薦 代表各1人。
(二)裁判人員:裁判長、審判員及裁判員由柔道總會與高中體總會商共同擬具推薦名 單,報由執委會自名單中遴聘之,其中裁判長應聘請資深國家A級以上裁判擔任,
裁判員為各縣市具國家A級裁判資格且最近3年內有擔任執行裁判者中遴聘。
三、申訴:依競賽規程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四、獎勵:依競賽規程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一)對應國際比賽規範各組各量級第三名、第五名及第七名名次併列。
(二)頒獎於每量級決賽後舉行,接受頒獎者必須穿著白色柔道服。
(三)凡全部賽程中均未出賽者不予獎勵。
(四)如依競賽規程獎勵計算錦標方式仍有相同,再依序採計「金牌運動員出場次數」
、「銀牌運動員出場次數」,餘此類推以判定名次。
參、會議
一、 技術暨抽籤會議:
(一)國中組:
訂於109年4月18日(星期六)下午2時於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圖書館三樓會議室) (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5號,電話:08-7523781)
(二)高中組:
訂於109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4時於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圖書館三樓會議室) (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5號,電話:08-7523781)
二、裁判研習及實務演練會議:
訂於109年4月18日(星期六)下午3時於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圖書館三樓會議室)(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5號,電話:08-7523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