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數學系 109 學年度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甄試登記
一、 如欲申請本系 109 學年度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甄 試者,請自 109 年 04 月 07 日上午 9:00 起至 109 年 04 月 13 日下午 5:00 止,至系辦公室繳交申請資料。
二、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甄試方式:審查佔 50%,口試佔 50%。
三、 甄試日期:109 年 05 月 16 日(六),時間依數學系網頁公告。
四、 繳交資料:
1. 申請書 1 份。
2. 名次證明書正本 1 份。
3. 學生證影本 1 份。
4. 歷年成績單正本 1 份。
5. 就學計畫 1 份。(必須與逕讀後希望選的指導教授(本系專任教授) 討論後再書寫,請註明教授姓名)
6. 教授推薦函 2 封。
7.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
五、 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六、 若有任何問題,可至數學系辦公室詢問。
數學系 啟 10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