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藏臺灣學研究書展─行動展覽館」借展作業要點
101 年 10 月 4 日第 785 次館務會議通過 103 年 4 月 17 日第 809 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目的:
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推廣「館藏臺灣學研究書展」,增 進大眾了解臺灣歷史文化,進而運用本館豐富的臺灣學資源,擴大圖書館功 能,特訂立本要點。
二、實施對象:
全國公共圖書館、各公私立大學校院(臺灣文史系所)及高中(職)等 單位。
三、實施方式:
(一)展覽主題自本館歷屆「館藏臺灣學研究書展」挑選製作,展板為免費 提供。
(二)一個單位當期限申請一次,申借時間以 2 至 8 週為原則,本館依申請 展出時間安排之,展板由申請單位自費運送及組裝。
四、申請借展程序:
(一)本館每半年辦理一次申請借展作業。(每年 1 至 2 月開放申請當年度 7 至 12 月檔期,3 月審核;7 至 8 月開放申請隔年 1 至 6 月檔期,9 月審核)。
(二)申請單位應填寫「館藏臺灣學研究書展─行動展覽館借展申請表」, 以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送交本館辦理。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展板移交及收回須逐一清點,如有短少或損壞,由借展單位照價賠償 或依修復狀況賠償。
(二)借展單位須協助展覽之宣傳、展場拍照,並於展出結束後提供本館參 觀人次、觀眾反應等相關資料(請依成果表填寫)。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