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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 108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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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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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 108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評選日期:初審 108 年 4 月 24 日(三)複審 108 年 5 月 1 日(三)

三、樣書陳列時間:108 年 4 月 19 日(五)至 107 年 5 月 1 日(16:00)止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及各領域教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於本市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之。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 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一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 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 決選。

(2)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適用二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 則,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3)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六年級須經 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樣書送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08.04.19(星期五)16:00 之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圖書館 2 樓。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轉請總務處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隨樣書提供教科圖書出版業者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 說明」之書面聲明。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資料請 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項目分別提供。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08 年 5 月 31 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 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蔡欣翰老師

聯絡電話:04-23956005 分機 714 傳真:04-23957649 地址:411 臺中市太平區新興路 200 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