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合作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0 年 3 月 7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00003706 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 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暨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辦理。
二、評選日期:第一階段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30 評選一~六年級及一年級非審定本。
三、評選地點:地下室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第一階段於 109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6 日公開 陳列。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 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
(1)一至二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 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三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 (請備齊各年級上、下冊)。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含上、下學期用書)。
(4)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一、二年級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實施英語教學政策辦理;三 至六年級教材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5)電腦教材:
三年級電腦教材:上學期----作業系統 Windows 10 下學期----文書處理 word 2016 四年級電腦教材:上學期----網際網路 Chrome 下學期----簡報製作 Impress 五年級電腦教材:上學期----影像處理 Photocap 下學期----程式設計
六年級電腦教材:上學期----依照臺中市電腦課程規劃書 下學期----依照臺中市電腦課程規劃書
(6)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含上、下學期用書)。
2.樣書送達日期:109/04/30 16:00 前,逾時恕不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地下室。
4.樣書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樣書送達截止日後(5/4)至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6),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 入本校;若有要事聯繫,或服務事項請洽教務處。
2. 請各書商於樣書送達時繳交「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
之書面聲名書。
3. 依中華民國 102 年 2 月 4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20005535 號函,僅可就審定通過之教科圖書 樣書進行選書作業,不應將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參考書籍及其他用具、物品等納入評 選標的,各出版商請勿提供教學光碟或輔助樣品。
4. 各書商如有尚未符合教育部頒佈 97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100 學年度實施)之教 科書,應事先備妥書面說明,告知各科目修訂期程,以利本校教師評選。
5.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6.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7. 所有陳列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09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5 月 22 日
(星期五)之間洽本校教務處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8. 評選結果公告後,如發現有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評選結果 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異議。
9. 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將改選 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10.業務聯繫洽詢:圖書推動教師黃秀如老師
電話:(04)2532-3241 #108 傳真:(04)2533-2991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西勢路 410 號。
11.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