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 107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主旨:公告本校 107 學年度教科書選用注意事項 說明:
一、(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00 年 3 月 7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00003706 號函
「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4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20016877 號函頒「教育部辦理 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 7 點、第 9 點,業經 教育部於 102 年 3 月 13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11727C 號令修正發布。
二、遴選作業:
(一)、評選方式: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樣書陳列期間:107.05.09(星期三)至 107.05.16(星期三)。
(三)、地點:本校圖書室。
(四)、評選日期:107.05.16(星期三)。
三、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 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
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領域學科:
1、一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二)、樣書送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07.05.05(星期五)16:00 之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圖書室。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小組決議後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各出版社之樣書,請於 107 年 5 月 31 日(星期四)以前自行領回,未領回者,由本校逕 行處理,不得異議。
(五)、評選結果於 107 年 6 月 1日(星期五)前公告。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 蔡欣翰老師 (七)、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聯絡方式: (Tel)23956005#711 ( Fax)23957649 學校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新興路 200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