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10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110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12 10:44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110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第 1學期)

承辦單位 協助種類 大里高中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196588

階段別 國中 、 高中職

身分別 一般生 、 原住民 、 家境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說明

(一)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

分、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研究 所碩士班、博士班)、高中職、國民中學(以下 簡稱國中)之在學日間部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 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二) 補助對象及發放標準:

1、 清寒學生獎學金:其前一學期之各科成績符合第

一款標準且家境清寒符合第二款各小目之一者,

得提出申請:

(1) 成績標準:學業成績或健體藝文綜合領域平均在

六十分上,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 於第一學期無成績證明文件者,不得提出申請(

若能提供畢業學期之成績單且申請表校方有核章 者不在此 限)。

(2) 家境清寒標準:

甲、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者或中低收入戶者。

乙、 父母其中一方因失業,致生活困難無力教養者。

丙、 父母離異而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丁、 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戊、 父母其中一方因病,致生活困難無力教養者。

己、 家庭突逢變故者。

(3) 前一項第(甲)小目應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

戶證明,其餘各小目應檢附就讀學校班級導師填 具家庭狀況訪視表並簽章證明。

2、 優秀學生獎學金:需前一學期之成績達到下列標

準:學業成績: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研究所碩 士班、博士班)學生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 一科不及格者。國中組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 科不及格者,得提出申請。

3、 啟明、啟聰學校學生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不受

不及格科目限制,得提出申請。

補助內容 (一)大專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組: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二千元,補助名額 五十名。(清寒名額三十名,優秀名額二十名)。

(二)高中職組: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二千元,補助名額五十名(清寒三十名,優秀 名額二十名)。

(三)國中組: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二千元,補助四十二名。(清寒名額三十名,優 秀名額十二名)。

第 1頁 / 共 2頁

(2)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12 10:44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本計畫所訂之各組補助名額,在年度預算經費額度內允以調整,並擇優獎助。

申請方式

(一) 申請方式:

1、 本學期辦理申請以前一學期成績為準。

2、 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

後函送本會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3、 國中或高中(職)畢業學生,如升高中(職)或大專

院校之案件,請原畢業學校提供成績單證明,由 現今就讀學校協助提出申請。

(二) 繳驗證件:

1、 申請書一份(格式如附件一)。

2、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 學生證影本或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一份。

4、 學生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由就讀學校證明影

本與正本相符)一份。

5、 切結書(格式如附二)。

6、 領據(格式如附三)。

7、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就讀學校班級

導師填具家庭狀況訪視表- 更新版(格式如附件四)。

8、 申請人提供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受款人須學

生本人)。

申請時間 校內申辦時間: 9月1日起至9月22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教務處註冊組

單位註解

★★★資料末端,以下空白★★★

Powered by TCPDF (www.tcpdf.org)

第 2頁 / 共 2頁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六、 1.作業檢查期限為 4/6~4/9,未於規定時間內﹝ 4/6(二)第五節上課前﹞. 送檢者,以缺交處理;但得於檢查期間 4/6~4/9

申請時間 假期開始前開放申請 洽辦處室人員 黃靖雯 04-26814404#17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由就讀學校於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 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函文至 本府複審。.

申請時間 校內申請期間:即日起~2021/09/24止 洽辦處室人員 校內諮詢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時間 校內辦理時間:111年9月19日起至9月30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申請時間 請於9/10(四)前備齊資料繳至註冊組 洽辦處室人員 欲申請者請至註冊組領取申請單.

4.本會學生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時間 申請期間:9月17日-10月1日 洽辦處室人員

申請時間 校內截止時間: 105年3月16日起至4月10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