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論清代前期《臺灣縣志》的纂修*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論清代前期《臺灣縣志》的纂修*"

Copied!
28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論清代前期《臺灣縣志》的纂修 *

楊護源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助理教授

(2)

摘要

清初《臺灣縣志》的創修為臺灣縣的重要文化工程,臺灣縣志的創修除 傳統的存史、資治功能外,其尚有宣示臺灣縣地域已受王道教化,納入中華 帝國之文化圈的含意。相較於臺灣縣志蘊含宣示納入中華帝國受文明教化之 意,重修與續修臺灣縣志則更強調臺灣縣由未奉教化、久外聲教、古職方不 載之地,經納入大清帝國經列聖涵濡後,已易草昧荒蕪為海外名區,為王道 化育的成果。

《臺灣縣志》對於地域的天文定位,滿足了傳統上沒有天文定位資料的 臺灣在方志書寫上的需求,也突顯出被納入中華帝國體系的臺灣,必須要忽 略現實,強迫符合中國傳統九州天下的天文定位觀。《續修臺灣縣志》對於 地域的天文定位進行修正,以文化認定來取代補充傳統九州的天文定位觀。

在人文書寫部份,《臺灣縣志》未有地域內客家族群與原住民族群之相關記 錄,這樣的記錄顯然歷史事實有所差距。《續修臺灣縣志》提出義民的標準,

以團體而非在個人族群身分來看待,跳脫族群書寫的問題。

臺灣縣志、重修 臺灣縣志、續修臺灣縣志的書寫篇幅,由自然書寫轉為 人文書寫為多顯示地區人文發展成熟。清代前期《臺灣縣志》的創修、重修 與續修,滿足了國家政治上的需求,也滿足了書寫者地方政治的視角。

關鍵字:清代、臺灣縣志、纂修、書寫

(3)

壹、緒論

地方志為專記一地之地方事物,是地方歷史與人文地理、自然地理的綜 合體,內容以敘述地方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人物、軍事等為經,以 地理環境、天然資源、自然現象為緯,進而分析地區發展之過程。由於各地 的地理環境與社會發展各有特點,基於此基礎所纂修的各類志書,自然帶有 顯著的地方性。此外,地方志亦有連續性、廣泛性與保存資料等特徵,使地 方志除了為一方全史外,也為一方博物之書。清領臺二百多年來,於臺灣地 區所纂修之地方志書者不在少數,總數計有40 種以上,地方志主要具有存 史、資治與教化之諸功能,更為今日瞭解地方歷史、文化的基本史料,因此 對於清代臺灣地方志書的研究,成為現今臺灣史研究上的重要課題。1

清代臺灣地方的修志事業,發軔於康熙前葉,時清政府為纂修《大清一 統志》,頒令全國纂修地方志,臺灣屬初入清帝國版圖之地,依例應附載於

《福建通志》故首任臺灣知府蔣毓英於康熙24 年(1685)奉命纂修《臺灣 府志》(簡稱「蔣府志」)以備一統志與福建通志採擇之用,為開全臺官修 地方志書成書刊行之首。其後,康熙33 年(1694),分巡臺廈兵備道高拱 乾亦纂修刊行《臺灣府志》(簡稱「高府志」);康熙49 年(1710)臺灣 知府周元文繼修成《重修臺灣府志》(簡稱「周府志」),清領臺25 年內,

臺灣府志數度纂修重修,然而在臺灣縣級方志部分,直至康熙50 年代才出

* 本文之順利發表,承蒙匿名審稿人提供之審查意見與修正建議,對本文之修改助益良多,特此致謝。

1 來新夏,《中國地方志》(臺北:臺灣商務印書股份有限公司,1995),頁 236-242。其他如毛一波認為方志 所記之古蹟金石,可補文字所遺缺者;方志所詳之地方建置興廢、物產物價與族姓分合可窺地方文化、經濟與 門第變遷興衰之跡;原散在集部各處的遺文佚事,可因方志之纂修,以地為綱而有所統攝。宋晞則指出地方志 在地方沿革、經濟發展、對外關係、宗教信仰、邊疆民族、自然災害六方面均可校正史謬誤者。林天蔚認為地 方志之功用在於考訂與補正史之不足、科技資料之增添、地方人事藝文之蒐集與有關宗教及中西文化交流史料 的鉤尋。參閱毛一波,《方志新論》(臺北:正中書局,1974),頁 44。宋晞,《方志學研究論叢》(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頁 14-30。林天蔚,《方志學與地方史研究》(臺北:南天書局,1995),頁 3-11。

(4)

現。2

本文所討論清代臺灣縣所纂修之方志,不論創修、重修與續修均完成於 清領臺前期,也深受府志與其他縣志纂修體例綱目之影響。臺灣縣為清廷最 早在臺設置的縣級行政區劃之一,為臺灣三邑之中路、府城之附郭,可謂為 臺灣最早開發的精華區,《臺灣縣志》的纂修為清初臺灣縣的重要文化工程,

對臺灣縣納入中華文化圈具有象徵性之意義。清代前期《臺灣縣志》的纂修 歷經創修、重修與續修,為清代臺灣地區縣級方志修志最頻繁者,學界引用

《臺灣縣志》之史料作為研究基礎者甚多,然對清代臺灣縣志的纂修並未有 專文討論,有鑑於此,關於清代臺灣縣志纂修的歷程與內涵,臺灣縣志纂修 體例的設計與變異、綱目體例規劃所蘊含之意義、書寫內容的取向與反映之 現實等,為本文所擬欲探討者。3

貳、清代臺灣縣志的創修、重修與續修

一、《臺灣縣志》的創修

康熙58 年(1719)《鳳山縣志》纂成付梓後,臺灣一府三縣之中僅臺 灣縣未有地方志書的刊成,《諸羅縣志》、《鳳山縣志》的相繼完成,使得 康熙末年的臺灣興起一陣纂修地方志書的熱潮,時臺灣知府王珍曾論此情形 曰:

2 有關臺地府志的纂修與綱目體例流變可參閱楊護源,〈清代《臺灣府志》的纂修與綱目義例之比較〉,《臺灣 文獻》第58 卷第 4 期(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7)。

3 前人研究臺地方志多以府縣各志為研究主題,或討論綱目體例,鮮少論及體例變異與書寫。可參閱陳捷先,《清 代臺灣方志研究》(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6)與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特藏資料編輯委員會,《臺灣文 獻書目解題方志類》(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1988)。

(5)

臺灣昔屬荒裔,今歸版圖,歷年不啻三紀……雖遠在天涯,而 聲名文物倍增於前。五十六年,諸羅志成;五十八年,鳳山志又成。

而臺灣邑志之修,俞令有志未逮,竟以陞遷去;虞山寅兄是秋攝邑 篆,他務未遑,汲汲然以修志為急務,禮致群儒,開局纂緝。4

如王珍所言,康熙50 年代末期臺灣興起纂修縣級地方志書的熱潮,諸 羅縣志首成後鳳山縣志續出,《臺灣縣志》的纂修計畫開始是否較鳳山縣志 為早,今已不可考,但臺灣縣志之纂修係由知縣俞兆岳所提出,但俞氏因陞 遷離臺而修志未及完成。俞氏離臺後,臺灣知縣一職由臺灣府海防同知王禮 兼代,「虞山」是王禮的號,王禮兼掌臺灣縣事後,即禮聘群儒開設志局,

以纂修臺灣縣志為急務。王禮認為「縣志者,郡、省、一統志之所取裁也」,

為信今傳後有纂修之必要,且當時臺地一府三縣志書僅缺臺縣之志,為「海 外一大憾事」,5臺灣縣修志之事不可再緩,其遂於康熙58 年(1719)冬開 局延儒修志,至次年孟夏纂成。時分巡臺廈道梁文煊對於王禮的積極修志曾 讚曰:

今郡佐王君,攝篆未及半載,毅然起而任之;延致諸生,捃摭 編綴,分門別類,會次成帙……王君獨於代庖之暇,簿書錢穀之餘,

與諸生講求而纂定之,亦可謂不殫於為創,而有志於典章文物之盛 者矣。6

臺灣縣志的編纂工作團隊,據縣志〈修志姓氏〉所載設有總裁、鑒定、

4 陳文達(清),〈王序〉《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03 種,1961),頁 5。

5 陳文達(清),〈王序〉前揭《臺灣縣志》,頁 7-8。

6 陳文達(清),〈梁序〉前揭《臺灣縣志》,頁 3。

(6)

主修、編纂、參訂、督梓等職。總裁、鑒定由分巡臺廈道梁文煊與臺灣知府 王珍擔任,王禮以臺灣府海防同知兼攝臺灣縣事任主修,歲貢生陳文達、林 中桂與廩膳生員李欽文、張士箱均為編纂,臺灣縣縣丞與儒學教諭任參訂,

督梓由臺灣縣典吏與澎湖巡檢充任。7分巡臺廈道梁文煊與臺灣知府王珍均 為序於書前,2 人僅為掛名虛銜,並未實際參與縣志之編纂,王禮所延請參 與縣志編纂的群儒,為擔任編纂一職的四位儒生,儒生中除張士箱為新手 外,餘以陳文達為修志經驗最豐富,其於高拱乾纂修《臺灣府志》時即已參 與編纂工作,周元文重修府志時其任分訂,纂修鳳山縣志時其與李欽文同任 編纂,為康熙年間臺灣修志經驗最豐富的臺籍文人。臺灣縣志以陳文達為首 的編纂團隊,如同鳳山縣志一般,兼採高府志與諸羅縣志體例、義法之長,

也效法鳳山縣志採「務詳而不務略、從繁而不從簡」的原則,臺灣縣志的纂 刊完成了臺地一府三縣志書的文化工程。

二、王必昌之《重修臺灣縣志》

乾隆14 年(1749)福建德化知縣魯鼎梅調補臺灣府任臺灣縣知縣,魯 氏來臺後以臺灣縣志續修已逾30 年,舊志「擇焉未精、語焉不詳、歲久且 多殘闕」有重修之意,8時巡臺御史立柱也對臺縣之志重修有「前之志,志 前之臺灣;今之志,志今之臺灣也」的想法。9乾隆16 年(1751)冬,魯鼎 梅開始《重修臺灣縣志》的計畫,10其與地方耆紳商議重修縣志事宜,獲得 官民一致的認同,呈於上憲獲准後,於乾隆17 年(1752)2 月設志局於府

7 陳文達(清),〈修志姓氏〉前揭《臺灣縣志》,頁 3。

8 王必昌(清),〈錢序〉《重修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13 種,1961),頁 3。

9 王必昌(清),〈立序〉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1。

10 王必昌(清),〈魯序〉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13-14。

(7)

學明倫堂,是年7 月重修志稿已成。11

重修臺灣縣志之〈重修臺灣縣志姓氏〉中有鑒定、承修、總理、總輯、

編纂、分輯、分理等職,鑒定由閩浙總督、福建巡撫、巡臺御史、福建布政 使、福建按察使、臺灣道、臺灣知府擔任,這些臺地高級官員均未實際參與 重修工作,多為重修縣志完成後作一序文。臺灣縣知縣魯鼎梅任承修,臺 灣府儒學教諭謝家樹與訓導林起述任總理,福建德化進士王必昌任總輯;舉 人陳輝、廩生方達聖、生員盧九圍任編纂;歲貢生郭朝宗、拔貢生蔡開春、

歲貢生金鳴鳳、生員龔帝臣、監生方義達為分輯;生員侯世輝任分理,編纂 以下之職位均為由臺地文人充任。重修臺灣縣志之編纂係以總輯王必昌主 事,12起草重修大綱細目的總理林起述曾言:

德化進士王君之譔述也。而王君猶慮或有遺議,必示余曰:某 事核否?某文確否?而乃衷之魯侯。且夫魯侯,史才也。志,固史 之支也。侯曩涖德化,緝其邑志,膾炙人口;所贊襄者,王君之力。13

重修臺灣縣志有門十四、子目附目共七十,分為十五卷,編纂之態度為

「取舊志之缺補之、略者詳之、繁者芟之、訛者正之」,14故而選材以寧詳 毋略為原則,而重修縣志之選材主要來源有舊志、前人撰述、案牘與採風所

11 關於何時設局修志,巡臺御史錢琦之序中言:「開局於學之明倫堂,始於二月,成於十月。」指設局為乾隆 17 年 2 月,但擔任重修總理一職的林起述於跋中言:「歲庚武……越明季,邑侯魯公欲新之。冬,乃設局,

命余綜其務。」指乾隆16 年冬設局修志,兩者所言不同。綜觀魯鼎梅之自序,應為乾隆 16 年冬已設局規劃 準備修志,經上憲批准後,遂於乾隆17 年 2 月正式開局重修縣志,但人員計畫早在去歲之冬已規劃好,故同 書對於開局有不同之時間說法。又錢琦之序中言乾隆17 年 10 月才纂成重修縣志,但《重修臺灣縣志》書前 有序文撰於該年7 月,顯示 7 月已有志稿完成。上述引文參閱王必昌(清),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3、

565、7。

12 王必昌為福建德化縣進士,魯鼎梅曾任德化縣知縣,兩人於魯氏任職德化縣時即曾合作纂修《德化縣志》,

因此魯鼎梅遠徵王必昌來臺主持重修縣志事宜。

13 王必昌(清),〈李跋〉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565。

14 王必昌(清),〈錢序〉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3。

(8)

得等,臺灣縣志的重修對舊志確有詳略、補缺、正誤之功。

三、謝金鑾與鄭兼才的《續修臺灣縣志》

臺灣縣志之續修,事為臺灣縣縣學教諭鄭兼才所起倡。鄭氏為福建德化 舉人,嘉慶9 年(1804)任臺灣縣學教諭一職,其來臺後察覺,臺灣縣志書 自乾隆17 年(1752)由其同鄉王必昌重修以還,已 50 餘年未曾再修,遂有 續修臺灣縣志之打算,其曾作〈申請續修臺灣縣志文〉一文,說明《續修臺 灣縣志》(簡稱「續修臺灣縣志」)之背景。15其於〈請續修臺灣縣志跋〉

對續修臺灣縣志之事宜更加以說明:

兼才以嘉慶九年調至臺灣……明年秋……會山海賊變作,郡中 軍興。越丙寅八月……時大帥留郡,重兵未撤,百姓戎馬之餘,綏 撫為急;縣令責有專屬,未遑兼顧。於是,兼才乃先事籌畫,詳請 嘉義學謝教諭總纂其事,並慎選分纂、採訪十有五人,牒縣具聞,

各報可。退谷謝丈以今春二月奉道檄入局總其事……。16

顯然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之志積蓄已久,並也受到臺灣縣知縣薛亮志的 讚同,但初卻因蔡牽、朱濆之亂事而未能實現;待亂事稍平後,鄭兼才先行 籌畫續修邑志事項,邀集續修團隊,以嘉義縣學教諭謝金鑾專司其事,報請 上憲核准。謝金鑾乃於嘉慶12 年(1807)2 月奉命主持續修事宜,次月開 志局修志,歷9 月纂修,於同年 11 月續修邑志初稿告竣。17

鄭兼才與謝金鑾兩人原為舊識,曾於福建安溪同僚為官,交情甚篤,

15 鄭兼才(清),《六亭文選》(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43 種,1962),頁 9。

16 鄭兼才(清),前揭《六亭文選》,頁 106。

17 謝金鑾(清),〈後跋〉《續修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40 種,

1962),頁 537。

(9)

鄭兼才受命續修臺灣縣志,遂舉時亦已來臺任職之謝金鑾主其事。18臺灣縣 志續修編纂期間,鄭、謝2 人分工合作,以鄭兼才專職編考、謝金鑾主司論 述,19其間鄭兼才於嘉慶12 年 4 月因軍功昇任江西長寧知縣,但其卻以「志 局既興,不能中止。」辭未赴任,20迄11 月續修邑志初稿告竣,鄭氏才攜初 稿副稿內渡赴京參加會試,次月謝金鑾亦因任滿攜副稿離臺。續修臺灣縣志 自嘉慶12 年 11 月初稿纂成後,至道光元年刻本刊行,共有初稿、修訂稿、

補訂稿、參校稿、薛刻本、鄭刻本等諸多版本,21其間15 年,鄭兼才、謝金 鑾2 人對於續修志稿不斷持續關注修正,以臺灣縣志之續修為個人職志,殫 心竭力、用心至勤,為清代臺灣方志纂修者罕見。22

續修臺灣縣志之續修職人,於〈續修職銜〉中計有鑒定、總裁、總纂、

分纂、採輯、總理志局事、校對等職。續修臺灣縣志中鑒定一職由臺澎道、

臺灣知府、南路理番同知等官員掛名擔任,總裁為臺灣知縣薛志亮擔任,23 鄭兼才、謝金鑾2 人任總纂,鄭、謝 2 人分工合作,以鄭兼才專職編考、謝 金鑾主司論述,至於參稽實跡,非能臆為,則需仰賴分纂、採輯人員。24續 修臺灣縣志在山川、職官、人物部分之資料多有增補,所據為舊志記錄、私 家雜記、官牘檔案與採風所得,比對續修臺灣縣志之體例,〈地志〉、〈政 志〉、〈學志〉、〈軍志〉、〈外編〉、〈藝文〉六門均有分纂、採輯人員 的實地參與調查、採訪,臺灣縣志的續修可說是官民力量動員合作而成。

18 鄭兼才(清),前揭《六亭文選》,頁 116。

19 謝金鑾(清),〈凡例〉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15。

20 謝金鑾(清),〈後跋〉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537。

21 各種版本經過可參閱鄭兼才(清),前揭《六亭文選》,頁 71-72 與謝金鑾(清),〈後跋〉前揭《續修臺 灣縣志》,頁539。

22 鄭兼才曾說其「晚年精力,盡在此書。」參閱鄭兼才(清),前揭《六亭文選》,頁 17、116。

23 臺灣知縣薛志亮雖已表明臺灣縣志未續修為憾,但其並未實際參與續修編纂。參閱謝金鑾(清),〈薛序〉

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7-8。

24 謝金鑾(清),〈凡例〉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16。

(10)

清代前期臺灣縣志的纂修起因雖都與地方主政官員的意願有關,如將修 志人員進行分類,可以發現臺地知縣等級以上官員多擔任總裁之類未實際參 與修志的掛名(榮譽)職銜;實際總承修志之總纂為知縣以下官員或具進士 功名之文人擔任,且均非臺籍;臺地之文人為任承總纂之命進行編纂、分輯 類修志之基礎工作。此種狀況應與清代前期,臺灣文風初開,居臺之臺灣文 人具功名者多為舉人、秀才,鮮有進士所致,但也透露著,清初中國官員文 人對於臺灣,不僅是視為帝國地理上的邊陲,也是帝國文化上邊陲的視角。

如將修志工作以同心圓的概念劃分為理念、規劃、執行3 個同心圓,臺地官 員為修志理念的發想,居於同心圓之最內圈,是為核心;外圍為受命於官員 的非臺籍文人,負責修志規劃之總纂;最外圍才是臺地文人,負責修志之編 纂、分輯。這樣的狀況反映出清初臺灣縣方志的纂修,來自中國的官員與文 人掌握了修志的核心理念,臺灣縣地域要如何納入中華帝國之文化圈,與臺 灣縣對中華帝國的定位義意,為其關心之所在,也是修志目的所在,這是中 國官方對帝國邊陲臺灣的文化書寫,蘊含一種由上對下的官方意識。參與修 志的臺地文人,雖僅能參與實際執行之工作,然臺地文人在志書文編輯中,

不斷的增加在地的記錄與藝文,這些可能並不完全符合官方編輯方志的核心 價值,但更能突顯出在地觀點的意義,是一種由下而上的地方書寫,這樣的 取向可以在臺灣縣志的重修與續修中清楚發覺。25

參、《臺灣縣志》的綱目義例

一、《臺灣縣志》與高府志、諸羅縣志、鳳山縣志

《臺灣縣志》纂修於康熙末年,時清領臺已近40 年,在諸羅縣志、鳳

25 《續修臺灣縣志》之藝文志即明顯有此取向。

(11)

山縣志相繼纂成後,臺灣縣遂成為臺地一府三縣中尚無縣志者,於此背景下 臺灣縣志中〈凡例〉首條即言:

邑治舊未有志,凡山川、風土、學校、兵防以及忠孝、節烈之 流,無從稽考;即郡志所載,亦寥寥無幾。今特廣採見聞而詳列之,

其綱有十:曰輿地、曰建置、曰秩官、曰武備、曰選舉、曰典禮、

曰賦役、曰人物、曰雜記、曰藝文。其目八十有一,各以其類附於 綱之內,以備參考。26

說明府志中所載關於臺灣縣之輿地、建置、武備、人物的資料相當少且 無從稽考,故需纂修臺灣縣志廣採見聞。臺灣縣志之體例雖參考高府志與諸 羅縣志,但臺灣縣志各卷名稱顯然與高府志有相當大的不同,觀其〈凡例〉

中諸條即有所說明:

(一)疆土既闢,輿地昭然故特標於卷首;而封域在輿地之中也。

有輿地,即有土產,有輿地,即有風俗。郡志分而為三,茲 志合而為一……。

(二)輿地既定,建置興焉。凡邑治內經畫規制,統備於中,故標 為一卷;務詳而不務略、從繁而不從簡……因地創置,隨事 周詳,以彰盛世之規模焉。27

臺灣縣志之〈凡例〉十二則,主要針對邑志內各卷之編輯要義加以說明;

26 陳文達(清),〈凡例〉前揭《臺灣縣志》,頁 9。

27 陳文達(清),〈凡例〉前揭《臺灣縣志》,頁 9。

(12)

臺灣縣志之纂輯之資料來源主要有三:一為參考府志所載,二為街談巷說、

考獻,三為文移冊籍、徵文而來。28臺灣縣志內分為十卷,有十門、八十一 個類目,各卷中以武備志最詳,通書子目中以土產一類目最全;29書前有〈凡 例〉與輿圖,輿圖十三幅,內含澎湖群島,繪製水準如同鳳山縣志,雖較府 志之輿圖詳細,但未及諸羅縣志輿圖之精確。臺灣縣志與鳳山縣志雖均由陳 文達主纂,且體例內容均參考《臺灣府志》與諸羅縣志,但臺灣縣志體例上 的更動較多,子目也較鳳山縣志或諸羅縣志等縣級地方志書來的多,陳文達 應是有心將臺灣縣志與鳳山縣志有所區隔,故在稍晚編成的臺灣縣志體例上 多做改變,然兩志均以因地創置、務詳從繁、寧詳勿略為原則,也都吸收了

《臺灣府志》的優點,於各卷門前有緒言、末有後論,也將諸羅縣志之立論、

附考的優點納入。

二、《重修臺灣縣志》與臺灣縣志

《重修臺灣縣志》書前之〈凡例〉除闡述各卷要義外,對於重修縣志之 體例曾論曰:「志列綱目,由來舊矣。參稽群志,義例各著。今惟衷於事無 闕漏、文不繁複,非敢故為異同。」表明重修臺灣縣志的綱目並非完全規撫 臺灣縣志,30而是參酌群志體例而成者。

重修臺灣縣志共有門十四、子目六十六與四附目,分為十五卷,重修 因應時事之變化,對臺灣縣志續後補闕,如舊邑志纂修時府城城池未築,重 修時特詳修城事項,為補舊志者;又舊邑志於山水記載較略,重修臺灣縣志 特將山水獨立為一門詳載之。記載寧詳毋略為臺灣縣志重修編纂之原則,其

〈凡例〉即言:「凡志,略斯遺,詳或疑濫。然志臺灣,與其略也寧詳。蒐

28 陳文達(清),〈修志姓氏〉前揭《臺灣縣志》,頁 3、9。

29 土產一目最全係因纂者曾論:「一物不知,引為己恥?」且土產一目篇幅幾佔全志六分之一。參閱陳文達

(清),〈修志姓氏〉前揭《臺灣縣志》,頁5、54。

30 王必昌(清),〈凡例〉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17。

(13)

討未周,抉擇鮮當;補遺裁濫,深有望於後之君子。」重修臺灣縣志之纂修 義法博採群志之長,31如各門志文前有緒言、末有後論,此為採高府志之義 法;志文中間有按語、附註為得諸羅縣志與范府志附考、徵引之長;重修縣 志選材寧詳毋略之原則,與劉府志之纂修原則相同,但於藝文類則有濫收之 嫌。重修臺灣縣志所附之輿圖亦與舊邑志不同,為任分輯之監生方達義所 繪,計有縣境圖與城池圖兩幅;境圖雖僅一葉,但內容較昔者為詳,且也因 應行政區劃的變動而未收澎湖群島於縣境圖中;城池圖將府城內之街市、坊 里、宮廟、衙署一一呈現,鉅細靡遺,為舊邑志所未及。

三、《續修臺灣縣志》與臺灣縣志、重修臺灣縣志

臺灣縣志之續修以鄭兼才、謝金鑾兩人主其事,書前之〈凡例〉18 條,

即出自鄭、謝二人之手,對於續修邑志之體例取法多有闡述,其論曰:

「朝邑志」出於韓五泉……臺灣雖蕞爾小邑,但以海外初闢之 地,當記者多;又人情異宜,不能如朝邑之簡。然是編命意發凡,

則胚胎實宗韓志。

台郡之有邑志,創始於諸羅令周宣子;其時主纂者,則漳浦陳 少林也……本郡志書,必以此為第一也。故是編胚胎出於朝邑,而 規橅取諸少林。

……「朝邑志」以史法作書志,其體斷,然而略矣;「諸羅志」

以論體作書志,其才長,然而變。苟能詳而不略、變而不失其正,

則庶幾矣。是編於二者之間私折衷焉。

31 王必昌(清),〈凡例〉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18。

(14)

……吾閩李元仲「寧化縣志」,以土地、人民、政事分三大部。

雖義例各有短長,要綱皆維在握,語不外散。是編作地志第一、政 志第二、學志第三、軍志第四。此四篇皆為正志;復附以外編、藝 文終焉。凡六篇,為條目者五十有八。32

可知續修臺灣縣志之編纂構想源自明代正德年間韓邦靖纂修之《朝邑縣 志》,而義法取自諸羅縣志,並折衷兩者之長;實際之體例門目安排則仿《寧 化縣志》之三寶體加以變化。續修臺灣縣志以地志、政志、學志、軍志四門 為正志,外編、藝文為附志之門目分卷,為臺地方志體例前所未見者。續修 臺灣縣志有門類六、子目七十八,分為八卷,較之重修臺灣縣志之體例綱目,

續修臺灣縣志可謂為門少目多,其編纂義法門目前有緒言、後有末論,子目 志文間有論、注,實以高府志、諸羅縣志為典範,編纂態度嚴實值得表彰。

續修臺灣縣志因門類遠較舊邑志為少,門類未如舊志清晰,衍生出舊志門類 子目割裂分散之弊;又全書以藝文一類幾佔四成比例甚重,稽其原因除增收 新文外,續修臺灣縣志則為精簡志文而集中相關詩文於藝文一類,然不免給 人有藝文濫收之感。

續修臺灣縣志編命意發於《朝邑縣志》,以志文精簡為其目標,故於續 修編纂時曾有議刪郡治事者,總纂以:「臺灣為郡城附郭,縣耳目近,聞見 足徵……我等居郡城,與其握筆懸揣,不如且缺;既有專志,裁之是矣」、「海 外志寧失限制,無傷缺略。且如城池、街市,臺灣為附郭邑,安能一一與郡 劃清?」於精簡之外兼收臺灣府事,33恰略補臺灣府志自乾隆續修以來40 餘 年未重纂之遺缺。然其編纂以志文精簡為目標,故於註釋、考辨多未附相關 資料,且立論較為空泛無物,不便後人延伸、稽考之利用,也降低續修臺灣

32 謝金鑾(清),〈凡例〉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11-12。

33 鄭兼才(清),前揭《六亭文選》,頁 40、106。

(15)

縣志之史料價值。

臺灣縣志的創修、重修、續修之綱目義例,隨主纂者的想法與因應時代 的需求而有不同的呈現。臺灣縣志以因地創置、務詳從繁、寧詳勿略為原則,

在體例上各卷門有緒言、後論,兼具立論、附考,吸收了府志與諸羅縣志的 優點。重修臺灣縣志之選材以寧詳毋略為原則,纂修義法博採群志之長,如 各門志文前有緒言、末有後論,志文中間有按語、附註。續修臺灣縣志以志 文精簡為其目標,卻衍生出舊志門類子目割裂分散之弊,但其編纂義法門目 有緒言、末論,子目有論、注,編纂態度嚴實為可表彰之處。

清初臺灣縣志的創修、重修與續修前後歷經近90 年,臺灣縣志的創修完 成了臺地一府三縣志書的文化工程,在實際內容功能取向上,因為創修於清 領臺初期,志文也強調:「夫臺郡雖屬海外,通江、浙而連閩、廣,實為四 省之籓籬;而臺灣一邑,視鳳、諸為尤要。以鹿耳門為咽喉、以澎湖為門戶,

一邑固,則全郡皆賴以無虞,四省皆恃以鞏固。」全書以武備一篇最詳,34說 明臺灣縣志的創修亦具有戰略國防的實際義意。臺灣縣志的重修對舊志有詳 略、補缺、正誤之功,然亦持「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臺澎為四省藩籬,武 衛尤重;營制船政,所必詳也。」重視戰略國防的態度。35由官民力量動員 合作續修的臺灣縣志對於自然地理山脈記載特詳,其記:「百餘年來,聖天 子惠懷覃敷,狉獉日變;蓋以地道治榛蕪、以人道化蠻獠,有月異而歲不同 者。……志東入者,山川之形勢大廣乎前聞,瘴癘無作、番無異情,而節義 之風起於閭巷,風俗之轉移入事愈以亟。」標示著地區經漢化開墾後,36帝國 的邊陲被注意的焦點由戰略國防轉移,如此亦則象徵著臺灣縣經納入大清帝 國經列聖涵濡後,已易草昧荒服為海外名區,為文風鼎盛王道化育的成果。

34 陳文達(清),〈王序〉前揭《臺灣縣志》,頁 6。

35 王必昌(清),〈凡例〉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18。

36 謝金鑾(清),〈楊序〉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5-6。

(16)

肆、《臺灣縣志》的纂輯書寫

相較於志書的綱目體例,志書的記述書寫內容可落實瞭解編纂者的編纂 視角與目的;透過書寫的選材與對比,更能掌握官方當時編纂的用途,方志 不應僅有存史、資治與教化之意義,其尚有政治或時代性之功用。以下擬就 纂修臺灣縣志之方志自然書寫與人文書寫為主題,分述論述並解構其之書寫 涵意。

一、地域相關的自然書寫

《臺灣縣志》與鳳山縣志雖均為陳文達所修,但臺灣縣志第一卷輿地志 在「星野」前先論「封域」,不同於鳳山縣志首論「星野」;臺灣縣志在「封 域」中論述臺灣屬在外海為職方所不紀,入清版後臺灣縣南接鳳山、北連諸 羅為三邑之中,又稱為中路。37清初臺地三邑之中以臺灣縣轄域最小,自清 初設縣至清末建省後更名為安平縣,臺灣縣的轄域在清代幾次行政區劃的調 整中變動幅度相當的小,就臺灣縣三次方志的纂修所載轄域如下表所示:

資料來源 臺灣縣志「封域」 重修臺灣縣志「封圻」 續修臺灣縣志「疆域」

東 至大東山麓35 里 至羅漢莊外門65 里 至羅漢莊外門70 里

西 至鹿耳門10 里 至海3 里 至海3 里

南 至二層行溪21 里 至二贊行溪21 里 至二贊行溪21 里 北 至蔦松溪15 里 至新港溪20 里 至新港溪20 里

東西廣 45 里 68 里 73 里

南北長 36 里 41 里 41 里

面積 1,620 平方里 2,788 平方里 2,993 平方里

備註

1. 澎湖未計入面積統計 2. 鳳山縣志記轄域面積為

9,625 平方里

1. 以紅毛(赤崁)樓為中 心

2. 重修鳳山縣志記轄域面 積為28,480 平方里

以紅毛(赤崁)樓為中心

37 陳文達(清),〈輿地志〉前揭《臺灣縣志》,頁 1-2。

(17)

自雍正年間澎湖自臺灣縣劃出設廳,鳳山縣奉文更定縣界將北部安平鎮 等地劃歸臺灣縣管轄,臺灣縣的地域更動反映在重修臺灣縣志的記錄上,此 後所轄之地域面積變動不大,同時期創修與重修的鳳山縣志轄域變動面積高 達3 倍以上,38顯示臺灣縣地域相較於鳳山縣域記錄書寫的不確定是相對清 楚的,也表示臺灣縣為臺灣府附廓地理位置,相對於同時期臺灣其他縣域地 理位置的優越性,但相對的臺灣縣縣域的擴張則展現出其侷限性,未如鳳山 縣或諸羅縣般縣域具有開展性。

清代臺灣縣之地方官員對其所治理之區域範圍相較於其他二邑是明確 的,然對於地域的天文定位「星野」卻如鳳山縣志般顯現出不確定性。星野 之說起於《周禮》,周官分野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傳統中國方志據之 以辨九州之地,臺灣縣志載:「臺灣其域為揚州,其次為星紀,其宿為牛、女,

其辰在丑。蓋嘗按通志而考之:閩地分野為牛、女,臺屬於閩,分野從閩無 疑也。」這種把臺灣比揚州的論點與鳳山縣志相同,39為沿用高府志的說法,

而府志係本於福建通志,福建通志則襲自大明一統志。40 把臺灣比揚州的含 糊說法在《諸羅縣志》已遭質疑,諸羅縣志認為「臺在泉之窮南,去閩省遠 矣……臺灣海島之地,其域不在九州之限」、「臺灣背接呂宋、右連日本,

其值翼九度無疑。俗以附漳、泉分野,不知漳、泉係丑地牛、女之分,與巳 位無涉」41將臺灣的天文定位與福建脫鉤,但此種較為切合實際的看法卻不 符合了中國傳統的九州天下天文地理觀。臺灣縣志採臺灣為職方所不載的海 外之島,但卻在九州之內的府志說法,強調:「漳之與閩,分野同也;粵之

38 楊護源,〈清代鳳山縣志的書寫與視角〉《高雄師大學報》第 35 期(高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2013),頁 27。

39 陳文達(清),前揭〈輿地志〉《鳳山縣志》,頁 2。

40 王瑛曾(清),〈疆域志〉《重修鳳山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46 種,

1962),頁 1。

41 周鍾瑄(清),〈封域志〉《諸羅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41 種,1961),頁 2-3。

(18)

與漳,分野又同也;則臺之分野,其屬牛、女也益明矣!」42這種中華文化 中心的編輯角度,滿足了傳統上沒有天文定位資料的臺灣在方志書寫上的需 求,也突顯出被納入中華帝國體系的臺灣,必須要忽略現實,強迫符合中國 傳統九州天下的天文定位觀。43

重修臺灣縣志對於星野定位雖有論及新舊府志暨諸羅、鳳山縣志聚訟紛 紛,但還是延續臺灣縣志之主張言:「第臺隸於閩,在閩言閩,大抵閩為越 地,乃禹貢揚州之域;諸家多以星紀之次屬之。……況牽牛跨浙、閩、粵三 省,臺郡南鄰於粵,北鄰於浙;粵之星分既視閩,即謂臺之星分視九郡焉可 耳!」44續修臺灣縣志則一反前志所論,直言:「臺灣地入東海,在禹貢揚 州之徼外。其星野無考。……臺灣屬島夷,分野在鶉尾之次,其辰在已;與 呂宋、日本同占,整臺灣值翼九度。」志文後補充論曰:45

今言星野於臺灣者,或以附於閩粵,或以從於島彝,計較於南 北遠近之間,而沾沾於千四百六里之度,揆之於古,多不可通。觀 古列國所分,不以方位為例。……且以閩為揚州之地,則可以閩之 分野無異揚州,則未可以為信也。閩且未可知,況臺灣乎?臺灣與 島彝同科,其說良是。第其前必從島彝。自國朝開闢以後,法令從 乎中土,居以中國之民,則不得與外彝比.然則臺灣之分野,不可 知也。46

42 陳文達(清),〈封域志〉前揭《鳳山縣志》,頁 2。

43 林開世在《噶瑪蘭廳志》與楊護源在《鳳山縣志》的星野討論上亦有類似的情況。參閱林開世,〈方志的呈 現與再現:以《噶瑪蘭廳志》為例〉,《新史學》18 卷 2 期, (2007),26-27。楊護源,〈清代鳳山縣志的書 寫與視角〉前揭《高雄師大學報》第35 期,頁 26。

44 王瑛曾(清),〈疆域志〉前揭《重修鳳山縣志》,頁 1-2。

45 謝金鑾(清),〈地志〉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4-5。

46 謝金鑾(清),〈地志〉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5。

(19)

續修臺灣縣志雖未明講,其實際採用前志所非的諸羅縣志之說法,續修 臺灣縣志將臺灣置於如日本、呂宋般,為中國傳統九州之外的島夷非附屬於 閩粵,但強調自入清國版圖後,文化與居民均來自中國,已非其他島夷可比 擬。顯然續修臺灣縣志對於地域的天文定位修正為較符合實際之狀況,並表 明臺灣地理位置雖原為外夷,然入清版百餘年後已為漢人移民之居所,以文 化認定來取代補充傳統九州的天文定位觀,此種轉變,除志書編輯者的編輯 視角轉變外,臺灣縣地域的開發漢化成熟應為造成轉變的原因之一。

二、地域相關的人文書寫

臺灣縣志在創修、重修與續修間,地區發生的重大事件,勢必對方志的 編纂與書寫造成影響,臺灣縣志在創修、重修間有朱一貴事件的發生,在重 修與續修間臺灣縣受到林爽文事件與海盜蔡牽攻擊的影響,直接反映在志書 的編輯書寫上。重修臺灣縣志於〈祠宇志〉中以忠義祠彰顯朱一貴事件中的 陣亡將士,在〈雜紀〉中之兵燹以編年敘事的方式細敘朱一貴事件,定調官 方說法。47朱一貴事件的發生與平定,對大清帝國官方而言,經由肅清反叛 的過程,必然對臺灣地域必有更清楚的認識,重修臺灣縣志將原先臺灣縣志

〈輿地志〉中的山、川擴增為山水志,在山川、海道等敘述或篇幅上均較臺 灣縣志詳細甚多。重修臺灣縣志中之〈武衛志〉中之營制、汛塘、教場、船 政與〈職官志〉之列傳均因前述原因而篇幅大增。

臺灣縣志記清初臺灣縣內的漢人移民均為漳、泉之閩人,轄域內無粵 人之客莊,地區內也無原住民聚落,這樣的記錄顯然與歷史事實有所差距,

也彰顯出地方初拓修志者對地區瞭解的侷限。48重修臺灣縣志在〈疆域志〉

內番社條下列大傑巔、新港、卓猴3 社,註明均為熟番且為因行政區域改劃

47 王瑛曾(清),〈祠宇志〉、〈雜紀〉前揭《重修鳳山縣志》,頁 185、554-560。

48 陳文達(清),〈輿地志〉前揭《臺灣縣志》,頁 57、2。

(20)

而納入縣域之原住民聚落,並於〈風土志〉中對上述3 社原住民之風俗作介 紹。49續修臺灣縣志對於轄域內原住民的記載亦僅限於重修臺灣縣志所記之 3 社,但因林爽文事件後福康安奏請清廷仿照四川屯練兵丁之例在臺設屯駐 剳,因而產生了「屯番」,為此續修臺灣縣志在〈軍志〉中明載大傑巔、新 港、卓猴3 社擔任屯番的狀況。50

在林爽文事件後,乾隆53 年(1788 年)臺灣知府楊廷理建旌義祠以祭 祀因林爽文事件蹈義而死的邑民,其後臺灣知縣薛志亮將因蔡牽來犯仗義 禦守死亡的邑民亦入祀旌義祠,嘉慶7 年(1802 年)清廷命各省一體肇建 昭忠祠以祭祀陣亡諸員。51續修臺灣縣志沿用重修臺灣縣志的作法,在〈外 編〉兵燹中以編年敘事的方式細敘林爽文事件與蔡牽犯台諸事件定調官方說 法,52但續修臺灣縣志在編纂時則必須處理「義民」的課題。同時期《重修 鳳山縣志》在處理「義民」的課題時,涉及「客家」族群之問題,53因客家 義民的身份是經過官方認可的,作為官方書寫的方志必須加以記錄,重修鳳 山縣志的書寫方式是將「義民」視為如烈女、寓賢一般突出之品格,藉以淡 化族群畛域與方志子目書寫上的客家氣息。54續修臺灣縣志因地域的關係在 書寫「義民」時可以避開族群的問題,續修臺灣縣志在〈軍志〉中立「義民」

一目言:

民激於義則為兵,是猶兵也……義民者,以旗得名,古所謂義

49 王必昌(清),〈疆域志〉、〈風土志〉前揭《重修臺灣縣志》,頁 28、403-410。本文對臺灣原住民如以「番」

字敘述,係引用原文或論及當時之稱謂使用,絕無族群歧視之含意。

50 謝金鑾(清),〈軍志〉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255。

51 謝金鑾(清),〈政志〉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72、68。

52 謝金鑾(清),〈外編〉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373-384。

53 「客家」一詞或臺灣客家之族群觀念在清代仍未形成,本文為行文清楚,將戰後客家族群之概念用以審視清 代方志中之閩粵族群紀錄,特此先予說明。

54 楊護源,〈清代鳳山縣志的書寫與視角〉前揭《高雄師大學報》第 35 期,頁 30。

(21)

旗者是也。勇而為賊所懼者,其旗著。當太守時,有五色旗之義民 焉( 蔡奪、許聽、黃明修、王維清、郭友和、盧雲翼分領之 ) 。白 甲旗者,其民著白布背心以為號,賊憚之;新街民也( 張爵領之 ).

海口架舟,以通南北路者,曰澎仔船義民;木底寮之戰,鄭其仁著 節矣。由是鄭其仁旗稱焉。及嘉慶乙丑丙寅間,海寇犯郡城,岸賊 應之,白甲旗復出,賊見白甲義民則走;而三郊旗( 陳啟良、洪秀 文、郭拔萃輩領之)、油車旗 ( 蘇麗水領之 ),名聞於海上 ( 蔡騫募 有能獲陳啟良、郭拔萃、洪秀文者予千金) 。楠仔坑之戰,稱張文 雅旗。又其初募義為倡者,曰枋橋頭旗( 韓必昌領 )、下橫街旗 ( 陳 廷璧領) ……其或以死勤事,殺身成仁……式叨國典,祀於旌義 祠。55

強調民人激於義氣則為兵,但義民需有組織化即為「旗」以協助官方,

「旗」的種類多元,有以穿著顏色為標示組織者、有以行業別為組織者、有 以聚落角頭市街為組織者,志文後之論曰:「國家初闢,臺灣以內地之兵更 戍,籌於其勢者甚備。地方有事,則賴於義民者亦多。……義民無制,則不 如兵。使兵而無制,又何如義民?列義民於軍志,欲以制義民而一於兵也。」

續修臺灣縣志提出所謂「義民」的標準,56非在個人身份而在團體組織,如 此標準的設立,也巧妙的跳脫客家族群書寫的問題。

續修臺灣縣志於〈凡例〉中主張:「且舊志並以偽鄭所立郡縣,與國朝 合為沿革,另立沿革一門;則於事為失實,而於義為未安。故是編於建置,

斷自國朝為始,而刪其所謂沿革者。」57進行刪削明鄭史實的文化控制工作,

55 謝金鑾(清),〈軍志〉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328-329。

56 謝金鑾(清),〈軍志〉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329。

57 謝金鑾(清),〈凡例〉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12。

(22)

以強化國(清)朝之正統概念,續修臺灣縣志〈外編〉有記開山王廟之條,

志文雖言明所祀不知何神,但末以「此誣神惑民之甚者也」或亦有暗諷貶抑 明鄭之意味。58

伍、結論

地方志為專記一地之地方事物,是地方歷史與人文地理、自然地理的綜 合體,清初《臺灣縣志》的創修為臺灣縣的重要文化工程,臺灣縣志創修除 傳統的存史、資治功能外,其尚有宣示臺灣縣已受王道教化,納入中華帝國 之文化圈的含意。清代入版臺灣設縣後,臺灣縣志於康熙59 年纂成,經乾 隆17 年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至嘉慶 12 年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時,距邑志 創修已80 餘年,相較於臺灣縣志蘊含宣示納入中華帝國受文明教化之意,

重修與續修臺灣縣志則更強調臺灣縣由未奉教化、久外聲教、古職方不載之 地,經納入大清帝國經列聖涵濡後,已易草昧荒服為海外名區為王道化育的 成果。

臺灣縣志以陳文達為首的編纂團隊,兼採高府志與諸羅縣志體例、義法 之長,也以因地創置、務詳從繁、寧詳勿略為原則,臺灣縣志各卷中以武備 志最詳,通書子目中以土產一類目最全,但如鳳山縣志般記地方土產有荒誕 不羈之處。59重修臺灣縣志以總輯王必昌主事,纂修義法採擷高府志、劉府 志、沈府志、諸羅縣志諸家之長,受范府志之影響深遠。重修臺灣縣志因應 時事之變化,對臺灣縣志續後補闕有詳略、補缺、正誤之功,然其寧詳毋略 之編纂原則,但志文後也刊載相關文類,於藝文類有濫收之嫌。續修臺灣縣

58 謝金鑾(清),〈外編〉前揭《續修臺灣縣志》,頁 341。

59 如記兔子曰:「兔望月而孕,口中生子,故謂之兔」等。陳文達(清),〈土產〉前揭《臺灣縣志》,頁 41。

(23)

志為臺灣縣縣學教諭鄭兼才所起倡,志書門類遠較臺灣縣志與重修臺灣縣志 為少,未如舊志清晰,衍生出舊志門類子目割裂分散之弊。續修臺灣縣志之 編纂義法實以高府志、諸羅縣志為典範,在山川、職官、人物部分之資料多 有增補,但其立論較為空泛、附註未詳錄資料,又有沿襲重修臺灣縣志藝文 類篇幅過多的狀況。由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所刊印的臺灣縣志、重修臺灣縣 志、續修臺灣縣志的頁數進行量化統計,亦可印證上述所論,臺銀版之臺灣 縣志為278 頁、重修臺灣縣志 568 頁、續修臺灣縣志 640 頁,重修臺灣縣志 確實大量增補了臺灣縣志的資料,臺灣縣志之藝文僅54 頁,至續修臺灣縣 志高達242 頁,幾佔全書之四成篇幅。

在志文書寫的部份,清初臺地三邑之中以臺灣縣轄域最小,臺灣縣的轄 域在清代前期幾次行政區劃的調整中變動幅度亦相當的小,顯示臺灣縣地域 相較於其他縣域記錄書寫的不確定是相對清楚的。臺灣縣志對於地域的天文 定位,採臺灣為職方所不載的海外之島,但卻在九州之內的說法,這種的說 法滿足了傳統上沒有天文定位資料的臺灣在方志書寫上的需求,也突顯出被 納入中華帝國體系的臺灣,必須要忽略現實,強迫符合中國傳統九州天下的 天文定位觀。重修臺灣縣志對於星野定位延續臺灣縣志之主張,續修臺灣縣 志對於地域的天文定位進行修正,以文化認定來取代補充傳統九州的天文定 位觀,此種轉變,除志書編輯者的編輯視角轉變外,臺灣縣地域的開發漢化 成熟應為造成轉變的原因之一。

在人文書寫部份,臺灣縣志記清初臺灣縣內的漢人移民均為閩人,轄 域內無粵人客莊與原住民聚落,這樣的記錄顯然與歷史事實有所差距,但卻 也讓重修臺灣縣志在編輯時得以避開臺地因為動亂而產生的族群與義民的課 題。續修臺灣縣志在處理此課題時提出所謂「義民」的標準,以團體而非在 個人族群身份來看待,跳脫族群書寫的問題,也對明鄭史實進行刪削以強化 國朝之正統觀念。

(24)

志書做為地方的知識全書,臺灣縣志的創修、重修與續修,來自中國 的官員與文人掌握了修志的核心理念,修志成為中國官方對帝國邊陲臺灣的 文化書寫,蘊含一種由上對下的官方意識。臺地文人在參與志書文編輯過程 中,不斷的增加在地的記錄與藝文,以由下而上的地方書寫,突顯出在地觀 點,顯現出在清帝國邊陲地區志書除基本實務性的需求需被滿足外,亦有特 殊需求部分須被考量。地方志書的編纂者在面對因應帝國治理所產生的編纂 綱目原則,加上地區特殊需求所產生或變異的綱目,造就了地方志書綱目的 形成。臺灣縣志、重修臺灣縣志、續修臺灣縣志的書寫篇幅,由自然書寫轉 為人文書寫為多,顯示地區人文發展,清代中葉臺灣縣地域的已漢化開發。

由大環境的角度來看,不論主事者是否有修志之意願,均可將之歸類於由上 而下為將臺地一府三縣納入帝國的文化工程的一環,除方志的傳統意義功能 外,更重要的是其宣揚治理的政治意義,在此種潛在動力驅使下,臺灣縣志 的纂修在綱目上符合帝國治理文化知識的分類,在內容書寫上需符合政治正 確與需求。清代臺灣縣志的創修、重修與續修,滿足了國家治理上的需求,

也反應了書寫者地方政治的視角。

(25)

參考書目

王必昌(清),《重修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 叢刊第113 種,1961。

王瑛曾(清),《重修鳳山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 叢刊第146 種,1962。

周鍾瑄(清),《諸羅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 第141 種,1961。

陳文達(清),《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 第103 種,1961。

鄭兼才(清),《六亭文選》。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 第143 種,1962。

謝金鑾(清),《續修臺灣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 叢刊第140 種,1962。

毛一波,《方志新論》。臺北:正中書局,1974。

宋晞,《方志學研究論叢》。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

來新夏,《中國地方志》。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

林天蔚,《方志學與地方史研究》。臺北:南天書局,1995。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特藏資料編輯委員會,《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 類》。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1988。

陳捷先,《清代臺灣方志研究》。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6。

林開世,〈方志的呈現與再現:以《噶瑪蘭廳志》為例〉,《新史學》18 卷2 期, (2007)。

楊護源,〈清代《臺灣府志》的纂修與綱目義例之比較〉,《臺灣文獻》第

(26)

58 卷第 4 期(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7)。

楊護源,〈清代鳳山縣志的書寫與視角〉,《高雄師大學報》第35 期(高雄: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2013)。

(27)

Discussions on the compilation of the local chronicles of Taiwan County during the Early Qing dynasty

Hu-yuan Yang*

Abstract

At the start of the Qing dynasty, the compilation of the “Taiwan County Chronicle” was an important cultural project for Taiwan. Its geographical celestial positioning satisfies the requirement for writing local chronicles about Taiwan, which had no celestial positioning traditionally. The compilation made amendments to the geographical celestial positioning, using cultural recognition to replace and supplement the astronomical orientation of ancient China (nine provinces).

For the parts about the people, the Taiwan chronicles did not have records related to Hakka or aboriginal groups. The compilation proposed the standard of Yimin, treated as a group rather than the ethnicity, to avoid the problem of writing about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The focus of writings in the Taiwan chronicles, their revision and further amendments had shifted from nature to the people, showing the mature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various areas.

Keyword:Qing dynasty、Taiwan County Chronicle、Compilation、Writing

* Assitant Professor, Graduate Institute of Taiwan History, Culture and Languages,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28)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eading Task 6: Genre Structure and Language Features. • Now let’s look at how language features (e.g. sentence patterns) are connected to the structure

Now, nearly all of the current flows through wire S since it has a much lower resistance than the light bulb. The light bulb does not glow because the current flowing through it

Wang, Solving pseudomonotone variational inequalities and pseudocon- vex optimization problems using the projection neural network, IEEE Transactions on Neural Networks 17

volume suppressed mass: (TeV) 2 /M P ∼ 10 −4 eV → mm range can be experimentally tested for any number of extra dimensions - Light U(1) gauge bosons: no derivative couplings. =>

Define instead the imaginary.. potential, magnetic field, lattice…) Dirac-BdG Hamiltonian:. with small, and matrix

The existence of cosmic-ray particles having such a great energy is of importance to astrophys- ics because such particles (believed to be atomic nuclei) have very great

incapable to extract any quantities from QCD, nor to tackle the most interesting physics, namely, the spontaneously chiral symmetry breaking and the color confinement.. 

• Formation of massive primordial stars as origin of objects in the early universe. • Supernova explosions might be visible to the m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