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參與各高中之「人文及社會科學資優班或實驗班」。
3.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 1 名(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
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4.
面試時間、地點詳載於准考證,109年12
月10
日(四)上午10
時起,請至報名 網頁「報考進度」列印。5.
面試相關注意事項公告於本系網頁,不另通知;未依規定時間到考者以棄權論。學 系 說 明
本系以培養餐旅管理專業人才為目標,有理論與實務經驗兼具的教學團隊,並有設 備完整的教學空間(實習廚房、廚藝教室、飲務教室、官能品評室、語言自學室)及 校友會館供學生實習。在現代感的專業設施中,深度就業導向式的學習下,東海餐 旅系將為積極具親和力的你準備好將來進入餐旅產業所需的核心能力。
系 所 資 訊 網址:http://thotel.thu.edu.tw 電話:04-23590121轉
37703
許雅亭小姐招 生 系 組 6800 高齡健康與運動科學學士學位學程 一階段
名 額
2
名篩 選 條 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持有證明者:
1.
對本領域具濃厚興趣或潛力者。2.
曾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運動競賽表現優良者或得獎者。3.
曾因社會服務或公益事蹟取得國際性或全國性獎項或表現優良者。4.
具專業證照,護理、長照、健身或資訊相關者佳。5.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教育學 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考 試 項 目
科目 權值 同分參酌
順 序 日期
資料審查
1.0 2 12
月3
日(四) 17時前完成上傳面試
1.0 1 12
月19
日(六)注 意 事 項
1.
資料審查包含:電子上傳(1)專業能力成果(運動或健康領域相關競賽或證照)。
(2)自傳、申請動機及語文能力證明。
(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運動、健康領域相關之社會服務、實習、專長等證明資
料)2.
面試時間、地點詳載於准考證,109年12
月10
日(四)上午10
時起,請至報名 網頁「報考進度」列印。3.
面試相關注意事項公告於本系網頁,不另通知;未依規定時間到考者以棄權論。學 系 說 明
本學程課程核心-高齡健康與運動科學兩大模組。
1.注重在培養高齡健康評估、疾病預防、高齡運動與指導與健康促進專業人才。
2.運動科學培養運動創意、活動企劃、健康俱樂部專業管理及執行人才。
兩大核心領域皆須透過專業學識的學習的學習並結合實務學習,從中取得證照與職 場連結。
系 所 資 訊 網址:http:// swss.thu.edu.tw
電話:04-23590121轉
37501
馮于珈小姐 地點:第一教學區、系所辦公室(銘賢樓)招 生 系 組 7100 美術學系 一階段
名 額
3
名篩 選 條 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參加國內外藝術創作或藝術評論相關競賽獲獎者」或「在公部門具審查機制的 文化機構或在專業藝廊舉辦個展或受主題策展邀請展出者」。2.
具備創新創意美術相關或策展、評論之專長者。3.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 入學用大型測驗者。考 試 項 目
科目 權值 同分參酌
順 序 日期
資料審查
1.0 2 12
月3
日(四)前寄至本系(郵戳為憑)面試
1.5 1 12
月19
日(六)注 意 事 項
1.
資料審查包含:紙本郵寄(1)自傳。
(2)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3)學習心得(請針對參觀展覽或藝術家、作品,做心得感想)。
(4)作品集(以書面資料呈現)。
(5)競賽成果(以書面資料呈現)。
(6)高中歷年成績單(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請交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不計分) 2.
面試當天可帶1-3
件作品到場(試後歸還)。3.
面試時間、地點詳載於准考證,109年12
月10
日(四)上午10
時起,請至報名 網頁「報考進度」列印。4.
面試相關注意事項公告於本系網頁,不另通知;未依規定時間到考者以棄權論。學 系 說 明
東海美術系從
1983
年創系以來,一直秉持著「小而美、精且通」的原則,貫徹人 本的教學理念。大學部課程的特色主要呈現於三個面向:建立古典的聯繫、拓展當 代的視野與掌握未來的趨勢。本系提供了東西方媒材的完整學程訓練。在拓展當代視野的方面,提供如藝術行 政、數位影像、動漫插畫、新媒體與電影藝術等選修課程,期能使學生對於當代藝 術的種種面向有更深刻的理解。
目前在本系計有
11
位專任,以及20
餘位兼任教師。本系的專兼任教師不僅均畢業 於國內外(歐美日)著名之研究所,並且在台灣當代藝術創作、學術研究與展覽規劃 上積極活躍。系 所 資 訊 網址:http:// fineart.thu.edu.tw
電話:04-23590121轉
38603
江佳融小姐招 生 系 組 7200 音樂學系 一階段
名 額
1
名篩 選 條 件
1.
鑑別具有音樂潛力與才能的學生,並因應合奏(唱)課程教學與演出的需求,對於 本系管弦樂團、管樂團、電子管風琴樂團、室內樂團、合唱團、擊樂團有更完 整的配置。2.招收樂器限鋼琴、電子琴、聲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長號、小號、法國號、低音號、上低音號、長笛、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
薩克斯風、擊樂、作曲。
對音樂學習有強烈興趣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檢具證明文件者:
(1)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高中(職)A組、B組成績優等(含)以上。(2)
高中音樂班畢業生。(3)
精通某項樂器,術科表現特別優秀之音樂人才。(4)
其他有關音樂領域特殊表現。考 試 項 目
科目 佔總成績
百分比 同分參酌
順 序 日期
資料審查
10% 3 12
月3
日(四)17時前完成上傳 主修樂器考試80% 1 12
月19
日(六)面試
10% 2 12
月19
日(六)注 意 事 項
1.
資料審查:電子上傳(1)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或自學成績證明(不計分)。
(2)符合「篩選條件」之證明文件。
(3)主修樂器曲目表,請至報名網頁下載。
(4)影音資料:個人演奏一年內的錄影,時間長度 10-15
分鐘。影片上傳至Youtube
或雲端資料庫,提供網址。
A.
錄影內容為至少兩種不同風格、時代的古典音樂曲目,均須背譜。B.
聲樂分別以義、英、德、法、拉丁文任選三首語言演唱,均須背譜。C.
作曲須提供三首主要作品,其中至少包括以下三類作品之一:室內樂、重 唱或合唱曲、管弦樂作品。請同時繳交演出錄影及樂譜。2.
主修樂器考試曲目規定:(1)自選曲一首,須背譜,自備伴奏。
(2)視奏,聲樂、作曲除外。
(3)聲樂:不同語言之自選曲二首(限選自中、義、英、德、法、拉丁文),須背
譜,自備伴奏。(4)擊樂:演奏小鼓(可看譜)與木琴(須背譜),各任選一首演奏曲或練習曲。
(5)電子琴:以演奏鋼琴或電子琴應試,須背譜。
A.
以鋼琴應試者,曲目需包括:a.一首巴赫的作品、b.一首古典時期的作品,限用奏鳴曲的快板樂章、c.一首浪漫或現代時期的作品,可包括自己的原 創曲。
B.
以電子琴應試者,曲目需包括:(a)一首巴洛克時期作品、(b)一首古典樂時期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