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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1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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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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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代收代付及代辦費用一覽表 (決議)

依據 111

01

17

110 學年度計價協商會議第二次常會修正

教務處

承辦處室 項 目 收費標準 依據 備 註

註冊組

學費

6240元

依「高級中等學 110 學年度學 費收費數額表」

辦理

免收學費者依「教育部補助高 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 點」辦理

雜費

1740元

依「教育部主管 高級中等學校普 通科110 學年度 雜費及代收代付 費(使用費)收費 數額表」辦理

實習實驗費

高一80元;

高二、高三修習自然學科4 學分者80元、修習5學分 以上者320元

110學年度修正高三實習實驗 費收取方式

電腦使用費

1節400元、2節550元、

3節700元、4節以上850 元(每週)

選修電腦相關課程並實際使 用電腦者

畢業生補發畢業證書

20元/份 每份工本費20元

文件規費

兵役折抵成績單20元/份 中文歷年成績單20元/份 中文學期成績單20元/份 特殊班就讀證明20元/份 中文在學證明書20元/份 英文歷年成績單20元/份 英文在學證明書20元/份 英文畢業證明書20元/份 期考單科成績單20元/份 特殊選才成績單20元/份 個人申請成績單20元/份

1. 機器耗損維護費20元/份

2. 若學生申請特殊選才經濟 弱勢相關招生組別,學校無 償提供個人成績單每人乙 份。

3. 學校於每學年度個人申請 作業前,無償提供應屆高三 學生個人成績單每人乙份。

補發學生證

150元/張 採用附加一卡通功能的新式 學生證

英語聽力測驗報名費

依各升學委員會 或大學入學考試 中心公告收費標 準辦理

高三學生報名者

學科能力測驗報名費

繁星推薦報名費 申請入學報名費 各項升學簡章費用

特教組

數理暨語文資優鑑定

1,000元 依國教署核定簡章辦理 高一新生報名者

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學 考試報名費

依大學校院甄試 委員會公告收費 標準辦理

高三身心障礙學生

主副修個別課差額鐘 點費

資格 差額

依公立中小學兼 任及代課教師鐘 點費支給標準辦

特教組提供每位學生應繳金 額明細

副教授 685-400=285 助理教授

/博士 630-400=230 講師/碩

士 575-400=175 學士/副

學士 520-400=120

(2)

2

教學組

學生重補修費

每學分240元

依國立及教育部 主管私立高級中 學學生重修學分 補充規定辦理

申請學生

課業輔導費 20 元/節

(111.01.17計價會議通過)

依國立及臺灣省 私立高級中學課 業輔導實施要點 辦理

依人數計算

暑假輔導費 21 元/節

(110.08.23計價會議通過) 依人數計算

試務組 模擬考費用

分科測驗模式 三科:155元/人/次 四科:185元/人/次

依採購決標金額 辦理

高三學生(第二學期收費) 分科測驗模式計3次

設備組 書籍費

依採購決標金額辦理 每學期辦理

科學班 科學班甄選入學費用

依國教署核定收費標準 報名學生

學務處

承辦處室 項 目 收費標準 依據 備 註 衛生組 團體保險費

175元/第一學期

175元/第二學期

依據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辦理學生 團體保險辦法

全校學生

訓育組

班級費

50元/每學期

依據高級中等學 校向學生收取費 用辦法

全校學生

學生會費

依學生會編列預 算並經學生議會 審議通過後收取

自由參加

高三畢業紀念冊

790元/人 依採購決標金額辦理 自由購買

社團

活動組 高二校外教學參觀

4350元/人 依採購決標金額

辦理 自由參加,不含自費行程

生活 輔導組

腳踏車停車費

80元/每學期 105.08.04 計價會議通過 申請學生

電動腳踏車停車費

80元/每學期 110.08.23 計價會議通過 申請學生

學生宿舍費

4760元/每人每學期

依「教育部主管 高級中等學校普 通科110學年度 雜費及代收代付 費(使用費)收費 數額表」辦理

住宿學生

寒暑期住宿費

80元/每晚 105.08.04 計價會議通過

僅適用於原學期住宿生與寒 暑假專案申請之非住宿生(如 運動代表隊)申請留宿。每次 收取 80元/晚為標準。

宿舍團膳費

135元/天/人

(早:35元/午、晚餐:50元)

依採購決標金額

辦理 住宿學生

住宿生冷氣維護費

180元/每人每學期

依據教育部主管 高級中等學校向 學生收取費用補 充規定

110.08.23 計價會議通過

住宿學生

交通車費

依採購決標金額 搭專車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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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辦理

家長會 家長會費

100元/每學期

依據教育部主管 高級中等學校向 學生收取費用補 充規定

全校學生(家中二人以上就讀 本校,僅收一人費用);低收 入戶有證明者免予繳納。

總務處

承辦處室 項 目 收費標準 依據 備 註

庶務組 冷氣使用及維護費

1. 使用費:10元/20分鐘

2. 維護與汰換費:180元/

每人每學期

3. 每學期針對使用量少之 班級另有回饋獎勵制 度。

依據教育部主管 高級中等學校向 學生收取費用補 充規定及109 年度第二學期學 生冷氣使用管理 委員會決議辦理

以班為單位教室冷氣使用費 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採IC卡 儲值插卡使用。

合作社

服裝費

依採購決標金額辦理 自由採購

午餐團膳費

50元/餐 依採購決標金額

辦理 自由採購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臺北市 109 年度理財教育手冊 2.0 版發表會暨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壹、 緣起 為使學生能從小學會並養成儲蓄習慣與正確投資理財的觀念,及符應 108 新課綱的內涵,本局於 107 學年度研發「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理財教育─ 儲蓄海外壯遊手冊」(以下簡稱「理財教育手冊」),並於 108 學年度本局依據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