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計畫 110 學年度輔仁大學法語初階班招生說明
預修專班招生說明
㇐、 緣起:
教育部國教署為協助高中第二外語教育與大學第二外語課程接軌,自 97 學年度起補助大 學辦理「高級中學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
二、 招收對象:
符合以下其中㇐項資格之高級中學學生:
1. 已選修並取得高中第二外語(法語)課程 4 學分 2. 具有第二外語(法語)檢測合格證書
3. 曾居住於官方語言為法語之地區
4. 具第二外語(法語)基礎能力(需經本計畫授課教師審核認定)
三、 招收名額:12-25 人,報名人數過多時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審核報名資格。
四、 報名方式:請自行列印報名表,於 110 年 9 月 6 日(㇐)前,連同符合之報名資格佐證 資料(學校成績單或語言測驗證書),掛號郵寄至【24206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510 號 輔大法文系林怡伶秘書收】(信封請註明 AP 專班報名)
五、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 110 年 9 月 10 日(五)公告於本系網頁(www.fren.fju.edu.tw)。
六、 課程時間、地點:
110 學年度(110 年 9 月到 111 年 6 月)每週六上午 8 :30 至 12 :20,共計 4 小時,上課 地點為輔仁大學。(暫訂 109 年 9 月 25 日開課,確切上課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 注意事項:
1. 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發予學分證書(上學期 4 學分/下學期 4 學分),若缺課時數(含 事、病、公假及曠課)達課程 1/3 者將扣考。
2. 專班學生於課程結束前必須參加由授課教師安排之法語檢定測驗(SFLPT 或 DELF),
通過語言檢測者,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檢測報名費全額。
3. 學生取得專班學分證書及語檢證書,於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時可依各校規定斟酌加分,
進入大學後亦可依各校系規定申請抵免大學學分。
八、 課程費用:
課程免費。本計畫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不須繳交學費,學生僅需自行負擔教材費用,
並於錄取後第㇐次上課繳交保證金 500 元,取得二學期學分證書並參加語檢之學生可於 課程結束後獲保證金全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