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桃園區99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重要日程表 內頁
壹、總則 2
貳、招生學校ㄧ覽表 3
参、第一階段輔導分發 5
ㄧ、申請資格 5
二、申請方式 5
三、分發作業 6
四、分發放榜 6
五、分發結果複查 7
六、報到入學 7
七、缺額公告 7
肆、第二階段輔導分發 8
ㄧ、申請資格 8
二、申請方式 8
三、分發作業 8
四、分發放榜 9
五、分發結果複查 9
六、報到入學 9
七、未成班時之改分發處理方式 9
伍、其他 10
附件一、升學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11 附件二、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A表(曾選讀技藝學程) 13 附件三、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應屆未曾選讀技藝學程) 15
附件四、輔導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17
附件五、桃園區國民中學學校代碼表 19
附件六、輔導分發作業小組(國立桃園農工)交通位置圖 21
附件七、簡章發售辦法 22
壹、總則
一、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4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80503729C號令修正教育部 公佈「輔導分發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實施要點」
辦理。
二、「桃園區99學年度輔導分發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 作業簡章(以下簡稱本簡章)」經「桃園區99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 分發作業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審定通過。
三、本小組係由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桃園縣辦理技藝教育學程國中代表及桃園縣辦 理實用技能學程高中職校聯合組成,各校招生科班及招生名額請參閱本簡章 之招生學校ㄧ覽表。
貳、招生學校ㄧ覽表
桃園區 99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之招生學校一覽表(一)
招生學校 職群別 招生科別 代碼 辦理模式 班數招生 人數 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地址:[330]桃園市成功路二段 144號
電話:03-3333921#611 網址:www.tyai.tyc.edu.tw
農業 造園技術科 A01 日間上課 1 45
私立啟英高級中學
地址:[320]中壢市中園路447號 電話:03-4523036#211
網址:www.cyvs.tyc.edu.tw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B01 日間上課 1 54 餐旅 餐飲技術科 B02 日間上課 1 54 家政 美髮技術科 B03 日間上課 1 54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B04 夜間上課 1 54 餐旅 餐飲技術科 B05 夜間上課 1 54 私立方曙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地址:[325]桃園縣龍潭鎮中原路 一段50號
電話:03-4796345#203 網址:www.fsvs.tyc.edu.tw
餐旅 旅遊事務科 C01 日間上課 1 54
私立永平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地址:[326]桃園縣楊梅鎮埔心永 平路480號
電話:03-4822464#320 網址:www.ypvs.tyc.edu.tw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D01 日間上課 1 54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D02 夜間上課 1 54 餐旅 餐飲技術科 D03 日間上課 2 108 餐旅 旅遊事務科 D04 日間上課 1 54 私立治平高級中學
地址:[326]桃園縣楊梅鎮埔心中 興路137號
電話:03-4823636#230 網址:www.cpshs.tyc.edu.tw
電機與電子 電機修護科 E01 日間上課 1 54 電機與電子 微電腦修護科 E02 日間上課 1 54 家政 美顏技術科 E03 日間上課 2 108 商業與管理 商用資訊科 E04 夜間上課 1 54
家政 美顏技術科 E05 夜間上課 1 54
私立至善高級中學
地址:[335]桃園縣大溪鎮康莊路 645號
電話:03-3887530#602 網址:www.tzsavs.tyc.edu.tw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F01 日間上課 1 54 餐旅 餐飲技術科 F02 日間上課 1 54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F03 夜間上課 1 54 餐旅 餐飲技術科 F04 夜間上課 1 54 商業與管理 商用資訊科 F05 夜間上課 1 54 商業與管理 商用資訊科 F06 日間上課 1 54 餐旅 烹調技術科 F07 日間上課 1 54
桃園區 99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之招生學校一覽表(二)
招生學校 職群別 招生科別 代碼 辦理模式 班數招生 人數 私立大興高級中學
地址:[337]桃園縣大園鄉永興路 142號
電話:03-3862330#38 網址:www.tsvs.tyc.edu.tw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G01 夜間上課 1 54 電機與電子 電機修護科 G02 夜間上課 1 54 商業與管理 商用資訊科 G03 夜間上課 1 54 家政 美髮技術科 G04 夜間上課 1 54 私立清華高級中學
地址:[327]桃園縣新屋鄉中華路 658號
電話:03-4771196#213 網址:www.chvs.tyc.edu.tw
動力機械 汽車修護科 H01 日間上課 1 54 電機與電子 微電腦修護科 H02 日間上課 1 54 餐旅 餐飲技術科 H03 日間上課 1 54 家政 美髮技術科 H04 日間上課 1 54 私立育達高級中學
地址:[324]平鎮市育達路160號 電話:03-4934101#111
網址:www.yuda.tyc.edu.tw
餐旅 餐飲技術科 I01 日間上課 1 54 商業與管理 文書處理科 I02 日間上課 1 54
設計 廣告技術科 I03 日間上課 1 54 私立光啟高級中學
地址:[333]桃園縣龜山鄉龍壽村 自由街40號
電話:02-82098313#865 網址:www.phsh.tyc.edu.tw
餐旅 餐飲技術科 J01 夜間上課 1 54
電機與電子 微電腦修護科 J02 夜間上課 1 54
備註:第一階段輔導分發時,每班應預留二個名額供身心障礙十二年就學安置學生入學 但各班無就學安置之學生,該預留名額得列入第二階段輔導分發。
参、第一階段輔導分發
一、申請資格:
(一)、以十八歲以下之國民中學畢(結)業之學生為對象。
(二)、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且有獲得職群成績之國中畢(結)業生,得申 請參加第一階段輔導分發。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99年6月7~8日(星期一~二)上午9:00至下午15:00止。
(二)、申請地點:國立桃園農工 實習處
地址:[33047]桃園市成功路二段144號 電話:03-3333921#611
(三)、申請費用:新臺幣150元(含網路填報資料作業20元),低收入戶子女
或其直系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申請費(需檢附證明 文件)。
(四)、檢送文件:
1. 升學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如附件一)。
2. 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A表(如附件二)。
3. 選修職群轉化分數之修習證明書影本。
4. 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5.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6. 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五)、申請學生應至本小組網站(網址:www.tyai.tyc.edu.tw/pgo/land01.htm) 填報申請書A表資料並列印給予相關人員依序簽章。
(六)、填寫申請書程序:
1. 各國中應輔導學生依生涯檔案填寫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附件 一)。
2. 將每週修習節數與修習職群數之總和點數所得之分數填寫於技藝 教育修習點數欄。
3. 將選習之各職群轉化成績分數及所有職群平均分數填寫職群成績 欄。
4. 依實際表現填寫特殊表現簡述。
5. 相關人員依序簽章。
(七)、申請表件須經原畢業國中審核,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 章」及承辦人職章。
(八)、第一階段輔導分發報名應屆畢業生由各國中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由學生親自報名或以郵寄方式報名。
(九)、完成申請手續後,不得申請退費,申請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修改、
補件或抽換。
三、分發作業:
(一)、分發優先順序: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業生為優先分發對象 非應屆畢(結)業生為第二優先分發對象。各該對象,依下列規定順 序分發:
1.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並為 低收入戶。
2.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者。
3.低收入戶。
4.職群綜合表現積分高低為準。
(二)、當相同志願順序之申請人數超過核定招生名額時,以選習技藝教育修 習點數、相關職群成績轉化分數或選習之所有職群平均分數及特殊表 現得分三項計算總積分,依總積分高低進行分發作業;總積分相同時,
由各小組訂定優先分發順序。積分計算基準如下:
1. 技藝教育修習點數:指選習技藝教育每週修習節數與修習職群數兩 項之點數總和,其點數計算標準如附件二之A表。
2. 「職群成績轉化分數」:指該生所選習技藝教育各職群成績之轉化 分數,職群成績轉化分數應以該班有獲得成績之學生數計算之,
轉化分數計算至小數第二位。其計算公式為:50
xx
s10。職 群成績轉化分數證明書正面需有學校名稱、學生姓名及教師核章。3. 特殊表現得分:指與申請職群相關之特殊優異表現,包含競賽(不 包括原用於分發優先順序之項目)、科展或觀摩發表等。特殊表現 與職群相關性及其得分須由各區小組審定之。各項得分須依不同之 評等,每一項給分基準為:全國級六分至八分、區域級四分至六分 縣市級二分至四分。由各區小組自訂給分規則及項目。
(三)、積分相同時,依序參酌選習技藝教育修習點數、相關職群成績轉化分 數或選習之所有職群平均分數、特殊表現得分成績高低比序分發,如 經比序後仍全部相同時,則予以增額錄取。
(四)、輔導分發以一項次為限。
四、分發放榜:
(一)、分發作業完成後,由本小組召開榜單審查會議審核錄取名單。
(二)、放榜時間為99年6月15日(星期二)。
(三)、錄取榜單除張貼公告於本小組會址(國立桃園農工)外,同時公告於本 小組網站(網址:www.tyai.tyc.edu.tw/pgo/land01.htm)。
(四)、分發結果通知單由本小組個別函寄申請學生,錄取名冊並函送各招生 學校及申請國中。
五、分發結果複查:
(一)、申請學生對於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輔導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
補送或更改申請資料。
(二)、複查時間:99年6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止。
(三)、請填寫「輔導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並檢附「申請結果通知單」親自
向本小組提出申請,恕不受理郵寄申請。
(四)、複查時請繳交複查費用新台幣100元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五)、複查結果符合錄取標準者,增額錄取。
六、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99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00止,如錄取 學校另有規定者則從其規定。
(二)、錄取學生應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分 發結果通知單前往錄取學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期未 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各招生學校應於99年6月24日(星期四)前,將錄取新生報到名冊函
送本小組彙整。
七、缺額公告
本小組彙整各校報到結果後,預定99年7月16日(星期五)於本小組網 站(網址:www.tyai.tyc.edu.tw/pgo/land01.htm)公告各校缺額,並辦理第二階 段輔導分發作業。
肆、第二階段輔導分發
一、申請資格:
(一)、以十八歲以下之國民中學畢(結)業之學生為對象。
(二)、第一階段分發報到後如有缺額時,受理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
(結)業生於第一階段未提出申請或未獲錄取者。曾選習國中技藝教 育之非應屆畢(結)業生。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之應屆畢(結)業 生。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99年7月29~30日(星期四~五)上午9:00至中午12:00 止。
(二)、申請地點:國立桃園農工 實習處
地址:[33047]桃園市成功路二段144號 電話:03-3333921#611
(三)、申請費用:新臺幣150元(含網路填報資料作業20元),低收入戶子女
或其直系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申請費(需檢附證明文件)。
(四)、檢送文件:
1. 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業生於第一階段未提出申請或未 錄取者,應送表件同第一階段申請表件。
2. 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非應屆畢(結)業生,應送表件同第一階段申 請表件。
3.未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之應屆畢(結)業生
(1) 升學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如附件一)。
(2) 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如附件三)。
(3)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4) 稅捐機關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
(5) 學校出具技藝學習傾向證明文件(生涯檔案輔導參考)。
(6) 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成績單影本。
(7) 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五)、申請學生應至本小組網站(網址:www.tyai.tyc.edu.tw/pgo/land01.htm) 填報申請書A表或B表資料並列印給予相關人員依序簽章。
(六)、申請表件須經原畢業國中審核,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 章」及承辦人職章。
(七)、第二階段輔導分發受理國中集體報名,亦受理學生或學生家長檢具相 關報名資料逕向本小組提出申請。
(八)、完成申請手續後,不得申請退費,申請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修改、
補件或抽換。
三、分發作業:
(一)、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畢(結)業生為優先分發對象,其分發作業
依第一階段作業辦理。
(二)、依(一)完成分發後,如尚有賸餘名額,再對未選讀技藝教育學程之應 屆畢(結)業生進行分發,其分發優先順序如下: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 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三十萬元以下。
4. 家戶年所得六十萬元以下。
5. 符合本部就學貸款家庭年收入一百十四萬元以下。
6. 具技藝學習傾向,並持有學校證明者(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分發作業以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之申請校 科志願順序進行分發,而相同志願順序之申請人數超過賸餘名額時,
以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分數高低為準進行分發。
四、分發放榜:
(一)、分發作業完成後,由本小組召開榜單審查會議審核錄取名單。
(二)、放榜時間為99年8月6日(星期五)。
(三)、錄取榜單除張貼公告於本小組(國立桃園農工)外,同時於本小組網站 (網址:www.tyai.tyc.edu.tw/pgo/land01.htm)公告。
(四)、分發結果通知單由本小組個別函寄申請學生,錄取名冊並函送各招生 學校及申請國中。
五、分發結果複查:
(一)、申請學生對於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輔導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 補送或更改申請資料。
(二)、複查時間:99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00止。
(三)、請填寫「輔導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並檢附「申請結果通知單」親自
向本小組提出申請,恕不受理郵寄申請。
(四)、複查時請繳交複查費用新台幣100元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五)、複查結果符合錄取標準者,增額錄取。
六、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99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止,如錄取 學校另有規定者則從其規定。
(二)、錄取學生應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分 發結果通知單前往錄取學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期未 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七、未成班時之改分發處理方式
(一)、各招生學校應於99年8月17日(星期二)前,將錄取新生報到結果函
送本小組彙整。
(二)、所分發報到之科班,經協調結果未能開班者,將由本小組逕行依照申 請人之次一志願依序辦理改分發。
(三)、改分發結果於99年8月24日(星期二)張貼公佈於本小組及網站公告,
並通知改分發學生。
(四)、改分發學生應於99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止,攜 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改分發結果通知 單前往錄取學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期未報到者,視 同放棄錄取資格。
伍、其他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章處理之,若有相關法令規章未能明定,
而造成疑義者,由本小組召開會議研議處理。
桃園縣 國民中學學生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學生姓名: □應屆畢業:____年____班
□非應屆畢業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術性向
(所有國中 生均適用)
職業性向(以高職職群分類名稱填寫) 師長綜合意見
( )職群 ( )職群 ( )職群 導師意見: 輔導老師請依學生
上述自評及在校表 現勾選下列選項:
家長意見:
個人 因
學業表現 適合我的能力 適合我的性向
附件一
考慮因素
程度分數 性向別
□ 具技 藝 學習 傾向。
□不具技藝學習 傾向。
適合我的興趣
適合我的價值觀 適合我的人格特質 適合我的健康狀況 環境
因素
適合目前家庭經濟狀況 符合家人期望
符合社會潮流 朋友建議 資
訊因
素 透過「生涯發展教育」蒐集 各項資料,符合自己的選 擇
總 計 注
意 事 項
1.本表由輔導老師輔導學生依據生涯檔案內容自填後,再請輔導老師召集導師或相關授課教師檢核修正,分別填寫「師長綜合意見」欄,欄位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加。
2.「學術性向」欄位請依據個人在校學術課程表現做自我評核。
3.「職業性向」欄位可依高職職群分類方式,評核個人對該職群的性向程度。
4.請依據自己符合程度,填入「0~5」的分數,5分表非常符合,0分表非常不符合。
5.欲升讀國中技藝教育之國二學生及欲升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之國三學生,需詳加填寫本表(尤其「職業性向」欄請務必填寫)並經處室主任蓋章,方可做為申請升讀之
參考資料。
承辦人 承辦處室主任
桃園縣 99 學年度輔導分發選習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
□應屆畢業 □非應屆畢業 (選習技藝教育學生適用) 就讀國中: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申請學生簽章 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男
□女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請勾選下列身份(無者免) 技藝教育修習點數(a) 選習國中技藝教育資料
□曾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 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 獎且為低收入戶者。
□曾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 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 獎者。
□低收入戶。
修習節數:每週上課1節,每學 期為1點
上學期每週修習 節 下學期每週修習 節 全年共修習 節
開班學校名稱 職群名稱 職群成績轉化分數(b1) 所有職群 平均分數(b2)
修習職群數:每一職群為2點 全年共修習 職群
合計點數(a)
志 願 順 序
校 名 學校及
科代碼 職 群 科 別
技藝教 育修習 點數(a)
(b) (b)
【b1、b2
擇一採計】
特殊表現簡述(c) (檢附證明文件,
共 件)
總積分
(a+b+c
)
分發錄取
(由輔導分發委 員會填寫)
相關職群 成績轉化 分數(b1)
所有職群 平均分數
(b2) 1
2 3 4 5 6
附件二
A
申 請 分 發 志 願 學 校 職 群 科 別
7
備 註
1. 選填之志願與修習職群相關者,採計相關職群成績轉化分數(b1);非
相關者,採計所有職群平均分數(b2)。
2. 粗線欄免填(由輔導分發作業小組填寫)。
3. 請檢附技藝教育選習職群轉化分數成績(計算至小數點下二位數,四 捨五入)之修習證明書影本(加蓋職章),及正本(檢核後退還)。
4. 「特殊表現」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 「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者」請檢附相關獎狀或證明文件。
6. 「低收入戶」請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7. 本表背面須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承辦人 承辦處室主任
桃園縣 99 學年度輔導分發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
應屆畢業(未選習技藝教育學生適用) 就讀國中: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申請學生簽章 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男
□女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請勾選下列身分(須檢附證明文件) 特殊表現簡述(無者免填)
(檢附證明文件,共 件)
綜合活動平均成績
(前五學期)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家戶年所得三十萬元以下。
□家戶年所得六十萬元以下。
□符合教育部就學貸款家庭年收入一百十四萬元(含)以下。
□具技藝學習傾向,並持有學校證明者。
申請 分發 志願 學校 職群 科別
志願
順序 校 名 學校及科代碼 職 群 科 別 特殊表現得分 分發錄取
(由輔導分發委員會填寫)
1 2 3 4 5 6 7
備 註
1.粗線欄免填(由輔導分發委員會填寫)。
2.請檢附國中學校開立含有學生綜合活動領域之班級百分制分數之
5. 具技藝學習傾向學校證明文件為「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6.「特殊表現」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附件三
B
前五學期學期成績單影印本(加蓋職章)。
3.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請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4. 「家戶年所得、家庭年收入」請檢附稅捐機關證明文件。
7. 本表背面須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承辦人 承辦處室主任
附件四
桃園區 99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學生姓名
畢業國中
報名編號
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
(手機)
申請學校科別 學校 科
申請複查原因
以申請結果通知單所明列項目為限
申請複查日期 99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說明:
1.由考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表並檢附「申請結果通知單」,於簡章期限內親自向國立 桃園農工辦理,不受理郵寄申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費新臺幣100元整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3.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者,增額錄取。
桃園區 99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結果複查結果查覆表
複查結果 回覆事項
□
經複查後原成績無誤,未達錄取標準,原通知書寄回。□
經複查後成績符合錄取標準,請於 99 年 月 日 時前,持通 知書所列之證件(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正本)及 相關表件,赴 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 放棄錄取資格。回覆日期 99年 月 日 回覆單位
請沿 虛線 撕下
附件五
桃園區國民中學學校代碼表
034501 縣立桃園國中 034526 縣立瑞坪國中 034551 縣立會稽國中
034502 縣立青溪國中 034527 縣立仁美國中 034552 縣立楊光國中小
034503 縣立文昌國中 034528 縣立富岡國中 034553 縣立迴龍國民中小學
034504 縣立建國國中 034529 縣立瑞原國中 034554 縣立平鎮國中
034505 縣立中興國中 034530 縣立新坡國中 034555 縣立武漢國中
034506 縣立山腳國中 034531 縣立觀音國中 034556 縣立經國國中
034507 縣立大竹國中 034532 縣立草漯國中 034557 縣立過嶺國中
034508 縣立大園國中 034533 縣立新屋國中 034558 縣立楊梅國中
034509 縣立竹圍國中 034534 縣立大坡國中 034559 縣立楊梅國中秀才分校
034510 縣立大溪國中 034535 縣立永安國中 031310 私立六和高中(國中部)
034511 縣立大漢國中 034536 縣立龍潭國中 031311 私立復旦高中(國中部)
034512 縣立仁和國中 034537 縣立凌雲國中 031312 私立治平高中(國中部)
034513 縣立壽山國中 034538 縣立石門國中 031313 私立振聲高中(國中部)
034514 縣立大崗國中 034539 縣立介壽國中 031314 私立清華高中(國中部)
034515 縣立八德國中 034540 縣立慈文國中 031315 私立新興高中(國中部)
034516 縣立大成國中 034541 縣立平興國中 031316 私立大華高中(國中部)
034517 縣立中壢國中 034542 縣立楊明國中 034301 縣立南崁高中(國中部)
034518 縣立平南國中 034543 縣立龍興國中 034302 縣立永豐高中(國中部)
034519 縣立新明國中 034544 縣立福豐國中 034303 縣立大溪高中(國中部)
034520 縣立內壢國中 034545 縣立東安國中 044501 新竹縣立關西國中
034521 縣立大崙國中 034546 縣立光明國中 014501 臺北縣立鶯歌國中
034522 縣立龍岡國中 034547 縣立同德國中 014502 臺北縣立鳳鳴國中
034523 縣立興南國中 034548 縣立幸福國中 014503 臺北縣立尖山國中
034524 縣立自強國中 034549 縣立大有國中 014504 臺北縣立林口國中
034525 縣立東興國中 034550 縣立龜山國中 990000 其他
附件六
桃園區 99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小組
(國立桃園農工)交通位置圖
附件七
桃園區 99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簡章發售辦法
壹、發售日期:
99年05月28日(星期五)起至99年7月30日(星期五)。
貳、發售方式:
一、集體購買:(99/05/28)
1、由各國中承辦人至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實習處購買。
2、由各國中將簡章及回寄費用掛號寄至本小組申購,費用請以公庫支票或郵政 匯票(抬頭: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二、個人面購:(99/05/28~99/07/30)
由考生逕向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實習處(上班時間08~17時)購買:
地址:桃園市成功路二段144號 三、網站下載:(99/05/28~99/07/30)
本小組網址:www.tyai.tyc.edu.tw/pgo/land01.htm
參、簡章工本費:每份新臺幣50元整
肆、聯絡電話:國立桃園農工 實習處 TEL:03-3333921轉611或607 FAX:03-338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