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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辦理110學年度中等學校數學、生物專長 教師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
(二)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會第108次會議」決議辦理
(四)本校110學年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委員會第1次會議 (五)教育部111年3月17日臺教師(二)字第1110006175號函同意核定
二、班別名稱:110學年度中等學校數學、生物專長教師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三、申請理由*:
四、開班特色與發展方向及重點:因應未來嚴峻之國際挑戰,推動臺灣成為雙語國 家,提昇國人整體雙語能力,培訓雙語教師及以雙語教授學科教師培育國內師資生 成為具「專業x語文x國際視野」之未來教師,培訓現職教師具備以雙語教授學科 內涵能力之精良師資。
五、招生師資類科、學科、領域及群科別:
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數學專長及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六、招生人數:共 1 班,招收 30 至 50 人
(各領域專長至少 15 人成班,本校保留開班權利)
七、招生對象:※※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及報名費用※※
報考 資格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數學(應用數學)或生物學(生命科學、生物科技)系所畢業,具有學士
(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具備CEFR B2級以上(含聽說讀寫)或相同等級的英 語能力者。
※※因專業需求考量,能力養成非一蹴可幾,且本課程為兩年期程,依修課可抵 免之一致性,故採數學 (應用數學)、生物學(生命科學、生物科技)系所畢業 為資格認定標準。
2. CEFR B2級以上(聽說讀寫)英檢證明,修習前需繳交具CEFR B2 級以上之英檢
證明(不限取得年限),惟取得教師證書時需檢核具3年內之CEFR B2級以上之 英檢通過證明。
※※以上兩項條件須同時具備※※
※各類英語能力等級對照表,詳簡章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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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開設課程:
學員需修習數學領域數學專長或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之加註雙語教學次 專長課程(10學分)、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教育專業課程(28學分)及 專門課程(數學專長38學分/生物專長48學分),規劃如下:
(一)數學專長
課程類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上課時數 備註
中等學校數 學領域數學 專長-註記
次專長- 雙語教學 專長課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心理學(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教育方法課程 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教育實踐課程 數學科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數學科教學實習(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數學科進階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數學專長-註記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課程 合計10學分
中等學校教 師師資職前 教育課程 教育專業課
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概論 2 36 必修
教育社會學 2 36 必修 特殊教育導論 3 54 必修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3 54 選修
教育方法課程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36 必修
教學原理 2 36 必修
班級經營 2 36 必修
教育議題專題 2 36 必修
教育實踐課程
數學科教材教法 2 36 必修 數學科教學實習 2 36 必修
戶外教育 2 36 選修
閱讀理解策略教學 2 36 選修 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 2 36 必修
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 合計28學分
中等學校師 資職前教育 專門課程規
劃計畫書 專門課程
「數學領域 數學專長」
基礎課程
高等微積分 8 144 必修 線性代數 6 108 必修 代數學/代數學(一) 3 54 核心課程, 不得抵免 幾何學/幾何學(一) /高等幾何(一) 3 54 核心課程, 不得抵免
機率論 3 54 必修
統計學/應用統計/實驗設計 3 54 核心課程, 不得抵免 計算機概論/電子計算機概論/電腦概論 3 54 必修
數值分析/計算數學導論/科學計算 3 54 必修
進階課程
整數論/數論/組合數學/離散數學/圖論
/複變數函數論/複變函數論/代數學(二)
/高等線性代數 /應用線性代數/幾何學 (二)/高等幾何(二)/微分幾何/流形導論
3 54 選修
3 應用課程
資料分析/微分方程導論/微分方程/偏微 分方程導論/線性規劃/作業研究/最佳化 理論/迴歸分析/多變量分析/程式語言/
演算法/資料結構/python程式設計/拓樸 學/拓樸學導論
3 54 選修
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規劃計畫書專門課程「數學領域數學專長」合計38學分
總計 76 學分
※數學專長-專門課程:代數學、代數學(一)/幾何學、幾何學(一)、高等幾何(一)
/統計學、應用統計、實驗設計,為本專班核心課程,不得抵免。
(二)生物專長
課程類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上課時數 備註
中等學校自 然科學領域 生物專長 註記次專長
雙語教學 專長課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心理學(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教育方法課程 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教育實踐課程
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學實習(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適性教學(雙語教學) 2 36 必修
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註記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課程 合計10學分
中等學校教 師師資職前
教育課程 教育專業課
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概論 2 36 必修
教育社會學 2 36 必修 特殊教育導論 3 54 必修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3 54 選修
教育方法課程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36 必修
教學原理 2 36 必修
班級經營 2 36 必修
教育議題專題 2 36 必修
教育實踐課程
生物科教材教法 2 36 必修 生物科教學實習 2 36 必修
戶外教育 2 36 選修
閱讀理解策略教學 2 36 選修 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 2 36 必修
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 合計28學分
領域核心課程 探究與實作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專題 2 36 核心課程, 不得抵免 探究與實作課程設計 2 36 核心課程, 不得抵免
領域內 跨科課程
普通化學 3 54 必修
普通化學實驗 1 18 必修 普通物理學 3 54 必修 普通物理學實驗 1 18 必修
4 中等學校師
資職前教育 專門課程規
劃計畫書 專門課程
「自然科學 領域生物專
長」
生物專長課程 生物學 基本知識
普通生物學 3 54 必修 生物化學/生物化學研究 2 36 必修
生物專長課程 生物學 進階知識
細胞生物學/細胞學研究/
細胞訊息傳遞研究/植物訊息傳導 2 36 必修 分子生物學/分子生物研究
/基因操控研究 2 36 選修 動物生理學/動物生理研究 2 36 必修 植物生理學/植物生理研究/
逆境植物學/植物逆境生理研究 2 36 必修 動物組織學/植物解剖學 2 36 選修 遺傳學/遺傳學研究/植物分子遺傳學 2 36 必修
發生學/發育生物學研究
2 36 選修
遺傳工程學/生物科技研究/生物技術方法研 究/植物生物技術/動物生物技術/環境生物 技術/微生物生物技術/植物生物科技研究/
環境生物科技研究/生物科技與污染防治 微生物學/環境微生物學/
環境微生物研究/細菌生理研究/醱酵學 2 36 選修 病毒學/病毒學研究 2 36 選修
分子免疫學研究 2 36 核心課程, 不得抵免 演化生物學 2 36 必修 生物多樣性研究 2 36 核心課程, 不得抵免
脊椎動物學
2 36 選修
無脊椎動物學/淡水無脊椎生態研究 蛋白質體學/基因體學/生物資訊學
植物分類學/植物分類學研究 保育生物學/生物保育研究/入侵生態學/
入侵生態學研究/土壤生態系保育研究 藻類學/進階藻類學
真菌學/食用真菌學 生物專長課程
生物學 探究能力
普通生物學實驗/動物生理學實驗/植物生理 學實驗/遺傳學實驗/微生物學實驗/生物化 學實驗/分子生物學實驗/生態學實驗/遺傳 學研究法/病毒學研究法/生態學研究法/生 物探究與實作/專題研究
1 18 必修
1 18 必修
1 18 必修
1 18 必修
1 18 必修
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規劃計畫書專門課程「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合計48學分
總計 86 學分
※生物專長-專門課程: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專題/探究與實作課程設計/
分子免疫學研究/生物多樣性研究,為本專班核心課程,不得抵免。
※最終課程表將由學員辦理學分抵免後,由數學系、生物科技系排定師資及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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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數學專長-註記次專長-雙語教學 專長課程架構表,詳如附件7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生物科技系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註記次專長- 雙語教學專長課程架構表,詳如附件8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 表,詳如附件9
※本專班雙語教學專長課程不可抵免教育專業課程內之科目。
九、師資:
(無色為共同課程,藍色網底為數學專長之課程、綠色網底為生物專長之課程)
授課教師 職稱 任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凃金堂 教授 專任 教育心理學(雙語教學) 2 黃絢質 助理教授 專任 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 2
吳郁芬 副教授 專任
數學科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數學科教學實習(雙語教學) 2 數學科進階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洪蓉宜 助理教授 兼任 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林吟珊 助理教授 兼任 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學實習(雙語教學) 2 林佳慶 副教授 專任 適性教學(雙語教學) 2
吳明隆 教授 專任 教育概論 2
周新富 副教授 兼任 教育社會學 2
陳國彥 教授 兼任 特殊教育導論 3
陳國彥 教授 兼任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3
蘇素美 教授 專任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方金雅 教授 專任 教學原理 2
吳明隆 教授 專任 班級經營 2
陳國彥 教授 兼任 教育議題專題 2
吳郁芬 副教授 專任 數學科教材教法 2 數學科教學實習 2 洪蓉宜 助理教授 兼任 生物科教材教法 2 林吟珊 助理教授 兼任 生物科教學實習 2 方金雅 教授 專任 閱讀理解策略教學 2
黃琴扉 副教授 專任 戶外教育 2
李澎蓉 助理教授 專任 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 2
林盈甄 教授 專任 高等微積分 8
杜威仕 教授 專任 線性代數 6
吳郁芬 副教授 專任 代數學 3
代數學(一) 3
6
賴鵬仁 教授 專任 幾何學 3
幾何學(一) 3 林盈甄 教授 專任 高等幾何(一) 3 黃必祥 教授 專任
機率論 3
統計學 3
應用統計 3
廖本煌 教授 專任 實驗設計 3
吳明倫 副教授 專任 計算機概論 3
葉倚任 助理教授 專任 電子計算機概論 3
吳明倫 副教授 專任 電腦概論 3
陳振遠 教授 專任 數值分析 3
葉倚任 助理教授 專任 計算數學導論 3
陳振遠 教授 專任 科學計算 3
何忠益 副教授 專任 整數論 3
吳郁芬 副教授 專任 數論 3
賴欣豪 副教授 專任
組合數學 3
離散數學 3
圖論 3
陳振遠 教授 專任 複變數函數論 3
複變函數論 3
吳郁芬 副教授 專任 代數學(二) 3 葉均承 助理教授 專任 高等線性代數 3
李俊憲 教授 專任 應用線性代數 3
賴鵬仁 教授 專任 幾何學(二) 3
林盈甄 教授 專任
高等幾何(二) 3
微分幾何 3
流形導論 3
葉倚任 助理教授 專任 資料分析 3
李俊憲 教授 專任 微分方程導論 3
陳仁純 教授 專任 微分方程 3
偏微分方程導論 3
賴欣豪 副教授 專任 線性規劃 3
杜威仕 教授 專任 作業研究 3
李俊憲 教授 專任 最佳化理論 3
廖本煌 教授 專任 迴歸分析 3
廖本煌 教授 專任 多變量分析 3
吳明倫 副教授 專任
程式語言 3
演算法 3
資料結構 3
葉倚任 助理教授 專任 Python 程式設計 3
何忠益 副教授 專任 拓樸學 3
7
何忠益 副教授 專任 拓樸學導論 3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專題 2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探究與實作課程設計 2
李冠明 教授 專任 普通化學 3
李冠明 教授 專任 普通化學實驗 1
柯景元 教授 專任 普通物理學 3
柯景元 教授 專任 普通物理學實驗 1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普通生物學 3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梁世雄 教授 專任 陳士賢 教授 專任 田倩蓉 教授 專任 謝建元 教授 專任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生物化學 2
生物化學研究 2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細胞生物學 2
細胞學研究 2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細胞訊息傳遞研究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植物訊息傳導 2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分子生物學 2
分子生物研究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基因操控研究 2
陳亞雷 教授 專任 動物生理學 2
動物生理研究 2
廖麗貞 教授 專任 植物生理學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廖麗貞 教授 專任 植物生理研究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逆境植物學 2
植物逆境生理研究 2
陳亞雷 教授 專任 動物組織學 2
廖麗貞 教授 專任 植物解剖學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遺傳學 2
廖麗貞 教授 專任 遺傳學研究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植物分子遺傳學 2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發生學 2
發育生物學研究 2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遺傳工程學 2
陳亞雷 教授 專任 生物科技研究 2
田倩蓉 教授 專任 生物技術方法研究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植物生物技術 2
8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動物生物技術 2
陳士賢 教授 專任 環境生物技術 2
田倩蓉 教授 專任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微生物生物技術 2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植物生物科技研究 2 田倩蓉 教授 專任 環境生物科技研究 2 陳士賢 教授 專任 生物科技與污染防治 2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微生物學 2
田倩蓉 教授 專任 環境微生物學 2
環境微生物研究 2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細菌生理研究 2
謝建元 教授 專任 醱酵學 2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病毒學 2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病毒學研究 2
陳亞雷 教授 專任 分子免疫學研究 2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演化生物學 2
梁世雄 教授 專任 生物多樣性研究 2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脊椎動物學 2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無脊椎動物學 2 梁世雄 教授 專任 淡水無脊椎生態研究 2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蛋白質體學 2
基因體學 2
陳亞雷 教授 專任 生物資訊學 2
廖麗貞 教授 專任 植物分類學 2
植物分類學研究 2
梁世雄 教授 專任
保育生物學 2
生物保育研究 2
入侵生態學 2
入侵生態學研究 2 陳士賢 教授 專任 土壤生態系保育研究 2
田倩蓉 教授 專任 藻類學 2
進階藻類學 2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真菌學 2
食用真菌學 2
普通生物學實驗 1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謝建元 教授 專任
陳亞雷 教授 專任 動物生理學實驗 1 廖麗貞 教授 專任 植物生理學實驗 1
陳玉琪 副教授 專任 遺傳學實驗 1
陳亞雷 教授 專任 微生物學實驗 1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生物化學實驗 1
9
卜樂妙 副教授 專任 分子生物學實驗 1
梁世雄 教授 專任 生態學實驗 1
廖麗貞 教授 專任 遺傳學研究法 1
許惇偉 副教授 專任 病毒學研究法 1
梁世雄 教授 專任 生態學研究法 1
陳建成 教授 專任 生物探究與實作 1
謝建元 教授 專任 專題研究 1
※數學系、生物科技系等授課師資,依據本校中等學校任教科別專門科目認定標 準表課程編聘。
※最終師資將由學員辦理學分抵免後,由數學系、生物科技系排定。
十、圖書:
本校圖書館藏大類統計:自然科學類39,325、應用科學類35,158、社會科學 類103,474、哲學類27,217、史地類42,604、藝術類32,129、語言文學類100,889、 雙語教學類130,522。
十一、教學儀器設備:
現有教學空間及設備,含數位講桌、桌上型、筆記型電腦、數位講桌、投影
機、投影布幕等。
十二:開班日期:
預訂於111年7月25日開班至113年7月31日止。
(包含110學年度暑期、111學年度上下學期、111學年度寒暑期、112學年度上下學期)
十三、教學時間:
◆學期間為週一至週五/週六、日,上午08:10~12:00;下午13:30~17:20 ◆寒暑假期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10-12:00、下午13:30-17:20
※本校保留課程調整及時間異動之權利
十四、教學地點:高師大和平校區及燕巢校區,實體上課。惟需視疫情或特殊 情況安排線上教學。
十五、修業年限:二年。
十六、收費標準:
報名費 每一學分費
1,500元 4,200元
※如需抵免學分者,另附抵免審查費300元※
※生物專長之學分費不包含實驗課程材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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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招生方式:(包括報名、考試/甄選、放榜與錄取方式及標準)
(一)報名方式:
1.報名及繳件時間:自111年3月18日至111年4月15日止
2.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表件後,以下列方式報名:
(1)現場報名:現場收件時間親送至本校和平校區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 ※上述期限內星期一至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星期一至四另開放夜間報名時間至晚上21:00。
(2)通信報名:以掛號郵寄至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國立高
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110學年度中等學校數學及
生物專長教師及加註雙語次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收。
3.報名費:現金或匯票,新臺幣1,500元整。(抬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二)甄選方式:僅書面資料審查 (佔100%)
1.報名表(如簡章附件1)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符合CEFR B2級以上(含聽說讀寫)或相同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證明(書)
(可參見本簡章附件3,各類英語能力等級對照表)
4.檢附大學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未就讀研究所則免附)
5.大學(含)以上具符合教育部核定開設之數學(應用數學)、生物學(生命科
學、生物科技)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6.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以上檢附之文件影本均須蓋「與正本相符」章,並加本人簽名。
※審查資料如需留存,請自行備份,繳交之審查資料概不退還。
※請將資料依上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妥,按規定裝入B4信
封(貼上報名專用信封標籤,如簡章附件2)寄出,俾利查驗文件,資料不 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本校得原件退回,不受理報名。
(三)放榜日期及成績複查
1.公告錄取日期:111年5月9日(暫定)
2.成績複查:公告放榜後一週受理(以郵戳為憑),以書面提出成績複查,口頭 申請或逾期申請複查,概不受理。
3.考生如對報名審查結果有疑義時,應於成績複查時間內敘明具體事實,並 檢具佐證資料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由本校依相關規定處理;未具名之申訴案
11
件一律不予處理。※考生申訴書,如簡章附件10。
(四)錄取方式及標準:僅書面資料審查 (佔100%)
1.成續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同分者依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比序錄取。
※以任教本科經驗年資為第一比序。
※英語能力等級高者為第二比序。
3.公告正取生,應於規定期間內向本校辦理報到及繳費。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 願放棄,其名額由備取者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開課日止。
(五)正取生報到手續
1.報到日期:111年7月25日(暫定)
2.繳交學分費:於學分抵免後,依每一學期修讀之學分費,於學期前繳交
(六)備取生報到:於正取生報到後於本校進修學院網站公告缺額,並個別通知 備取生於限期內報到,限期內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十八、辦理單位:(包括承辦單位主管、承辦人及電話)
教學單位
理學院
理學院院長:洪振方
數學系 生物科技系
07-7172930 轉6801~6804 07-717-2930轉7301
行政單位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課程組
07-717-2930轉1801、1811、1807
進修學院院長:姚村雄
企劃推廣組組長:林維俞;承辦人:莊美儀,電話:07-7172930轉3664
十九、教育實習學校:
(一)依據師資培育法第10條之1規定:
1.教師資格考試:依其類科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始得 參加。
2.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包括 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 習。
(二)本班修習完畢後之教師資格檢定相關規定:
12
1.修畢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專門課程:數學
專長至少38學分,生物專長至少48學分),且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 及生涯規劃相關課程並成績及格」,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 前教育證明書。
2.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始得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後得參
加教育實習,待教育實習及格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3.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者,其教學實習課程與教育實習,應至實驗學 校或雙語學校進行為原則。
二十、本校中等學校任教科別專門科目認定標準
教育類科 學群科及專長領域課程 核准備查文號 相關支援系所、中心 中等學校 數學領域數學專長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3日
臺教師(二)字第1080183016號函
數學系、科學教育暨環境教 育研究所、師資培育與就業
輔導處課程組 中等學校 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 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
臺教師(二)字第1080190702號函
生物科技系、科學教育暨環 境教育研究所、師資培育與
就業輔導處課程組
二十一、設備說明及其他行政支援*:
現有教學設備、理學院(數學系、生物科技系)、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及 進修學院行政人員協助。
二十二、注意事項:
(一)修畢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 至少26學分、雙語教學專長課程10學分、培育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 育專門課程(數學專長38學分、生物專長48)、職業教育與訓練及 生涯規劃2學分】成績及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 教育證明書。
(二)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始得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後得 參加教育實習,待教育實習及格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三)凡報名參加本學分班考試之考生,即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可向報名取得
其基本資料及相關檔案資料。考生報名僅作為本校招生及相關教育行
政目的使用,其餘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四)考生繳驗(交)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變)造、不實、不符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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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或不被承認情事,本校將取消其入學或修讀資格,已修業者所修
之學分本校概不予承認,已修畢者本校將追回註銷學分證明書,上述
考生或學員不得要求退還已繳交之相關費用,本校並保留追究法律責
任之權利。
(五)考生如對考試結果與考試相關事宜有疑義時,應於成績複查時間內書
面敘明具體事實,並檢具佐證資料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由本校依相關
規定處理;未具名之申訴案件一律不予處理。※申訴書於附件
(六)未達開班人數無法開班時本校有停班或異動開課時間之權利。
(七)國定假日、學校放假日,依老師授課狀況停課及補課;但遇颱風等不
可抗拒之天災恕不補課(依行政院人事總局公告)。
(八)本課程為學分班課程,不授予學位,欲取得學位應經各入學考試後依 規定辦理。
(九)修畢依成績由本校進修學院發給推廣學分證書(進修學院)、修畢師
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及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理學院)。
(十)學員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轉學;學員
如因退班申請退費,悉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
辦理: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
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 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3.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申請退費請攜帶收據正本,違反者或逾期申請者,恕無法辦理退費事宜。
※註:本班僅收取學分費,未有雜費、代辦費等,上述用字係完整法條用字,
故不做更動。
(十一)出席時數及成績標準
1.出席時數:
本班每堂登記出、缺席狀況。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
課;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為曠課,曠課1小時者作缺課3小時計;
各科缺課時數超過每科時數之1/3 者,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本學院 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如:2學分36小時的課,至多請滿12 小時, 超過12小時不發學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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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績標準:
本班學員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各科目及格標準為60分)且未逾請假
規定時數者,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
(十二)本學分班學分抵免及修習完畢後之教師資格檢定相關規定,應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62061C號「師資 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師資培育法」、「師資培育 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及本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 處相關規定與本校學則規定辦理,僅於開班前辦理乙次,依規定於於 本班修課期間至結束不予辦理抵免。
1.開放抵免時間:111年5月9日至5月16日止(暫定)
2.通知抵免結果:111年6月20日(暫定)
3.開放繳交學分費時間:111年6月24日至7月8日止(暫定)
(相關抵免表單,詳如簡章附件4-6)
(十三)本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主修專長、
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第五點,
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之採認及抵免摘述如下:
1.申請專門課程科目之採認及認定須為本校規劃且經教育部核定培育之
類科,並以取得修習資格起向前推算10年內所修習之科目學分為限。
2.專門課程科目係於他校修習及格者,所修習學分最高得採認該類科要
求總學分數之五分之四(含)為限。
3.所修習之科目名稱及學分數與本校專門課程一覽表規定之科目學分相
同者,得予採認;科目名稱相近者,由該任教學科之培育系所認定之。
4.推廣教育學分不得申請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之課程採認
及學分抵免。但經教育部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5.申請學分抵免以一次為限,並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依規定辦理遞補之學生不在此限。
(十四)考生同意遵守本專班所訂定之科目抵免相關規定,且瞭解未納入本 專班所訂定之科目不得抵免學分。請填寫學分抵免切結書,詳如附件11。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相關規定或招生委員 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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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 110 學年度中等學校數學、生物 專長教師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報名表】
姓名 組別 □ 數學 □ 生物
(最近半年 內,二吋半 身正面脫帽 照片一張) 身份證字號 性別 □ 男 □ 女
手機 生日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H) (O)
E-mail (請正楷填寫)
通訊地址 □□□-□□
緊急聯絡人 姓名 關係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地址
學士(含)以上學歷
(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學校 科系 民國 年畢業 英文能力語言證(檢附證書影本) 相當級數(全民英檢): □中高級 □高級 □專業級
報名資格 (兩項均要符合)
(檢附相關文件)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數學(應用數學)、生物學(生命科學、生物科技)系所畢業,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 書者;並具備CEFR B2級以上(含聽說讀寫)或相同等級的英語能力者。
2. CEFR B2級以上英檢證明,修習前需繳交具CEFR B2級以上之英檢證明(不限取得年限),
惟取得教師證書時需檢核具3年內之CEFR B2級以上之英檢通過證明。
※檢附之文件影本,均須蓋「與正本相符」章,並簽名
主要工作經歷
機構名稱 部門/單位 職稱 工作內容
工作年資合計: 年 月
退費帳號
(僅限本人帳戶) (檢附帳戶影本封面)
銀行 (局)帳號
註:因本校合作之金融機構為「台灣銀行」與「郵局」,故建請優先提供前開機構之帳戶以供 入帳;若個人入帳之銀行帳戶非屬台灣銀行或郵局,退款須扣除 30 元匯款手續費。
1.以上資料由本人確認無誤,錄取後經發現學經歷(力)證明文件與正本不符,本人同意負法律責 任並同意取消錄取及入本學分班資格。
2.本人同意並授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使用本人所有報名資料於考試、報到及入學教務及學務資料 使用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考生須親簽)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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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避 免 遺 失
, 請 以 掛 號 郵 寄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進 修 學 院 企 劃 推 廣 組
【 11 0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數 學
、 生 物 專 長 教 師 加 註 雙 語 教 學 次 專 長 學 士 後 教 育 學 分 班
】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8 0 2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和 平 一 路
1 1 6
號
料 資 裝 內
7 6
5 4 3 2 1
請 檢 核( 打 勾)
行 動 電話
: 聯 絡 電話
:( 公)
聯 絡 地址
: 姓 名
:
審 查 費 現 金
報 名 費 現 金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之 相 關 資 料
大 學 及 研 究 所 歷 年 成 績 單
CEFR B2
級 以 上( 含 聽 說 讀 寫) 或 相 同 等 級 之 英 語 能 力 證 明 或 證 書 影 本
學 士( 含) 以 上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報 名 表( 務 必 黏 貼 照 片)+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印 本( 請 用A4 紙 列 印 勿 裁 切)
項目
( 請 依 序 裝 訂
) 簽
章
(
宅)
計 件
件 數
附件2
17
附件3
18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 抵免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請電腦打字)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學 號 系 所
聯 絡 方 式
手機:
E-mail: (務必正確,審查結果將回傳至電子信箱)
申 請 條 件 及 各款需檢附
之附件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教育部109年4月30 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60271號函同意備查)
二、本校學生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請擇一勾選
□ 1.本校非師資生依規定修習本校或他校所開非幼兒園師資類科之教育專業課程,
而後通過本校教育學程甄選取得師資生資格者。
(需檢附附件:本校成績單正本)
□ 2.本校師資生經本校甄選取得另一師資類科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
(需檢附附件:本校成績單正本)
□ 3.本校師資生曾在本校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未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學分畢業或
因故喪失師資生資格,且未將所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計入畢業應修學分,
再次經本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取得師資生資格者。
(需檢附附件:本校成績單正本)
□ 4.已持有任一師資類科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通過本校教育學程甄選取得另一師
資類科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
(需檢附附件:原校及本校成績單正本、教師證書影本、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 5.曾於他校修習(畢)與本校相同或不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之師資生,通過本校教
育學程甄選且取得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
(需檢附附件:原校成績單正本/若成績單上無法辨識曾為師資生,則需出具其他證明文 件,以證明「曾」為師資生資格)
□ 6.他校師資生於大學就讀期間因學籍異動轉學至本校,依規定經審查通過後獲准
將相同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轉入本校者。
(需檢附附件:原校及本校成績單正本)
□ 7.他校師資生於大學就讀期間應屆畢業考取本校碩、博士班,依規定經審查通過
後獲准將相同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轉入本校者。
(需檢附附件:原校及本校之成績單正本)
同時符合前項兩款以上資格者,僅得以其中一款規定之資格辦理抵免。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審 核 結 果 (本欄僅由審 查單位填寫)
□ 該生符合本校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基礎課程: 學分;教育方法課程: 學分;教育實踐課程:
學分,共計 學分。
□ 該生不符合本校教育專業課程抵免要點之規定。
承辦人: 組長: 秘書: 處長: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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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辦理中等學校各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認定申請表
(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適用) 年 月 日
※申請作業依據「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群科)師資職前教師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辦理。
系 所 班 別 學 號
姓 名(簽 名) 聯 絡 電 話
身 分 證 字 號 申 請 任 教 科 別
認 定 版 本
本人已持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加科),擬申請專門課程認定,並瞭解其相關 規定
□ 本校 年版
□ 部頒版
□ 其它:報經教育部核定推廣教育學分班(請附相關公文等證明文件)。
申請人簽名: , 年 月 日 課 程 修 習 時 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
知識衰退期(10 年)條款之例外
(須檢附相關文件)
□所修習之科目皆未超過10年 □所修習之部分科目已超過10年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檢附相關文件,經審核通過者,得不受10年之限制。
□申請時向前推算連續三年任教於相關學科領域或具備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且現仍在職 者。
□申請時已取得該任教學科領域相關之較高學位,並具二年以上任教於相關學科領域或 實務工作經驗,且現仍在職者。
□申請時向前推算具六年相關任教學科領域或實務工作經驗者。
繳 費 □300元審查費 ◆總務處出納組簽章:
需附繳文件:(影本均須蓋「與正本相符」章,並簽章)
1.□畢業證書影本(最高學歷) 2.□成績單正本/學分證明書影本(請用螢光筆劃記欲認證科目) 3.□合格中等學校教師證書影本 4.□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分證明書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進修學院
初核 (第一次)
承辦人: 組長:
系所 審核結果
1.□通過,共認定 學分。
(科目名稱不符,同意認證者,請加註採認) 2.□不通過。
審核系所蓋章:
進修學院 覆核 (系所審核後)
院長:
※請申請人自行填寫。
附件5
20
申請人姓名: 學號:
(得免填)擬認定本校訂定之專門科目 申請人己修科目 審核欄 (科目名稱不符,同意 認證者,請加註採認) 科目名稱 必
選 備
學 分 數
科目名稱 學 年 度
上學期 下學期 學
分 成 績
學 分
成 績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擬認定 學分 審
核 結 果
該科認證須必備:ˍˍˍ 學分,選備:ˍˍˍ 學分,合計:ˍˍˍ 學分。
□該生符合該科認證學分標準:
□專門科目己修畢必備:ˍˍˍ學分,選備:ˍˍ學分,合計:ˍˍ學分。
□本科系、相關科系、輔系資格(部頒版)。 認定版本:
□依據本校「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一覽表」辦理( 年版)
□依據部頒「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本科系相關科系及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部頒版)
□其他:報經教育部核定推廣教育學分班「 」。 並符合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群科)師資職前教師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 一覽表實施要點。
□該生不符合該科認證學分標準,原因:
□學分不足 學分;□其他:
審查委員簽章:ˍˍˍˍˍˍˍˍˍˍˍ日期:ˍˍˍ年ˍˍˍ月ˍˍˍ日 系所主管簽章:ˍˍˍˍˍˍˍˍˍˍˍ 日期:ˍˍˍ年ˍˍˍ月ˍˍˍ日
附件6
21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
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數學專長-註記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課程架構表
經教育部110年8月30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07864號函同意備查
課程類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心理學(雙語教學) 2 教育方法課程 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 2
教育實踐課程
數學科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數學科教學實習(雙語教學) 2 數學科進階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總計:10學分
說明:
一、修習資格:
修習雙語教學師資職前課程者,應通過各師資類科甄選,取得師資生資格,並具全 英檢中高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應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 、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R)B2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二、申請中等學校教師證加註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
(一)應修畢本校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即上表所列課程)10學分。
(二)應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或取得CEFR語言參考架構B2級
以上之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三)另須完成本校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
覽表26學分(包含中等任教學科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及中等學校教師師 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所須學分。
三、擋修機制:
(一)修習數學科教材教法(雙語教學)前,須修畢教育心理學(雙語教學)及課程發
展與設計(雙語教學)。
(二)修習數學科教學實習(雙語教學)前,須修畢數學科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四、採認原則:
(一)本表10學分得採認為一般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中。
(二)非於本校所修習之雙語教學師資職前課程,一律不予採認。
附件7
22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生物科技系
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註記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課程架構表
經教育部110年8月30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07864號函同意備查
課程類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心理學(雙語教學) 2 教育方法課程 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 2 教育實踐課程
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2 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學實習(雙語教學) 2 適性教學(雙語教學) 2 總計:10學分
說明:
一、修習資格:
修習雙語教學師資職前課程者,應通過各師資類科甄選,取得師資生資格,並具全 民英檢中高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應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 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R)B2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二、 申請中等學校教師證加註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
(一) 應修畢本校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即上表所列課程)10 學分。
(二) 應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或取得CEFR 語言參考架構B2 級以上 之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三) 另須完成本校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26學分(包含中等任教學科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及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所須學分。
三、 擋修機制:
(一) 修習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材教法(雙語教學)前,須修畢教育心理學(雙語教 學)及課程發展與設計(雙語教學)。
(二) 修習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教學實習(雙語教學)前,須修畢自然科學領域生物 專長教材教法(雙語教學)。
四、 採認原則:
(一) 本表10 學分得採認為一般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26 學分中。
(二) 非於本校所修習之雙語教學師資職前課程,一律不予採認。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