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補助/審查作業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與「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 方案」。
二、目的:
(一)鼓勵於推動品德教育採「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 在縣市合作」方式進行且具特色之大專校院,藉以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 教育發展,以深耕品德教育至家庭及社區。
(二)結合微電影的創意拍攝方式,藉由影像記錄品德教育的推動過程、實際案例 的感人事蹟,或其他以品德教育為主題之內容,以深化品德教育之推動效益 與影響力。
三、 補助對象:公私立大專校院 四、 補助原則:
(一) 妥善運用「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所提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與策略重點:
1. 6E 教學方法(註 1); 2.學校推動10 大策略(註 2)與自我評鑑;3.教師專業
與生命成長;4.家長與社區之參與。
(二) 可結合微電影的創意拍攝方式,藉由影像紀錄品德教育的推動過程、實際案 例的感人事蹟,或其他以品德教育為主題之內容,以深化品德教育之推動效 益與影響力。
(三) 透過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建立共同推動品德教育之校際合作,並整合校內 外各類資源,以達品德教育之永續發展。
五、 補助基準及要求:
(一) 申請學校應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與本部補助及補 (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辦理。
(二) 本計畫補助經費為部分補助,以經常門為限。
(三) 已接受其他機關補助之計畫,不得重覆申請。
(四) 補助比率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90%,各校自籌比率至少為計畫總經費之
10%,臺北市所屬學校自籌比率至少為計畫總經費之 50%。
(五) 補助額度最高以每校以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為原則;若有意願拍攝微 電影,其補助經費另為增加最多 15萬元,兩者共計最高30 萬元。(本案以 補助推動品德教育採「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與所 在縣市政府機關合作」方式進行且具特色之大專校院為原則)
(六) 擬拍攝微電影之學校,請提供90秒之拍攝概念說明之影音檔(上傳檔案1GB 以內,含:作品類型(如:紀錄片、劇情片、動畫等)、拍攝大綱、相關之品 德教育核心價值、預定推廣方式等),本部將於審查後擇優予以補助。
(七) 受補助學校應於次年度 1 月底前提出成果報告,本部將擇優刊登於本部平 面或電子刊物。
(八) 受補助學校應依本部要求參與相關研習活動、成果發表會或微電影徵稿等 相關活動。
六、 申請及審查作業
本計畫實施期程自每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止。本部預定補助 40 校為 原則。
(一) 申請作業期間及方式:
1.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及地方特色擬訂計畫,
上網填報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資料核章後函送本部。
2. 本部於每年申請前,函知各校可上線申請之填報期間,請欲申請之學校於填 報申請期間,至品德教育深耕學校申請專區填報。(不受理其他格式檔案或 舊申請表件,請一律上線填報並列印表件)
3. 計畫資料包含:申請書、簡表、申請計畫內容、經費表、經費使用情形表、
檢核表(如附表一至六)、微電影預定拍攝之大綱等。
(二) 審查項目及比率(補助經費審查基準比率及配分說明詳如附件1):
1. 計畫(不含微電影部分)
(1) 計畫總目標之發展性與延續性(學校推動品德教育現況及成果佔10﹪):20%
(2) 計畫內容與本計畫補助原則之符合度、推動合理性與成效評估效益:15%
(3) 計畫內容之創意性與精實性:10%
(4) 校內外資源運用情形及經費編列之合宜性 :15%
(5) 推動方式:跨教育階段別合作:10%
(6) 推動方式:與社區合作:10%
(7) 推動方式:與民間團體合作:10%
(8) 推動方式:與所在縣市政府機關合作:10%
2. 微電影(無拍攝計畫者本項無需審查)
(1) 主題符合性(含影片拍攝主軸符合想傳達的品德教育核心價值):20%
(2) 影片創意性:30%
(3) 影片結構性:25%
(4) 影片啟發性:25%
3
七、 經費請撥及核結
(一)本項補助經費採一次撥付,學校並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其他用途。
(二)經費請撥、支用及結報事宜,悉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 要點規定辦理;經費支用不合規定者,依規定追繳補助款項。
(三)直轄市政府應將經費補助透列預算;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納入校務基金收 支處理。
八、 補助成效考核
(一) 受補助之學校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因故延期或變更計畫時,應將延 期或變更之計畫函報本部備查。
(二) 受補助學校應於下一年度1月底前辦理結案,其成果報告內容應包括前 言、量之分析(如活動場次、數量、參加人數及教材研發之件數等)、質 之分析(如活動辦理之課程內涵與成效、過程檢討、問題解決策略、相 關活動成員滿意度統計及活動照片等)及品德教育微電影 1部(含微電 影劇本完整版、3分鐘之微電影精華版影片及 8-12分鐘之微電影完整版 影片,無拍攝計畫之學校免提供)。辦理具特色者,依相關規定辦理表揚。
(三) 本部於必要時,得邀請各校代表列席報告推動情形,並得邀請學者、專 家,依計畫內容不定期訪視受補助學校。
九、 品德教育微電影成果作品注意事項
(一) 作品格式與內涵
1. 作品主題以「品德教育」之推動過程、感人的實際案例,或其他以品德 教育為主題之內容,並於影片中適時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之「自發」、「互動」、「共好」理念、品德關鍵議題(生命倫理、家庭倫 理、族群平權、科技倫理、關懷弱勢、社會公義及專業倫理等)及品德 教育核心價值(如: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 包容、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等相關元素,呈 現方式不拘,影片長度完整版以8-12分鐘為限、精華版以3分鐘為限,
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2. 作品規格:1920x1080像素以上之NTSC 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 wmv、mpg、mov、mp4),請確定影片可以正常播放。
3. 影片需有聲音、字幕與相關後製效果,內容須包含片頭與片尾,並於片 尾嵌入教育部 LOGO(附件 2),並呈現「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 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以增進政策之宣導效益。
(二) 其他注意事項:
1. 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 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 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 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受補助之學校自行承擔,
教育部並有權取消其受補助資格並追繳補助經費。
2. 受補助之學校需簽署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3),教育部有權將作品匯集 成冊,製成光碟,或放置公開網路平臺,受補助之學校有義務確保教育 部擁有該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作品之影像無爭議,亦不得對本部 及經本部授權之人(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核定受補助後再送)
3. 受補助之學校須提供原始製作檔,並同意自本計畫結案日起,本部在雜 誌、刊物、網站等媒介中,刊登其作品,應用廣告或宣傳使用,不另行 支付任何費用。
註 1:6E係指典範學習(Example)、啟發思辨(Explanation)、勸勉激勵
(Exhortation)、環境形塑(Environment)、體驗反思(Experience)與正向期 許(Expectation)。
註 2:學校 10 大品德推動策略如下:1.納入校務發展計畫;2.列入課程及創新 6E 教 學;3.發展各類融入品德教育的生活教育、社區服務、體育、藝文、閱讀及環保
等活動;4.行政團隊品德領導;5.統整運用校內外資源;6.親職與社區品德教育;
7.教師專業與生命成長活動;8.彰顯品德核心價值之校園景觀與制度;9.多元評 量學生品德認知、情意與行動;10.建立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
5
附件 1
補助經費審查基準比率及配分說明
一、 計畫(不含微電影部分)項目 說 明
審查 項目
、 比率
、 分數
1 計畫總目標之發展性與延續性(其中,學校推動
品德教育現況及成果佔10﹪) 20% 0-20分 2 計畫內容與本計畫補助原則之符合度、推動合理
性與成效評估效益 15% 0-15分 3 計畫內容之創意性與精實性 10% 0-10分 4 校內外資源運用情形及經費編列之合宜性 15% 0-15分
5 推動方式:跨教育階段別合作 10% 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6 推動方式:與社區合作 10% 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7 推動方式:與民間團體合作 10% 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8 推動方式:與所在縣市政府機關合作 10% 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等級 A B C D E
總分 >=90分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59分
審查項目第5-8項推動方 式若均不符合,即使總得 分60分(含)以上,亦 不予補助。
補助 金額
「申請額度」
之100%,
至多15萬元
「申請額度」
之75%,
至多11萬 2,500元
「申請額度」
之60%,
至多9萬元
「申請額度」
之50%,
至多7萬 5,000元
不予 補助
二、 微電影(無拍攝微電影者本項無需審查)
項目 說 明
審查 項目
、 比率
、 分數
1
主題符合性
(含影片拍攝主軸符合想傳達的品德 教育核心價值)
20% 0-20分
2 影片創意性 30% 0-30分
3 影片結構性 25% 0-25分
4 影片啟發性 25% 0-25分
總分 ≧90分 80-89分 ≦79分
等級 A B C
補助 金額
拍攝大綱及概念說明影音檔 均符合審查重點者,補助「申 請額度」之100%,至多15 萬元。
拍攝大綱及概念說明影音 檔尚符合審查重點者,補助
「申請額度」之 80%,至多 12萬元。
拍攝大綱及概念說明影音檔均 不符合審查重點者,不予補助。
★ 上列補助金額均係原則建議,審查委員建議補助額度,而後由本部彙整審 核,將依本計畫補助規定、補助比率,以及考量當年度預算等相關因素,
調整核定補助金額。
附件 2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微電影成果作品使用之教育部
LOGO7
附件 3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微電影成果作品授權同意書
1-1:利用他人(含表演人)著作之授權書
立書人即下列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 ○○○,因「 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 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之受補助學校為執行本計畫,需利用立書 人之著作,爰授權 教育部(以下簡稱甲方)於下列授權範圍內利用立書人之著作:
一、授權利用之著作名稱:
(一)類別:■語文著作 ■音樂著作 ■戲劇、舞蹈著作 ■美術著作
■攝影著作 ■圖形著作 □電腦程式著作 ■錄音著作
■建築著作 ■視聽著作 ■表演
(二)立書人擔保就本件著作有授權利用之權利,並擔保本件著作並無不 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二、授權範圍:
(一)利用行為:甲方應依下列著作權法規定之方式利用
■重製 □公開口述 ■公開播送 □公開上映 ■改作 □出租
■編輯 ■公開展示 □公開傳輸 □公開演出 ■散布 (二)利用之地域(場地):
■不限地域 □限地域:
(三)利用之時間:
■不限時間
□限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月。
(四)利用之次數:
■不限次數 □限次數:
(五)可否再授權:
■甲方可再授權第三人為上述之利用 □不可再授權 (六)權利金
□無償授權
■有償授權:■本件授權之權利金(即使用報酬)已於「 年度教育部補 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補助案支付,並由(受 補助學校名稱)支付立書人收取。■數額:(由受補助學校填列金額),
支付方法:(由受補助學校填列支付方式<如:現金、支票…>) (七)其他:
此致
甲方(教育部)
立書人即著作財產權人:○○○(請立書人蓋章) 代表人:(自然人免填)
身分證字號:(法人免填) 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備註:受補助學校如有利用他人著作為素材,應取得該素材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請搭配範本1-2使用。
1-2:受補助學校涉及利用他人著作為素材之授權書
授權書
立書人即下列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以下簡稱辛方),因 (受補助學校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履行與 教育部 (以下簡稱甲方)間「 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
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所完成的著作內有利用辛方之著作,茲辛方授權甲方於 下列授權範圍內利用:
一、授權利用之著作名稱:
(一)類別:■語文著作 ■音樂著作 ■戲劇、舞蹈著作 ■美術著作
■攝影著作 ■圖形著作 □電腦程式著作 ■錄音著作
■建築著作 ■視聽著作 ■表演
(二)辛方擔保就本件著作有授權利用之權利,並擔保本件著作並無不法侵害他 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二、授權範圍:
(一)利用行為:甲方應依下列著作權法規定之方式利用
■重製 □公開口述 ■公開播送 □公開上映 ■改作 □出租
■編輯 ■公開展示 □公開傳輸 □公開演出 ■散布 (二)利用之地域:
■不限地域 □限地域:
(三)利用之時間:
■不限時間
□限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月。
(四)利用之次數:
■不限次數 □限次數:
(五)辛方授權甲方得再授權第三人為上述之利用。
(六)權利金
□無償授權
■有償授權:本件授權之權利金(即使用報酬)甲方已於「 年度教育部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補助案支 付乙方,並已由辛方收取。
(七)其他:
此致
甲方(教育部)
立書人即著作財產權人:○○○(請立書人蓋章) 身分證字號:(請立書人填列)
地址:(請立書人填列身份證上之戶籍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9
附表一
【 】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申請書
計畫基本資 料
一、 前一年度是否獲補助:□是(請續填第二題) □否
二、 前一年度是否有拍攝微電影:□是(請續填第三題及第四題) □否 三、 前一年度拍攝完成之微電影是否上傳至影音平臺:
□是(請提供網址,此連結需公開且有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否(請說明未上傳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前一年度推展拍攝完成之微電影方式:(必填,約150 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計畫內容 是否包括微 電影拍攝
(請勾選)
□是(請摘述拍攝大綱約150字;並提供90 秒之拍攝概念說明影音檔) 拍攝大綱:
拍攝概念說明影音檔網址︰
預計推展方式:
□否
當年度品德 教育之推動
特色 (請勾選)
(必填,可複選,並填列合作單位名稱與推動方式)
□跨教育階段別合作:合作學校名稱-_________;合作方式-________
□與社區合作:合作社區名稱-___________;合作方式-________
□與民間團體合作:合作團體名稱-_________;合作方式-______
□與所在縣市政府機關合作:合作縣市政府機關名稱-_________;合作方 式-________
計畫名稱 (請寫全稱)
學校名稱 (請寫全稱)
計畫期程 中華民國 年 1月 1日起至 年11 月30日 承辦/聯絡
人姓 名
公務電話 公務電子信箱
附表二
【 】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簡 表
計畫名稱 (請寫全稱)
學校名稱 (請寫全稱)
計畫期程 中華民國 年1月1日起至 年11 月30日 承辦/聯絡人
姓 名
公務電話 公務電子信箱
參與對象 預計參與人數/人次
向本部 申請補 助經費
金額 A
計畫 (不含微電
影) 縣市/學
校 配合款
經費
金額B
微電影
佔計畫 總經費
比率
% 佔計畫總
經費比率 %
計畫總經費 (A+B)
計畫特色概述
(請簡述貴校之重點活動內容。以條列式簡述,含:活動名稱、活動時間、活動簡 述、參與對象、預定參與人數等。)
品德教育微電 影特色與推廣
方式
(無拍攝計畫者免填)
一、特色與推廣方式:(內容以文章式呈現,約100-300字為原則,包含:拍攝影 片名稱、內容及推廣方式等。)
二、影片想傳達的品德教育核心價值:(可複選)
□尊重生命 □孝悌仁愛 □誠實信用 □自律負責 □謙遜包容 □欣賞感恩
□行善關懷 □公平正義 □廉潔自持 □其他:_______
11
附表三
申請計畫內容
一、 計畫名稱
二、 計畫申請摘要(請以 300字內簡述)
三、 計畫期程( 年 1月 1日至 年11 月30日)
四、 計畫總目標
五、 學校基本資料及現況
六、 年(前一年)學校品德教育推動特色及成果(含資源整合情形、推動困境
等)。
七、 年(計畫當年度)學校品德教育實施策略、期程與分工。(期程請以甘
特圖說明)
八、 年(計畫當年度)學校品德教育推動特色(含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
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在縣市合作等;如為前一年度補助拍攝微電影之學 校,請參照前開四項合作方式,說明拍攝完成之微電影應用於品德教育宣 導與推廣之方式)。
九、 年(計畫當年度)品德教育經費概算及來源。(如附表四、五)
十、 年(計畫當年度)品德教育微電影預定拍攝之劇本大綱。(無拍攝計畫
之申請學校免填;請說明拍攝後之運用與推廣方式(含:校內及校外之宣 導推廣)
十一、 預期效益及其具體檢核指標與方式。
附表四
【 】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經費明細表
金額單位:新臺幣元
向本部申 請補助經 費
金額 A
(最高上限為新臺幣15萬
元;有拍攝微電影者最 高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
計畫 (不含微電影)
縣市/學 校 配 合 款 經費
金額 B
微電影
佔計畫總經費 比率 %
佔計畫總經費比率
(學校自籌比率至少為
總經費之10%;臺北
市所屬學校自籌比率 至少為總經費之50%)
%
計畫總經費
(A+B)
經費明細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單位 合計 計算說明
業務費(本部補助經費以下列經費項目為限,其餘經費請編列於「學校配合款之經費」項下;無需使用之 經費項目請逕行刪除無需保留。)
1 講座鐘點費
(外聘) 節 單價*數量 一、依據「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
二、外聘-專家學者2,000元。
三、外聘-與主辦或訓練機關(構)學校有 隸屬關係之機關(構)學校人員1,500元。
四、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構)學校人員
1,000元。
五、講座助理-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人員,
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1/2支給。
2 講座鐘點費
(內聘) 節 單價*數量
3. 出席費 人次 單價*數量
一、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 費支給要點」辦理。
二、以邀請本機關人員以外之學者專家,參 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 會議為限。一般經常性業務會議,不得 支給出席費。又本機關人員及應邀機關 指派出席代表,亦不得支給出席費。
三、編列基準:2,500元為上限。
4. 諮 詢 費 、 輔 導
費、指導費 人次 單價*數量 得比照出席費編列
計畫名稱 (請寫全稱)
學校名稱 (請寫全稱)
計畫期程 中華民國 年1月1日起至 年11月30日
承辦/聯絡 人姓 名
公務電話 公務電子信箱
13
5. 主持費 人次 單價*數量 一、凡召開專題研討或與學術研究有關之主 持費、引言費屬之。
二、編列基準:1,000元至2,500元。
6. 臨 時 工 作 人 員
工作費/工讀費 人日 單價*數量
一、以現行勞動基準法所訂最低基本工資1.2 倍為支給上限,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 所訂之最低基本工資。但大專校院如訂 有支給規定者,得依其規定支給。
二、應依工作內容及性質核實編列。
三、所列費用應含薪資、退休金、保險及其 他依法應給予項目。
7. 印刷費 式 單價*數量 核實報支。(含:活動手冊、海報等,請視需 求增列印刷物品名稱)
8. 國內旅費-
交通費 式 單價*數量 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並核 實報支。
9. 稿費-撰稿 千字 單價*數量
一、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 支給要點」辦理。
二、稿費含譯稿、整冊書籍濃縮、撰稿、編 稿、圖片使用、圖片版權、設計完稿、
校對及審查。
10. 稿費-編稿 千字 單價*數量 11. 稿 費 - 圖 片 使
用 張 單價*數量
12. 稿 費 - 圖 片 版
權 單價*數量
13 稿 費 - 設 計 完
稿 單價*數量
14 稿費-校對 單價*數量
15 稿費-審查 單價*數量
16 場地使用費 式 單價*數量
一、補助案件不補助內部場地使用費。
二、本項經費應視會議舉辦場所核實列支。
三、凡辦理研討會、研習會所需租借場地使 用費屬之。
17 設備使用費 式 單價*數量 各執行單位因執行計畫,而使用之儀器設備
或軟體等之分攤或租用或使用費。(核實報 支)
18 資料蒐集費 元 單價*數量
一、上限30,000元。(核實報支)
二、圖書之購置以具有專門性且與計畫直接 有關者為限。
三、擬購圖書應詳列其名稱、數量、單價及 總價於計畫申請書中。
19 膳費 日/人 單價*數量
一、辦理半日者:膳費上限140元(午或晚餐
100元;茶點40元)。(午、晚餐每餐單價
須於100元範圍內供應)
二、辦理全日者:膳費上限300元(早餐60元;
午餐100元;茶點40元;晚餐100元)。
三、辦理期程第1天(含1日活動)不提供早 餐,1日膳費以240元為單價編列。
四、應本撙節原則辦理,並得視實際需要依 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 應。
20 保險費 人 單價*數量 符合支領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
發給辦法之人員不另加保。
21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補充保費 人 單價*數量 一、依衍生補充保費之業務費經費項目,乘 以補充保費費率為編列上限。
二、核實編列。
22 勞 保 和 勞 退 提
撥 1 式 單價*數量 工作費、工讀費依規定編列之勞保及勞退
23 錄影器材租借 1 式 單價*數量 一、上限40,000元。
二、核實報支。
24 剪輯後製 1 式 單價*數量 一、上限50,000元。
二、含剪輯、字幕、音效、動畫等。
三、核實報支。
25 雜支 1 式 單價*數量 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事務費用屬之。如文
具用品、紙張、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等 屬之。
26 學 校 配 合 款 之
經費 1 式 學校配合款支應
(請將配合款總經費列於本項)
以上總計
申請補助合計A 學校配合款B 總計(A+B)
承辦 主(會)計 首長 單位 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補(捐)助方式:
□全額補(捐)助
█部分補(捐)助【補助比率 %】(非指定項目補助) 指定項目補(捐)助□是█否
【補(捐)助比率 %】
地方政府經費辦理方式:
□納入預算
□代收代付
█非屬地方政府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 要點辦理
彈性經費額度:
█無彈性經費
□計畫金額2%,計 元(上限為2萬 5,000元)
15
備註:
一、各計畫執行單位應事先擬訂經費支用項目,並於本表說明欄詳實敘明。
二、各執行單位經費動支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本部各計畫補(捐)助要點及本要點經費編列 基準表規定辦理。
三、上述中央政府經費支用規定,得逕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友善經費報支專區-內審規定」查詢參 考。
四、非指定項目補(捐)助,說明欄位新增支用項目,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五、同一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捐)助時,應於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內,詳列向本部及其他機關 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部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 項。
六、補(捐)助計畫除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之情形外,以不補(捐)助人事費、加班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 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七、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 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 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申請補助者如符須表明身分者,請至本部政風處網站
(https://pse.is/EYW3R)下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列,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 本部各計畫主政單位或政風處。
附表五
【 】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經費使用情形表
計畫策略/工作項目
(請填本計畫中
「各項活動或子計畫」名稱)
本部補助款 (A)
學校/縣市 配合款
(B)
小計 (A+B)
使用經費項目
請填「經費項目名 稱」,不需計算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以上金額合計
★註: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