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感染病例以及MERS、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严重)感染病例管理相关的文件。根据目前对该病例的审查研究,强调SARS-CoV-2 冠状病毒患者的症状很难与其他感染者区分开来;大的。还要排除其他可引起类似临床表现的感染(包括细菌性败血症、中毒性休克综合征)。
四、立即執行適當的感染管制措施
五、臨床檢體採檢
SARS-CoV-2 患者之支持性治療
轻症患者应根据症状进行治疗,包括退热、镇痛、营养和输液支持。 注意:患者应谨慎使用静脉输液,过度输液可能使氧合情况恶化,尤其是实验性抗生素。肺炎经验性治疗可参考2018年《台湾肺炎诊疗指南》。
脓毒症发生后一小时内给予适当的经验性抗生素。经验性抗生素治疗应基于败血症的临床诊断。 18 脓毒症应立即采取支持措施进行治疗。在治疗疑似或确诊的 SARS-CoV-2 感染患者时,应避免使用雾化器等雾化药物。
注:在重症SARS-CoV-2感染患者的监测、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需要确定哪些慢性病应继续治疗,哪些应首先暂停用药。应与患者及家属积极沟通,向患者提供治疗指导和预测。
SARS-CoV-2 患者之呼吸治療
呼吸时,插管前可使用高流量吸氧装置(NRM)提供氧气(预氧合)5分钟。此时不建议使用恢复球推动通气(Ambu-bagging)。插管时可采用影像引导喉镜检查注意:严重ARDS成人患者强烈建议采用俯卧位通气,儿童也可考虑俯卧位通气。
点评:这是一个强烈推荐;主要效果是减少呼吸机的使用天数。对于中度或重度 ARDS 患者,建议使用较高的 PEEP,而不是较低的 PEEP。评估这些措施的收益与风险。相关临床指南建议有条件时使用较高的PEEP和肺泡复张。
有害,建议不要使用本 RCT 中的通气方案。对于刚刚开始使用这种较高 PEEP 或肺部保护性通气后仍存在低氧血症的患者,建议使用体外生命支持。
八、敗血性休克患者處理
未達該年齡血壓標準值;或,
两次输注后出现斑块、乳酸增加或持续少尿;或建议使用中心静脉导管给予升压药并严格控制速率。如果通过输液和升压药可以将患者的MAP维持在目标值,但组织和心脏灌注仍然不足。
如果有内脏功能障碍的迹象,请考虑使用强心剂,例如多巴酚丁胺。如果脓毒性休克患者对输注和升压药反应不佳,可以考虑全身类固醇。拯救脓毒症运动和文献整合研究对某些患者的建议。
考虑使用全身类固醇(例如,如果尽管进行了足够的液体输注和血管加压药治疗仍无法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性)。如果 CoV-2 患者因脓毒症需要全身类固醇治疗,应特别注意患者传播病毒的可能性。
九、併發症之預防
SARS-CoV-2 患者之神經精神症狀處置
已报告的 SARS-CoV-2 确诊病例的神经精神症状包括: 急性期:头晕、烦躁、虚弱、癫痫发作或类似于中风的局部神经系统症状; 老年人可能会出现非特异性症状,例如几周内警觉性下降或意识模糊急性期后:吉兰-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ADEM)、急性出血性白质脑炎(acute hemorrhagic leukoencephalitis)等;。
长期后果:认知障碍、重症监护后综合症(PICS)等。应为所有疑似或确诊的SARS-CoV-2感染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心理健康和心理支持)。由于对疾病本身、自身和家人的健康以及隔离和治疗措施的担忧,确诊和疑似患者案例时常出现。
焦虑、抑郁或睡眠障碍等症状。医疗团队必须立即诊断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协调。
針對 SARS-CoV-2 之抗病毒與其他治療
与地塞米松联合用于重症肺炎及以上患者(SpO2≤94%无需氧疗,需要使用氧疗、高流量吸氧、或无创通气、机械通气或ECMO);或与地塞米松 + 瑞德西韦联合使用,无需氧疗。
SpO2≤94% 的患者需要氧疗、高流量吸氧或无创呼吸机。剂量:每天口服 4 mg,持续 14 天或直至出院。与地塞米松联合,或地塞米松+瑞德西韦用于需要高流量吸氧的患者。具有以下任何严重危险因素、不使用氧气、年龄≧12岁且≧发病后五天内称体重的人。其他影响免疫功能或已知严重危险因素的疾病。
使用高流量氧气或无创呼吸机但未插管的患者。)具有以下任何严重危险因素且不使用氧气且在发病后 5 天内年满 18 岁的患者,以及。
十二、處置懷孕患者的特別注意事項
處置產婦與新生兒的特別注意事項
在少数确诊孕妇中,通过PCR在羊水、胎盘、新生儿咽拭子和母乳中检测到病毒。也有确诊孕妇的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SARS-CoV-2 PCR呈阳性,新生儿可能在子宫内。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或分娩后通过接触感染 SARS-CoV-2。考虑到新生儿感染风险,建议疑似或确诊母亲在与母亲充分协商后,与新生儿暂时隔离,直至母亲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如果医疗机构设施允许且母亲同意同房,则应遵循感染控制原则。
关于孕产妇及新生儿护理,建议参考“台湾省妇产科学会”、“台湾省儿科学会”、“台湾省新生儿科学会”的相关指南。中国武汉市 33 名患有 COVID-19 的母亲所生的新生儿出现早发性 SARS-CoV-2 感染。台湾妇产科学会SARS-CoV-2流行期间孕妇临床管理暂行指南(第四版) https://www. taog.org.tw/news_contain_page.php ?SN=173。
确诊/疑似 COVID-19 母亲所生新生儿的护理注意事项。台湾新生儿学会《SARS-CoV-2 流行期间确诊或疑似 COVID-19 母亲所生新生儿的护理原则》。
十四、致謝
附錄、重要修訂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