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陽明高中 107 學年高三第 7 次指考模擬考日程表
2019.04.25 公告 時間 科目
108 年 5/7(二) 108 年 5/8(三)
上 午
時 間 考試科目 時 間 考試科目
正常上課 正常上課
數學(甲) 數學(乙)
物理 歷史
正常上課 正常上課
國文 化學
地理
中午
用餐 用餐午休 午休
下 午
正常上課 正常上課
英文
生物 公民 正常上課
掃地時間 掃地時間
正常上課 正常上課
放學
第七次模擬考考試範圍 (108 年 5/7~5/8)
2019.04.25 公告
科目 範圍 考試時間
國文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英文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數學(甲)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數學(乙)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物理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化學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生物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歷史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地理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公民與社會 指定考科測驗考試範圍 80 分鐘
注意事項:(請試務股長提醒同學,班長與風紀協助維持模考秩序!)
1. 考試時間開始與結束請聽從手搖鈴,14:50 打掃時間過後請依照日常上課作息。
2. 考試前之「正常上課」期間,請班長與風紀股長協助維持班上秩序,靜候老師到場。
3. 其他考試規定與期中考考試規則無異,請同學桌面、抽屜、窗台都要清空,窗簾拉開,教 室不得掛鐘。
4. 模擬考開始後,將進行考生身份查驗,請考生將身分證、健保卡正本、駕照或護照等放在 桌上供老師查驗。若未帶證件請紀錄於『未帶證件紀錄表』,範例請參閱下頁說明。請每 節發卷的監考老師查驗證件,將未帶證件的同學在該節次欄位打勾,模擬考全部結束後,
請試務股長將紀錄表連同試務資料籃一起送回教務處。違規 2 次(含 2 次)累計 1 次愛校服 務,違規累計 3~4 次愛校服務 2 次,違規累計 5~6 次愛校服務 3 次。
5. 遲到逾 20 分鐘者,須進教室自習,但不得參加考試。考試開始 60 分鐘後,可以提早交卷,
但不得離開教室。
6. 由於考試時間與一般作息時間不同,請下一節任課老師提前五分鐘接任監考暨收卷工作。
7. 模考時間未開始或先考完時,學生仍應配合學校作息在教室自習,請監考老師請隨班督 導至學校正常下課,以免影響其他班級上課。
8. 從入場開始到考試結束鈴響畢,未經監試人員許可,考生不得離開座位及試場;也不可以 吃東西、喝水及嚼食口香糖。
9. 『未帶證件紀錄表』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