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師(三)級醫師職缺公告
機 關名 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官 等
職 等 師(三)級 職 稱 醫師 職 系 醫師 名 額 正取 1名
(得依需要列候補1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點 本院及本院以外支援醫院 上 網
期 間 112年02月24日至112年03月02日
資 格 條 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 1至 5項條件:
1.具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2.住院醫師訓練滿 5年以上(含)。
3.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醫師證書及專科證書。
4.近 5年以第一或通訊作者於定期發行之學術性期刊(至少為半年 刊)所發表之SCI 論文(原始論著),並經本院醫學研究部審查 合格。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且為退
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 作
項 目 醫療、教學、研究及行政事務 薪 資
範 圍
依中華民國 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 正公布『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支薪。
工 作
地 址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號及本院以外工作地點。
報 名 方 式 (含檢具
文件)
1. 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ghtc.gov.tw)「最新消 息」專區下載報名表、品德查核同意書,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 附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院急診部。(40705 臺中市西屯 區臺灣大道四段 1650號臺中榮民總醫院急診部收。信封上請註 明應徵「主治醫師」)。
2. 請檢附資料(請使用A4影印,依序裝訂) (1)報名履歷表1份。
(2)醫學系畢業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須備退伍令影本1份。
(4)醫師證書(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各1份。
如有其他急救相關證書亦請一併檢附。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各項優良事蹟知獎狀或證明之影本。
(7)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8)報名日期:
自112年02 月24日起至112 年03月 02日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聯絡方式:
(1)聯 絡 人: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3604 4、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
恕不通知或退件。
5、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 行通知甄試,如報名且符合資格人數未達2名,公告期間順延3天。
6、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
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7、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
其他注意 事 項
1、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臺中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主治醫師外補甄選報名表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現職機關 眷籍地
現敘官職等 現居地 職系
聯絡電絡 (O): (H):
職稱 手機:
近5年獎懲 記大功 次,記功 次,嘉獎 次 記大過 次,記過 次,申誡 次
最近5年考績
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最高學歷
等次 分數
考試 專門職業證書
經歷
○○○○(○年○月)
退除役官兵 □是(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否
婚姻狀況 □已婚 □未婚 有無身體痼疾或工作上之健康顧慮 □無 □有:
同住 家庭成員
□祖父 □祖母 □父 □母
□配偶 □子女 人,最大 歲,最小 歲 簡述
調職動機
自我能力 描述
(請就本會職員「敬業精神、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研究創新」等 4 項共同核心能 力,擇1項以上簡要例證您具有該等能力)
報名人員簽章:
同 意 書
本人 茲因辦理任公職品德查核之需,同意 臺中榮民總醫院向主管機關(內政部警政署)查詢本人刑 案資料。
立書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