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2 年度幹事甄選簡章
112年1月11日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限3個月)。
(一)職稱:幹事。(預估 112年 3月 1日出缺)
(二)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二、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遷調規 定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或其他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 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四)需具備電腦(Word、Excel、Internet、e-mail)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五)熟悉政府採購法、電子核銷系統、庶務管理並具執行能力者尤佳。
三、工作項目:
(一)財物採購。
(二)小額採購。
(三)綠色採購、共同供應契約等政策性採購業務。
(四)教職員工交通費之申請、核發與造冊。
(五)校內各項設備例行性維護與保養。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報名期間及方式:
※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
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一)即日起至112 年1月30日(星期一)止。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請登入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 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 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10M),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一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簡歷自傳 6.切結書。
7.其他有利證件(採購證照、防火管理人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證照……)。
(四)有上傳問題請將相關附件資料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
幹事+姓名,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承辦人賴小姐聯繫確認(電話:
02-23034381#703)。 五、甄選方式:
(一) 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依工作條件需求,擇優參加甄試,甄試名單於112年 2月 1日(星期三)中午 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之重要消息區
(https://www2.ck.tp.edu.tw/),恕不以電話個別通知。
(二)複審甄試日期:112年2月6日(星期一)15時起舉行甄試,請於 14時50分
前至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甄選當日請攜帶報名時相關證件正本供驗。
(四)由本校組成甄選小組進行面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及詢答表現、工作理 念及服務熱忱、工作經驗及知能等項目評定。
(五)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如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得予以從缺。未獲錄取者恕不
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甄選結果:
(一) 112年2月7日(星期二)1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之重要消息區(網址:
https://www2.ck.tp.edu.tw/), 除錄取者予以通知並辦理商調作業外,餘不再
通知。
(二)非現職人員應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始得進用。
(三)錄取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
七、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15&pid=10889)。
八、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錄取人員得由本校視業務需要或職期輪調辦法予以調整職務。
(三)錄取人員應接受本校向警察局申請查閱其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如 經查閱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由備取人員依 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幹事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貼照片 身 分 證 字 號 聯 絡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學 歷
考 試 年 考 試 級 ( 等 ) 職 系
兵 役 □ 役 畢 , 退 伍 日 期 年 月 日 □ 未 役 □ 免 役
證 照
現 職 現 支 俸 級
最 近 5 年
考 績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經 歷
(重要參考資 料,請詳填)
服 務 機 關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主要工作(職務專長)
簡 歷 自 傳
姓 名 現服務機關或學校
一、個人成長歷程及家庭概況:
二、工作經歷:
三、特殊(優良)工作事蹟:
四、工作理念、願景與自我期許: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