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簡章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3

Share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簡章"

Copied!
1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簡章

111年7月13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673252號函公告 壹、 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

貳、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

參、 專職族語老師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海岸阿美語1名(主聘學校為陽明高中)

二、賽考利克泰雅語1名(主聘學校為興福國中)

肆、 甄選資格

一、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 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二、上開人員並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始得擔任: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員研習合格證書。

(三)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三、凡中華民國國民,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28-3條規定情形者。

伍、 甄選方式、時間、地點 一、甄選流程

二、甄選方式:至本市誠正國中進行教學簡報設計、試教及口試。

三、簡章公告: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

(https://www.doe.gov.taipei)

(二)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網站

(https://www.ccjh.tp.edu.tw/nss/p/index)

(三)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ymsh.tp.edu.tw/)

(四)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網站(http://www.hfjh.tp.edu.tw/)

四、報名、積分審查及面試

(一)報名時間、地點:請有意願報考之族語老師於111720日(星期三)上午9時 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至本市誠正國民中學報名。(115臺北市南港區富 甄選

簡章 公告

報名 積分 審查

試教 口試

公告 成績

公告

榜單 分發 報到

簽約

(2)

康街1巷24號;電話:02-27828094轉1222。)

(二)報名繳交資料:自簡章公告至720日下午4時止,有意願報名者即可備妥資 料,依序彙整,以PDF檔格式e-mail至臺北市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 心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電話聯繫確認。

1. 報名應繳表件

(1) 報名表(黏貼本人最近三個月二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2) 個人簡歷1份,A4直式橫打供甄選委員參考。(附件二)。

(3) 積分審查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附件三)。

(4) 切結書1份(附件四)。

(5) 如為代理人報名,交委託書1份(附件五)。

2. 繳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 (1) 國民身分證。

(2) 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 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3)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或直轄 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員研習合格證書或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 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4) 最高學歷證件。

(5) 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相關獎勵文件(無則免繳)。

(6) 如有改名情事,請檢附戶籍謄本詳細紀事證明文件1份。

備註:

(1) 請將上述資料影本依序備妥並裝訂成冊。

(2) 報名者應配合主辦單位之防疫措施辦理報名。

(三)積分審查:(見附件三)

1. 族語能力認證等級:最高6分。

102年以前取得族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以後取得族語能力認證考試 高級合格證書4分、103年以後取得族語能力認證考試優級合格證書6分。

2. 學歷:最高5分。

分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科、大學(學士)、碩士以上等,擇最高學歷計分,

須持畢業證書證明。

3. 教學經歷:最高5分。

以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各級學校、各社區(含部落)大學等單位實際教 學年資為主,於本市服務滿二學期以上可另加2分。

4. 獎勵:最高9分。

一般獎勵採近3年(108年7月20日至111年7月19日),以辦理或參與機關學校原 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相關活動所獲之獎勵為主,同一事實之獎勵不得重複計算。

(有關一般獎勵及特殊表現請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備查)

(3)

5. 其他補充說明請參考積分審查表。

(四)公告面試注意事項、試場配置圖:111722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於教育局 全球資訊網、本市誠正國民中學(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網站、

本市陽明高級中學及本市興福國民中學網站公告。

(五)面試(含試教及口試) 1. 應試時間:

111年7月23日(星期六)。請應試者於上午8時至8時30分完成報到,應試者應攜 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相片之健保卡、駕照)報到並抽應試序號,逾時或報到後 擅自離場視同棄權。

2. 教學簡報設計:

(1) 應試者進行原住民族語教材(網址:https://ebook.alcd.center/)第七階各課抽 題。

(2) 時間40分鐘(35分鐘按一短鈴為提示鈴,40分鐘按一長鈴為結束鈴) (3) 試務中心提供電腦、根據應試者所抽取之題目提供電子書。

3. 試教:

(1) 試教內容以教學簡報設計所抽定之題目進行。

(2) 教具準備時間15分鐘(14分鐘按一短鈴為提示鈴,15分鐘按一長鈴為結束 鈴)。試教過程試務中心提供教學設備,應考人可自備教具,其教具擺設、準 備時間,亦一併計入教具準備時間內,應考人進入試場後即開始計時 。 (3) 試教時間15分鐘(14分鐘按一短鈴為提示鈴,15分鐘按一長鈴為結束鈴) 4. 口試:試教完隨即進行口試,應試者進行口試,口試時間為10分鐘(9分鐘按一

短鈴為提示鈴,10分鐘按一長鈴為結束鈴)。評分項目分為教學專業知能、師生 互動、儀容舉止及言語表達…等。

※ 備註:若遇有重大事件或人力無法預測之天然災害導致停班停課時,將於臺北 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本市誠正國民中學(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 中心)網站、本市陽明高級中學網站及本市興福國民中學網站公告新修正之時 間表。

五、專職族語老師甄選方式及計分基準

(一)成績計算為積分審查25%、教學簡報設計能力10%、試教35%、口試30%。

(二)錄取分數由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 稱甄選委員會)按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同分時,依序由試教、口試、教 學簡報設計能力、積分審查成績進行比序擇優錄取,若再相同,依教學年資(含 年月日)比序錄取,並得不足額錄取。

陸、 專職族語老師錄取名額

一、海岸阿美語正取1名,備取2名。

二、賽考利克泰雅語正取1名,備取2名。

柒、 公告錄取名單及成績複查

一、111727日(星期三)下午7時前於教育局全球資訊網、本市誠正國民中學(中等

(4)

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網站、本市陽明高級中學網站及本市興福國民中學 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二、成績複查時間為1117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應考人持國民身分證及成 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親自向本市誠正國民中學(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 號;電話:02-27828094轉1222)申請複查,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捌、 錄取人員報到

經本市甄選合格錄取者,仍應接受各校教評會依規定審查。錄取人員請於111729(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錄取學校人事室報到,逾期取消資格,並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須於111年8月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至錄取學校人事室報到,逾期視為放棄。

玖、 注意事項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之一情事者,即撤銷其資格。

一、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二、為教育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所登載之人員。

三、違反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公告錄取名單後察覺,已聘任者,應 予解聘;未聘任者,逕予取消錄取資格。

四、專職族語老師如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28條所列情 事者,學校應予以解聘。

拾、諮詢電話及服務時段

一、電話:02-27828094轉1222,本市誠正國民中學(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 心)鐵龍‧薩部魯專案教師。

二、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拾貳、本甄選簡章經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委員會審議後公告實 施,修正時亦同。

(5)

附則

壹、 專職族語老師甄選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自11181日起至112731日止。

二、薪資及交通費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以下簡稱聘用辦法)第 14條附表(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之薪資支給基準表,見附件一)規定支給。

(二)年終工作獎金比照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專 職族語老師如於年度中轉任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適用對象或 比照發給對象,且於12月1日仍在職者,由原學校按實際擔任專職族語老師之月 數比例於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三)支給跨校交通費,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 學作業實施要點》辦理。

(四)超鐘點教學節數逾減授教學節數者,有關超鐘點教學節數鐘點費,比照教學支 援工作人員鐘點費支給400元/節。

貳、 專職族語老師工作條件及內容

一、授課節數

(一)專職族語老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20節,可超鐘點至多6節,上限為26節。(上 課節數包含主聘學校、從聘學校及本市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所承 辦之族語遠距教學)

(二)專職族語老師教學節數未達前項基本教學節數者,應配合學校指派之相關原民 教學活動或本市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推動之到校教學服務工作補 足之。

(三)排課規範:排課時間原則以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為主,不排課時段應協助本市 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到校導覽及推廣活動或其他教學服務工作補 足之。

(四)每學年至少進行公開授課一場次。

二、族語教學研習課程

(一)專職族語老師應參加中央或本市辦理之族語教學專業精進(研習)計畫,從事 本市辦理之族語教材研發、族語教學觀摩、族語教學改進、指導族語競賽、族 語教學研習或其他族語復振工作。

(二)前項族語教學研習課程,每年至少應參加36小時。

(三)每週三下午至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遠距教學中心進行共備研習。

三、協助受聘學校有關族語之課程、教學或原住民民族教育之相關活動。

(6)

四、寒暑假專職族語老師之工作任務

(一)從事族語教材研發,並繳交年度課程計畫。

(二)參加相關族語教學增能研習。

(三)指導學生參加語文(族語)競賽。

(四)學校交辦其他有關推動族語文化及冬(夏)令營相關事項。

五、專職族語老師應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學校之督導下,全職投入工作,未經核 准,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兼職工作。

六、專職族語老師之全學年服務日,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行政機關辦公日辦 理;其休假,比照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規定。專職族語老師於受聘期間其權利及義 務除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另有規定外,依國民中小學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

(7)

附件一

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之薪資支給基準表(薪資單位:新臺幣(元)/每月)

學歷 級別

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畢業

專科

(副學士)

大學

(學士) 碩士以上

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 力認證測驗薪傳級或

優級合格證書者

第1級 32,340 36,525 38,667 40,810

每月加發 獎金3,000元

第2級 32,776 37,596 39,738 41,881

第3級 33,311 38,667 40,810 42,952

第4級 33,847 39,738 41,881 44,023

第5級 34,382 40,810 42,952 45,094

第6級 34,918 41,881 44,023 46,166

第7級 35,454 42,952 45,094 47,237

第8級 35,989 44,023 46,166 48,308

第9級 36,525 45,094 47,237 49,379

第10級 37,060 46,166 48,308 50,450 第11級 37,596 47,237 49,379 51,522 第12級 38,132 48,308 50,450 52,593 第13級 38,667 49,379 51,522 53,664 第14級 39,203 50,450 52,593 54,735 第15級 39.738 51,522 53,664 55,806 第16級 40,274 52,593 54,735 56,878 第17級 40,810 53,664 55,806 57,949 第18級 41,345 54,735 56,878 59,020 第19級 41,881 55,806 57,949 60,091 第20級 42,416 56,878 59,020 61,162

註:依據111年3月21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修正發布之第一項附 表辦理

(8)

附件二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簡章報名表 報名類別:□1.海岸阿美語 □2.賽考利克泰雅語

一、個人基本資料: 編號: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黏貼照片 性別 身分證統一編號

現職 通訊 地址

E-MAIL 聯絡

電話

(H):

行動:

最高 學歷

經歷

序號 曾服務之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序號 曾服務之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1 4

2 5

3 6

認 證 合格 證書

語言別 登記年月日 證書字號

報考人簽章 二、報名資料審查(由學校填寫,請勿自填)

基本 資料 審核

本人最近三個月二吋半身脫帽照片 一式1張

有( )

無( ) 國民身分證

有( ) 無( ) 原民會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及合格人

員 研 習 結 業 證 書 或 直 轄 市 、 縣

(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員研 習合格證書

有( )

無( ) 簡歷

有( ) 無( )

最高學歷畢(結)業證書 有( )

無( ) 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 有( ) 無(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無者免) 有( )

無( ) 初審

結果

□符合

□符合,但需補件

□資格審核未通過

人事單位 初審簽章

(9)

個人簡歷

姓名 報考

類別

學歷

經歷

專長

參與或指導 族語相關活 動具體事蹟

個 人 教 育 理 念

※本簡歷請準備一份,於報名時繳交,A4格式,每份以不超過一頁為限。

(10)

附件三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積分審查表(資料審查)

編號:___(考生勿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積分項目 給分

標準

本人自 填分數

單項 總分

審查人員

複核審查 備註

族語能力 認證等級 (最高6分)

102年前取得族語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合格證書或103年以後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 認證測驗高級合格證書

4分

繳交影 本,正 本驗畢 歸還。

103年以後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優

級合格證書 6分

學歷 (最高5分)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 2分

專科(副學士)畢業 3分

大學(學士)畢業 4分

碩士以上畢業 5分

教學經歷 (最高5分)

每滿一學期得1分,於本市服務滿二學期以上

可另加2分 5分

獎勵 (最高9分)

最近3年 (108.07.20

- 111.07.19)

推 廣 族 語經歷

指導學生參加原住 民族語相關競賽

全國賽特優 一張 3分

有關獎 勵,請 提出相 關佐證 資料備 查。

繳交影 本,正 本驗畢 歸還。

全國賽優等 一張 1分 縣市級競賽

第1至3名

一張 2分 個人參加原住民族

語相關競賽

全國賽或臺北市級競 賽獲獎者/他縣市

一張 2分/1分 擔任原住民族語認

證典試委員 委員證明書 一張 3分 族語及文化相關著作

1.各大學、研討會原住民族 語相關學術論文(非碩博 士論文)

2.經出版在案的族語文學或 教學創作(非碩博士論文

具應考者為第一作 者之姓名著作相關 證明

一份 2分

資歷積分總分

報考人簽章 審查人員簽章

(11)

附件四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______報考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 師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本人願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或由學校依規定 予以解聘:

一、報考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如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 及聘用辦法第28條規定情事者。

二、如為教育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所登載之人員。

三、經通知錄取,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應聘者。

四、所提有關證明資料有不實等情事。

此致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公) (私) 行動電話:

中華民國 111 年 月 日

(12)

附件五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______因故確實無法親自到場報名貴市111學年度中等學 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特委託______代為辦理報名手續。

此致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受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111 年 月 日

(13)

附件六

臺北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成績複查申請表

姓 名

項 目 原得成績 複查成績

積分審查

教學簡報設計

試教

口試

總分

申請日期 申請人簽章

複查結果

□ 成績計算無誤。

□ 成績計算有誤,應更正為

__________分。

甄選委員會

簽 章 __年__月__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Fab Lab 自造實驗室承辦 高中生暑期跨學科整合STEAM數位製造技術工作坊實施計畫 一、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年 2月 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40022496號函核 定之「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 3D列印普及培育計畫」、教育部

第 1 頁,共 31 頁 2022 年第 13 屆 全國高中職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主辦單位: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 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應用日語科 協辦單位: 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外交部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中央廣播電台 角川国際動漫教育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外語教學委員會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日本研究中心 暫定之協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