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學系公告 ]
「服務學習」相關事項
一、服務學習課程”抵免 ”
1.依據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學生若修習兩門以上之服務學習(三)課程,
修課前得經 系主任 同意
,抵免服務學習(二)課程。2.學生從事志工或志願服務,若欲抵免服務學習(二)、(三)課程,應
事先
取得本系系主任之同意。3.申請抵免服務學習課程,其志工或志願服務證明須以在學期間為之(寒暑假或課餘時間亦可),
其服務時數須達
18小時以上且須附上反思心得報告。
4.依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學生從事志願或志工服務,需取得
公家或立案 之
慈善、醫療等機構時數證明以辦理抵免事宜。
5.申請需經系主任審核同意簽章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抵免事宜。
二、服務學習課程”免修”
1.依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身心障礙之學生,其服務學習課程,由學系或開課 單位依實際狀況作適當調整。但狀況特殊經系主任同意者,得予免修。
2.申請需經系主任同意簽章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抵免事宜。(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同學可利用寒暑假或課餘時間,至公家或立案之慈善 、 醫療等機構服務後,檢附時數證明 18 小時以上及反思 心得報告,開學後至二樓系辦找陳小姐審核抵免時數。
相關資訊請至系上網站 – 學生資訊
【數學系公告】服務學習相關事項 下載相關資料
國立成功大學修習服務學習 ( 三 ) 抵免服務學習 ( 二 )
事前申請表
____學年____學期 申請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學系班別: 姓名:
學 號:
電話:
選課
序號 修習之課程名稱 任課教師簽章
系 承 辦 人
系 主 任 簽 章
□
同意
□
不同意
備註:
一、依據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學生若修習兩門以上之服務學習(三)課程,修課前得經 系主任同意,抵免服務學習(二)課程。
二、本申請表經系主任同意簽章並於該課程修習通過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抵免事宜。
國立成功大學 學年 學期服務學習課程抵免申請表
學系班別:
姓名: 學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編號 服務機關名稱 服務內容 事前申請
系主任核章
抵免時數 檢附證明(正本)
申請 備註 時數
核准時數
(審核人員填寫)
服務 證明
反思 心得
□ □
□ □
□ □
□ □
□ □
□ □
□ □
抵免科目:□服務學習(二) □服務學習(三)
審核人員: 學系主任:
審核通過總時數: 小時 符合規定:是□ 否□
備註:
一、學生從事志工或志願服務,若欲抵免服務學習課程,應事先取得本系系主任之同意。
二、申請抵免服務學習課程,其志工或志願服務證明須以在學期間為之,其服務時數須達18小時以上且須附上反思心得報告。
三、依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各學系須訂定相關規定,以辦理所屬學生於寒暑假或課餘時間,從事志願或志工服 務而取得公家或立案之慈善、醫療等機構時數證明之抵免事宜。
四、本申請表經系主任審核同意簽章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抵免事宜。
國立成功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免修申請表
____學年____學期 申請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學系班別: 姓名:
學 號:
電話:
檢附
文件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份擬免修 之科目
□
服務學習(一)
□
服務學習(二)
□
服務學習(三)
共______門
系 承 辦 人
系 主 任 簽 章
同意免修 □服務學習(一)
□服務學習(二) □服務學習(三)共______門
備註:
一、依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身心障礙之學生,其服務學習課程,由學系或開課單位 依實際狀況作適當調整。但狀況特殊經系主任同意者,得予免修。
二、本申請表經系主任同意簽章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抵免事宜。
「服務學習反思心得」
姓 名
系 級 服務日期
及時間
合計
時數 小時
服務地點 及機構
心得內文(請自行增列所需頁面,至少500字並附2張活動照片) 1.What (學習了什麼?)--我做了什麼?看見什麼?聽到什麼?接觸了什麼?
2.So What(所以,為什麼)-我的所見所聞帶給我什麼感想與思考?我學到什麼? 對我有 什麼意義?服務過程中,我產生了什麼新問題?
3.Now What(現在我可以如何去做?)這些經驗對我看事情、看世界、看自己有什麼改 變?我能做什麼?對我看社區服務及社會正義有什麼影響或改變?服務過程中對我而言最 有價值的部分為何?
評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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