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PT SDGs Talk 競賽辦法
一、計畫目的
配合111年度【科普活動:永續屏東:地方科學傳播素材創作(主題五)】,以永續發展作為核 心、以科學傳播作為媒介,幫助高中生透過科普探究與實作,並動手做教育與傳播設計,經由 科學視野進行探討與關心在地之永續議題,領會科學、社會與自身的關係。
二、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2、 主辦單位:國立屏東大學理學院、社團法人台灣音像教育行動協會。
3、 承辦單位:國立屏東大學科學傳播學系、應用物理系、應用化學系、應用數學系。
4、 協辦單位:科學月刊、泛科知識、社團法人中華種子藝術教育發展協會。
三、參賽資格
1、 關心屏東在地永續議題的學校師生。
2、 每位學生投稿作品數量不限。
四、參賽時程(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1、報名
初審報名:由各校自行辦理或學生自我推薦。
複審報名:採網路報名及線上作品繳件,112年5月29日(星期一)至112年6月21日(星期 三)中午12時止。
2、評審
初審期間(符合主題形式):112年5月29日(星期一)至112年6月16日(星期五)。
複審期間(推薦參加決選):112年6月22日(星期四)至112年6月26日(星期一)。
決審日(現場訪談展演):112年7月5日(星期三) 。
五、參賽方式
1、 競賽採網路報名及線上作品繳件。
2、 參賽隊伍由一位學生代表至系統進行報名及 PT SDGs Talk 影音檔作品繳件(上傳)。
參賽類別:分為兩大類別「社會問題解決」(Social problem solving)與「科學問題 解決」(Scientific problem solving),並勾選SDGs議題相關的項目。
作品題目:以屏東在地或其他相關永續議題為題,並闡述該議題及其所連結之聯合國永 續發展目標。
作品內容:五分鐘影音檔作品,內容包含議題引導影片與投影片講解說明。
報名系統: https://forms.gle/Du3f6ZQsQtnz7n1y8 。
六、評審方式
1、 參賽作品評審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
2、 初審: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進行初審,由大會針對作品形式及相關內容規範進行審查,
遴選出符合形式之作品進入複審。
3、 複審:進入複審階段之作品,將依類別「社會問題解決」與「科學問題解決」分別評選。
並集結成【2023 PT SDGs Talk 影音作品集】公告刊登於計畫網站,授予作品入選證明。
4、 決審:製作A1尺寸海報至決審現場展示,現場接受評審團訪談與問答。
七、評審標準
以參賽類別分組評審,並依據作品探討議題概念之四大面向進行評分,如下:
參賽類別 評分項目 比重
社會問題解決類
創意表現 寫作表現 25%
視覺表現 25%
問題解決 議題引導 25%
創作/解決方案 25%
科學問題解決類
創意表現 寫作表現 25%
視覺表現 25%
問題解決 議題引導 25%
創作/解決方案 25%
八、獎勵方式
1、 各類別與獎項
獎項 社會問題解決類 科學問題解決類
第一名 1名/組 1名/組
第二名 1名/組 1名/組
第三名 1名/組 1名/組
佳作 數名/組(視參賽作品狀況調整) 入選獎 數名/組(視入選組數狀況調整)
音像教育特別獎 1名/組 (視情況得以從缺)
科學月刊特別獎 1名/組 (視情況得以從缺) 2、說明
獲獎隊伍將可獲得個人之獎狀乙張與精美獎品乙份,並以郵寄方式寄送至獲獎隊伍所屬 學校。
各獎項得經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評審會議決議更 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佳作及入選獎獎項數量之權利。
九、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計畫網站。
十、聯絡資訊
國立屏東大學理學院
900393屏東縣屏東市林森路1號
08-7663800分機 33004 沈小姐 [email protected]
※ 屏東大學國境最南永續科普 SDGs me Talk & Design 計畫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tsdgtd/
附件檔案
附件一 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組別選定代表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 同意就其 參加國立屏東大學理學院(下稱「主辦單位」)舉辦之《科普活動:永續屏東:地方科學傳播素材創作(主題 五)》活動(下稱「本活動」)過程所完成之作品、相關衍生著作之著作權及立同意書人之肖像權授權予主辦單 位及科技部(下稱「主辦單位」)自由使用,並承諾不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肖像權,為 此特承諾遵守下列條款:
一、 授權標的及授權方式
(一) 立同意書人因參加本活動所產出之作品及提供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簡報、圖片、照片、影 片、海報、活動學習單等)之著作權歸屬於立同意書人所有。但立同意書人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 位得自由使用、重製、公開播送、傳輸、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展示(如:作品展 示、成果展)等權利。
(二) 立同意書人同意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得為記錄本活動而拍照、錄音/影、修飾、使用、公開播 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立同意書人肖像之權利,並得於一切包括但不限於電影、電 視、網路串流平台、社群媒體及一切將來發明之附著或傳播媒介等方式利用(如:公開個人肖像、
姓名及聲音等)。
(三) 立同意書人同意作品及提供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簡報、圖片、照片、影片、海報、活動學 習單等)因利用之目的及方法,於公務需要、標示有困難或不違反社會慣例者,得省略校名、班 名、組別名或姓名。
(四) 立同意書人同意不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肖像權。
二、 授權條件及範圍
立同意書人同意依前條所定方式無償、永久且不限地域的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著作權及肖像權。
三、 著作權聲明與保證
立同意書人擔保其作品、影片、照片、音樂、訪談、表演及相關衍生著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 權。如其影片、照片、音樂、訪談、表演或相關衍生著作有利用他人之著作,立同意書人保證已取得他 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有權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依本同意書第一條及第二條約定使用,如有因違反本 同意書致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受有損害,立同意書人應負所有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 用、和解金、賠償金等)。
四、 爭議處理:若因本同意書而引起之疑義或糾紛,立同意書人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之。凡因本同意書或違 反本同意書所引起的糾紛、爭議或歧見,立同意書人同意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 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此 致
國立屏東大學理學院
學校名稱:
團隊名稱:
立同意書人(組別選定代表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