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 「環境關懷」跨領域設計競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報名參加。
個人、團隊報名皆可,參賽者亦可跨隊報名。
二、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三、徵件說明
凡以「永續發展」、「跨界創新」與「創意實踐」之「環 境關懷」設計提案均可參賽。
作品可針對身體、家庭、工作、玩樂與學習及社區等五個 範疇進行思考,以創意、創新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在地困難、
全球挑戰」為目標。五大範疇之設計思考面向,加以說明如下:
身體:解決與身體相關之設計提案,思考所面對之食物、
飢餓、健康、永續生存與安全等在地與全球挑戰。
家庭:解決與家庭相關之設計提案,思考所面對之城市、
住居、永續生存、水資源、衛生、能源、數位化與安全等 在地與全球挑戰。
工作:解決與工作相關之設計提案,思考所面對之金錢、
失業、貧窮、工作條件與數位化等在地與全球挑戰。
玩樂與學習:解決和玩樂與學習相關之設計提案,思考所 面對之數位化、教育、休閒、多樣化與普及化等在地與全 球挑戰。
社區:解決與社區相關之設計提案,思考所面對之不平 等、能源、環境、氣候、基礎建設、交通、溝通/傳達與安 全等在地與全球挑戰。
四、徵件作品類型
歡迎與「環境關懷」相關的作品參賽,可包括:工業設計 /商品設計、建築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位媒體設計、機電工 程設計、環境教育、服務設計與相關技術應用等相關類型皆可。
五、競賽時間表
項目 時程
報名及參賽作品送件 105年8月1日起至106年1月15日(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
初選與入圍者公告 106年2月1日(三)前 入圍名單公佈於競賽官網
入圍者第一階段繳件 106年2月28日(二)前 繳交INDEX AWARD 2017國際大賽參賽看板
入圍者第二階段(決選)
繳交模型/看板與正式提報
106年4月15日(六)前
(正式決選時程,將與入圍名單一併公告)
頒獎典禮與獲獎暨競賽入圍 作品展覽
106年4月22日(六)- 4月24日(一)
獲獎暨入圍作品巡迴展覽
(北、中、南)
106年5月(臺北「新一代設計展」、臺中「A+ 創意季」與高雄「青春設計節」展出)
環境關懷國際交流活動
106年9月前(補助前三名得獎者(各組以一名為 限),前往具有成功環保/低碳產業經驗的丹麥、
INDEX參訪,進行「環境關懷」跨領域設計交流)
※本時程規劃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於2016-2017
「環境關懷」跨領域設計競賽活動官網公告之。
※競賽官網:http://tik2017.wixsite.com/epadesign
※競賽FB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CFScontest/
※洽詢電話:886-7-717293分機782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初選送件
參賽者須提供設計作品圖面及設計說明。
上述設計圖面及設計說明需表現於A2 尺寸(420mm×594mm) 展示看板內;設計說明不限制排版格式,須與設計圖面統一 為橫式排版;看板數量統一為 2 張。
參賽者須將「報名表」與「著作授權同意書」貼附於展示板 的背面,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若未完成以上所述,
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初選入圍者須繳交設計看板的影像檔光碟(檔案格式為 jpg,解析度 300 dpi)。
初選收件於 106 年 1 月 15 日(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請注意:
每人參賽件數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一 件。
報名截止後,將無法再修改「作品名稱」及「設計團隊成員」
資料,請妥為填寫;於入圍或得獎名單公布後,欲增加之「設 計團隊成員」名單,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利與義務、保護智慧財產權並使競賽 順利推動,亦請務必妥善填寫「參賽聲明同意書及著作授權 同意書」。
為保障參賽者權益,報名時請填入經常使用的 e-mail 信箱,
承辦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重要訊息,包含入圍與得獎 通知。
七、決選送件
入圍者須提供作品看板、模型並親赴現場提報與說明。
上 述 設 計 圖 面 及 設 計 說 明 需 表 現 於 A2 尺 寸 (420mm×594mm)展示看板內;設計說明不限制排版,須與設
入圍者須製作設計之模型/原型,以為決選評選。而每件入 圍作品模型製作費用,最高補助新臺幣15,000 元整(含稅 與模型郵寄費,須提供核銷單據)。
模型規格須製作長/寬/高限制在 500 mm×500 mm×500 mm 範圍內,實際比例(scale 1 : 1)之精密模型。若原設計作品尺 寸超過上述之模型尺寸範圍者,請提供等比例縮小模型。若 模型製作需超過尺寸限制,請與主辦位聯絡人聯繫。
進入決選的入圍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入圍及相關注意事 項。作品看板、模型送件與現場提報請依指定時間送達指定 地點,逾時或未出席者視同棄權,若運送途中模型遇任何損 壞,參賽者將自行負責。
八、交件地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計學系,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青 田街5巷6號1樓,請註明「2016-2017環境關懷跨領域設計競賽」
團隊收、連絡專線:07-7172930 分機 7822、連絡電子信箱:
九、評選作業
承辦單位將邀請至少7位相關領域專家與學者組成初選與 決選評審團。
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看板為依據,由評選委員票 選出入圍作品 20 件;入圍作品將進入決選階段。決選入圍 作品數量,將以初選評審會議之最終決議為準。
決選:以入圍者提供之作品看板、模型及現場說明,由相關 領域專家與學者組成評審團,依決選評選標準遴選出前三名 作品及佳作獎。入圍者須親赴決選評審會場說明設計概念,
說明時間以 7 分鐘為限,評審另提問8 分鐘。入圍者需提前 在決選之前將輔助設計說明之檔案交由承辦單位存檔。
十、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並符合競賽「環境關懷」主題要求,力求創 新突破,能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在地困境與全球挑戰,並須考慮 造型、影響力與文化脈絡。
造型-包括色彩、材質、使用介面、美感與表面處理等,
如何創造使用者的五感(官)與情感。
影響力-強調設計的正向效力,能如何改善人類的生活、
能為多少人創造效力、與設計的貢獻與相關影響力,包括 社會、經濟與環境永續。
文化脈絡-提案所界定的環境或目標使用者,設計在其中 的機能效益性,其是否符合使用者在地的文化、宗教、氣 候、地理、倫理與社會。
初選評分標準:創意,切題性,技術可行性,圖面表達。
決選評分標準:創意,切題性,技術可行性,模型表現。
十一、頒發獎項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0,000 元整(含稅),獎狀一紙ㄧ名。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50,000 元整(含稅),獎狀一紙ㄧ名。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整(含稅),獎狀一紙ㄧ名。
佳 作:獎金新臺幣 5,000 元整(含稅),獎狀一紙五名。
同時,獲得前三名的得獎者(得獎者若為團隊,每隊至多 補助1名)由主辦單位經費補助安排赴具有成功環保與低碳產業 經驗的丹麥,進行環境關懷設計交流活動,參訪行程統一由承 辦單位規劃(包括:機票、參訪活動、交通與食宿等安排),
得獎者須配合團體行動,不得擅自脫隊。
以上各項獎項經評審團決議,得從缺或調整獎項數量。
獎金須依臺灣地區稅法先行扣繳個人所得稅(所得稅率: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申請智慧財產權登記 等事務由原創者自行處理。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
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 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參賽作品於競賽期間,若被舉發且經評審團決議後(發生於 決選前,由初選評審團決議之;發生於決選之後,頒獎典禮 之前,由決選評審團決議之),確有抄襲、仿冒之實,無論 在競賽期間之任何階段,主辦單位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關於參賽作品疑似抄襲、仿冒之處理
主辦單位尊重初選及決選評審團之專業評分結果,故僅對初 選及決選評審提出之抄襲、仿冒疑慮進行處理。
評審對參賽作品提出疑慮與參考文件後,參賽者需於被通知 後 7 天內向主辦單位提出說明文件,經主辦單位交由評審團 決議後(發生於決選前,由初選評審團決議。發生於決選之 後,頒獎典禮之前及之後,由決選評審團決議),依評審團 決議公布結果,參賽者並同意如逾時未提出說明,亦同意評 審團之最後決議。
(三)關於參賽者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 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 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報名參賽時,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 審中,應於參賽聲明同意書註明,並主動告知本競賽承辦單 位,作為頒發獎金之參考依據。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 程序之情事。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 展示之用。
入圍者參加決選之模型/原型若未完成者,不得申請入圍作 品模型製作費用之補助。
得獎者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受獎,若無出席者,扣除獎金 50%。
(四)關於得獎者
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行政院環 保署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 資料,供行政院環保署備查。
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行政院環保署及活動單 位使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 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 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 究之需求,行政院環保署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 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 權。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獎之形象或 精神。
關於獲獎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未符合參賽資格情事之
金與補助經費。
(五)未符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 法院判決確定者。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 有具體事證,經查證、審議,裁決應取消獲獎資格者。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 神者。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 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行政院 環保署函示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有關爭議,經活動評審小 組審議後,報行政院環保署決定之。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感性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