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111 年度第 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 申請免修學術課程鑑定方式暨實施計畫
3
0
0
全文
(2) 際數理及資訊奧林匹亞培訓營結訓者;若以參賽科目提出該科目免修,則該 科目逕予免修。 五、 鑑定作業程序 1. 初選: (1) 由註冊組依申請資格審查後,公告參加初選名單。 (2) 初選時程:初選時程預定於111年1月11日 (星期三) 舉行,詳細考程及地 點,將另行於111年1月09日 (星期一) 公布。 (3) 。申請後未能參加鑑定考詴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要求補測。 2. 複選:由各科教學研究會或各科命題教師依初選結果決定是否進行複選,複 選包括實作、口詴……等評量方式。 3. 鑑定結果 鑑定合格學生,該學期得免修該學科,並授予該學期該學科學分。 其學期成績依下列方式核計: (1) 通過免修鑑定的成績經命題教師或任課教師評為「A級」,則該生學期 成績以同年級該科目成績百分等級99~97學生之帄均成績登錄。 (2) 通過免修鑑定的成績經命題教師或任課教師評為「B級」,則該生學期成 績以同年級該科目成績百分等級97~95學生之帄均成績登錄。 (3) 通過免修鑑定的成績經命題教師或任課教師評為「C級」,則該生學期成 績以同年級該科目成績百分等級95~93學生之帄均成績登錄。 (4) 以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申請免修者: A、參加此項競賽且得獎者則該免修科目成績比照A級。 B、 選訓決賽結訓,並獲選訓工作委員會推薦具有推薦保送大學資格者, 該免修科目成績比照B級。 C、 參加選訓決賽完成結訓,然未獲選訓工作委員會推薦具推薦保送大 學資格者,該免修科目成績比照C級。 六、 自學輔導計畫 通過免修學科鑑定的學生,其自學輔導計畫的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1. 輔導計畫撰寫:鑑定通過者需完成自學輔導計畫的撰寫。 2. 指導教師安排:自學指導教師為免修科目的班級任課教師。若免修課程時段.
(3) 擬加強其他學科,則該學科的班級任課教師並列為自學指導教師。 3. 與教師討論:鑑定通過者需與自學指導教師討論自學情形。 4. 輔導計畫繳交:每學期依照規定日期將輔導計畫交至註冊組。 5. 學期成績酌予加減分:自學輔導計畫的指導教師可視學生參加該科校內外競 賽、科展,或整學期的學習表現酌予加減分(以加減1~5分為原則)。 6. 繼續申請的依據:本實施計畫之目的為提供有自學能力者更多的時間,規劃 屬於個人的學習內容與進度。因此,前一學期曾通過該科免修鑑定者,需附 上前一學期的免修自學計畫及期中考、期末考成績,以作為校內審查依據。 七、 其他規定 通過免修學科鑑定的學生,仍需參加當學期的作業考詴、抽查考詴、期中考詴 及期末考詴等,考詴成績將提供自學指導教師作為輔導依據及參考。. 陸、本計畫經教務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4)
相關文件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高二分散式人文社會資賦優異班 轉入生鑑定安置計畫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四)臺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