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第四次董事會議記錄--(記錄原始檔案)
一 、 時 間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一 月 卅 日 ( 星 期 六 ) 上 午 十 時 二 、 地 點 :彰 師 附 工 行 政 大 樓 三 樓 會 議 室
三 、 出 席 董 事 :(出 席 人 員 請 親 自 簽 名 ) 四 、 列 席 姓 名 :( 略 )
五 、 請 假 人 姓 名 :( 略 )
六 、 主 席 :王 董 事 長 英 一 記 錄 : 唐 敏 慧 七 、 報 告 事 項 :如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一 )及 捐 款 徵 信 名 錄 (附 件 二 )。
八 、 討 論 事 項 :
案 由 ( 一 )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各 項 獎 助 金 名 單 , 提 請 追 認 。
說 明 :詳 如 附 件 三 、 四 、 五 、 六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案 由 ( 二 ) :請 審 議 九 十 一 年 度 經 費 收 支 試 算 表 (本 會 截 至 九 十 一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止 財 務 收 支 情 形 。
說 明 :詳 如 附 件 七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案 由 ( 三 ) :修 訂 校 友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辦 法 , 提 請 討 論 。
說 明 :詳 如 附 件 八
決 議 :修正後通過
案 由 ( 四 ) :請 遴 聘 本 會 第 二 屆 董 事 名 單 。
說 明:本 會 於 八 十 九 年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籌 備 會 議 中 遴 聘 第 一 屆 董 事,並 於 八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向 臺 灣 省 彰 化 地 方 法 院 申 請 完 成 法 人 登 記 。
一、 依 據 彰 化 縣 政 府 九 十 年 三 月 十 三 日 九 ○ 彰 府 教 社 字 第 四 六 九 二 八 號 函 送「 彰 化 縣 教 育 事 務 財 團 法 人 設 立 許 可 及 監 督 準 則 」 暨 本 會 組 織 章 程 辦 理 。
二、 依 本 會 組 織 章 程 規 定:董 事 之 名 額 為 十 五 人 組 成,任 期 二 年,連 選 得 連 任 , 但 連 任 人 數 不 得 超 過 總 額 五 分 之 四 。
三 、 董 事 須 有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具 有 從 事 目 的 事 業 工 作 經 驗 。
決 議 :經推舉董事連任名單如下:王英一董事、江達隆董事、胡崇頃董事、周文政董事、
鍾瑞國董事、顏明善董事、陳建智董事、王富茂董事、詹其力董事、陳連財董事、楊思裕董事、
黃武雄董事。 另新增三名董事名單如下:劉豐旗董事、曾清池董事、李獻嘉董事 案 由 ( 五 ) :請 誰 選 常 務 董 事 、 董 事 長 及 副 董 事 長 。
說 明 :依 本 會 組 織 章 程 規 定 , 董 事 互 選 三 人 為 常 務 董 事 , 並 由 常 務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為 董 事 長 , 二 名 副 董 事 長 。 董 事 長 任 期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為 限 。
決 議 :經 推 舉 結 果 董 事 長 由 王 董 事 長 英 一 連 任 , 副 董 事 長 由 陳 建 智 董 事 、 江 達 隆 董 事 及 劉 豐 旗 董 事 擔 任,常 務 董 事 由 江 達 隆 董 事、顏 明 善 董 事 及 劉 豐 旗 董 事 兼 任 之 。
九 、 臨 時 動 議 :
楊 主 任 思 裕 :請 補 助 本 校 黃 郁 婷 及 謝 政 呂 等 二 位 學 生 代 表 參 加 全 國 技 能 競 賽 訓 練 期 間 所 需 生 活 費 , 共 計 新 台 幣 伍 萬 元 案 , 提 請 討 論 。
說 明 :一 、 本 校 黃 郁 婷 及 謝 政 呂 二 位 係 單 親 家 庭 , 家 境 確 屬 清 寒 , 請 補 助 訓 練 期 間 該 生 所 需 生 活 費 。
二 、 二 位 國 手 自 九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至 九 十 二 年 六 月 生 活 費 共 需 新 台 幣 壹 拾 壹 萬 貳 仟 元( 每 月 生 活 費 8,000 元 *7 月 *2 人 ), 其 中 校 友 會 支 應 新 台 幣 肆 萬 貳 仟 元 , 家 長 會 支 應 新 台 幣 貳 萬 元 , 餘 伍 萬 元 擬 由 文 教 基 金 會 全 額 補 助 。
決 議 :同 意 補 助 黃 郁 婷 及 謝 政 呂 等 二 人 訓 練 期 間 生 活 費 , 計 新 台 幣 伍 萬 元 整 。
十 、 散 會 :下 午 十 二 時 卅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