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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德、黑格爾與初期分析哲學

首先,黑格爾和分析哲學的興起明顯地有十分密切的關係;

眾所週知,分析哲學正是以「反黑格爾」為其首面旗幟。有趣的 是,羅素 (B. Russell) 和摩爾 (G. E. Moore) 作為分析哲學的兩大 先鋒都曾經是黑格爾主義者,羅素更一度自認為是「徹底的黑格 爾主義者 (full-fledged Hegalian)」,而且每當康德和黑格爾見解 不一時,他都站在黑格爾那一邊 (Russell, 1959a: 42)。但大概到 了 一 八 九 八 年 , 摩 爾 和 羅 素 先 後 放 棄 觀 念 論 的 立 場 (Russell, 1959a: 54),並透過批判黑格爾和當時英國的新黑格爾主義者如布 萊德雷 (F. H. Bradley),去建立一個新的哲學方向;而他們之所 以自稱為「分析 (analytic) 哲學」其實亦或多或少是要與黑格爾 式的「辯證 (dialectic)」劃清界線。22

事實上,分析哲學的開始可以說是以反黑格爾為自我定位:

22 希爾頓 (P. Hylton) 有一篇論文相當仔細地討論分析哲學的興起與觀念論的 關係。但奇怪的是,雖然該論文以「黑格爾與分析哲學 (Hegel and Analytic Philosophy)」為名,可是討論黑格爾的篇幅卻甚少,反而差不多都是討論康德 在分析哲學中的角色 (Hylton, 1993)。所以實在令人難以明白為何該論文不以

「 康 德 與 分 析 哲 學 」 為 題 , 更 不 明 白 為 何 它 會 被 收 編 在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Hegel 一書之中 (Beiser,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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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形上學而言,它是反黑格爾式的觀念論,反對以人類的思辯理 性和主體性作為所有存在的依歸,肯定事實世界獨立於人類心靈 而存在;至於知識論方面,分析哲學建基於經驗主義之上,認為 人類只可以透過經驗去認識外在世界,反對觀念論對人類理性的 過份自信。分析哲學根本上不同意黑格爾對「概念」的概念,不 以為那總體概念就是一切存在和認知的基礎。故此,反黑格爾式 的整體主義 (holism) 就是分析哲學一個啟導原則;取而代之,分 析哲學的基本方法是透過分析把複雜的化約到簡單和直接的,再 從這些「元素」開始建立一個穩固的知識基礎,這就是所謂「還 原主義」或「基礎主義」的立場。

但到底什麼才是構成知識的最基本元素呢?知識的基礎又是 什麼呢?首先,分析哲學其中一個重要的出發點就是以「命題 (proposition)」(或「句子 (sentence)」、「陳述 (statement)」、

「判斷 (judgment)」)作為最基本的分析單位。這個原則主要建 基於弗雷格 (G. Frege) 所創立的現代形式邏輯系統,它修正了傳 統邏輯的一個基本假設。自亞里士多德的《工具論》(Organon) 開始,傳統邏輯大致上一直沿用一個基本的三層架構:概念、判 斷和推論,影響久遠的邏輯書如 The Port-Royal Logic23 就是這邏 輯系統的典範。這架構以「概念」(或詞項)作為最本的邏輯分 析單位;「判斷」被理解為概念的結連,而最簡單的判斷就是兩 個概念加上把它們結連起來成為一命題的繫詞 (copula);而「推 論」則是從一判斷到另一判斷的演譯。基於這個架構,要解決知 識和邏輯的問題當然首先要去處理「概念」的問題,因為它是最 基本的構成元素;在此之上,才可討論更「複雜」的判斷和推論。

由此,我們可明白為何現代知識論最初的討論都是圍繞著「概念」

23 La Logique ou l’Art de penser, 1662;英文翻譯:A. Arnauld/P. Nicole,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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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種問題;例如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的其中一個主要的爭論就 是有關概念的來源,爭論到底有沒有「先天觀念 (innate idea)」,

還是所有概念最終都是源經驗的「感覺 (sensation)」或「印象 (impression)」。

當然,弗雷格的邏輯系統並非否定「概念」作為分析對象的 重要性,但他卻指出不是「概念」而是「句子」才是最基本的完 整邏輯單位,「概念」根本的角色不外是作為一個句子中的「謂 詞 (Prädikat)」,它的意義必須根據其作為謂詞的功能去理解,

而 謂 詞 本 身 是 一 種 不 完 滿 和 有 待 補 充(ungesättigt und ergänzungsbedürftig) 的語詞,要加上主詞 (Subjekt) 才是構成一 個完整和有真假值的句子。對弗雷格而言,「概念」或「謂詞」

就像代數裏的函數 (Funktion) 一樣,本身是一開放語式,只有當 可變項換上個別數字,才得出相應數值 (Frege, 1994a)。而主詞的 角色跟謂詞的完全不同,它根本不是一個概念;因為概念的功能 是表達對象的性質,即把對象分類,而主詞的功能在於指涉某一 特定的對象。以現代的術語,主詞是單稱詞項 (singular term),

而謂詞或概念則是通詞 (general term)。以這個分析方法,一個簡 單的句子不再是由三個獨立元素構成,不再是由一個繫詞把兩個 概念結連起來;反而,繫詞變成了謂詞的一部份,共為一個函數 的開放語式,再加上主詞限定所指涉的對象,才是一個完整和有 真假值的句子。這個分析方法不單避免了很多誤導性的問題,還 提供了一個新的角度去重新檢視各個知識論和形上學爭論已久的 課題。

在這裏不得不提,其實康德早已提出相類的見解,他清楚指 出必須以判斷 (Urteil) 作為主軸去理解概念和範疇,因為概念不 外就是「可能判斷的謂詞 (Prädikate möglicher Urteile)」(KrV, A 69/B 94)。其實,康德之所以能超越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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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根本的一個突破就是把討論的核心由概念提升至(或應說是還 原至)判斷,以判斷作為最核心和最基本的分析對象;範疇亦只 能透過對判斷形式 (Urteilsformen) 的分析而獲得,而不是先找出 基本範疇,再考察它們可能的結連形式,從而構成不同的判斷 (Lau, forthcoming b)。對康德而言,「經驗」並非如經驗主義者所 言,只是被給予的感覺或印象,亦不是理性主義者所想,是模糊、

不清晰的概念;康德認為經驗已經是判斷,有真假值可言,所以 才有經驗的客觀性 (Objektivität) 的問題。正因如此,康德不再糾 纏於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有關先天觀念的爭論,因為首要的問題 不再是概念的來源 (Genesis),而是理性的概念運用於經驗判斷中 是 否 有 效 (Gültigkeit) ; 以 現 代 的 術 語 , 即 不 是 有 關 事 實 (factual),而是有關概念的規範性 (normative) 問題。

眾所周知,康德認為知識論最關鍵的問題,就是要解決到底

「先驗綜合判斷如何可能?」(KrV, B 19)。24 初期的分析哲學雖 然大致上排除「先驗綜合判斷」的可能性,但卻完全採納了康德 對於分析和綜合,以及先驗和後驗的區分。例如,羅素就同意命 題之間有分析綜合之別,所有分析的命題都能單依靠其意義去判 斷真假,毋須透過經驗的觀察,所以分析的命題都是先驗的;因 為它們根本沒有說及經驗世界的具體狀況,沒有超出有關概念已 有的內容,提供新的資訊。只有綜合的命題才能擴展我們的知識,

對這個特殊的經驗世界作出描述;但正因如此,我們只能透過經 驗觀察才能判斷一個綜合命題的真假,並沒有一些既能擴展知識 又是先驗的命題。故此,要建立一套穩固的知識系統就得解決綜 合命題的基礎問題,以及經驗如何證明或否證它們。

羅 素 認 為 經 驗 知 識 的 最 基 本 來 源 是 「 感 覺 與 料

24 另一個可能翻譯是:「綜合判斷如何先驗地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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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data)」,如聲色味觸等,透過五官直接的感知我們可得到

「親知的知識 (knowledge by acquaintance)」,即一些先於任何概 念 和 思 維 的 「 直 接 」 知 識 。 而 與 之 對 揚 的 是 「 描 述 的 知 識 (knowledge by description)」,因為要描述某一東西,我們必須使 用概念去把該對象歸類為某一種事物 (Russell, 1959b: 46ff.);故 此,描述的知識並不是直接和最基本的知識,亦因為這種知識要 假設已知的概念和判斷,它們當然不能成為知識系統的基礎。故 此,經驗知識的基礎只能是最簡單的親知知識,說及最原始的感 覺與料。建基於弗雷格有關指稱的理論 (theory of reference),羅 素認為我們可以專名 (proper name) 或單稱詞項去指涉一個特定 的對象;但要作為知識基礎的命題,它的對象必須是純綷的感覺 與料,並且那些單稱詞項亦不能假設其他概念;而在我們的語言 中,羅素認為嚴格而言只有「這個 (this)」或「那個 (that)」才是 真正的單稱詞項,因為只有它們沒牽涉任何概念內容 (Russell, 1986: 179)。羅素認為我們可以基於這些基本元素,構作最簡單的 命題,表述一個特定的感知,這些最基本認知單元就是所謂的「原 子句 (atomic sentence)」;而這個哲學或知識論架構,羅素亦稱 為「邏輯原子論 (logical atomism)」(Russell, 1986)。

這種從釐清最簡單和最直接的元素開始,進而在其上建立一 穩固的知識基礎的哲學方法,正是初期的分析哲學和邏輯實證論 (logical positivism) 的 基 本 取 向 。 除 羅 素 以 外 , 摩 爾 對 常 識 (common sense) 的維護 (Moore, 1959),主要亦是嘗試在最簡單直 接 的 東 西 裏 尋 求 不 可 懷 疑 的 知 識 基 礎 。 而 前 期 維 根 斯 坦 (L.

Wittgenstein) 的《邏輯哲學論》(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更嘗試以這些基本理念,去重新整理一個世界觀(或形上系統)。

維 根 斯 坦 提 出 「 世 界 是 事 實 (Tatsachen) 的 總 和 , 而 非 事 物 (Dinge)的總和」(Wittgenstein, 1989: 11);故此「句子」(而非「字 詞」)是把握世界的最基本單位,而當中最簡單的是「基本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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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mentarsatz)」,相當於最簡單的事態 (Sachverhalt)。這樣,維 根斯坦為羅素基於弗雷格的邏輯分析所開創的分析哲學提供了一 個較完整的存在論架構,世界不再是如傳統經驗主義所言,是一 些雜亂的感官成素,而是事態的組合,有一定的邏輯結構。卡納 普 (R. Carnap) 更把這些原則發展成一套自然科學的基礎理論,

把科學命題的知識性追溯到一些可被經驗直接檢證的「記錄句 (Protokollsatz)」(Carnap, 1928; 1931/32),以「性質 q 在時空點 x; y;

z; t」作為最基本的描述句式,把羅素和維根斯坦都沒有充分說明 的所謂基本事態和基本句加以釐清,由此重構整個經驗世界。透 過這種反黑格爾式的極端還原主義,初期分析哲學的基本精神和 理想可謂表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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