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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教育投資效益
一、教育投資論及其效益
人們對於教育進行消費,必然預期教育所帶來的直接經濟收益及外溢收益,故 在教育成本的投資和收益之間,應是要讓教育收益有最大的表現,同時又能有效運 用教育收益,並具備規劃良好的回報率取向,而非僅僅只是為了滿足民眾需求,或 是供應市場所需勞力。教育投資,亦稱為教育投入、教育經費、教育財政等,指一 國或地區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投入教育領域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總和。教 育投資需考慮投入教育領域中資金的使用率與效益問題(婁成武、史萬兵,2011)。
黃昆輝(1974)則認為「教育投資」,乃是國家為謀取社會的繁榮及經擠的成 長,依據教育發展之優先順序,對教育事業所作之物質與非物質的投入而言。按其 定義,教育投資的目的,在於增進社會及經濟的全面發展,但此一目標達成主要需 藉教育的力量,其次,由於經費及其他可用資源有限,投入自應依教育發展的優先 與重點,並作明智的分配與運用。一般人常視「教育投資」僅在獲致經濟的實利,
同時亦認為「有將人當作物質的嫌疑」。事實上,教育投資的目的,不但在經濟的 成長,同時也在謀求社會文化之繼續發展。「教育投資」實際上是指在教育上的投 資,人是主體,並末將人當作物質看待。
教育投資預期產生的效益最直接無非是顯現在個人的生產力及收入部分,而其 立即性及前瞻性效益即是在消費上的增加,其他方面的影響涵蓋了外部收益及代間 收益的可能性。
Schultz(1963)在「The Economic Value of Education」一書中羅列了教育 投資的效益,其中包涵了來自教育研究的經濟效益、個人的潛能開發、增進個人面 對工作機會的調適能力、教師的預備能力、及對經濟成長的支持。
Cohn 和 Geske (1990)則提出教育投資效益,除了如 Schultz 所述,根據其回饋 方式又可分成個人效益及社會效益部分,其中社會效益中的稅收及來自於教育投資 的外部效益部分是社會效益所特有的。
毆洲委員會(2005)在教育經濟學的計劃中提及,教育與社會上各種非金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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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如較大的社會凝聚力、較少的犯罪率及較好的醫(藥)護療系統息息相關;且教 育帶給人們最直接的是技術能力的提升與薪資所得的增加等;該計畫更進一步提出 教育可經由三種不同的方式為個人帶來效益:首先,能使個人更能貼近市場需求;
再者,個人可經歷較少的失業狀況;最後,高技術的勞動者薪資平均高於低技術的 勞動者。其更進一步將教育回報率以表 2-1 加以表示。
表 2-1 教育回報率
個人效益
(Private Benefits) +
公司及社會獲益(Benefits accruing to Firms and
Societ)
= 社會效益
(Social Benefits)
- -
個人成本
(Private Cost) +
公司及社會成本
(Costs incurred by Firms and Societ)
= 社會成本
(Social Cost)
= =
個人回報率
(Private Rate of Return)
社會回報率
(Social Rate of Return)
資料來源:出自 European Commission(2005,14)。
根據 Behrman(1996)指出,收益的評估可分為三種主要的型式:首先為內部 收益,主要根據各項成果的生產來分配投入項目,以使每種投入的邊際價值在所有 的應用上是相同的。其次為投入抉擇的效益,即意謂投入應是有選擇性的,目的在 於使商品的邊際價值能夠等同於邊際的社會成本。最後則是外部收益的評估,當生 產的數量恰好使社會邊際成本等於社會邊際收益時,就具有外部收益(蓋浙生,
2008)。
Psacharoploulos(2009)評估歐洲高等教育投資報酬時,則將報酬區分為:
1. 私人報酬與社會報酬(Private returns vs Social returns):前者主要 植基勞動者在教育上的成本及收益的評估,並以稅後的實質收入為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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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則相對於前者個人部分,主要以國家或社會總體收支為考量,並以稅前 收入為評估,但較注重於教育對生產率造成的差異,習慣以投資於教育上 的公共效率為評判,作為高等教育擴張的依據。
2. 廣義的社會報酬與狹義的社會報酬(Narrow vs. wide social returns):
一般來說,社會報酬應該涵蓋外部效益,所謂廣義的社會報酬即以相對於 個人之其他人的所達成的社會報酬部分;狹義的社會報酬則單指個人內在 獲得的社會報酬部分。
3. 公益報酬(Public returns):應屬於狹義的社會報酬範疇之一,唯一區 別在於它考量到大學畢業的勞動者所產生的額外稅收及對於社會安全制 度的貢獻。
4. 財政報酬(Fiscal returns):屬於國家層級對於公共財政的成本與獲益 效率評估。
5. 虛擬報酬(Pseudo-returns):通常計算教育回報率是以完成某階段教育 的薪資所得為依據,但在完成該階段教育時的成本亦應納入考量的範圍 內。
另國內林文達(1991)依教育收益的立論觀點不同,將之區分為如下四種:
1. 消費收益與投資收益:此類分法主要植基於其運用的情形。若教育財直接 用來滿足人類之需求時,即是教育的消費收益;反之,若教育財被運用來 生產投資,增加人類慾望功能,即為教育的投資收益。
2. 直接收益與間接收益:此種分類之基準主要來自於是否為生產因素。凡收 益是來自於教育過程本身的因素或歸於受教者本人所持有者,則為直接收 益;反之,收益的增加如果是因為外在所產生的因素或非由受教育者所獲 取,則為間接收益。由此觀之,直接收益的內涵有兩類:一指教育生產因 素所直接生產的利益,如受教者在教育過程中所獲得的消費利益;另一則 為受教育者所獲得的收益,如受教者完成某個教育程度後就業收入的收 益。同樣的,間接收益的內涵亦有兩種:一為因為教育被用作外在生產因 素所產生的收益,如部份因創造發明所造成的經濟成長。雖然經濟成長是 由於知識的增長與創新,然而這不會憑空而生,而要靠受教育來獲得;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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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為收益的增加並非由受教育者所獲得,例如某人在北部受教育,則教 育的收益應發生在北部地區,然而這個人之後可能在南部就業,故教育的 收益因此擴散至南部,或者由於父母受過教育而影響到子女亦為教育間接 收益的例子。
3. 金錢利益及非金錢利益:此種分類係以金錢的多寡作為劃分。前者通常以 薪資收入來衡量,並假設勞動力的邊際生產須等於薪資。後者則不以貨幣 價值作為衡量的其他教育利益,大致可分為社會、政治和文化利益,並由 社會政策決定其價值。
4. 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此種分類的標準係因為教育所產生的收益歸到私人 或社會。例如因為受教育而造成個人生活品質的提升、薪資所得與就業選 擇機會的增加則為私人收益。除此之外,受教育不僅幫助了個人社會地位 的流動與所得的增加,也對於國家經濟、社會風氣、政治制度、人民智識 與文化的轉變及提升有所幫助,此種收益即為教育所帶來的社會收益。
羅正忠(1990)指出,教育投資的效益通常可分為如下幾種回報率:
1. 私人回報率與社會回報率:前者指個人於教育所支付的成本與收到的利 益,通常是透過「購買」的投資方式,此與一般資本同。後者指教育投資 對社會所產生的總成本與總收益而言,通常為政府投注教育財政部分所考 量之處。
2. 邊際回報率與平均回報率:前者指完成階段性教育可獲得的回報率,通常 相對於完成前一階段教育作比較;後者則指於完成階段性教育後之每年平 均的回報率而言。
3. 事後回報率與事前回報率:前者為以往教育投資所獲得的回報率;後者指 未來教育預期之回報率。
大陸學者婁成武、史萬兵(2011)則從教育投資的角度來劃分投資效益,主要分 成三大層次:一是宏觀的教育投資,指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應當有多少份額用於教 育投資;在國家財政收入與支出的分配中,應當有多大的比例用於公共教育經費,
這方面應是由國民經濟管理相關部門做的決策。二是中觀的教育投資,主要指的是 教育部門內部的投資,即在有限的教育投資總量前提下,如何在各階段教育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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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教育經費。三是微觀的教育投資,以家庭、學校或是個人為單位的教育投資,
如何有效的利用有限的教育投資,以產生最佳的效率與社會的效益。
其進一步提出衡量教育是否具有投資效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得知:
1. 學校培養學生是否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2. 受教者於接受教育後,其能力是否獲得較大的提升,以確保人才培育的品 質。
3. 在有限的教育投入下,教育規模、人才培育的數量為教育產出非常重要的 標誌。
4. 學校對於科研方面的貢獻。
教育投資效益的達成大抵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教育內部的經濟效益,
凡於教育系統中,一定的教育投入培養出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具有較高素質、
較高質量的一大批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進步的科學成果,從而形成較大的教育產 出,因為此項作用於教育系統之內,尚未創造真正的經濟價值,故稱之為教育的內 部經濟效益。第二階段為教育外部經濟效益,由於教育的產出進入到生產過程中,
為生產及社會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從而實現教育最終的經濟效益,此階段過程的 結果乃屬於教育系統以外,故稱之為教育的外部經濟效益。
教育作為投資,其投資效益應有具如下特點:
1. 間接性:教育作為投資,並不像其他生產要素通過實質的產品直接反應投
1. 間接性:教育作為投資,並不像其他生產要素通過實質的產品直接反應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