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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極控制面

一、消極控制面

(一)、制定相關法律規範

網際網路之快速發展對於中國大陸的政治以及社會體制而言,主 要可以說是形成了以下的幾個挑戰:第一,打破了官方一貫對於外來 資訊的封鎖;第二,打破了原先大一統的傳播管理方式;第三,加強 了受眾的接收及反饋訊息能力,使得傳統以宣傳為主的單向傳播朝向 雙向與多向來發展;第四,使人際傳播和大眾傳播、國內傳播與國際 傳播的界線變的模糊與淡化。而面對上述這些的挑戰與衝擊,中國大 陸的網路傳播政策走向則是趨向嚴格化與細緻化,並從控制傳媒機制 轉向為重點控制民眾的網路傳播行為。

而由於網際網路本身具有顛覆權力中心的特色69,在近年來講求 依法治國的中國大陸中央領導當局,對於「互聯網」也制定及頒佈許 多法令加以嚴格管制70,其前後陸續出爐的法規即約有 60 多部(請參

67 楊家誠(2001):〈「網際網路」對中共統治之影響〉《共黨問題研究》,台北:

共黨問題研究中心,頁91。

68 王占璽(2000)《九○年代中國大陸網際網路的發展及其管制的困境》台北:

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碩士論文,頁135-142。

69 由於電腦網路擁有知識研究以及傳遞的功能,使用者相對也具有主動操控的 選擇權,因而成為一種新興的知識霸權形式,更進而會削弱傳統國家與企業等控 制的傳統知識網路。詳細資料請參照:Lyotard, J.F.(1984)The Postmodern condition:a report on knowledge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pp.5-6.

70 由於中國政府對於網路媒體的定位有決定性的影響之下,大陸的網路媒體具 有兩種定位:一是網路業的定位,使得它必須按照國際網路的運作規律和特點辦

閱表11)71,茲分析其相關法規主要的內容大多為遵從國家主導、安 全保密監管,以及阻絕對中共領導政權及國家體制維持相關有害的資 訊。實際上中國大陸中央當局自從1994 年起就開始訂定了一連串有 關的管制法規與條文、命令,其主要之目的就在於欲透過以法律禁制 的方式和手段,來規範與限制網際網路在中國大陸社會上可能無法掌 握的預判。而總觀中國大陸所制定的網際網路政策取向,我們可以總 結出一個概念,就是「發展與管制並行」,透過層層嚴格的管理、控 制及把關,使「互聯網」可以在其規劃與規範下,依照所欲導引的方 向來發展。而其法令公佈的時間密集、速度與數量之眾多,更可以說 是世界上其他國家所沒有的。

而就目前至今針對「互聯網」所訂定的相關的法規條例與命令當 中,我們可以居然發現到一個頗令人玩味的有趣特殊現象,除了部分 法規、條例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 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國互聯網功 能變數名稱註冊暫行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功能變數名稱註冊實施 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是屬於有關在技術層面或者是 管理機制上的一些一般基本規定之外,此外,其中居然在《電腦資訊 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1997)》的第五條、《互聯網電子公 告服務管理規定(2000)》的第九條、《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 理暫行規定(2000)》的第十三條、《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2000)》

的第十五條、以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2001)》的

事;另一則是媒體角度的定位,使得它必須按照中國大陸傳播環境的特質與特點 辦事。而當中國網民數量迅速增加,網路新聞傳播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之際,中國 政府從媒體管理的角度,加強監管而出現專門的法規,其手段仍舊是從傳統媒體 領域向網路媒體領域合乎邏輯的延伸。以上相關資料請參照:楊渡、劉子華

(2001):〈從中國大陸知識份子「網路論壇」現象看未來可能發展與影響〉《專 案研究報告》,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研究,頁7。

71 本研究所蒐集和整理之中國大陸網際網路相關法規、規定、通知與條例等,

其主要範圍乃是以中央所屬單位所頒佈為考量。此外,中國大陸其他各省與直轄 市、地區另訂有許多相關之規定,但因涉及過於廣泛,故本研究不列入討論範圍 之中。

第十二條之中,共有部分條文的規定居然完全都是一模一樣的72,都 是完全嚴格禁止有絲毫企圖打擊其中央領導統治威權的情形發生73。 因此從上述可知,基本上中國大陸領導當局對於「互聯網」的管理態 度還是想緊緊抓住不放的,簡單的可以說就是以「防堵」來代替「疏 導」、以「控制」來代替「指導」。

附表 12:中國大陸現行有關於「互聯網」管制的法規、條例整理(依 時間順序排列)

法規、通告、條文(例)

名稱

制 定 ( 頒 佈)、施行 時間

制 定 ( 頒

佈)單位 章則(條)數、文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

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1994.02.18 國務院

合計共有五章三十一 條(國務院令第147 號)

關於加強電子出版物管

理的通知 1994.12.19 新聞出版 署

合計共有七點(新出音 字[1994]第 1048 號)

北京市計算機信息系統 病毒預防和控制管理辦 法

1994.12.28 北京市公

安局 合計共有十三條

72 其各條文中相同的詳細規定如下:

(一)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三)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

(六)散佈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七)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73 事實上,除了針對網站與網吧之外,中共對於個人的網路違法行為亦是嚴密 監控的;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透露,大陸異見人士李大偉證實被甘肅省天 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一年,理由是李大偉從海外網站 下載了五百篇反動文章,並將這些文章印出來。請參照:中央社2002.8.5 網路即 時新聞,香港記者陳倖嫚電稿《大陸首次有異見人士因下載反動資料被判刑》

〈http://www.cna.com.tw/mnd/index.0805.html〉

關於對生産銷售計算機 病毒檢測、清除、防護 工具産品進行審批的通

1995.10.10 北京市公 安局

銀發字(1995)第 333 號

1996.02.16 北京市公 安局

1996.05.28 新聞出版 署

1996.08.08 國家版權

局 合計共有十二點

信息系統罪》、286 條《破

1997.07.4

對外貿易

1997.10.10 新聞出版 署

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 1998.01.01 新聞出版

1998.07.27 廣播電影 電視部

1998.09.18 信息產業 部

1999.09.13 信息產業 部

1999.09.17 國務院 國務發字(1999)第 82 號

關於發佈《計算機訊息 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

1999.12.12 信息產業 部

教育部關於加強對教育 網站和網校進行管理的 公告

2000.04.20 教育部 教技字(2000)第四號 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

2000.06.30 國務院辦

公廳 合計共有9 點

理暫行辦法 2000.09.01

北京市工

辦法 2000.09.01

北京市工

次部務會議第三號令)

2000.11.03 北京市通

信管理局 合計共有十條

2000.12.20 最高人民

法院 合計共有十條

2001.01.01 信息産業

部 合計共有六條

管理辦法 部 條(信息產業部第 9 次

2002.9.25

中國互聯

75 詳細資料請參照網址(http://www.cnnic.net.cn/policy/)

示規定之外,另就實際的禁制作為來說,例如像為了配合國務院所發 布的各項之「互聯網管理條例」,並有效強化監管與查緝網路違法事 件的能力,中國大陸各級的公安機關就已經開始陸續擴編原先所轄的 電腦信息監管隊伍,並積極增加相關人員的編制76

1、「網路警察」與「網路糾察」

自2000 年 12 月時北京高層即指示擴大「網路警察」的編制77, 把前一年所成立的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監察局」做更具體明確的分 工,更在全大陸省、直轄市級的公安廳局組建所謂的「公共網絡信息 監察處」,而目前所謂的「網路警察」的編制人數即多達了30 餘萬人,

專責監視網路內容與封殺網頁、以阻止所謂的「有害信息」之傳播,

並且同時對於目前中國大陸各地流行的「網吧」,施以突擊檢查78。而 中共高層對「網路警察」所提出的職能目標為:「依法管理、預防為 主、確保重點、促進發展、保障安全」79

中國大陸為求網路輿論空間陣地的淨化與有效掌握言論方向、動

76 楊家誠(2001):〈「網際網路」對中共統治的影響〉《共黨問題研究》(第二七 卷第十期),2001 年十月號,頁 85-92。

77 詳細新聞資料來源請參照:〈中共網路警察編制 30 萬人〉《中國時報》

2000.08.09,版 14。

78 大陸公安機關陸續擴編原先所轄的電腦信息監管隊伍,增加人員編制。北京、

天津、上海、廣州、成都等大城市,都按照中共公安部的部署,將原有的「計算 機管理處(室)」擴編,成立「公共信息網絡監察處」,同時還將這項工作延伸到 區級的公安分局,在分局成立相應的科、股,負責對電腦網路的監管。而在中小 城市及基層,中共也不放鬆對網路的管理,目前大陸各省的地級市都已正式成立 了專門的「公共信息網絡監察部門」,導致全大陸的「網絡警察」編制多達三十 餘萬人。相關新聞資料請參照:中央社剪報資料庫:《中共組建三十萬網路警察》

(詳細網址:http://61.222.52.195/news/2000/12/09/2000-1209cna04.html)

79 為了建立一堵「防火牆」,中共在以下的兩個方面「出手」﹕

一是成立「網路警察」:這一動議最初是由黨的喉舌「人民日報」發出來的,人 民日報認為,設立「網路警察」已是當務之急,以便專門打擊網路犯罪,保護「國 家的安全與主權」。幾個月之後,網路警察已經成為現實。據聞,中國大陸各地、

市以上的公安局,都在籌備建立網上監督和計算機犯罪調查部。二是構建過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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