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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國是否採取離岸制衡戰略?

一、美國是否採取離岸制衡戰略?

主張「離岸制衡」戰略的學者大多建議美國減少對於歐亞大陸周 邊盟國的安全承諾,以免捲入區域衝突。甚至為了維持自身權力優 勢,或許還要默許區域大國相互牽制攻擊,消磨彼此實力。唯有當衝 突的結果會促使區域霸權出現時,美國才要準備投入軍事力量加以制 衡。雷恩認為,美國的戰略目標是要確保沒有其他霸權可以宰制歐亞 大陸,但在手段方面則是以透過全球和區域的權力平衡來達成。因 此,並非是要美國拒絕在全球使用武力的孤立主義政策,而是當其他 國家無法有效制衡崛起的歐亞霸權時,再由美國投入軍事力量來制 衡。61

然而,根據雷恩與米爾斯海默這兩位攻勢現實主義學者的前述論

報》,第 32 卷第 3 期,2014 年 9 月,頁 160。

Christopher Layne, “The Unipolar Illusion: Why New Great Powers Will Rise,” pp. 47-48, footnote 162-167.

點,當離岸大國採取「離岸制衡戰略」,又希望盡可能減少或避免對 於歐亞大陸國家作出安全承諾時,不免衍生出若干疑問:被離岸大國 預期要承擔制衡其他大國責任的國家,是否確實會去制衡其他崛起大 國?這種制衡的動機是否來自於願意接受被推卸過來的責任?在離岸 大國未提供協助或安全承諾的情況下,國家是否還是會願意制衡崛起 的區域大國?

以歐陸國家來說,由於這些大國彼此相鄰,實力又較為接近,不 論美國或英國作為離岸大國是否推卸責任,原本便將其他大國視為對 手,會透過不同聯盟組合相互牽制以達到權力平衡,在歷史上多次形 成多極體系。單一國家稱霸的情況不容易實現,因為受到威脅的國家 會有強烈動機聯合起來反對崛起中的霸權。62但是這些國家的主要動機 是要保障自身生存權利,並非是樂意擔負離岸大國推卸過來的責任,

因此,不論離岸大國是否介入歐陸事務或提供安全承諾,歐陸大國本 來就會關注鄰國動態,離岸大國則有運作聯盟形成或是在大國崛起為 區域霸權時,再投入戰事的空間;但是在東亞地區,歷史上的中國則 因為多半享有權力優勢,較少受到鄰近的弱小國家挑戰,反而形成小 國順服大國的單極體系朝貢體制。63這些實力較為弱小的國家在離岸大 國刻意推卸責任並保持距離的情況下,恐怕更不會願意個別或集體制

John J. 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 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5, No. 1, Summer 1990, p. 13, footnote 15.

David C. Kang, “Hierarchy and Legitimacy in International Systems: The Tribute System in Early Modern East Asia,” Security Studies, Vol. 19, No.

4, October 2010, pp. 591-622; Yuan-kang Wang, “Explaining the Tribute System: Power, Confucianism, and War in Medieval East Asia,”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Vol. 13, No. 2, May/August 2013, pp. 207-232;

Victoria Tin-bor Hui, War and State Formation in Ancient China and Early Modern Europ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1-294.

衡中國,使得「缺乏安全承諾」的「離岸制衡戰略」在亞太地區不容 易實現。

瓦特就曾經指出,當弱小的國家對於制衡威脅的陣營來說無足輕 重,加入該陣營還反倒可能在與威脅對抗的過程中受到損失時,不如 先扈從威脅來源;或者當可能的盟友之間無法形成足以制衡對手的聯 盟時,國家也會傾向於扈從威脅。64另一方面,當「離岸制衡戰略」附 帶有離岸大國的安全承諾時,雖然本身不需要在第一線制衡,又可以 在幕後支持盟國對抗崛起的區域大國,但是卻有可能遭遇「聯盟兩 難」,被拖累捲入這些國家之間的衝突中。

因此,「離岸制衡戰略」在東亞地區這種權力不對稱的體系下,

離岸大國面臨了兩難:若要避免捲入區域衝突,就要減少對中國周邊 國家的安全承諾,但是這些國家就可能不會願意承擔在第一線制衡中 國的責任;若要鼓勵中國周邊國家牽制中國的崛起,就要提供不同程 度的安全承諾與支持,但是離岸大國就可能會被拖累捲入區域衝突。

米爾斯海默也曾經表示,美國對於臺灣的承諾及其在亞洲的可靠度息 息相關。美國距離東亞遙遠,必須要努力說服亞洲盟邦—尤其是日本 和南韓—在遭遇到中國或北韓威脅時,美國會提供支持協助。如果美 國斷絕了和臺灣之間的軍事聯繫,或者無法在臺灣與中國發生危機時 防衛臺灣,無疑就是向美國的其他亞太盟國傳達出一種不能依賴美國 提供保護的強烈訊號。美方會盡力避免此般結果,並維護作為可靠夥 伴的聲譽,也就是會傾向於無論如何都要支持臺灣。但是,中國日後 會更為強大,美國可能無法協助臺灣自我防衛對抗中國的攻擊,而且 臺灣更為靠近中國,當中國和美國競相投射軍事力量到臺灣時,中國 會輕易取勝。65

事實上,在後冷戰時期,美國基於不同動機,仍然在歐亞大陸周 Stephen M.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pp. 29-31.

John J. Mearsheimer, “Taiwan’s Dire Straits,” p. 35.

邊延續了聯盟體系的運作。這些政策考量包括:(一)牽制盟國以維持權 力優勢;(二)因應全球複雜局勢與責任分攤;(三)加強與擴展對民主國 家合作關係;(四)塑造國際行動之合法性與正當性;(五)預先防範區域 強權興起。由於全球都有若干強權的興起,但因這些國家彼此鄰近,

其相互牽制或提防的程度,可能還超過了對於海外霸權—美國的憂 慮。66

即便在一般認為較偏向單邊主義的小布希(George W. Bush)政府 時期,美國也仍然多次表示要持續強化與亞洲盟國之間的關係。在歐 巴馬(Barack Obama)政府時期,則提出了「重返亞洲」(Pivot to Asia) 與「再平衡」(Rebalancing)等政策。67歐巴馬在 2010 年發表的〈美國 國家安全戰略報告〉(The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中強調,其主要政策目標在於重振美國的領導地位 (renewing American leadership),並將努力擴展美國在 21 世紀的利 益。因此,美國在國內厚植國力的同時,也要塑造足以面對當前挑戰 的國際秩序。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正是因為美國在創建新生國際 結構上採取了領導作為,進而有助於維持和平與促進繁榮。68時任美國 國家安全顧問唐尼倫(Tom Donilon)曾於 2013 年表示,再平衡戰略並

William C. Wohlforth, “U.S. Strategy in a Unipolar World,” in G. John Ikenberry ed., America Unrivaled: The Future of the Balance of Power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 107-108; 陳麒安,〈冷戰後 美國聯盟戰略分析〉,《國防雜誌》,第 28 卷第 1 期,2013 年 1 月,頁 67-87。

Mark E. Manyin et al., “Pivot to the Pacific?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s

‘Rebalancing’ Toward Asia,” March 28, 2012, pp. 1-29,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 <http://www.fas.org/sgp/crs/natsec/R42448.pdf>.

The White House,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2010,” pp. 1-3, The White House, May 2010, <http://www.

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rss_viewer/national_security_strategy.pdf>.

不意味著美國試圖淡化與盟國夥伴之間的關係,也不表示美國打算在 亞洲圍堵中國或強勢主導。再平衡戰略涵蓋的範圍包括了軍事、政 治、貿易與投資、發展與價值觀等。此一政策的重要支柱在於強化聯 盟、深化與新興國家的夥伴關係、與中國建立建設性關係、強化區域 機制,並協助建立區域經濟架構。69雷恩早先更曾指出,如果美國反對 國際體系轉變為多極,還設法排除或超越其他大國對手,就表示美國 追求的是全球霸權地位,而不是採取了離岸制衡戰略。70

另一方面,若是從美國與亞太盟國的實際互動觀之,其並未放棄 對於盟國的安全承諾,也未考慮將亞太地區的領導地位讓予中國。

2014 年 7 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透過內閣會議,通過《建立保障 國家生存與保護國民之完整安全保障法制》(国 存立 全 、国

民 守 切 目 安全保障法制 整備 )決議,

修改以往對於憲法的解釋,宣布解除了對於本身「集體自衛權」的限 制。2015 年 7 月,日本眾議院通過「安保法案」,實際上包括兩大部 分總計 11 項法案。一部分是涵蓋了《自衛隊法》(自衛隊法)和《武 力攻擊事態等及存立危機事態之下確保我國和平與獨立及國家和國民

The White House, “Remarks By Tom Donilon, National Security Advisor to the President: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Asia-Pacific in 2013’,” March 11, 2013, The White House, <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 fice/2013/03/11/remarks-tom-donilon-national-security-advisory-president-united-states-a>. 有關美國亞太「再平衡」政策的政治意涵,請見 Christian Le Mire, “Rebalancing the Burden in East Asia,” Survival: Global Politics and Strategy, Vol. 55, No. 2, April/May 2013, pp. 31-41;Wei Ling,

“Rebalancing or De-Balancing: U.S. Pivot and East Asian Order,”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Interests: The Journal of the National Committee o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Vol. 35, No. 3, June 2013, pp. 148-154。

Christopher Layne, “The ‘Poster Child for Offensive Realism’: America as a Global Hegemon,” p. 133.

安全相關法律》(武力攻撃事態等及 存立危機事態 我 国 平和及 独立並 国及 国民 安全 確保 関 法律)等 10 部法律修正案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備相關法案》(平和安全法制整備 法案);另一部分則是有關日本為其他國家部隊提供支援而新訂的

《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国際平和支援法案)。2015 年 9 月 19 日,參 議院通過相關法案,正式對於日本往後採取「集體自衛權」提供了國 內法律依據。71

由於在以往的日本國內法律制度與美日聯盟架構下,即使美國遭 受攻擊,日本也不能派出部隊參戰。2007 年 8 月爆發的美國金融海嘯 衝擊,以及中國近年來的綜合實力崛起,都促使日本政治人物思考是 否應該要為了維護自身國家安全而付出更多代價,承擔更大的責任。

因此,當安倍晉三於 2012 年 12 月再次執政以後,就開始推動「積極 和平主義」的外交政策,在維持美日聯盟關係的架構下,極力追求外 交自主性,積極協助美國建立亞太地區多邊多層的新聯盟結構。72

對此,日本先是與美國展開協商,並於 2015 年 4 月 27 日共同發表

《日美防衛合作指針》(The Guidelines for Japan-U.S. Defense Co-operation),承諾會在不受地理限制的情況下,對於威脅日本和平與安 全的事態,協助美國的軍事行動。73此後,內閣會議才於 5 月 14 日通

郭育仁,〈日本新安保法對日「中」關係及東海爭議之影響〉,《亞太評 論》,第 1 卷第 6 期,2015 年 11 月,頁 19-34;李明峻,〈從日本集體自 衛權的解禁,探討亞太的和平安全與台灣的因應之道〉,《新世紀智庫論 壇》,第 71 期,2015 年 9 月,頁 10-14;陳品全、歐陽永銘,〈日本解禁 集體自衛權影響東亞情勢之研究〉,《陸軍學術雙月刊》,第 51 卷第 542 期,2015 年 8 月,頁 54-72。

郭育仁,〈日本新安保法對日「中」關係及東海爭議之影響〉,頁 23、26。

Yuki Tatsumi & Mengjia Wan, “Don’t Expect Too Much of Japan’s Defense Reforms,” October 9, 2015, The Diplomat, <http://thediplomat.com/2015/10/

Yuki Tatsumi & Mengjia Wan, “Don’t Expect Too Much of Japan’s Defense Reforms,” October 9, 2015, The Diplomat, <http://thediplomat.com/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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