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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防排煙設備於規劃時可依下列幾項作為研究探討

第三章 排煙設備工程介紹

第四節 一般消防排煙設備於規劃時可依下列幾項作為研究探討

1.室內排煙及梯道間排煙其目的。

排煙設備可概分為緊急昇降梯間排煙及室內平面排煙等二種,其目的 皆於火災發生時,能迅速將濃煙排出,保障生命安全。

2.排煙時所包含防煙區劃空間大小與防煙垂壁設置。

一、防煙區劃之種類可分為三種區劃,如表3-2:

表3-2:防煙區劃之種類

防煙區劃種類 設計結構及目的

平面區劃 以樓地板面積,及以距排煙口長度

來區劃;為了防止煙的擴散,大多 與防煙垂壁相配合。

垂直區劃 將建築物內之垂直動線用防火牆及

防火門作區劃,以防止煙流入豎井 中向其他樓層蔓延。

層間區劃 以樓層為基礎,所構成之天花板和

樓地板間的區劃,其目的乃在防止 煙之往上層擴散。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防煙垂壁

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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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滅火 (Tf4)

使用室內消防栓進行滅火者

容許避難時間(Tf)=(Tf1)+(Tf2)+(Tf3)+(Tf4)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頒布「衛消防編組演練暨驗證指導綱領」,2008 年。(6)

(一)、某場所未設自動撒水設備,內部裝修未合規定,各居室未不燃化區 劃,未使用防 焰物品,且檢測時未指定員工使用室內消防栓設備,則該 場所容許避難時間為2 分鐘。

(二)、某場所設有自動撒水設備,各居室不燃化區劃,但各寢室未能從陽 臺避難逃生時,則該場所容許避難時為

(Tf)=(Tf1)+(Tf2)=9+3=12 分鐘

5.以空調設備排煙之可能性。

在 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NFPA)92A 文獻中指出,利用建 築物空調設備可提供成為煙控系統(NFPA92A,2005)(7)

兼用煙控系統之空調系統型式,必須具有供應室外空氣能力,提供非 火災區空氣之壓力差,以防止煙進入。而火災區進行機械排氣至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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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緊急排煙之功能。空調系統必須提供防火(煙)閘門,以便進行火災煙 控操作時,分離送氣及排煙。其次,風管系統設計會影響到日後進行火 災時緊急排煙之排煙量。

風管主要功用為輸送氣體進入或離開指定的空間,為達此目的,必須 選擇適當尺寸之風管,配件大小及風管內部氣流流速都取決於風管尺寸。

風管內部氣流產生壓差主要來源為送風機,其選用規格則視風管系統的 摩擦損失及配件局部抵抗值多寡而定。

以往煙控觀念在火災發生時,為防止煙由空調管道中蔓延,阻擋煙 的策略為關閉所有的閘門,因此早期的防火閘門未考慮高速氣流的影響

。利用防火(煙)閘門控制空調以及煙控系統,進行加壓排煙形成正負壓力 區劃,為目前煙控的有效方式。火災發生時防火閘門啟閉時,高速氣流 將導致一個動態系統負荷。

有鑑於此在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UL)555 文獻中提出將防火閘門 分為動態和靜態兩類(UL Publication,2002) (8)。有氣流通過的防火閘門稱 為動態,而無氣流通過的稱為靜態。其中動態防火閘門須加註防火閘門 全開時的最大風速,以及關閉時的最大靜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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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在考慮空調系統設備、風管系統設計確定防火(煙)閘門之性能後,

所設計出之空調兼用煙控系統,才能發揮應有之煙控效果。

在 NFPA 90A 中提到,空調系統有能力將「煙」、『熱氣』與「火焰」傳 送到建築物內各個角落,同時亦可提供新鮮空氣至火場,而助長火勢。

因此,如何將防火(煙)等功能加入空調系統中,此為空調系統併用煙控系 統之基礎。

因此文獻中說明制定 NFPA 90A 的用意有五項(NFPA90A,2005)(9): (a) 限制火災時產生的煙,藉由空調系統在建築物內蔓延,或從建築物外

進入。

(b) 限制火災時所產生的火焰,藉由空調系統於建築物內蔓延,或從建築 物外進入。

(c) 設置空調系統時,須保持建築物結構防火性能的完整性。

(d) 須將空調系統之起火與可然部分所佔比率降至最低。

(e) 允許建築物內之空調系統於緊急狀況時移作他用,即成為煙控系統。

上列五點為 NFPA 90A 設計空間兼用煙控系統最基本要求,即具備防火 (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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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空調系統具備防火(煙)之功能,可利用平面區劃、垂直區劃與防 火(煙)閘門配合,進行空調系統之設計。於 NFPA 90A 則列出以下各項,

須具備防火(煙)功能:

(1)空調機房(Air-Handling Equipment Rooms)

空調機房設計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直接以風管與豎井相接的型式,而 豎井內,為回風管道與送風風管。為了讓空調系統於火災時仍可兼用做 煙控系統,機房四周須用防火牆隔開,在外氣進氣口則須裝設防火閘門,

必要時須關閉防火閘門,以防止其他場所發生火災時的煙或火焰,藉由 進氣口進入。

(2)開口部之穿透防護

為空調系統具備防火(煙)功能最重要的工作,設置空調系統時,必須保 持建築物防火性的完整性,故對開口部穿透處之防火(煙)功能須詳加設 計。

NFPA 90A 所謂的開口部,係指空調系統中的風管穿過下列各處,形成之 開口,包括:

① 防火牆或防火間隔牆。

② 防火地板。

③ 防火天花板或防火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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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豎井。

⑤ 防煙阻體。

當空調系統穿過上述五項本身已經具備防火(煙)功能時,該斷面之風管 內須裝置防火(煙)閘門,以確保防火(煙)功能之完整性。我國於建築技術 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章第四節防火區劃中的八十四條規定:「貫通防 火區劃牆之風管,應在牆之兩側風管內裝設防火閘門或閘板。」

整個空調系統部分可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五章空氣調節及通 風設備第一節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安裝,有詳細之規定。其中第九十 一條規定:「(通則)建築物內設置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

空氣過濾器、鼓風幾、冷卻或加熱等設備,構造應依本節規定。」將建 築物內所謂 HVAC 系統之設備皆納入管理。

於其後之第九十二條至第九十九條則分別將風管、防火閘門、防火閘板、

風口、空氣過濾器、鼓風機、電器配線、及冷卻或加熱設備,其設置構 造等詳細規定。在規定中亦包括有關防火(煙)功能建立之設計,故此部份 可作為設計空調系統兼用煙控系統時,防火(煙)功能設計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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