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氏無而惠氏新增之佚文:約計八十七條,包括:
條 10:《文言傳》君子體仁,足以長人。體,生也。《文選》二十四。
條 11:閑邪以存其誠。《會通》晁氏云。
條 13:君子進德脩業,及時,故无咎。《會通》晁氏云。
條 14:亢龍有悔,窮志災也。《會通》晁氏云。
條 15:乾始而以美利利天下。《會通》晁氏云。
條 17:馴致其道。馴,從也。《釋文》。
條 22: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造,成也;草,草創;昧,昧爽也。
《文選注》三十六。
條 23:君子以經論。謂論撰書禮樂施政事。《釋文》。《正義》曰:劉表:鄭玄以綸為論字。
條 27:以從禽也。從,于用反。《釋文》。
條 32:上九:繫蒙。《釋文》。
條 34:光亨貞吉。《釋文》云:鄭摠為一句。
條 37:九二:需于沚。沚,接水者。《詩.鳧鷖正義》引作「沙」。
條 55:履虎尾,不噬人,亨。噬,齧也。音誓。《文選》十。
條 56:視履考詳。履道之終,考正詳備。晁氏。
條 62:上六:城復于隍。隍,壑也。《詩》韓奕《正義》。
條 64:九五:休否。休,美也。《文選》二十五。
條 71:明辯遰也。遰,讀如明星晢晢。《釋文》。
條 84:君子以嚮晦入宴息。晦,宴也。猶人君既夕之後,入於宴寢而 止息。《正義》。
條 97:義不乘也。晁氏。
條 106:七日來復。建戌之月,以陽氣既盡;建亥之月,純陰用事。至 建子之月,陽氣始生,隔此純陰一卦,卦主六日七分,舉其成 數言之,而云七日來復。《正義序》。
條 110:六四:中行獨復。爻處五陰之中,度中而行,四獨應初。《漢上易
傳》。
條 114:无妄之往,何之矣。妄之言望,人所望宜正,行必有所望,行 而无所望,是失其正,何可往也。《後漢書.李通傳》注。
條 124:道大行也。人君在上位,負荷天之大道。《文選》卷十一。
條 127:大有慶也。君以得人為慶。《漢上易傳》。
條 128:大過。陽爻過也。《漢上易傳》。
條 135:初九:履錯然。錯,七各反。《釋文》。
條 136:六二:黃離,元吉。离,南方之卦,離為火,土託位焉。土色 黃,火之子,喻子有明德,能附麗於其父之道,文王之一作大。子,
發旦一無此字。是也。慎成其業,則吉矣。《文選注》二十。《御覽》一百四十六。
條 138:則大耋之差。《釋文》云鄭無凶字。年踰一作餘。七十也。《詩.車鄰正義 》、《禮記 .射義正義》、
《爾雅疏》。
條 142:二氣感應以相與。與,猶親也。《釋文》。
條 150: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以陰爻而處尊位,是天 子之女。又互體兌,兌為和說,至尊主家之主,以和說幹家事,
問正於人,故為吉也。應在九二,又男子之象,體在巽,巽為 進退是無所定,而婦言是從,故云夫子凶也。《緇衣注》、《正義》。
條 166:以蒙大難。蒙,猶遭也。《釋文》。
條 175:王假有家。假,登也。《釋文》。
條 176:睽音圭。《釋文》。
條 179:後說之壼。《釋文》。
條 192:其行趀趄。趀,七私反。趄,七餘反。《釋文》。
條 208:汔至亦未繘井。繘,綆也。《釋文》。
條 209:羸其瓶。羸讀曰虆。《釋文》。
條 221:震來虩虩。恐懼貌。《釋文》。
條 233:日中則昃,月盈則食。言皆有休巳,無常盛也。《公羊疏》。
條 244:離澤兌。離,猶併也。《釋文》。
條 246:渙汗其大號。號,令也。《文選》三。
條 252:密雲不雨,已尚也。《釋文》。尚,庶幾也。《釋文》。
條 264:八卦相蕩。《釋文》。
條 267: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翫其辭。《釋文》。
條 269:《易》與天地準。準,中也,平也。《釋文》。
條 281: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幾,微也。
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動作,則禍變必成。《公羊疏》。
條 288:神武而不殺者夫。殺,所戒反。《釋文》。
條 289:《易》有太極。極中之道,淳和未分之氣也。《文選》十九。
條 291: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龜。凡天下之善惡,
及沒沒之衆事,皆成定之,言其廣大無不包也。《公羊疏》。
條 295:黃帝、堯、舜垂衣裳。始去羽毛。《公羊疏》。金天氏、髙陽、髙辛 遵黃帝之道,無所改作。《春官.大司樂疏》。
條 298: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諸大過。大過者,巽下兌上之卦。
初六在巽,體巽為木,上六位在巳,已當巽位,巽又為木,二 木在外以夾四陽,四陽? 體為二乾,乾為君為父,二木夾君父
一作是。,棺椁之象。《檀弓正義》。
條 302:君子知微知章。知微,謂幽昧;知章,謂明顯也。《文選.西征賦注》。
條 311:當文王與紂之事耶。據此言,以《易》文王所作,斷可知矣。
《左傳.昭二年正義》。
條 313:人謀鬼謀。鬼謀,謂謀卜筮於廟門是也。《士冠禮疏》。
條 314:愛惡相攻。惡,烏落反。《釋文》。
條 318: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言窮其義理,盡其人之情性,以至于命,
吉凶所定。《文選注》六十。
條 319: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三才,天、地、人之道。
六畫,畫六爻。《士冠禮疏》。
條 321: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 之絜齊也。离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 靣而聴天下,嚮治,盖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 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 兌。戰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 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 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萬物出於震,雷 發聲以生之也。齊於巽,相見於离,風摇動以齊之也。絜,猶 新也。萬物皆相見,日照之使光大,萬物皆致養焉。地氣含養,
使有明而秀實也。萬物之所說,草木皆老,猶以澤氣說成之。
戰言陰陽相薄。西北,陰也,而乾以純陽臨之,猶君臣對合也。
坎,勞卦也,水性勞而不倦,萬物之所歸也。萬物自春出生於 地,冬氣閉藏,還皆入地。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言萬物陰 氣終,陽氣始,皆艮之用事也。《漢上易》九卷。《周易折中》。
條 322:神也者,眇萬物而為言者也。共成萬物,物不可得而分,故合 謂之神。《漢上易》。
條 324:故水火相逮。《釋文》。
條 326:兌為口。上開似口。《漢上易》。
條 327:乾為天。天清明无形。《漢上易》。
條 328:為瘠馬。凡骨為陽,肉為陰。同上。
條 329:為龍。龍讀為尨,取日出時色雜也。《漢上易》。
條 330:為専。専,市戀反。《釋文》。
條 331:為大塗。國中三道曰塗。震上值房心,塗而大者,取房有三塗
焉。《漢上易》。
條 332:為萑葦。竹類。《漢上易》。
條 333:為反生。生而反出也。《漢上易》。
條 334:為繩直,為墨。晁氏云。
條 337:為矯輮。《釋文》。
條 338:為月。臣象也。《文選.月賦注》。
條 339:為電。取火明也。久明似日,暫明似電也。《集解》。
條 341:為鼈、為蟹、為蠃、為蚌、為龜。皆骨在外。《攷工梓人疏》。
條 343:為徑路。田間之道曰徑路。艮為之者,取山間鹿兔之蹊。《初學記》
二十四。
條 344:為小指。晁氏云。
條 346:為陽。今本羊。此陽謂為養无家女行賃炊爨,今時有之,賤于妾也。
《漢上易》,晁氏同。
條 343: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蒙幼小之貌齊 人謂萌為蒙也。《集解》。
條 350:履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晁氏云。
條 351:有大有不可以盈。晁氏云。
條 356:有无妄物然後可畜。項安世《周易玩辭》,晁氏同。
條 359:物不可以終久於其所,故受之以遯。晁氏云。
條 360:主器者莫若長子。謂父退居田里,不能備祭宗廟。長子當親視 滌濯鼎俎,是也。《曲禮正義》。
條 361:屯見而不失其居。見如字。《釋文》。
條 362:損益衰盛之始也。《釋文》。引見《會通》,今《釋文》無之。
條 363:兌説而巽伏也。晁氏云。
條 365:大過顛也。自此以下卦音不協,似錯亂失正,弗敢改耳。晁氏云。
條 366:小人道消也。晁氏云。
惠氏所補,為繼王氏之後增補最多者。所增佚文,對進一步研究與瞭解鄭氏 之易學,有極大的貢獻。
2.繼王氏之後,精覈詳審,可以作為研究鄭氏易學思想之重要輯本。輯本 內容材料,可以呈現鄭氏以下之重要思想:
(1) 將鄭氏<易贊>移置卷首,以表易含三義:鄭玄在《繫辭傳》與《易 緯》的啟發下,對「易」義新作定義,216 <易贊>所言,即鄭氏對「易」之
216 《易傳》對「易」之含義提出「生生之謂易」之概括,「易」具有生生不息、人化流行的 本質。《易緯》則進一步推求「易」義,《乾鑿度》云:「易者,易也,變易也,不易也。」
《乾坤鑿度》也提到:「易名有四義,本日月相銜,又易者,又易,易定。」主要反映出「易」
精簡而概括之詮釋:
易之為名也,一言而函三義。簡易,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故《繋辭》云:「乾坤其易之緼耶。」又曰:「易之門户耶。」又曰:「夫 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易則易知,簡則易從。」
此言其易簡之法則也。又曰:「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虚,
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此言從時變易,出入 移動者也。又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陳,貴賤位矣。動静 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張設布列不易者也。據兹三義而説,《易》之 道廣矣大矣。217
簡易之理存於天地之間,萬物的生成變化,既易且簡,是乾坤以知簡易,「乾 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218宇宙自 然的化生,有其易簡之性,根本上言是「一陰一陽之謂道」。鄭氏釋「易」函 三義,基本上是以《繫辭》為據,引文立說,亦皆《繫辭》之言,相對地與 緯書所言有所差別,特別是以「簡易」取代了《易緯》的「易」義,是一種 對緯書思想的改造與創新。219
(2)爻辰說:惠棟根據鄭玄《周禮.太師注》,作「十二月爻辰圖」,並 依《月令注》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置於輯本之末,同時駁朱震《漢上 易傳》對鄭氏爻辰說認識之誤,藉以釐清鄭氏爻辰說易為人淆舛之處,並且 強調爻辰說為鄭氏易學思想的重要地位,代表著鄭氏易學的主要特色,讓學 者對鄭學爻辰說有第一時間的認識。關於此說,將於後文詳述。
(3)五行說:鄭氏佚文中,論述其五行思想的重要條文,包括:
是生物之本原;也象徵日月往來的變易現象,世界上的一切皆在變化,而「變易也者,其 氣也」(《乾鑿度》),是一種氣化變易的宇宙觀。同時,「易」又有「不易」之義,即不易其 位,也就是永恆不變之位,宇宙自然與轉諸於人事,皆有其恆常不變者,特別是相對關係 上的地位之不變。這樣的「易」義,影響了鄭玄對「易」義所作的新解。
217 見《新本鄭氏周易.鄭氏周易贊》,頁 148。
218 見《繫辭上傳》。
219 胡自逢認為:「康成惟以『易簡』二字代緯文之『易』字,蓋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簡 之則,於乾坤之法象見之矣,故又益簡字以增足緯辭,其意(緯意)得以愈見彰著也。而 簡易之要義,緯文佼易(鄭注,佼易者,寂然无為之謂)清淨,不煩不撓句,亦頗著見。
219 胡自逢認為:「康成惟以『易簡』二字代緯文之『易』字,蓋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簡 之則,於乾坤之法象見之矣,故又益簡字以增足緯辭,其意(緯意)得以愈見彰著也。而 簡易之要義,緯文佼易(鄭注,佼易者,寂然无為之謂)清淨,不煩不撓句,亦頗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