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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談到禪讓時,引述了兩種說法,其一稱禹要將天下傳 給益,但支持啟的人向益發動攻擊,擁立啟繼位;76其二稱禹雖想將天 下傳給益,卻又任用啟的人馬擔任官吏。後來啟已掌握大權,就和友 黨攻打益,奪取天下。77《竹書紀年》稱:「益干啟位,啟殺之。」78

《容成氏》則記載:「禹於是乎讓益,啟於是乎攻益自取。」79 現代學者接受此說,認為啟在接班過程中曾與益爆發流血鬥爭,

並導致後來有扈氏的不滿。《竹書紀年》記載「啟征西河」,就是與 有扈氏交戰。80

《尚書》〈甘誓〉記載了夏的領袖交戰前對其部眾的誓詞:

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 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維恭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汝不 恭命;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

〈外儲說右下〉:「潘壽…曰:『…禹死,將傳天下於益,啟之人因相與攻 益而立啟。』」請見賴炎元、傅武光注譯,《新譯韓非子讀本》(臺北:三 民書局,2009 年),頁 568。

〈外儲說右下〉:「潘壽…曰:『禹愛益,而任天下於益,已而以啟人為 吏。及老…勢重盡在啟也。已而啟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 益,而實令啟自取之也。』」請見賴炎元、傅武光注譯,《新譯韓非子讀 本》,頁 568。

方詩銘、王修齡,《古本竹書紀年輯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頁 2。

《容成氏》〈第三十四簡〉內容請見邱德修,《上博楚簡容成氏註釋考 證》,頁 500-501。

沈長雲,張渭蓮,《中國古代國家起源與形成研究》,頁 249-250。

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於社。予則孥戮汝。81

夏君聲稱將殺死不服從命令的人,口吻像專制君王而非權力有限 的共主。《淮南子》〈齊俗訓〉稱「有扈氏為義而亡,知義而不知宜 也。」就是在說有扈氏支持禪讓,卻沒有採取正確做法。82這個評論很 容易讓人聯想到 20 世紀國際關係現實主義者對理想主義者的批評。

本文將這些西漢中期以前關於夏朝建立前後事件的記述,與本節 起始從西方政治學理論中引出的六個假設加以比對檢驗:

(一)行為者會因為宗教或個人魅力接受層級政治結構

此假設未能得到充分支持。〈夏本紀〉記載「禹…致孝於鬼神…

舜薦禹於天」、豳公盨銘文稱「天命禹敷土」;〈甘誓〉記載夏后氏 在攻打有扈氏前稱「天用剿絕其命。今予維恭行天之罰。」這些文字 多少顯示出宗教因素不是沒有影響力。但「舜薦禹於天」發生在皋陶 決定以武力支持禹之後,而且後來禹也「薦益於天」,結果繼位的不 是益而是禹的兒子啟,可見宗教並非決定性因素。此外,古文獻中雖 有對於禹的讚美之詞,但多半和他的具體事功有關。所以比較重要的 仍是更現實的因素。

(二)行為者會為了避免戰爭而立約建立層級政治結構

此一假設並未得到支持。夏朝並不是因為古代華北各氏族為避免

郭建勳注譯,《新譯尚書讀本》(臺北:三民書局,2005 年),頁 78。郭 氏與司馬遷皆認為這位夏君是啟,但郭氏也指出《墨子》〈明鬼〉、《莊 子》〈人間世〉與《說苑》〈正理〉等篇稱這位夏君為禹。這也可以與《舊 約聖經》〈撒母耳記〉第十一章第七節中,以色列第一任國王掃羅出征前所 說的話對照:「他將一對牛切成塊子,託付使者傳送以色列的全境,說:凡 不出來跟隨掃羅和撒母耳的,也必這樣切開他的牛。」其中撒母耳的角色與 中國的皋陶類似。

劉安著,陳麗桂校注,《淮南子(上)》,頁 743。其他相關敘述請見沈長 雲、張渭蓮,《中國古代國家起源與形成研究》,頁 250。

戰爭而建立的,反倒是在層級結構建造過程中爆發戰爭。這雖然未必 可以徹底否證狹義之霍布斯國家形成理論,至少能對該理論的普遍適 用性提出質疑。福山以暴力戰爭作為中國政府形成之動因,可以解釋 周秦之際的歷史,卻不適合解釋夏朝建立之過程。

(三)行為者會為了支配被征服者而建立層級政治結構

古代文獻確實將征伐與層級政治結構連結在一起。但不論是夏君 攻打有扈氏或苗人,都發生在某種層級秩序已出現之後。因此這些戰 爭不能算是促成夏人國家建立的原因,而只能稱其強化了既有之層級 結構。

(四)行為者會為了避免被外敵征服而建立層級政治結構 前述文獻中並無證據支持此假設。

(五)行為者會為了水利工程之需要而建立層級政治結構

大禹治水與夏朝建立的關聯,可以支持此假設。馬克思或魏復古 提及「水利工程」時,比較強調增進經濟利益的灌溉功能。前文已提 及,較大規模的灌溉工程是在國家誕生以後才出現,難以被當作催生 國家組織的原因;人們似乎也不容易僅為了追求經濟利益而放棄原本 享有的自由自主權利。不過大禹治水可以保護人命,對堯舜禹時代的 人而言,治水的首要目的不是增加糧食生產,而是減少洪水對性命的 危害。因此,水患其實是廣義的安全議題,威脅強度不亞於戰爭。可 以想像人們願意為了對抗這樣的威脅而合作,即使犧牲部分自由仍然 值得。

(六)行為者會為了某種利益而建立層級政治結構

此一較寬泛的假設得到了支持。古代華北各氏族為克服水患,願 意將權力集中在夏后氏手中,甚至在不算短的一段期間內接受權位世 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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