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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魏源對漕鹽與河工的改革意見

對於當時國內的三大弊政漕運鹽務與河工,魏源也曾著文立說,提出改革意 見。早在道光五年(1825) 高堰決堤,運河復又梗塞時,海運替代漕運之說再興。

魏源曾代賀長齡上書兩江總督魏元煜,並著籌漕篇(上篇),兩年後又著籌漕下篇,

力主海運。在此三文中,他分析元代海運的失敗在於官主其事,勞費無度。今日 眾人畏懼海運者,每以為有風濤之險,海盜猖獗,所運米糧易霉濕。而阻撓其事 者,則是屯丁、上海稅儈、與天津倉胥,蓋使其無利可獲也。但海運簡便迅速,

有益於國計民生及海商,而況今日海運久已大開,平安暢旺,遼海東吳若咫尺,

朝洋暮島如內地。如行海運漕米,則當交由海商辦理。由滬赴津每海船可運米千 餘石,以上海北往海商船隻二千餘艘計算,一次可運二百餘萬石,二次即可運完 漕米四百萬石。他認定海運漕米之成敗,在上海天津兩地經辦其事者是否得人。

上海不得其人,則船數可使多變少,商情可使樂者畏,僱值可使省者昂。天津不 得其人,則米之乾燥者可潮濕,石之贏者可短缺,船隻回空者可延滯。83

大體而論,其所言甚有可行性。但如將之與包世臣意見相比較,可發現頗為 相似,唯具體深切不如包世臣之意見。蓋包世臣曾親身於上海考察,而魏源則否。

極有可能,魏源的看法仍然是採自包世臣的意見。蓋此時魏源已與包世臣相結交,

並曾為海運漕米事介紹包世臣予賀長齡。

道光六年(1826)底,魏源收集有關江蘇海運之檔案文獻等為蘇省編輯江蘇 海運全案,共十二卷。為興辦南漕海運必讀之重要參考資料。充分發揮其擔任幕 僚,以及長於編輯文獻之專長。亦可看出魏源之經世方法與包世臣的差異性。魏

83 魏源,〈籌漕篇上〉,及〈復魏制府詢海運書〉《古微堂內外集》〈外集〉,卷七;王家儉,

前引書,頁 26-29。

源喜歡尋源收集資料,由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入手。而包世臣則注重實地的考察 體認,兩人各有千秋。但也反映出魏源是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型的注重知的書 生,而包世臣則是一切注重行的實踐型人物。

關於鹽務的整頓,魏源由於人久在江蘇幕府,故其改革意見多是針對兩淮的 鹽務。道光十年(1830)清廷以兩淮鹽務弊端叢生,鹽課銳減,裁兩淮鹽政,改 由江督兼理,並擬改行票法。84道光十二年兩江總督陶澍命魏源參與鹽課改革事 務,而且包世臣亦在共同籌議其事之列。兩人的看法大原則相同,均認為兩淮鹽 務的改行票法可先由淮北試辦,成功後再推行於淮南。之所以應由淮北先行改革 的原因,魏源的看法是:淮鹽共有二十三鹽場,淮北僅有三場,規模小,產量少,

現年產不過三十萬引(兩淮年共產一六○萬引),所行銷的引岸區域亦小,推行較 易。如果失敗,影響亦不大。魏源追尋根源,以為淮鹽的根本問題在官鹽成本高。

造成淮南鹽成本高的原因是由於科則過重,私鹽有利可圖。淮北鹽務問題則在運 道艱困,途中起卸轉運過多。鹽包時而由大變小,時而又由小改大,自然增加其 成本。85他改革的著重點置於制度的簡化與改變,不似包世臣著眼在官商的勾結,

場、壩、所等管制機構的盤剝。兩人雖均主張改行票法,但立場卻各有不同。包 世臣的立場是立於人民方面,直接攻擊官府的腐敗,官員的不肖,而且主張減少 管制,儘其可能的開放,具有自由貿易的精神。而魏源則否,他甚少言及官員與 官府的不良問題。也許他久在大吏的幕府,不方便攻擊官家的缺陷,甚至或者更 有欲為官方諱的用心。由這一點也可以說明,為何魏源可以長期在大吏幕府中工 作,而包世臣則否。

對於淮南鹽務的改革,魏源著有淮南鹽法輕本敵私議一卷,認為影響淮南鹽 銷路滯退的最大原因,在鄰私的傾銷。而所謂鄰私主要是指鄰近的其他地區如浙 鹽川鹽等對淮鹽引岸的侵灌。此種非法的傾銷,雖亦是官鹽,因行銷於自己鹽區 之外,故仍然視之為私鹽。淮南鹽由於科則重,成本高,因而難敵鄰區鹽的侵灌。

他認為鹽之緝私僅有緝場私,而無緝鄰私之法。要想敵鄰私,只有降低淮鹽的 成本。故淮鹽減價之年,鄰私阻而不行。所以他主張再簡化手續,降低科則等

84 王家儉,前引書,53。

85 王煥錪,《陶文毅公年譜》,原書未見,轉據王家儉前引書,頁 54-56。

費。86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他無論對淮北鹽或淮南鹽的成本過高,均歸咎於乾隆後 期以降的錢日賤銀日貴的金融因素。87很顯然的,他對金融問題的瞭解不如包世 臣。似乎對物價與通貨膨脹問題知識缺乏。其實錢日賤銀日貴的現象是全國性的,

並非兩淮地區所獨有。倒是他因而主張鹽課用錢而不用銀的看法,與包世臣主張 中國在幣制上使用銅錢紙鈔而不廢銀,略有相通之處。

對於三大弊政中的河工問題,魏源似最不擅長,所提的改革意見也最少。在 鴉片戰後道光二十四、二十五年春,他兩次赴京參加考試時,曾渡過永定河,對 該河水患留有深刻印象。因而便中加以考察,並著畿輔河渠議。他認定永定河的 築堤束水是一項錯誤。如要徹底解決直隸水患,永定河應南決順其所向,以舊河 作為北岸,於新河築遙堤限制其水漫流。他的這項意見是根據當地人的看法,88 他並沒有像包世臣,對於治河下過精深的研究。

道光二十八年(1848)魏源丁憂服闋後,仍派於江蘇任官。最初曾負責監督 蘇北運河的挑濬工作,因而接觸蘇北的河工問題。由於時間甚短,而且僅是監督 濬深運河的淤淺之處,他並沒有提出甚麼看法。迨權興化縣,因大水,是否當及 早啟閘洩洪,淹沒農田,以保護水利設施,或晚洩洪以顧全農家收成,他因是親 民之官,主以農穫為重。所持的立場與河道總督不同,雙方發生爭執。魏源雖因 得江督陸建瀛的支持,而獲得勝利。89但亦深知蘇北河工問題的複雜性,有其兩 難之處。蓋當時晚啟閘洩洪,一度亦發生湖水暴漲,將要衝破大堤,魏源曾親自 冒生命危險,率眾下水護堤。正因為如此,江督陸建瀛日後乃派魏源查考蘇北下 河水利。他由興化赴南京,先逐一查考中段及下游情況。又經由六合繞道赴洪澤 湖西岸安徽境內的盱眙天長,查勘上游禹王河故道。並參閱歷年檔案文獻以及各 種圖說,最後撰成下河水利書。認為主張應在下河的上游將淮河分泄入長江,以 及主張應在下游築堤束水入海者,均是如同畫餅充飢,徒然勞費難成。90他所提

86 郭修寶,《寶慶府志》,卷 101,〈藝文志〉,轉據汪家儉前引書,頁 58-59。

87 王家儉前引書,頁 59。

88 魏源,《古微堂內外集》,〈外集〉,卷 6,頁 1-4。

89 王家儉前引書,頁 122。

90 同上書,頁 122-123。

出的辦法是解決當務之急,先增強運河西岸的土石堤壩來防範湖水的氾濫,免得 蘇北水患不斷的發生,造成民困。其著眼點仍在於先解決蘇北興化等州縣水患影 響農田收成的問題。就治河而言,實非長治久安之策。但或由於他曾在陸建瀛幕 府工作,深得陸氏的信任,或由於經費的困絀,陸建瀛竟然同意採行他的主張。

如將魏源上述治下河的辦法與包世臣的治河作一比較,將可發現,就治河的 理論言,他不及包世臣對水利問題瞭解之深。包世臣根據水力學的原理,服膺治 河應自下流始,相信下流既暢,上瀾自安之說。因此他贊同明代治河專家潘季訓 以水攻水的理論,築堤束水,增強河流沖刷力,引之入海。而魏源卻要上下游皆 不管,祇於運河西岸增強其堤防,防止湖水的沖灌,完全不合水力學的原理。甚 至在湖水的處理上,包世臣的意見也比魏源高明。包世臣主張修復洪澤湖至下河 的五條引河故道,是用疏導宣洩的方法來解決湖水的沖灌,與魏源的一意防堵,

是相當不同的。由此可以看出魏源雖然熟讀文獻,甚至也親往考察,畢竟未曾具 有良好的水力學基礎。

另一項值得一提的問題是:在漕鹽的改革意見上,魏源均曾採納過部分或全 部包世臣的意見,為何對河工問題他不加採納。極有可能,由於包世臣治河的意 見多發表於嘉慶年間及道光初年,他未能閱及。而他注意治河問題是在道光晚年,

此時包世臣不在蘇北,兩人可能沒有聯絡,似亦難於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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