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 果
一、 三家試辦醫院執行成效討論
依研究結果發現,三家試辦醫院所設定之目標值不同,達成率亦 因病患嚴重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比較其執行成效時,以單一試辦 醫院所呈現之數據作為達到成效之說法可信度較為薄弱,僅可以由單 一試辦醫院自行依設定之組別作為比較。台北榮總則由實驗組與控制 組比較;成大醫院則由內外科病房前後測問卷作為比較;台中醫院則 以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或未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之間作為比較。
台北榮總所執行之成效:壓瘡發生率執行成效為 0.08%,達到目 標值;跌倒發生率執行成效控制組高於實驗組;感染發生率實驗組較 高於控制組;身體約束比率有設定目標值但未提出報告;護理人員對 照服員工作態度滿意度實驗組較高於控制組;護理人員對於照服員輔 助業務之滿意度實驗組高於控制組;護理人員對於配置病患照服員多 者滿意度高;病患陪病率實驗組與控制組有差異;整體試辦計畫執行 結果雖有成效,但因實驗病房之照服員來自於自費僱用照服員班數之 回饋人力,照服員人力之分配顯有不足,對於病患之照顧亦屬於協助 護理人員執行非專業之護理工作,病患較無法選擇理想的照服員,可 行性需全面考量。
成大醫院執行結果:跌倒發生率方面,外科有明顯下降;內科因 病人病情嚴重度增高,加上老人煩燥不安難以約束而有增高趨勢;壓 瘡發生率方面,外科因病患病情嚴重度增高在急救過程造成壓瘡提 高;內科則有明顯下降;住院陪病率方面,外科有明顯下降但內科卻 因病患病情複雜及變化而上昇;鼻胃管自拔率方面,外科因病人病情 嚴重度增高,加上老人煩燥不安難以約束而有增高趨勢;內科則有些 微下降;護理指導完整率方面,內外科均有提昇,整體執行成效有顯 差異及提昇,惟因急性病房與病情嚴重度較高,且因文化傳統觀念,
執行照服員護理模式接受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且因照服員費用來 自於病患自費,家屬希望照服員同在一間病房照顧,在病患與照服員 之配對上有執行上的困難。
台中醫院執行結果:壓瘡發生率方面,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者較 低;壓瘡盛行率方面,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者較高;跌倒發生率方面,
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者較低;呼吸道感染率方面,參與複合照護式模 式者較低;泌尿道感染率方面,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者與非複合式照 護模式者相同;身體約率方面,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者較高;病患陪 病率方面,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者較低;病患陪客率方面,參與複合 式照護模式者較低;整體執行上以參與複合式照護模式者差異性較 大,病患對於複合式照護模式者之滿意度有提昇,而且參與照護模式
者自行付費300 元明顯低於成大醫院之收費,照服員執行照護模式與 台北榮總雷同,都是屬於協助護理人員執行照護模式,照服員無法全 天候照顧同一位病患且病患亦較無法自行選擇理想的照服員。
由於三家試辦醫院執行模式不同,照服員收費及照護方式不同,
加上各院所設定之研究病患疾病嚴重度不同,及設定目標值不同,雖 各有成效,實在難以評估何者試辦單位所執行成效較為可行。但是,
以付費意與成本效益作分析比較又可以得到一般民眾對於不同照護 人數與健保費付費意願之差異,為比較本研究與台北巿立聯合醫院執 行成本效分析,將以社會效益作為計算基礎,假設台北市民的付費意 願平均值等同於全台灣民眾的付費意願平均值,再依據台北市人口計 算台北市的社會效益(表 19)分析。
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全責照顧制度照內容:
2003 年台灣暴發 SARS 疫情,為減少家屬因照顧病人而留院照 顧或聘請非醫療專業人員(看護工)協助照顧病患住院期間之照護活 動,台北巿政府衛生局為有效控制 SARS 疫情於醫療機構蔓延,斥資 二億投入照顧服務員之訓練及照顧工作之推動,將台北巿五家綜合醫 院推動全責護理照護工作列入試辦計畫,將非專業的生活照顧工作在 護理人員的監督下執行「照護工作」,家屬是以陪伴角色提供親情支
持,而非分擔護理工作,不論是台北巿政府所推行之「全責照護模式」 預算 54,411,240 161,862,920 148,609,056 148,609,056
照服員排班方式 3 班 3 班 3 班 3 班
畫前陪病率介於 59-84%之間平均約 70.6%,透過陪病探病制度、嚴格 執行佩戴陪病証,入院護理中加入全責護理的介紹、走動式管理柔性 勸導家屬離院,又於 2004 年製作陪病文化宣導短片及全責照顧制度 試辦計畫小冊,陪病率由推動前的 70.6 %下降至 29.9 %,2005 在工 作小組充分討論下,考量國人陪病文化,將家人留院之動機加以釐 清,修正對陪病的定義將實際參與病人身體照顧者定義為「陪病」,
未參與照顧之責者定義為「陪伴」,以吻合全責照顧制度的精神及兼 顧國情,定期於每個月第一及第三週進行陪病調查,94 年 1-5 月陪 病率介於 22.6-26.2%間平均 22.8 %。
另外,針對台北巿衛生局所訂定「陪病」及「陪伴」之定義,
係以家屬參與與否作為區分,可能較台中醫院所訂定「每日到院陪病 時間一次超過 4 小時者」,定義「陪病」與「每日到院陪病時間一次 少於 4 小時為陪病」定義為「陪伴」之區別更為客觀,未來政策推動 可以建議藉由單位護理長協助認定家屬參與照護活動之多寡作為「陪 病」或「陪伴」之認定。
台北巿立聯合醫院動全責照顧制度推動前後陪病調查情形
92/08 11/28 12/26 2/3 4/23 6/17 8/30 9/9 10/8 10/12 10/18 10/25 11/1 11/8 11/15 11/22 11/29 12/6 12/13 12/20 12/27 1/31 2/21 3/7 3/21 4/4 4/18 5/2 5/16
百
調查人數 1406 1334 1391 1479 1490 1519 1419 1341 1341
人及家屬對病房助理的照顧能力由全責照顧制度推動前的 68.0%提高 到 97.0%,顯示病人及家屬對病房助理照顧能力的肯定(圖 5);在減 輕病人或家屬經濟壓力方面由推動前 66.1﹪提升至 78.0%;在增加家 屬照顧其他家人時間方面,由全責照顧制度推動前的 67.0%提高到 87.0%,顯示家屬可以有更多的時間顧其他家人(圖 5);由護理人員指 導下之病房助理負責照顧病患或家人是否感到放心方面,由全責照顧 制度推動前的 68.0 %提高到 95.0%,顯示病房助理的照顧能力是被肯 定的。
病房助理對於全責護理滿意度的調查結果(圖 6),整體而言,
92.3%在接受職前訓練後對自己的工作能力很有信心,但有 72.3%認 為教育訓練是不足的;96.5%的病房助理認同工作職責,在醫護相處 方面,一直是全責照顧制度重視的課題,雖然病房助理的工作必須在 護理人員指導下執行,但彼此間並非上下從屬關係,而是工作夥伴關 係,滿意度調查結果有 91.4 % 的病房助理認為醫護關係良好;但只 有19.5 %的人對薪水滿意的,值得深思,並列入未來政策推動上考量 的問題,因為在執行前招考病房助理時,於報名表上已經清楚說明未 來之工作內容( 工作職責 )、工作方式( 輪班方式 )及薪資待遇,但 仍有高達8 成的病房助理對薪資不滿意,顯見病房助理於現實面與認 知有所落差。
台北巿立聯合醫院推動全責護理陪病類別--家屬、看護工 9208 11/28 12/26 93/2/3 4/23 6/17 8/30 9/9 10/8 10/12 10/18 10/25 11/1 11/8 11/15 11/22 11/29 12/6 12/13 12/20 12/27 1/31 2/21 3/7 3/21 4/4 4/18 5/2 5/16
百
92.11.28 68.0% 66.1% 67.0% 68.0%
93.02.03 61.2% 64.3% 69.3% 64.3%
93.08.30 97.0% 78.0% 87.0% 95.0%
照顧能力 減輕壓力 增加照顧其他家
人時間 對助理員放心
圖5:住院病患及家屬對全責護理滿意度調查(資料來源:台北巿政府網站)
0 20 40 60 80 100
病房助理對全責護理的滿意度調查結果
93.8.30 63.6 49.1 65.7 53.6 63.6 75.7 93.12.20 92.3 72.3 78.2 96.5 19.5 91.4
照顧能力 教育訓練 輪班 工作職責 薪水 醫護相處
圖 6:病房助理對全責照護滿意度(資料來源:台北巿政府網站)
以社會效益作為計算基礎,假設台北市民的健保費付費意願平均 值等同於全台灣民眾的付費意願平均值,再依據台北市人口計算台 北市的社會效益(表 19),試算結果,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二位病患 所得總體社會效益約 2 億 5 仟萬元;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四位病患 所得總體社會效益約 1 億 5 仟萬元;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五位病患 所得總體社會效益約 1 億 2 仟萬元;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六位病患 所得總體社會效益約 9 仟萬元。
表19:台北市每月總體付費意願試算:付費意願卡
照服員:病患 付費意願 台北市人數1 總體社會效益
1:2 97.14 2,632,242 255,695,988
1:4 58.97 2,632,242 155,223,311
1:52 46.66 2,632,242 122,820,412
1:6 34.35 2,632,242 90,417,513
1. 2005 年底台北市政府統計
1:2 42,000 15,100 634,200,000
1:4 21,000 15,100 317,100,000
1:5 16,800 15,100 253,680,000
1:6 14,000 15,100 211,400,000
1.為單一時間點的比例,照顧服務員之薪資以每月 23,000 元計算,輪值三 班制,大夜班加 300 元,小夜班加 200 元。
2.每床成本(23000 元*3 班制)+(200+300)*30 天計算費用 3.2006 年底台北市統計資料
依據照服員薪資與配班方式計算每床成本,再依據台北市政府推
動計畫之試辦病床數作為計算基礎,計算總體社會成本(表 21)。試
1:2 42,000 2,136 89,712,000
1:4 21,000 2,136 44,856,000
1:5 16,800 2,136 35,884,800
1:6 14,000 2,136 29,904,000
1. 為單一時間點的比例,照顧服務員之薪資以每月 23,000 元計算,輪值三班制, 計,全台灣保險對象為 22,314,647,台北市人口數為 2,632,242(2005 年底台北市政府統計),計算台北市人口所需急性病床數為 94,358 × 2,632,242 ÷ 22,314,647 = 11,130 床。以此作為計算基礎之結果列於表 22。
試算結果,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二位病患所得總體社會成本約 4 億 7 仟萬元;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四位病患所得總體社會成本約 2 億
3 仟萬元;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五位病患所得總體社會成本約 1 億 9 仟萬元;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六位病患所得總體社會成本約 1 億 6 仟 萬元。
依據表 21 之計算,臺北市全責護理計畫所需之照服員薪資每月 共計 35,884,800 元,以 13.5 個月計算一年需要照服員薪資共計 484,444,800 元,但是,2006 年臺北市全責護理計畫之預算編列為 148,609,056 元,臺北市全責護理執行計畫所需之社會成本與執行計
畫所需之預算間有明顯差距。兩者之間的差距應透過更精確資料計算 作為釐清,才可以作為未來政策推動之參考。
表22:台北市每月總體社會成本試算(三) (三班制)
照服員:病床1 每床成本 台北市需求病床 總體社會成本
照服員:病床1 每床成本 台北市需求病床 總體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