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三) 應對西方列國「商戰」的功能

在文檔中 清代商工群體中的客長 (頁 24-27)

清季,許多從事洋務的官員、知識份子以及商工業者,均感受到西方 列國挾工業革命先行者之威、條約關稅之特權優勢,而在中國肆行商品傾 銷的壓力,於是逐漸形成了與西方列國抗衡的「商戰」概念,83其中尤以鄭 觀應(1842-1921)的論述最廣為人知,鄭觀應在《盛世危言》第五卷本中,專 著「商戰」上、下篇,發出「決勝於商戰」的呼籲,84並指出:「泰西各國 以商富國,以兵衛國,不獨以兵為戰,且以商為戰」,85認為「習兵戰不如 習商戰。」86在「商戰」氛圍下,各行各業紛紛成立聯合同業的「公所」,

藉以聯絡商情、團結對外,如光緒三十二年(1906)「滬南錢業公所」重建碑 文中提到:

中西互市以來,時局日新,商業日富,……顧商戰之要,業欲其分,

82 亦有學者認為「蘭芳公司」主要由客家人組成,他們擁有與其故鄉相似的特殊管理 體系與防衛系統,而羅芳伯則被客家人稱為伯公等等,係以「客家人」視角來探討 羅芳伯及蘭芳公司,參考張維安、張容嘉,〈客家人的大伯公:蘭芳共和國的羅芳 伯及其事業〉,《客家研究》,第3卷第1期(桃園,2009.06),頁57-89。「客家」、

「客家人」的概念是民國時期才出現的,主要由羅香林所提倡,以其著作《客家研究 導論》(廣東興寧:希山書藏,1933)開創了「客家學」研究之先河。但迄今學界對 於「客家」、「客家人」的內涵及其淵源、演變等仍未達成共識,加上羅芳伯與蘭 芳公司存在於「客家」、「客家人」概念出現以前,故筆者此處不擬探討蘭芳公司 與「客家」之關係。

83 關於「商戰」研究,可參考王爾敏,〈商戰觀念與重商思想〉,《中央研究院近代 史研究所集刊》,第5期(台北,1976.06),頁1-91;黃克武,〈清季重商思想與商紳 階層的興起〉,《思與言》,第21卷第5期(台北,1984.01),頁22-36;李達嘉,〈從 抑商到重商:思想與政策的考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82期(台 北,2013.12),頁1-53,等論著。

84 鄭觀應,《盛世危言》,〈商戰上〉,收入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上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1982)上冊,頁591。

85 鄭觀應,《盛世危言》,〈商戰下〉,收入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上冊,頁595。

86 鄭觀應,《盛世危言》,〈商戰上〉,收入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上冊,頁586。

志欲其合。蓋分則競爭生,而商智愈開,合則交誼深,而商情自固。

公所之設,所以濬商智聯商情也。87

蘇州銀樓業修復安懷公所的簡章中提到:「此次之所以修復公所者,誠欲聯 群情,結團體,互啟新知,勿私小利,使吾業於商戰界上,占進步而操勝 算也。」88

除了在國內的官員、知識份子以及商工業者對於「商戰」的應對之外,

清朝政府也關心起在海外與西方列國的「商戰」,派出許多官員到海外考 察,特別是對於華人長久以來寄寓的南洋各國,更試圖通過聯絡當地華人 領袖等手段,以保護僑民並擴張華人工商業利權。或許是受到海外華人在 客居地上沿襲在國內「客長」制度的啟發,到南洋等地考察之後回國的官 員黃楙裁,於光緒四年(1878)作了以下的建議:

華人愈多,市埠愈盛,故諸國始而招致,繼而妒忌,既無官長保護 難免虐政侵漁,宜將戶口詳細稽核,凡滿萬戶以上,設立領事一員,

不及此數者或數埠共一領事,領事之下分設客長,令商民公舉。夫 英人佔據各處馬頭,多係公司眾商之謀,今可仿其意為之。客長之 中有才能素著為眾所服者,即給以頂戴,畀以職事上下一體、中外 一氣,將見生齒日繁,商賈漸興,南洋數十島之利權一旦盡歸於中 華矣。89

可見,清代官員欲將「客長」制度運用於保護外洋僑民與發展商業之上的 想法。而黃楙裁所謂的「客長」,是由「商民公舉」、「為眾所服」者,此仍 與中國固有的「客長」制度相同,顯見沿襲了在國內「客長」制度。

87 〈重建滬南錢業公所碑〉(光緒三十二年),收入上海博物館圖書資料室編,《上海 碑刻資料選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頁398。

88 〈銀樓業安懷公所議定簡章十則〉(光緒三十二年),收入江蘇省博物館編,《江蘇 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9),頁160。

89 黃楙裁,〈南洋形勢〉,收入邵之棠,《皇朝經世文統編》(臺北:文海出版社,

1979),卷101,〈通論部二〉,頁5-6。

四、 結語

綜合上述內容可知,「客長」是中國固有的商業、商幫自治結構中不可 或缺的一環,扮演著行業領袖、保人、經紀人等角色,具有調節行業糾紛、

訂定貨價、維持行業秩序等種種商業職能;「客長」是作為國家官廳與社會 商工群體之間的中間人,協助官廳進行客商的保甲與稽察、徵收稅費、維 持商業秩序、承擔義倉及團練等社會公共事務,是國家「以商治商」來進 行商人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清代中國在「小」政府規模的體制下,承擔 著許多政府職能與社會自治機能的存在。

「客長」不僅存在於中國內地的市場、礦場,還存在於邊境中外互市 市場、礦場,甚至存在於從事海上貿易以及僑居海外商埠、礦場的華人群 體之中;他們不僅活躍於清代固有的商業秩序之中,還在中國遭遇了西洋 近代工業、商業挑戰之後的清季、民國時期,扮演了團結華人商幫、迎戰 列強「商戰」的重要角色。因此,相信對「客長」的全面性認識,既能使 人明白清代中國在地方內政、外政以及國內、國際貿易上的重要環節,還 能理解清代的商工群體在中國固有商業、涉外秩序中的歷史地位,以及當 其面對西洋近代挑戰之後的折衝情形,藉此,應該有助於掌握清代商工群 體的歷史面貌。

本文僅是對於中國商工群體中的「客長」一詞的初步研究,筆者以為 在尚未全面認識「客長」一詞的詳細內涵之前,似不宜過於畫地自限,因 此盡量爬梳清代史料,找出「客長」詞彙,並分析其所涵括之概念,以作 為全面性認識「客長」的初步研究工作,其中或有探討議題的時段太長、

範圍過廣、國內與國外事例並舉,以致於論述不夠周延之缺失,但總算是 拋磚之作,希冀能藉此就教於方家。

在文檔中 清代商工群體中的客長 (頁 24-27)

相關文件